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回喪佳婿太平失天真羨權謀公主參政變
2024-09-29 12:05:16
作者: 暮淺安
間接或直接死在武則天手裡的李唐皇室不可謂不多,包括她的直系親屬。要說她的兒子們毫無怨言當然不可能,只是他們不敢表露出悲傷。而她的女兒,也同樣不敢表露悲傷。太平公主不是她的愛女嗎?況且母女關係遠離政治,還能有什麼事?
前文講過,開耀元年(681年),十七歲的太平公主下嫁表哥薛紹。其人溫文爾雅,蘊藉風流,與太平的婚後生活堪稱美滿,生下二子二女,也未聽說太平此間有任何外遇。因此高宗時代的太平公主,生活應該是相當愜意的,萬千寵愛在一身,無風無浪,溫柔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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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劇發生在高宗駕崩,武則天臨朝稱制時期。
前文講過,鎮壓了越王李貞和琅琊王李沖父子的叛亂之後,武則天開始順藤摸瓜,大肆株連,把很多宗室都牽扯進來。濟州刺史薛顗、薛顗的另兩個弟弟薛緒及太平公主的駙馬薛紹也在其中!
考慮到這場對李唐宗室的大清洗,是武則天藉機興起的政治陰謀,薛紹兄弟到底有沒有謀反,就成了問號。
對於這件事,史書中本來就有截然相反的兩種記載。一種是《新唐書·公主傳》,說:「琅邪王衝起兵,顗與弟紹以所部庸、調作兵募士,且應之。沖敗,殺都吏以滅口。事泄,下獄俱死。」按照這種說法,薛顗聽說李衝起兵,派濟州府錄事參軍高纂製作兵器,暗中召集軍隊。
可惜李貞父子太窩囊,還沒等他們響應就失敗了。得到李沖敗亡的消息後,怕牽連自己,竟然殺高纂滅口,可是事情還是被揭露出來。所以算罪有應得。
但是,對於同樣一件事的記載,《舊唐書》卻大相逕庭。《外戚傳》中說:「紹,垂拱中被誣告與諸王連謀伏誅。」也就是說,薛紹本來沒有謀反。哪一種記載可靠呢?
真實情況很可能是薛紹的哥哥薛顗參與了謀反,但是他並沒有聯絡薛紹,因此薛紹本人並不知情。
首先,李貞、李沖父子起兵之前確實曾經廣泛發動宗室,幾代公主都在聯絡之列,薛顗作為城陽公主的兒子被通知到的可能性很高。
但是薛顗想要起兵,是不是一定就要告訴他的弟弟薛紹呢?他應該沒有告訴,而且還要儘可能避免讓他知道。很簡單,因為薛紹是駙馬,太平公主又是武則天的掌上明珠,如果通知薛紹,不等於自投羅網嗎?
可能有人會說,哥倆兒住到一塊兒,這邊招兵買馬,緊鑼密鼓,那邊怎麼可能一無所知呢?這還真有可能。
因為按照唐朝的慣例,公主出嫁之後都是由國家單獨建造府邸,不跟夫家其他人住在一起。只有公主府而沒有駙馬府一說。換言之,薛紹、薛顗兩個人雖然是親兄弟,但是他們的住宅卻可能相隔甚遠。總之,薛紹謀反很可能是一樁冤案。
眼看夫君身陷囹圄,甭管是不是冤枉,太平公主肯定要積極營救。她跑到武則天面前哭哭啼啼,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苦苦哀求母親饒過駙馬。
最終,薛紹沒有被判斬首,而是杖責一百。意外的是,大概他在獄中憤憤不平,說一些和酷吏不共戴天之類的傻話。酷吏們下令不給他飯吃,他竟然在監獄裡餓死了!垂拱四年(688年),薛紹死在獄中之時,太平公主剛剛二十五歲。
事後,看著女兒憔悴的模樣,武則天也覺得自己有點過分,打破公主封邑不得過三百的限制,將太平公主的食邑增至一千二百戶,又積極為她張羅婚事。
在唐朝,社會觀念比較開放,離婚的事情也並不少見。在敦煌出土的民間離婚文書里,甚至寫道「願妻娘子相離之後,重梳蟬鬢,美掃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說希望娘子和我分手之後,開始新生活,風姿綽約地嫁一個有地位的好夫婿。在皇室之中,離婚再婚的情況同樣比比皆是。
武攸暨是武則天的另一個侄子,是武則天父親的兄長武士讓之孫。為人沉靜敦厚,溫柔謙和,且是個翩翩美男子。更難得的是個性恬淡,為人謹慎,一向遠離權力爭鬥。《新唐書?外戚傳》稱他「沉謹和厚,於時無忤,專自奉養而已」,在張牙舞爪驕橫跋扈的諸武之中顯得頗為另類。
不過,想讓太平公主嫁給他並不容易。因為武攸暨是有婦之夫,他早就有了妻子李氏,而且二人感情甚好。但是這哪裡難得住武則天?不費吹灰之力,李氏便從這世上消失了。
武攸暨不敢不接受。只是,以結髮妻子的死亡換來的婚姻,有多少情愛可言?他們的婚姻不能說不和諧,畢竟武攸暨萬萬不敢得罪她。但從此開始,太平也開始有樣學樣養起男寵來。她的人生已經被強橫的母親弄得支離破碎。
當時情真,只因天真,往昔那個無憂無慮的少婦已經一去不復返了。對於母親的強權和暴力,她始而憎恨,繼而羨慕,終於成為她後半生孜孜以求的目標。因為她的切身經歷告訴她,愛情脆弱,親情虛妄,唯有權力才能帶給她安全和力量。
太平公主第一次揮動權力之手,是參與扳倒來俊臣;第二次,則是參與神龍政變。
來俊臣是武則天親手提拔起來的酷吏。武則天利用他打擊反對派,從來沒有失手過。
酷吏的職責就是糾察謀反案。隨著武則天的統治日漸穩定,有謀反嫌疑的人越來越少了,這讓來俊臣漸漸產生了即將失業的恐慌。情急之下,他居然打起了武則天親人的主意,誣告她的兒子、女兒、侄子統統謀反。
事情傳到武承嗣的耳朵里,為了自保,他決定先下手為強,反告來俊臣。他擔心自己一個人勢單力薄,就想到了太平公主。
想起駙馬的慘死,太平公主慨然允諾,參與到「倒來」的運動中來,最終來俊臣被處死。
神龍政變發生在神龍元年(705年),由宰相張柬之等人籌劃,聯合太子李顯兄妹發動兵變,殺死二張兄弟,逼迫武則天退位,擁立李顯復位。
政變成功後,唐中宗相當大方,在論功行賞時,把太平公主的政治地位、經濟待遇和生活待遇都照顧到了,讓她更加風光。
在政治地位方面,太平公主被晉封為鎮國太平公主,和哥哥安國相王李旦的封號對應,另外,太平公主的丈夫武攸暨也跟著沾光,由「安定王」封為「定王」。這意味著,他由郡王提升為親王了。
第二年,唐中宗李顯又頒下詔令,讓太平公主開府,設置官署。
這項待遇可太不同尋常了。本來,唐朝制度規定,只有親王,也就是皇子才能開府設置官署,比如相王,就有相王府,府中有長史、司馬一類官員。在太平公主之前,唐朝只有一位公主曾經開府——唐高祖的女兒平陽公主。當年她幫高祖一起打天下,率領赫赫有名的娘子軍在長安周圍發展勢力,為李唐王朝的建立立下了汗馬功勞,所以李唐建國之後她能開府設官,這是特例。太平公主開府不僅表明她特殊的政治地位,同時也等於認可了她對國家公務的參與權。
在經濟待遇方面,唐中宗李顯登基之後,將太平公主和相王李旦的實封都漲到五千戶。所謂實封,就是國家賜給功臣貴戚的封戶。享受多少戶的實封,就等於能向多少戶人家徵收租稅。
那麼五千戶實封是多少呢?當時唐朝一共有六百一十五萬戶,其中能夠向國家提供賦稅的不超過三百萬戶,太平公主一個人就占了國家整個收入的六百分之一。
更厲害的是,不僅太平公主本人有實封,她和薛紹生的兩男兩女,和武攸暨生的兩男一女,一共七個孩子,也都享受實封。賞賜給她的珍寶更是不計其數,她一家的經濟實力真是富可敵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