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2024-09-29 15:07:18
作者: 王若虛
5
失而復得的那輛銀白色捷安特跑車車主叫陳鎮,是駱必達在大學裡唯一的朋友,但他們不在同一個學院,兩個人既不是小學或者中學同學,也不是在網上認識的。
陳鎮到目前為止接觸到的最大罪惡只是買到質量不好的盜版電影碟。他雖然學機械自動化專業,可惜直到現在,連把自行車脫位的鏈條復位回去這麼簡單的事情都辦不到——因為他和這所學校不少學生一樣,進大學前根本就不會騎車。所以大一秋季某天,當駱必達在D樓停車場看到這輛捷安特跑車時,嶄新的車身上已經有了一些撞擊後的刮痕和凹點。這種款式的跑車外面並不少見,駱必達會特別注意到它只是因為粗心的車主忘記把鑰匙拔下來了。
當時駱必達下午還有課,但他卻在距離捷安特大約五米遠的地方停下車,然後坐在車后座上耐心等著車主回來。
這一等就是四十分鐘。
由於正處秋老虎肆虐,駱必達等得口渴,就去附近小賣部買瓶冰鎮礦泉水,剛走出門,就看到一個賊眉鼠眼的男子繞著那跑車轉圈,還不時望望四周。因為正是下午上課的時分,所以食堂這裡沒什麼人——而駱必達剛好在大樓東側的陰影里,不容易看見。還沒等買水的人反應過來,那人就猛一躍地跳上車跑了,並且把變速齒輪調到功率最大那檔,每腳踩下去都格外吃力,但同時胯下的車子也快得讓騎手兩耳生風。只是他萬沒想到,這個學校里有能把城市車騎得跟捷安特跑車一樣快的人,而且就在自己屁股後面。
等他發現,為時已晚。
出學校正門往東南方向約三百米處那座小立交橋下坡口,每天下午都站著排懷抱小孩賣光碟的外地婦女——由於顧客大多是騎自行車或助動車的中老年男士,所以她們對從立交橋上下來的騎車人已經見怪不怪。
但那天下午所發生的一幕,她們這輩子就只見過這麼一次。當時橋上沒有其他車輛,一輛銀白色跑車飛速從橋上下來,後面兩個車身距離處是輛毫不起眼卻同樣速度很快的城市車。下了立交橋就是個丁字路口,騎士們無非就「向左走,向右走」這兩種可能。
前面那人選擇了左轉。
後面那人也跟著選擇左轉,但他轉彎的方式卻很與眾不同。就算是天天都騎車的人看到這一幕,也會詫異自行車居然能在轉彎時作出漂移動作,何況車子剛下立交時初速度很快,騎車人的手感稍有閃失或重心偏離,都會有車翻人飛的後果。而事實是,漂移的那輛車以一種不可思議的精確計算和叫人一身冷汗的巨大膽量,恰到好處地緊貼上前面那輛車,然後憑著自己城市車的粗輪胎優勢,抵著跑車的細輪胎偏離了常軌轉彎的運行軌跡,一同向右前方漂移,空氣中能聽到響亮而尖銳的橡膠輪胎摩擦地面聲。
聲響過後,跑車的初速度已經同時被地面摩擦力,和騎手因為恐懼而趕緊採取的剎車完全消磨掉,此時他右邊是高起的馬路沿子,左側是那輛城市車,自己夾在當中無法前進。
跑車上的人明白自己是逃不掉了。
等那天陳鎮下課後走到停車場時,跑車還在原地,鑰匙也在車上,只不過邊上多了個人。
後來每次說起這事兒,陳鎮都很激動。他不知道當中那段漂移截車的橋段,也不知道那個順手牽羊的小偷並沒有被駱必達送交派出所,反倒成了後來專門給馬賊收黑車的二道販子,他只是喜歡把駱必達的肩膀拍得「嗵通」響,模仿黑道電影裡的口氣說:「我這輛車的命,是老駱撿回來的。」說罷一想覺得不對,車子又沒生命,於是改口:「我這條命,是老駱撿回來的。」
這改良版更加離譜,陳鎮不善言辭,不知再如何表述。總之那天陳鎮對駱必達說:從今往後你就是我朋友了,有什麼需要幫忙的,儘管說!
於是陳鎮就成了駱必達在大學裡的第一個朋友。所以後來駱必達說要借這輛捷安特用三天,他便一口答應,卻沒料到因為這件事,駱必達居然要請他吃飯。其實這頓飯也不是駱必達請客,做東的其實是是菲。因為假如當時沒找回車子,她自己就要掏錢賠車,這台捷安特跑車沒個八九百塊拿不下來。現在駱必達小費周折的替他挽回了經濟損失,自然要表示一下,就順便把真正的車主也請來了。
有免費的晚餐,陳鎮自然不吃白不吃,何況對方還是一個眼角飄逸的女孩子。餐桌上是菲同學一改內斂冷靜做派,和陳鎮嘻嘻哈哈說得起勁。而且他們剛發現對方也是學生會的,只不過陳鎮在體育部而是菲在文藝部的,加上她進學生會半年不到,各部門平時又分開開會,所以以前沒見過「大二前輩陳哥哥」。
陳哥哥被花言巧語搞得頭重腳輕,結果連體育部長打電話過來都反應晚了好幾秒,急忙起身去門外信號好的地方接聽。他一走,是菲便摘下可愛活潑的面具,問駱必達:這麼單純可愛的人,你是怎麼認識的?你們真是天差地別。
駱必達沒理會她的嘲諷,正要低頭喝口茶,眼睛卻盯住了方才和陳鎮擦肩而過走進飯店的一對情侶。其中那個男生也看見了駱必達,笑著微微朝他點了下頭。
一切被是菲看在眼裡,她扭頭觀察了下那個男生,覺得和駱必達一樣其貌不揚卻又似曾相識的樣子,問,怎麼,你認識?
駱必達端起白瓷茶杯吹開幾片漂著的茶葉,答道:普通朋友,不熟。
那個新進來的男生駱必達認識,但卻不知道名字。
這所學校里你認識一個人卻不知道名字的可能性有很多,也許在某個社團的派對上你們被編在一起做遊戲,也許在某棟陌生的教學樓里你向她問過路,也許乘校車的時候他碰巧坐在你邊上,諸如此類,等等等等。駱必達不知道那個人名字原因是:他也是個偷車賊。
即使是同行,即使見過很多次,即使互相打過招呼,也決沒有互通姓名的必要。因為沒有真名可叫,駱必達在心底里管那個男生叫做於世。這個名字來源於駱必達初二的班主任,諷刺的是,那位老師生平最恨小偷賊子,因為他的自行車在駱必達的初中四年裡前前後後被偷掉過三輛。
駱必達之所以肯定於世也是馬賊,是因為過去的一年半中自己在學校里只看見過於世四次,每次他都騎著截然不同的八九成新的自行車往學校南門方向騎去,而且總是在光線晦暗的晚上。
那是偷車的黃金時間。
對於好的馬賊來說,直覺和觀察力比任何證據都要有效。駱必達也同樣清楚於世知道他自己的身份,因為在見到於世的那四次里,駱必達自己也總是騎著不同的車子往北門方向騎去,只不過他的車子比於世胯下的那些好車要差了許多。
這世界上有個很奇妙的詞語,叫做心照不宣。
那四次之後,駱必達已經很久沒見到過於世了。兩萬五千人的學校,只認識臉的兩個人很難經常相遇,即使是行事習慣相似的車賊也不能倖免。駱必達沒料到再一次遇到他時,居然會是在燈火輝煌顧客盈門的飯店裡。假如換作他自己是於世,絕對不會主動跟駱必達打招呼,因為他自己沒有於世的那份自信和自如。
對於馬賊而言,自信和自如有時候是致命的元素。駱必達在飯店洗手間裡再度和於世打照面時,深深地感覺到了對方身上的這種危險的氣息。
當時男廁所的門是關著的,裡面所有格間的門都開著表示沒人,小便池這裡只有他們兩個人。於世是後進來的,拉開自己褲子拉鏈的時候對著牆壁說了句:你女朋友很漂亮。
駱必達頭也沒轉,澄清道她只是個普通朋友。對方揚揚眉毛,可惜駱必達目不轉睛對著牆壁看不到:但你為了她都進了學校派出所。
馬賊的手不自覺地抖了一下,弄濕了點自己的褲子。於世笑笑:當時在西門廣場吃宵夜,出來正好看到你扛車被攔。
駱必達恍然大悟,但只是拉上拉鏈,講:車是朋友的,所以死活要保住。
於世:我知道——前幾次遇到你,你騎的好像都是那種沒人要的車?
駱必達走到洗手池邊,看著鏡子裡面的自己,語氣平靜:不錯,有何指教?
於世也拉上拉鏈,走到洗手池邊,但刻意和他間隔了一個池子的距離:新車受寵愛,舊車被淘汰,你這是在和客觀規律過不去。
馬賊:我只作我覺得對的事情。
鏡子裡的於世若有所思的點點頭:希望我們下次相遇時,不會也是因為一輛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