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韓非生平
2024-09-29 11:35:28
作者: 姜若木
韓非,大約生於公元前280年,為戰國時期韓國貴族的後代。青年時期曾與李斯在一起,在儒學大師荀子門下求學。兩位學生向荀子學了帝王之道後,卻都背離了老師所持的儒家基本立場,而成為法家的代表人物。
後來李斯先入了秦,而韓非回到了韓國。
韓非由於有嚴重的口吃,不善於說話,於是沒有選擇遊說之路,而專心於著書立說。他希望用自己的文字去打動當政者。當時韓國已十分衰弱,韓非多次向韓王建議,採用富國強兵的法家方法振興韓國,但韓王不予理睬。有個貴族名叫堂谿公,他對韓非說:「講法、術等學說是很危險的,你應該放棄這些非人道的主張。」
韓非則認為法、術等學說對國家有利,表示不怕國君昏聵而加罪於他,要繼續宣傳法家的學說。然而,韓非的學說始終沒有被韓王採用。
韓非就一直在家發憤著書。他的書傳到秦國,被秦王政看到了。當時,秦王政已在準備完成統一的大業,迫切需要一套適合統治需要的理論。
嬴政讀了韓非的《孤憤》《五蠹》,深表贊同,大為賞識。特別是讀到下面一段:
夫古今異俗,新故異備,如欲以寬緩之政,治急世之民,猶無轡策而御駻馬,此不知之患也。今儒、墨皆稱先王兼愛天下,則視民如父母。何以明其然也?曰:「司寇行刑,君為之不舉;聞死刑之報,君為流涕。」
此所舉先王也。夫以君臣如父子則必治,推是言之,是無亂父子也。人之情性,莫先於父母,皆見愛而未必治也,雖厚愛矣,奚遽不亂?今先王之愛民,不過父母之愛子,子未必不亂也,則民奚遽治哉?且夫以法行刑,而君為之流涕,此以效仁,非以為治也。夫垂泣不欲刑者,仁也;然而不可不刑者,法也。先王勝其法,不聽其泣,則仁之不可以為治亦明矣。且民者固服於勢,寡能懷於義。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為改,鄉人譙之弗為動,師長教之弗為變。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奸人,然後恐懼,變其節,易其行矣。故父母之愛不足以教子,必待州部之嚴刑者,民固驕於愛、聽於咸矣。
秦王政感嘆說:「如果能見到文章的作者,和他相處在一起,死而無憾矣!」
韓非的這段論說,把先秦除法家以外的諸子百家的先進性都打壓下去了,因此,深為嬴政賞識。李斯見此,告訴秦王說:「這篇文章的作者叫韓非,現在住在韓國。」
秦王政於是下令攻打韓國,要求韓非歸順秦國。韓王向來不重視韓非,見秦國興師動眾而來竟是為了一介書生,便立即將韓非遣往了秦國。
公元前234年,韓非來到秦國,秦王政十分高興。但秦王政生性多疑,且喜怒哀樂變化多端,所以韓非入秦後並沒有立即得到信任和重用。
李斯對韓非的到來十分不安。老同學互知底細,更何況,早在荀子門下一起做學生的時候,韓非已表現出高於李斯的天資和才氣。李斯生怕秦王政將對自己的賞識與恩寵轉移到韓非身上。如果韓非一旦被重用,自己的地位就會受到威脅。
不久,韓非上書秦王政,勸秦王先伐趙而緩擊韓。李斯和另一些大臣就趁機加以讒害。他們對秦王說:「韓非是韓國的宗室,他的心終究是向著韓而不向著秦的,這也是人之常情。今天大王不用韓非,等以後時間長了,再讓他回去,那就給秦國留下一個後患,所以不如趁早找一個罪名將他殺了。」
秦王於是同意了,將韓非交刑吏
治罪。李斯派人給已經下獄的韓非送去毒藥,讓他自殺。韓非想向秦王表白,但遭拒絕,只好飲鴆而死。
這時是韓非入秦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33年。
過了一段時間,秦王政又想到
了韓非,後悔將韓非下獄問罪,就派人赦免韓非,但此時韓非早已不在人世。韓非深知遊說天下的難處,曾寫了一篇《說難》的文章,其中說:大凡遊說的困難,不是難在我是 秦陵一號俑坑軍陣前鋒否了解情況有理由說服對方,不是難在我的口才難以闡明我的思想,也不是難在我是否敢縱橫馳騁、暢所欲言。大凡遊說的困難,在於了解遊說對象的心理,能否用話打動他。
遊說的對象如果追求高尚名望的,而遊說者用重利去說服他,那麼就會表現出氣節低下而且遭到鄙視,必定被拋棄和疏遠。遊說的對象如果追求重利的,而遊說者用名望高尚去說服他,那麼就會顯得沒有誠意而且脫離實際,必定不被接受。遊說的對象如果實際上是追求重利,但表面上裝作追求高尚名望的,而遊說者用名望高尚去說服他,那麼他就會表面上接受了你,實際上卻疏遠你;如果遊說者用重利去說服他,那麼他就會私下採納你的意見,而公開地拋棄你。這些都是不能不知道的。
事情因為保密而成功,因泄密而失敗。不一定是你親自泄露它,但講話中無意涉及那保密的事情,這樣你就危險了。權貴者有過失,如果遊說者直言高論來追究他的錯誤,那麼自身就會有危險。當權貴者對遊說者的恩澤尚不廣泛和深厚,而遊說者的言論過分真誠時,如果說法可行並且有功效,那權貴者會忘記遊說者的功勞;如果說法不可行並且有過失,那麼遊說者就會被懷疑,就危險了。權貴者得到計謀並且想把它作為自己的功勞,如果遊說者預先知道了這計謀,那麼自身就會有危險。權貴者要做一件不便說出的事,卻詭稱要做另一件事,如果遊說者知道他所作所為的真相,那麼自身就會有危險。勉強權貴者去做他堅決不做的事,阻止權貴者做他不肯罷休的事,遊說者自身有危險。因此說,和權貴者議論大人物,他就會以為你在挑撥離間;和權貴者議論小人物,他就會以為你是在賣弄權勢。和權貴者議論他所喜愛的人,那麼他就會以為你是在借用他的權勢;和權貴者議論他所憎恨的人,那麼他就會以為你是在試探他的態度。
如果遊說者說話直截了當,簡明扼要,那麼權貴者就會認為你不明智而侮蔑你;如果誇誇其談,引經據典,那麼他就會認為你說話太多,時間太長。如果就事論事,那麼他就會認為你膽怯懦弱而不敢進言;如果考慮事情面面俱到,那麼他就會認為你瑣碎而且傲慢。這些都是遊說的難處,不可不知道。
由此可見韓非洞徹人性的複雜、人世的詭詐,其結局似乎是他預料中的事。他本不想遊說,不想到秦國,只想寫自己的書就行了。他的處世哲學是一種與世無爭的黃老之道。
而秦王政只是見了韓非的治國學說、法家思想而喜愛其人的,當真實地見了這個人後,才發覺不是那麼一回事,再加上多疑而多變的性格和李斯的挑撥,韓非的結局也似乎被註定了。
不過,韓非雖然並未在秦得到重用,甚至遭到了殺身之禍,但他的治政學說、法家思想還是對秦王政和秦國的政治產生了極大的影響,嬴政統一中國前後許多重大的政治措施,都是按照韓非的理論來制定的。秦王政喜歡的是韓非的學說而非其人,這正是韓非悲劇下場的原因。
二、法家集大成之作——《韓非子》與其說韓非是帝王之師,還不如說是他的著作《韓非子》是帝王之學。韓非的思想和理論,集中反映在其自著文集《韓非子》中。這本書大約由漢代的劉向最後編定。今本《韓非子》共55篇,其中雖有一部分系後人誤混摻入,但其中主要的如《顯學》《五蠹》《憲法》《難勢》《詭使》《六反》《問辯》《心政》《難一》等篇,皆可確信為韓非所作。從這些著述可以看出,韓非的學說是集法家之大成,融合了法、術、勢三個方面。
韓非以前的法家理論主要分成三派:商鞅強調「法」,主張國君要明法令,用法律來加強統治;申不害強調「術」,主張國君千萬要注意掌握駕馭臣下和民眾的手段;慎到強調「勢」,認為國君必須加強威勢來統治天下。韓非對商鞅之法、申不害之術、慎到之勢進行了揚棄,形成了一個新的法家學說體系。
韓非
韓非曾多次稱頌商鞅,但又認為商鞅的法治存在極大的片面性。首先,商鞅談法治而不談術,存在缺陷。比如,如果按商鞅之法打了勝仗,大臣就更加尊貴;擴大了國土,大臣受封的土地就更多,這樣只利於大臣而不利於君主,不能防止臣下發展他們個人的勢力而削弱君主的權力。他指出,秦用商鞅之法從而國富民強,但因為「無術以知奸」,結果,國家富強的成果被大臣利用為擴張其私人勢力的資本。如秦昭王時,穰侯魏冉攻齊勝利就取得陶邑作為私人封地,應侯范雎攻韓勝利就取得汝南作為私封,這些就導致了秦強盛數十年而不能成就帝國之業。其次,韓非認為商鞅的法律也制定得不完善。他在《憲法》中說,商君之法規定,斬敵人一個首級即得爵一級。當官的人是要有智謀的,斬敵人首級只要有勇力就可以了,怎麼能讓單有勇力的人去當需要智謀的官呢?但韓非沒有提出具體的法律來,只是要求把商鞅之法制定得更完善。
對曾任韓國丞相的申不害,韓非也予以稱讚,但他又不滿申不害只談術而不定法。他認為,申不害雖然多次使韓昭王用術,卻由於不推行法論,法令經常變更,使奸臣有機可乘,犯法的人也越來越多。因此,申不害雖然執政十七年,卻不能成就霸王之業。同時,韓非又認為申不害對術也未說透,並對術又做了進一步的闡述:術,就是按照才能授予官職,根據名位責求實績,操握生殺大權,考察群臣能力的權術是君主必須掌握的東西。法,就是讓法令頒布於官府,讓百姓把刑罰牢記心頭,獎賞那些守法的人,而懲罰那些違法的人,這是群臣必須遵循和學習的東西。君主沒有術,就會在上受蒙蔽;群臣沒有法,就會在下面鬧亂子。這兩者缺一不可,都是帝王治國的工具。法是公開的,必須公之於眾,術則必須隱而不顯。
除了法、術,韓非還特別強調勢。他認為,君主有了威勢才能統治天下。沒有威勢,即使是古代的聖王堯、舜,也不能定天下。他要求國君們運用法和術,建立一套統治全國的情報網,以便居於深宮而能駕馭天下,他認為這就是勢。韓非又指出,善於用勢來統治則國家安全,不知道用勢則國家危險。這種威勢就好比國君的「筋絡」,有了它就能「治天下而征諸侯」,就能使百姓服帖、順從。而且,也只有在國君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和威勢的前提下,才能推行法與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