第三章
2024-09-30 22:32:57
作者: 景旭風
以我三十多年的人生經驗,男人和女人絕對是不一樣的動物。
男人在情緒方面,只要有「開心」一項就足夠了,男人最不喜歡的就是各種不舒服的負面情緒。女人就不一樣了,女人在情緒方面最喜歡的是情感過山車,喜怒哀樂、悲歡離合樣樣不能少,一句話,就是要全套,少一樣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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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男人只能給女人「開心」這一樣情緒,那對不起,你離死不遠了。
你沒見過那些把女人整得死去活來的男人,同時也會是讓女人愛得死去活來的男人嗎?反過來說,只要是一個正常的女人,她就不可能永遠讓你只待在「開心」這一種情緒里,不隔三差五地跟你鬧一鬧,她就不正常。
經歷了東方廣場「捉姦」事件以後,女朋友那邊的負面情緒發泄得差不多了,接下來的日子她讓我很滿意,小鳥依人,每次見面都乖乖的。
女老闆那邊的事情我也抓緊時間處理好了,我找了一個合適的機會,輾轉向她表明了我的態度。女老闆是個聰明人,什麼事情不用點破,接下來我們的合作正常進行。女老闆是那種很灑脫的人,不會把感情和事業混為一談。
這天下午,我的新小說卡在了一個重要的情節點上,始終突破不過去。我索性拿上電腦離開家,準備去城裡找家咖啡館寫。
這是我的寫作訣竅,每當重要情節過不去的時候,往往是因為心不夠靜,導致靈感激發不出來。這時候,往往越找安靜的地方越不行,反而到鬧市里去找一個嘈雜的環境,所謂鬧中取靜,反而能收到奇效。
正是一月份,北京最冷的季節,街上冷風刺骨,稀稀拉拉的沒有幾個行人。
我在望京下了計程車,拎著電腦溜溜達達地往前走著。
剛走了沒多遠,我突然產生了一種很不對勁的感覺,神經一下子繃緊了。
好像有人跟著我!
我猛然回頭,並沒有什麼人。
其實這種被跟蹤的感覺,剛剛出家門打車的時候就有了,我當時以為是我的老毛病又犯了,就沒有太在意。但此時這種感覺格外強烈,不由得我不信。
我又往身後看了看,確實沒有什麼惹眼的人。
我鬆了口氣,繼續向前走去。
過了路口,拐到廣順北大街,我進了和女朋友常去的那家咖啡館。
我要了一杯咖啡,剛剛坐下打開電腦寫了幾行字,那種不對勁的感覺又來了,我四下看了看,還是沒有看到什麼惹眼的人。這次我警覺了,裝模作樣地又敲了幾下電腦,同時用餘光掃視著周圍。就在我假裝不經意地一回頭間,猛然看見剛進門處,有一個人坐在桌子後面的角落裡,正死死地盯著我。
是他!
遠處的那個人,正是女朋友和我說過的,那個和我長得一模一樣的人!
我之所以這麼快、這麼肯定地認出他來,除了長相,還有他身上穿的盟可睞的羽絨服,和桌上放的一把賓利的車鑰匙。
就在我愣神的工夫,那人拿起車鑰匙,起身出了咖啡館。
我想也沒想,拿起大衣和電腦就追了出去。三步並兩步來到門前,掀開厚厚的門帘,一陣寒風撲面而來。我頂著風沖了出去,那個人已經走出了十幾米遠。
我一邊穿上大衣,一邊跟了上去,不過我並沒有直接追上他,而是在他身後十來米的地方遠遠跟著,前面那人似乎也並不著急,像逛公園一樣,慢慢往前走著。就這麼向前走了一百多米,拐上了廣順北大街,街邊停著一輛限量版的賓利GT 小跑。我還沒有來得及反應過來,那人已經上了車,一轟油門,車子從我面前開了過去。
車子在我面前經過的一剎那,那人轉頭看了看我。
就在這一刻,我完全看清了他的長相。這個人的長相不是和我很像,也不是幾乎一模一樣,而是完全的、百分之百的一模一樣!
站在寒風刺骨的北京街頭,我心中那份震撼,簡直無法用語言來形容。
難怪女朋友會認錯!我原本以為女朋友說這個人和我長得很像,最多也就是八九分相似,我沒有想到,居然是百分之百相似,相似得就像從鏡子裡走出的人一樣。
我很清楚,這不是我寫的小說。現實生活中,兩個人除非是雙胞胎,否則長得一模一樣的概率實在太低了。所謂撞臉的那些明星,其實差別還是很大的,就算是其中長得最像的一對,最多也只是八九成相似而已。
我剛剛看到的那個人,他和我的相似度,幾乎是百分之百。除了衣服、髮型不太一樣,他的那張臉,跟我沒有任何差別!
我再也沒有任何心情工作了,打了個車迷迷糊糊地回到家,洗了個熱水澡,又緩了好久,這才算完全回過神來。
發生了前些天的那件事情以後,其實我一直心存僥倖。
我很清楚自己的毛病,習慣性的被迫害妄想傾向,所以很多時候我會拼命地用理智去調節。我一直在努力說服自己,這世界上撞臉的事情很多,女朋友看到那個人的時候正好是晚上,光線不好,她又在氣頭上,所以肯定沒太看清楚。但是剛剛的事情就不一樣了,那人的車子從我面前開過去的時候,我離他最多也就兩米遠。下午三點多鐘,響晴薄日,那個人臉上的每根汗毛我都看得真真切切的。
那個人確實就是我的翻版,我們兩個完全是一個模子裡刻出來的!
我拿起手機給女朋友撥了個電話。電話接通,聲音很嘈雜,女朋友對我說道:「你等我一會兒,我正在活動現場,馬上給你回過去。」我想起來,女朋友和我說過,她公司今天有一個很重要的發布會。
我掛斷電話,耐著性子等了半個多小時,電話終於撥過來了。女朋友的聲音有些不太友好:「不是跟你說我今天有發布會嗎,有什麼重要的事情?」
我說道:「實在抱歉,我確實有個特別重要的事情要問你。」
女朋友說道:「好吧,你說吧。」
我組織了一下語言,說道:「你還記不記得上回,你說在東方廣場遇到一個跟我長得很像的人,你再跟我仔細說說,當時是怎麼個情況,越詳細越好。」
女朋友問道:「我不都跟你說過了嗎,怎麼又問起這個來?」
我說道:「你先別管這個,先幫我好好回憶回憶。」
女朋友回憶了片刻,說道:「我記得當時看到他在通道口的一家店門口站著,我就追過去了,他沒理我,直接出了商場大門。我一直追到街邊才把他拉住,後來就拽著他的胳膊一路到他停車的地方,直到他上了車。」
我問道:「你當時除了看到他跟我長得很像,還有什麼別的特徵沒有?」
女朋友想了想,說道:「對了,他手上也有一個胎記,和你一樣,要不我怎麼會死活認定了他就是你呢?」
我愣道:「胎記,在什麼地方?」
女朋友說道:「和你一樣,就在大拇指下面虎口那個位置,也是個月牙形的胎記。」我看了看自己的手,我生下來就在右手虎口的位置有一個月牙形的胎記。
不會這麼巧吧,那個人也有?
我問道:「你看清了嗎,是左手,還是右手?」
女朋友說道:「當然看清了,不過是左手還是右手……」女朋友說到這裡,開始有些犯含糊了。我了解女朋友這個人,她和很多女孩子一樣,都有個共同特點,就是分不清左右,我提醒她道:「是你寫字的那隻手,還是拿筷子的那隻手?」
女朋友是左撇子,除了寫字用右手,干其他的都是用左手。
女朋友想了想,說道:「左手,是我拿筷子的那隻手。」
我的胎記是在右手,也就是說,那個人胎記的位置和我正好相反,但是具體地方和形狀是一模一樣的,都在虎口,並且都是月牙形的。
我怔怔地看著自己手上的胎記,突然又想起一個細節來。今天下午在咖啡館看到那個人的時候,他拿杯子的手,是左手。我追出去之後,他晃著車鑰匙往前走,用的也是左手。也就是說,那個人很可能是個左撇子。
胎記和我是相反的,而我是右利手,他是左撇子,跟我也是相反的。
不會是「鏡像人」吧?
我腦子裡突然蹦出了這個詞,不由得把自己嚇得一激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