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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騙子,將清純女孩的初戀演繹成夢魘

2024-09-29 11:29:01 作者: 海劍

  作為受害者,柳眉、方麗身上體現出來的是追求浪漫,比較痴情。這種美好的品質本不是過錯,但是容易被蒙蔽雙眼。

  2004 年6 月23 日,廣東無業人員劉立峰因涉嫌詐騙罪被北京海淀區檢察院批捕。該案以案犯劉立峰編織愛情的陷阱,騙取女性的錢財,最後將淪為階下囚而收場。而作為受害者的余潔也為自己的輕率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2004 年6 月15 日,在北京市海淀區某派出所,被害人余潔向警方舉報了自己被騙的經過:

  去年12 月17 日,我通過一個熟人認識了廣東人劉立峰。當時他說叫劉峰,是來北京發展業務的。認識後的第二天,我陪劉立峰逛天安門廣場、故宮、北海,吃飯的時候,劉立峰說他剛到北京,還沒找到工作,先讓我幫他買幾身衣服,等他找到工作賺了錢再還給我。我想了想,覺得他挺可憐的,就同意了。然後去了他住的地方。他問我是否願意與他交朋友。因我看到他外表非常老實忠厚,便同意可以相處下去,彼此了解後再說。就在那天我們確定了朋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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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月22 日,劉立峰再次約我到新街口逛街,他說自己在朝陽區朝陽體育館附近找到了工作,需要馬上租房子住,他剛到北京而且找到工作時間也不長,所以身上沒有足夠的錢交房租,現在只能住旅館,他向我借4000 元交房租。因見他非常可憐,第二天我便從家中拿了錢交給他。但在12 月24 日早晨他給我打電話時說,錢被小偷偷走了,現在又沒錢租房子了。聽這話,我沒有懷疑,趕緊找到我的同學又替他籌借了3000 元。

  今年1 月初,劉立峰對我說因工作需要,必須買一部手機,否則工作將不能繼續幹下去,而且因他工作的髮廊生意不佳,暫時發不了工資。鑑於這種情況,1 月25 日和27 日我分別向自己的兩個朋友借了7500 元,在28 日為他買了一部諾基亞最新款的手機。

  在1 月至3 月間,他又以老闆不發工資但需要交房租和生活費等理由,分別向我要了5000 多元。

  3 月6 日,他約我到他的住處見面,他表現出非常煩躁的樣子,無緣無故向我發脾氣,我問他又怎麼了,他說老闆不發工資,他要離開那家髮廊,想和朋友合資開發廊,但是需要資金,他說需要5 萬元。我說我沒有那麼多錢,他說這樣的話,他只有離開北京。我擔心他要是走了,就沒有辦法還給我錢了,而且更重要的是,我害怕他會拋下我,就於3 月9 日到中國銀行將我父母為我準備出國的存摺做了個人抵押貸款。3 月11 日,他約我外出問我事情是否辦好。我說在辦著,14 日那天,我到銀行取出抵押得到的24000 元,把錢送到他的住處。

  4 月19 日,劉立峰向我提出上次要的錢用於償還賭債了,而且他還欠別人錢,為此他再次向我索要15000 元,否則債主找他算帳。4 月22日我從家裡拿了10000 元,並從我工作單位預支我的6000 元工資,分別於4 月23 日和24 日在我辦公室和他的住處交給他。

  4 月30 日起,劉立峰突然失蹤——本來約好地去外地玩,可那天我到處都找不到他,據他朋友講他回家了。5 月5 日,他才給我打電話說有急事回家了。

  5 月14 日中午,劉立峰由廣州坐火車返回北京,我到北京西客站接他時,他說他欠了別人一大筆賭債,大約有24000 元,他逼我必須把錢給他籌集到,否則到時債主要砍他的手給我看。我被逼無奈,於5 月18 日將我父母為我準備出國的第二張存摺抵押給招商銀行,貸得33000 元。並在當日將22000 元在他的住處交給他。但是劉立峰又於22 日在雙安商場提出因北京不好找工作要到上海去,需要路費4000 元,並提出由我在雙安商場給他買金項鍊(價值大約4700 元)留作紀念,我只能滿足他的要求。

  5 月26 日,劉立峰離開北京,並於30 日給我打電話說錢又不夠用了需要我寄給他。但是他於6 月4 日突然返回北京;並再次提出需要4000 元,我只有從我準備出國的錢里拿了6000 元人民幣和250 美元在他的處住交給他。

  6 月6 日,我父母看見劉立峰和我在一起,父母看不慣他那種大男子主義、小氣巴拉的樣子,雙方發生了不愉快的爭執,劉立峰倉惶離開北京。

  8 日那天,他在上海給我打電話說,他的手在離開北京時跌斷了,需要醫藥費和生活費15000 元。

  他一再問我要錢,使我對他的懷疑逐漸加深,何況他所說的情況和我了解的不符,所以我於6 月11 日前往上海尋找他的下落,但是未能找到。

  最後在青島找到他的一個朋友,得知他在廣東的家裡已有妻子和孩子,而且一直都在騙我。

  6 月13 日,我返回家中,哭著向父母解釋了一切。但是,劉立峰至今依然通過電話向我索取15000 元的醫藥費,並逼迫我在20 日將錢準備好,他將於20 日前後返回北京取錢。

  我請求通過公安、司法部門給予詐騙人劉立峰相應的法律制裁。

  警方迅速對此事作了充分的調查,隨後拘捕了劉立峰。

  2004 年6 月26 日,北京市海淀區公安分局看守所,我跟隨辦案檢察官提訊了劉立峰。

  在看守所訊問室,劉立峰一副很平靜的神情。從外表上看,劉立峰中等個頭,皮膚白皙,顯得比較文靜,談吐也很溫和,即便是在看守所,仍舊是說話不緊不慢的樣子。劉立峰給人的印象是老實穩重,是那種一見就容易讓人產生好感的人。

  辦理此案的檢察官對劉立峰講明法律政策後,開始了訊問。

  檢察官(下簡稱「檢」):你以前從事什麼工作?

  劉立峰(下簡稱「劉」):我以前在廣州白雲區一個地方稅務所做幹部。去年年初,因為賭博和經濟問題,被單位辭退了。為躲避賭債,就跟一個要好的朋友到北京發展。

  檢:你為什麼要騙余潔?

  劉:開始認識余潔時,從談話中我知道她很有錢,就想接近她騙點錢,後來看到余潔單純,騙到錢又把她玩了。

  認識的第二天,我按余潔給我的聯繫方式,約她出來一塊兒玩,我倆就一塊去了天安門。在天安門廣場附近,我告訴她自己剛到北京,還沒有開始工作,沒有什麼錢,身上只有500 多元,她說沒有問題,她自己有錢。

  我知道她很有錢,於是就下決心在她身上騙點錢,雙方吃完飯,一商量她就和我一塊兒到我租房的地方。當時就我們倆人在房裡,我提出做愛的事,她有點怕,我說早晚咱倆都是朋友,必須都過這一關的……檢:你跟她說過你自己有老婆和孩子嗎?

  劉:沒有。我只告訴她我有朋友,但跟別人跑了。我就是想弄點錢花,她給我現金55000 元,吃玩一塊總共約7 萬元左右。開始我以借的形式要的,後來關係往深一步發展了,我就騙她我在長沙賭錢輸了,別人追到北京要錢,向她要錢。後來她就幫我準備錢了。

  檢:你的這7 萬元都幹什麼了?你還有沒有錢還余潔?

  劉:吃、喝、玩、穿(買衣服),還了賭債。你問我有沒有錢還給余潔,沒有,我沒錢還。我現在身上沒錢了。

  檢:余潔知道錢具體用途嗎?

  劉:她不知道具體的,還賭資的事她知道。

  檢:你為什麼從余潔那要走55000 元?

  劉:因我和余潔交朋友,並且有了那種關係(性關係),有了感情,我向她要錢她想辦法也得給我辦。我騙得她的感情和信任,她才借給我錢的。

  檢:你當時怎麼想的?

  劉:我當時結交她就是騙點錢。

  檢:你為什麼告訴余潔自己叫劉峰,年齡28 歲,而身份證卻叫劉立峰、年齡32 歲呢?

  劉:我不想讓她知道我真名,主要是怕以後有麻煩,因余潔25 歲,我就說自己28 歲,這樣年齡相差小,好和她交往。

  檢:余潔問過你沒有,你是否要同她結婚?

  劉:余潔先後問過我三次,同不同她結婚,我沒有答應她要同她結婚,我只是說以後再說吧。你問我什麼原因不回答,因為我有老婆、有孩子,我當然不會同餘潔結婚的。我也不能告訴余潔我有老婆、孩子,(那樣)余潔不會給我錢的,而且還會報復我的。

  為了進一步核實有關證據,檢方詢問了被害人余潔。

  檢:12 月18 日晚間,你和劉立峰喝過酒沒有?

  余:沒有。

  檢:你和劉立峰交朋友的事,你是否對你母親、父親說過?

  余:我不敢對我父母說。因為劉立峰是外地人,又沒有正經的職業。

  我想等同他結婚時再對父母講。在去年12 月份,我說我要出國,我和他的事怎麼辦,是現在結婚還是以後再結婚,當時他說都可以,後來他以現在沒錢為由說等以後再說。

  處朋友期間,劉立峰老向我要生活費,平時都花我的錢。他說他老闆不給他錢,因為經營不好,今年1 月6 日他說要同別人開發廊,讓我借5萬元給我。我背著家裡把父母給我準備出國的錢,存摺拿出來到銀行貸款給了劉立峰24000 元,我提出去看看髮廊在什麼地方,他說髮廊還沒裝修好,不能去看,騙我。2 月中旬,劉立峰迴北京說他回家之後和別人賭錢欠了別人24000 元錢,讓我給他,否則債主要砍他的手,開始說是個北京的人,後又說是廣東人的錢,是和北京人一起的,又騙了我22000 元錢,我不知他到底還給誰了。

  檢:你看過劉立峰和別人賭過錢沒有?

  余:我從沒有看他和別人賭過錢。後來,劉立峰給我手機打電話說他手跌斷了要住院,讓我給他錢15000 元,他說他在上海,讓我把錢存入我在中國銀行開戶的信用卡里,把我的信用卡也要走了。

  6 月11 日我到上海沒找到劉立峰,然後打電話給他的一位姓白的朋友,他說劉立峰在青島,正和他打牌呢。

  在劉立峰住處附近,我們一塊吃的飯。劉立峰去廁所時,姓白的悄悄地對我說,余潔啊余潔你怎麼那麼傻,別把自己拖垮了。我很想卻問清楚為什麼,可他別的話他卻說什麼都不肯說。13 號我要回北京時他才告訴我真情,說他都看不下去了,他告訴我劉立峰有老婆,女兒都快8 歲了。

  劉立峰對他女兒特別好,是絕對不會和他老婆離婚的,勸我死了心,不要再同他來往了。

  的確,劉立峰平時對我特別冷淡,也不關心我,只知道向我要錢。因為這是我的初戀,我很上心,也很在意劉立峰,最終才落得被他騙得這麼慘的下場。

  6 月13 日,我回北京後把我和劉立峰的關係,拿家裡錢的事都對父母說了。當天晚上劉立峰打電話問我錢給他存上錢了嗎,問我在哪,我沒告訴他,我讓他自己到北京來取。

  22 日晚10 點,劉立峰到辦公室找我,我說我沒吃飯,讓他陪我到外面吃飯,其實我父母早已在單位外面等著了,我們出來後,我父母還有兩個過路人一起把劉立峰扭送到刑警隊。

  檢:在你們交往的過程中,你問過劉立峰結婚沒有?

  余:我問過,他說沒結婚。他只告訴我他交過一位女朋友,後來女朋友跟別人跑了,他自己就到北京了。

  檢:劉立峰是騙你錢還是騙你感情?

  余:二者都有,最讓我傷心和失望的是我的感情,我沒想到他會這麼卑鄙。

  ……

  對劉立峰妻子的調查證實了這個騙子的真面目。據劉的妻子講,他們之間沒有什麼原則上的矛盾,感情比較好。每個月劉立峰給她寄一次錢,有時3000 元,有時4000 元的,最多的時候寄了12000 元,今年2 月劉立峰還到家住了11 天。

  對劉立峰朋友的調查同樣證實了劉立峰詐騙錢財的去向等犯罪事實。

  在警方的詢問下,劉的老鄉說:劉立峰來北京干髮廊,他也沒什麼錢,有時還借生活費。2004 年1、2 月份的一個晚上,我們在一塊吃飯,當時余潔在。

  他介紹說這是他女朋友,還講他女朋友有汽車,他後來打電話講,這女孩是富婆,有錢。第二次是給劉立峰過生日請我,在外邊吃飯,聊天中他講那女孩喜歡他,給他花錢,買衣服,替他租房子,還給他不少錢,還有手機,還說這女孩是原裝的。他還讓我給他家裡寄了3 次,是寄給他老婆的。

  面對檢察人員,余潔的情緒始終很激動,間或眼裡還含著淚水。「你們不知道,我心裡多恨吶,他對我的傷害,不光是錢,他說馬上就跟我結婚,結果人不見了……」

  「你這樣騙這些女人的錢和情,不覺得太缺德了嗎?」

  面對檢察人員的發問,劉立峰低垂著頭,半天才抬起頭說:「誰讓她願意呢?我無所謂。」

  劉立峰的外表也不算出眾,也不是口若懸河、能說會道的人,為什麼能在一兩次見面後就能打動對方?在對被害人的不幸抱以同情的同時,我們也深感作為被害人自身的輕率值得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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