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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王安石變法

2024-09-29 11:43:45 作者: 姜若木

  仁宗時期實行的慶曆新政失敗了,宋朝國內的社會矛盾沒有得到緩和,財政危機變得更加嚴重。在這種情況下,士大夫要求改革的呼聲又一次高漲,一場規模更大的改革運動正在醞釀之中。

  即便是有范仲淹、包拯這樣一些正直的大臣,仁宗在位四十多年卻始終不能下定決心推行改革。仁宗沒有兒子,死後由他的侄子即位,這就是宋英宗。英宗身體不好,再加上國內憂患,即位不到四年,就害病死去了。太子趙頊即位,稱宋神宗。

  神宗即位時僅20歲,年輕氣盛,想有一番作為。他響應了國內士大夫改革的呼聲,決定進行大的改革,以改變國家不景氣的狀況。但是剛即位的神宗,身邊都是仁宗時期的老臣,就連那些曾經支持過范仲淹新政的人,現在也已年邁,變得暮氣沉沉,對改革沒有興趣。要想推行改革,必須得找一個得力的人才,一個叫王安石的人很快進入了他的視線。

  王安石是江西臨川(今江西撫州)人,他的父親王益曾經做過幾任州縣長吏,青少年時期的王安石跟隨父親到過許多地方,對宋王朝存在的社會問題有許多感性的認識。王安石的文章寫得十分出色,得到歐陽修的讚賞。慶曆四年(1044),年僅二十歲的王安石以第四名的成績考取進士,隨後在揚州、鄞縣(今浙江寧波)、舒州(今安徽潛山)、常州等地任地方官。

  他在鄞縣當縣官的時候,正碰上那裡災情嚴重,百姓生活十分困難。

  王安石興修水利,使大批農田得到灌溉,並興修道路,改善交通。沒過多久,就把鄞縣治理得井井有條。王安石知道,宋朝社會日益貧困的根源在於大地主豪強的兼併。每當到了青黃不接的時節,窮人的口糧接不上,他就打開官倉,把糧食借給農民。到秋收以後,要他們加上官定的利息償還。這樣可以使農民避免向地主借糧,不用再忍受他們的重利盤剝,日子也就會好過一些。

  王安石做了二十年地方官,名聲變得越來越大。後來,宋仁宗把他召入京城,擔任管理財政的官員。王安石一到京城,就向仁宗上了一份長達萬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書》,他根據宋朝內憂外患交織、財政日益困窮的形勢,提出應該變更天下弊法,並培養大批適應變法革新需要的人才。

  他要求宋仁宗以漢、唐兩代王朝的覆亡為前車之鑑,果斷地實行變法。針對自己主管的財政,他還提出了應該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的理財思想。雖然這份意見得到了一些士大夫的讚賞,但當時宋仁宗剛剛廢除范仲淹的新政,對改革的事不再感興趣,王安石的奏章就沒有得到回覆。王安石一看朝廷沒有改革的決心,而且還受到朝中一些大臣的排擠,就不願意再繼續做官,正好母親去世,就辭職回家服母喪。

  神宗皇帝早就知道王安石的大名,也十分認可他提出的改革主張,所以即位後不久就又一次將王安石召入京城。

  

  王安石一到京城,宋神宗就把他叫到了宮中。神宗開門見山地問他:「你看現在國家開始變得貧弱,要治理好國家,應該從哪兒入手才好?」

  王安石早就胸有成竹,他從容地回答說:「要使國家富強,必須改革舊的法度,並建立起新的符合當今形勢的法度。」

  回去之後,王安石寫了一個非常詳細的改革意見,神宗看後非常滿意,更加信任王安石。不久,神宗將王安石提升為副宰相。那時朝廷里名義上的四名宰相都已經病的病,老的老了,一聽見改革就會皺起眉頭。於是,在王安石的建議下,神宗任用了一批年輕的官員,並由王安石負責,設立了一個專門制定新法的機構——制置三司條例司,由王安石與呂惠卿、曾布等人一起草擬新法。為了推行新法,還在各路設提舉常平官,督促州縣執行新法。

  從熙寧二年(1069)到熙寧九年(1076)的八年時間裡,王安石圍繞富國強兵這一目標,陸續實行了均輸、青苗、農田水利、募役、市易、免行、方田均稅、將兵、保甲、保馬等新法。按照內容和作用的不同,這些新法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均輸法、市易法和免行法,主要用於供應國家需求和限制商人。從宋朝初年開始,都是由發運司統一採購,以供應京城皇室、百官、軍隊的消費,但這些物品運到京城後往往因不合需要而削價拋售,朝廷所需卻又要另去搜刮。這就給商人囤積居奇、操縱物價提供了機會。均輸法規定了就近採辦,買賤不買貴的政策,大大減少了政府的財政支出。市易法則是在京城設市易務,負責平價收購商人滯售的貨物,向商販發放貸款,同時也可賒貨給商販販賣。免行法規定各行商鋪依據贏利的多寡向市易務(司)交納免行錢,不再輪流以實物或人力供應官府。這樣,宮廷採購物品可以做到隨行就市,有效降低了成本。

  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稅法和農田水利法,主要用於調整國家、地主和農民之間的關係,促進農業生產。青苗法規定,把以往為備荒而設的常平倉、廣惠倉的錢穀,在青黃不接的時候以一定的利息借貸給農民,這樣可以使農民免受兼併勢力的高利貸盤剝,並使官府獲得一大筆「青苗息錢」的收入,這與王安石在鄞縣時的做法相同。募役法,又稱免役法,主要是為了使原來輪充職役的農村居民能夠回鄉務農,原來享有免役特權的人戶交納役錢。方田均稅法則是針對豪強隱漏田稅,為增加政府的田賦收入而發布的,有效增加了政府的稅收。農田水利法用於治理水土,以發展農業,增加社會財富。

  將兵法、保甲法、保馬法以及建立軍器監,主要是用於統治秩序,整頓並加強軍隊的戰鬥力。王安石利用將兵法精簡軍隊,選派有武藝又有戰鬥經驗的軍官專門負責軍隊的訓練,有效地提高了軍隊的戰鬥素質。保甲法則是為了防範和鎮壓農民的反抗,以及節省軍費而推行的。

  另外,王安石還改革了科舉制度,並對學校進行了整頓,更利於有才能的人進入朝廷任職。

  王安石的變法推行了將近十五年,儘管每項新法都有或大或小的弊端,或者執行時出現偏差,但這些新法使豪強兼併和高利貸者的活動受到了有效的限制,使下層地主和農民獲得了好處,緩和了階級矛盾,增加了財政收入,穩定了北宋的統治。但是王安石的新法也觸犯了中上級官員、皇室和大地主等階層的利益,因而遭到許多朝臣的反對。

  宋神宗問王安石:「現在外面許多人都在議論,說我們推行新法,不守祖宗的規矩,一點兒也不擔心天變,你怎麼看外面的這些輿論?」

  王安石回答得非常坦然,他說:「陛下只要認真處理政事,就已經是在防止天變了。陛下徵詢下面的意見,這已經是照顧到輿論了。再說,人們的議論很多時候也是錯誤的,只要我們做的合乎道理,就不用怕別人說三道四。再者,祖宗的規矩,本來也不會是從來不變的。」

  宋神宗不像王安石那樣堅決,當越來越多的人反對變法,他就開始動搖起來。

  北宋熙寧七年(1074),河北鬧了一次大旱災,一連十個月都沒有下雨,田地荒蕪,農民四處逃荒。神宗很為這次的災荒發愁,有一個官員趁機畫了一幅《流民圖》獻給宋神宗,說旱災是王安石變法觸怒天威,上天對宋朝降下的懲罰。宋神宗看著這幅圖上流民的慘狀,心裡長吁短嘆。神宗的祖母曹太后和母親高太后也在神宗面前哭哭啼啼,說天下已經被王安石給搞亂了,逼神宗趕緊停止新法的實施。

  隨著阻力越來越大,王安石看新法已經沒有辦法實行下去了,氣憤地上書神宗,要求辭職還鄉。宋神宗也沒有辦法,只好讓王安石暫時離開東京,到江寧府去休養。

  第二年,宋神宗又一次把王安石召回京城,任其為宰相。誰知沒過幾個月,天上出現了彗星,這在當時可被認為是非常不吉利的預兆。那些阻撓變法的保守派乘機向神宗進言,要求立即停止新法,以防招來更大的禍患。雖然王安石竭力為新法辯護,但大勢已去,王安石不能夠繼續貫徹自己的主張,就又一次辭去宰相職位,回江寧府去了。

  宋神宗逝世之後,哲宗繼位,太后垂簾聽政,以司馬光為首的保守派在朝中得勢,王安石推行的新法便徹底被廢除了。

  點 評

  范仲淹實施的慶曆新政失敗以後,王安石又一次舉起變法的旗幟,但最終仍然是以失敗告終,他失敗的主要原因是什麼呢?

  首先是反對派的阻撓和破壞。新法的大部分條款是為便利平民、抑制富豪階級而設置的,這往往會招致官僚等上層階級的反對。

  其次是朋黨之爭的干擾和人事任用不當。宋代黨爭,複雜廣泛,反對派以攻擊變法法令來達到瓦解王安石政治勢力的目的;在新法實施過程中,王安石缺乏執行的人才,王安石本人又急功近利,求效太速,結果使本應造福於民的新法成為禍害百姓之法,遭到朝野上下的一致反對。

  神宗皇帝的軟弱也是變法失敗的一個原因。神宗缺乏足夠的主見,當反對派把新政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問題報告給神宗皇帝時,神宗並沒有能夠給王安石堅定的支持。

  王安石未能成功變法的原因還有很多。雖然變法沒有成功,但是作為一個敢作敢為、有膽有識的改革家,王安石至今仍值得人們敬佩。

  相關連結

  王安石小傳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號半山,封荊國公,世人又稱王荊公。撫州臨川人(現為撫州東鄉縣上池裡洋村),北宋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他出生在一個小官吏家庭,少年時喜好讀書,聰慧超群。

  慶曆二年(1042)登進士榜第四名,先後任淮南判官、鄞縣知縣、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點江東刑獄等地方官吏。治平四年(1067),神宗剛剛即位,即詔王安石知江寧府,很快又將其升為翰林學士,熙寧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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