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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 18:34:28 作者: 毛姆

  兩個星期後,艾略特來到了克拉里奇酒店。他到後不久,我立刻跑去見他。他給自己定做了幾套衣服,看到我,便詳細地介紹起他選的是什麼料子以及出於什麼原因,聽得我有些不耐煩。最後,我終於找了個空插進話去,問他拉里的婚禮舉辦得怎麼樣。

  「就沒有舉辦成。」他冷冷地說。

  「這話是什麼意思?」

  「舉辦婚禮的前三天,索菲失蹤了。拉里到處找她。」

  「怎麼會有這怪事!他們吵架了嗎?」

  

  「沒有,沒有吵架。當時萬事俱備,就等著舉行婚禮了。我負責把新娘交給新郎。婚禮之後,他們即刻乘東方快車去度蜜月。要是問起來,我倒覺得這樣對拉里更好。」

  我猜想伊莎貝爾把所有的一切都告訴了艾略特。

  「到底出什麼事了?」我問。

  「你肯定記得那天咱們在里茨飯店吃過飯,伊莎貝爾帶索菲去了莫利紐克斯服裝店。還記得索菲穿的那件衣服嗎?簡直不能看!你注意那件衣服的肩部了嗎?一件衣服剪裁得好不好,全看肩部合體不合體。當然嘍,莫利紐克斯服裝店的衣服,可憐的索菲是買不起的。你也知道伊莎貝爾是個非常慷慨的人,念著她們自小就認識,她提出要送給索菲一件衣服,至少能讓索菲在結婚時穿得體面一些。索菲自然高興得不得了。

  「長話短說,有一天,伊莎貝爾約索菲三點鐘到她家裡來,二人一同去服裝店最後試樣。索菲來了,但不幸的是伊莎貝爾要帶兩個孩子去看牙醫,四點鐘之後才回到家,而索菲已經走了。伊莎貝爾以為她等得不耐煩,自己到莫利紐克斯服裝店去了,於是急忙往那兒趕,到了那兒才知道索菲壓根就沒有去。伊莎貝爾只好作罷,又回到了家裡。那天,他們約好要在一起吃晚飯的。拉里按時趕來,伊莎貝爾一見他就問索菲在哪裡。

  「拉里被問蒙了,急忙給索菲的住處掛電話,但沒人接,於是他說自己要到那兒去看看。吃飯的人等啊等的,始終沒見他倆露面,最後只好自己吃了。你們在拉佩街巧遇索菲之前,她過的是什麼日子,你應該是知道的。最為不幸的是,你竟然能想到把他們帶到那種地方去。拉里跑了一整夜,把她常去的地方找了個遍,但一無所獲。他往她住的公寓樓跑了一趟又一趟,而看門人總說她沒有回來。他花了三天的時間馬不停蹄地找,而她像人間蒸發了一樣。第四天,他又去公寓樓打聽,看門人說她回來了一趟,把東西打了一個包,乘計程車走了。」

  「拉里是不是心裡非常難過?」

  「我沒見他人,只是聽伊莎貝爾說他感到挺難過的。」

  「索菲沒留下紙條什麼的嗎?」

  「什麼都沒有留。」

  我沉吟良久,最後問道:

  「你是怎麼看待這件事的?」

  「老夥計,恐怕跟你的看法完全一致。她堅持不下來了,又故態復萌,繼續過她的那種醉生夢死的日子了。」

  這是明擺著的事實,可我仍覺得有點兒蹊蹺,不明白她為何偏偏在這個節骨眼上開溜。

  「伊莎貝爾怎樣看?」

  「她當然心裡不好受。不過,她是個理智的孩子。她告訴我說,她一直覺得拉里要是娶了那樣的女人,一定會是場災難。」

  「拉里怎麼樣啦?」

  「伊莎貝爾對他體貼入微。她說難就難在他不願談及此事。他一定會恢復過來的。伊莎貝爾說他壓根就不愛索菲,和她結婚完全是出於一片俠肝義膽。」

  可以看出,遇到這突發事件,伊莎貝爾表現得如此淡定,內心八成會感到幸災樂禍。我敢肯定,下次見到她,她一定會說早就知道會有這種後果。

  不過,再次見到她,差不多是在一年之後了。那時,我本可以陳述索菲事件的利害關係,叫她三思,可是鑑於當時的處境,我沒有了這份情緒。我在倫敦一直住到聖誕節前夕,然後直接回到里維埃拉自己家裡,中途沒有在巴黎停留。我著手寫一部小說,這以後的幾個月里都過著與世隔絕的生活。對於艾略特倒是時不時見上一面。他的健康顯然在不斷惡化。儘管如此,他仍堅持參加社交活動,看了讓人心痛。他還是一如既往地不斷舉辦宴會,要我驅車三十英里趕去參加,而我卻不肯,這叫他很是氣惱。他覺得我不喜歡社交,卻喜歡待在家裡寫作,顯得有些太自命不凡了。

  「這是一個非凡的季節,讓人激動不已,老夥計。」他對我說道,「把自己關在家裡閉門謝客,任大好時光白白流淌,簡直就是犯罪。你來里維埃拉,偏偏挑了一個死氣沉沉的地區居住,我就是活上一百年也弄不懂。」

  可憐、善良,又有點兒傻氣的艾略特,顯然是活不到那把歲數了。

  6月份,小說的初稿已經完成。我覺得自己該休息休息了,於是打起行囊,搭乘一隻獨桅縱帆船(夏天我們經常乘坐此船去福斯灣洗海水浴),揚起風帆,沿著海岸向馬賽駛去。由於海風時起時停,我們的帆船大部分路程都靠備用馬達突突突地驅動。中途在坎城港住了一夜,到了聖馬克西姆和薩納里又各住了一夜,然後就到了土倫。

  我對土倫港素有好感。港灣里法國艦隊的船隻讓你見了立刻產生一種浪漫和親切的感覺。在土倫古老的街道上溜達,叫你永遠也不會厭倦。我流連於這兒的碼頭,一待就是好幾個小時,觀看上岸休假的水兵三三兩兩地閒逛,有的與女友相依相伴,觀看平民百姓邁著悠閒的四方步來來往往,就好像除享受歡樂的陽光外,世界上再沒有其他的事可做了。土倫港水域遼闊,各種輪船和渡船將熙熙攘攘的人群分流到各個碼頭去,於是你就有了一種印象:此處是終點站,包羅萬象,是一個融合了大千世界形形色色特徵的地方。當你坐在一家咖啡館裡,眼睛被水色天光弄得有點兒眼花繚亂時,你的幻想會插上翅膀,帶你踏上金色的旅途,到天涯海角去。你幻想著自己坐上一條古老的船,在太平洋上遠航,來到一片珊瑚海灘,周圍長滿了椰子樹;你走下舷梯,到了仰光的碼頭上,坐上一輛黃包車;你幻想著你的船抵達了太子港,停泊在碼頭旁,你從甲板上望去,看見一群黑人站在碼頭上,又是歡呼,又是揮手致意。

  我們的船是在快到中午的時候抵達的。下午的時間剛過了一半,我上岸沿著碼頭走去,一邊走一邊東瞧瞧西看看,看那些店鋪,看那些從身邊走過的路人,看咖啡館外邊坐在遮陽篷下的客人。突然間,我一眼瞧見了索菲。與此同時,她也看見了我。她嫣然一笑,沖我打了聲招呼。我停下來和她握手。她獨自坐在一張小桌子旁,面前放一隻空玻璃杯。

  「請坐下來喝一杯。」她說道。

  「你也陪我喝吧。」我說著,在一把椅子上落了座。

  她上穿一件法國水手的那種藍白條子海魂衫,下穿一條大紅褲子,腳蹬涼鞋,露出幾個大腳趾,趾甲上塗了紅色的指甲油。她沒有戴帽子,頭髮剪得短短的而且燙過,發色是淡金色,近乎銀色。她濃妝艷抹,一如當初在拉佩街遇見她時那樣。從桌上的小碟可以看出她已經喝過一兩杯了,不過並無醉意,好像見到我沒有覺得討厭。

  「巴黎的朋友們還好嗎?」她問。

  「也許都好著呢。自從那天咱們一起在里茨飯店吃過午飯之後,我就再沒有見過他們。」

  她從鼻孔里噴出一大股煙,哈哈笑了起來。

  「最後我還是沒有跟拉里結婚。」

  「這我知道。為什麼?」

  「親愛的,事到臨頭,我覺得自己不是抹大拉的馬利亞 ,不配得到耶穌基督的化身拉里的拯救。我做不到,先生。」

  「是什麼原因使得你在最後關頭改變了主意?」

  她嬉皮笑臉地望著我,腦袋傲然朝起一揚,小奶子、水蛇腰,再加上她的那身裝束,儼然就是個小頑童。不過,必須承認:上次見面時,她一身紅裝,顯得有些俗氣,帶幾分悽慘,而現在卻媚人多了。她的臉和脖子被陽光曬成了紫銅色,而這種膚色令塗了胭脂的臉蛋和抹了睫毛油的眉毛顯得分外刺眼—她身上的俗氣也不乏嫵媚之處。

  「想聽我說一說嗎?」

  我點了點頭。此時,侍者把我為自己要的啤酒以及為她要的白蘭地和蘇打水送了來。她用剛抽完的一根粗絲捲菸的煙屁股又燃起了一根。

  「那三個月里,我滴酒不沾唇,一口煙也沒有抽過。」她見我露出了詫異的神色,哈哈一笑解釋說,「我指的不是紙菸,而是鴉片。那感覺簡直是活受罪。有時跟前沒人,我就可著嗓門吼叫,能把屋子都震塌。我會對自己說:『我受不了了,再也受不了了!』和拉里在一起的時候,還不是那麼糟糕,而他一旦不在跟前,人間就成了地獄。」

  我一直在看著她。當她提到鴉片時,就更加注意打量起她來,發現她的瞳孔縮成針眼一樣大,說明她又在吸毒了。她的一對眼珠子特別綠,綠得驚人。

  「伊莎貝爾要送我一件婚禮時穿的衣服,不知現在那件衣服怎麼樣了。那件衣服漂亮極了。當時說好我去找她,然後我們倆一塊兒去莫利紐克斯服裝店。在這方面,我得佩服伊莎貝爾,關於衣服的知識,沒有她不知道的。我到了她家,管家說她帶瓊去看牙醫了,給我留了話,說她馬上就回來。我走進客廳,見咖啡壺和杯子還放在桌子上,於是便請求管家給我煮一杯咖啡。那時,能提神的只有咖啡了。他說這就為我去煮,走時順手將空咖啡杯和咖啡壺拿走了,盤子裡有一瓶酒卻沒有拿走。我看了看,發現那酒正是你們在里茨飯店熱議的波蘭貨。」

  「那是齊白露加酒。記得艾略特說要送幾瓶給伊莎貝爾的。」

  「你們對那酒讚不絕口,說聞起來賽過仙醪。我起了好奇心,取下瓶塞聞了聞。果真名不虛傳,酒香撲鼻。我點起一支香菸。過了幾分鐘,管家把咖啡送了進來。咖啡的味道也很好。人人都夸法國的咖啡好,那就讓他們喝去吧,反正我還是喜歡美國咖啡。在這異國他鄉,我唯一思念的東西就是美國咖啡了。不過,伊莎貝爾的咖啡還是挺不錯的。我當時感覺很糟,一杯咖啡下肚,精神便好了些。我看看桌子上放的那瓶酒,心裡像有個饞蟲在拱動。我罵了自己一句,下定決心不受其引誘。我又點起了一支煙,心想伊莎貝爾馬上就會回來的,可是左等右等不見她來。我感到發毛,坐立不寧。我最怕等人,而屋裡連本書都沒有。我走來走去的,欣賞著牆上的畫,眼光卻不停地瞟向那瓶可惡的酒。後來,我想乾脆倒一杯出來,欣賞欣賞吧。倒出來一看,那顏色十分漂亮。」

  「是淡綠色的。」

  「一點不錯。怪就怪在,它的顏色就跟它的酒香一樣誘人。那種綠色就像你有時候在一朵白玫瑰花心裡看見的綠色一樣。我迫切想知道它喝起來是不是也同樣誘人,覺得反正品上一口也於我無害。我原打算只呷一口,卻聽見了響動,以為伊莎貝爾回來了,便咕咚將一整杯酒吞下了肚,怕的是被伊莎貝爾瞧見我在喝酒。不過,那不是伊莎貝爾弄出的響動。天呀,一杯酒讓我感到飄飄欲仙。自從戒酒以來,我還從未產生過如此美妙的感覺。我感到周身又充滿了活力。假如伊莎貝爾及時回來,我恐怕已嫁給了拉里。真不知道是禍是福呢。」

  「她沒有回來嗎?」

  「是的,沒有回來。我很生氣,覺得她太看不起人,叫我那樣等她。此時,我低頭一瞧,見杯子裡又斟滿了酒,心想可能是自己無意中斟上的。信不信由你,我不知道酒是怎麼斟滿的。再把酒倒回瓶子裡吧,好像怪不值得的,於是我便將它喝了下去。沒得說,那酒簡直就是瓊漿玉液。我喝後覺得自己好像變了個人,直想開懷大笑。三個月來,我從未感到如此愜意過。

  「那個老傢伙曾說波蘭人大杯大杯地喝酒,眼皮都不眨一下,這你還記得嗎?我心想:哼,管它三七二十一的,波蘭人能喝,我也能喝。於是,我把剩下的咖啡倒在壁爐里,給杯子裡斟酒,斟得滿滿的。管它什麼瓊漿玉液不玉液的,喝!後來的情況我就記不清了,只記得等我罷手時,瓶子裡的酒已所剩不多。這時,我覺得三十六計走為上計。這一走,卻差點跟伊莎貝爾撞上。剛出她家的門,我就聽見了瓊的說話聲,於是急忙跑上樓梯。等她們母女進了門,我才連滾帶爬衝下樓,鑽進了一輛計程車。我叫司機趕快把車開走。司機問我到哪兒去,我卻衝著他哈哈大笑不止,覺得自己的行為滑稽到了極點。」

  「你回你的公寓了嗎?」我這是明知故問,因為我知道她沒有回公寓。

  「你把我當什麼傻瓜了吧?我知道拉里會到公寓樓找我的。那些常去的地方,我一個都不敢去,而是到哈基姆那裡去了。我知道拉里是絕不會找到那裡的。再說,我想過過菸癮呢。」

  「哈基姆是個什麼地方?」

  「哈基姆嘛,哈基姆是個阿爾及利亞人。在他那裡,只要你出得起錢,他就可以給你搞來鴉片。他很夠朋友,要什麼人就給你弄來什麼人—大人、小孩、女人或者黑人。他手邊總有六七個阿爾及利亞人隨叫隨到。我在那裡住了三天,都弄不清自己睡過多少男人了。」說到這裡,她咯咯一笑,「高的矮的、胖的瘦的、白的黑的,全都有。我要把失去的時間補回來。可是,我的內心並不踏實,覺得在巴黎不安全,老怕拉里會找到我。而且,我身上的錢都花光了。那些兔崽子,你不給他們錢,他們就不和你上床。所以,我離開哈基姆那裡,回到公寓樓,給了看門人一百法郎,讓她見有人來找我,就說我已經走了。我當下便打點行裝,連夜乘火車來到了土倫。到了這裡,我心裡的一塊石頭才算落了地。」

  「來了後,你就一直待在這裡嗎?」

  「一點不錯,而且我要繼續待下去。這兒的鴉片煙要多少有多少,是水手們從東方帶來的上等貨色,不是他們在巴黎賣給你的那種爛狗屎。我在旅館裡包了一個房間—就是那家海事商務旅館。晚上你走進旅館,過道里全是鴉片煙味。」說著,她風騷勁十足地嗅了嗅鼻子,「那味道香噴噴的,有點兒刺鼻。大家各在各的房間裡抽鴉片,給你一種賓至如歸的感覺。旅館不干涉你的事,你帶誰回房間都無所謂。他們會在凌晨五點來敲你的門,提醒水手起床歸船,所以你就不用擔心會誤了行期。」說到這裡,她話鋒一轉,又不間斷地說了下去,「我在碼頭邊的書店看見了你的書。早知道要碰見你,我就會買下來,叫你簽個名呢。」

  剛才路過那家書店,我曾停下來看櫥窗,注意到在一堆新書裡面有一本我的小說的法譯本,是新近出版的。

  「你可能不會多麼感興趣的。」我說道。

  「我不明白你為什麼這樣說。讀書我可是會讀的。」

  「恐怕寫作你也會寫呢。」

  她飛了我一眼,隨即爆發出一串笑聲。

  「是的,小時候經常寫幾句歪詩。恐怕都是些塗鴉之作,但我那時的感覺很好。我想這些是拉里告訴你的。」說到此處,她稍微停頓了一下,「生活艱辛,應該學會苦中取樂。有樂不取,就是個大傻瓜。」說著,她倔強地把腦袋朝後一揚,「我把書買來,你能給我簽個名嗎?」

  「我明天就走了。你真要的話,我買一本送你,留在你的旅館裡。」

  「那太好了。」

  就在這時,一艘海軍的摩托艇開到了碼頭邊,一群水手爭先恐後上了岸。索菲用眼睛在他們當中搜索著。

  「那是我的男朋友。」她向其中的一個揮了揮胳臂,「你可以請他喝一杯酒,然後最好離開我們。他是個科西嘉人,和咱們的老朋友耶和華一樣喜歡拈酸吃醋。」

  一個年輕人走了過來,看到我,先是遲疑了一下,見索菲向他招手,便來到了我們的桌前。他高高的個子,紫紅臉膛,鬍子颳得乾乾淨淨,黑眼珠神采奕奕,鷹鉤鼻,一頭鬈髮烏黑烏黑,看上去還不到二十歲。索菲介紹我時,說我是她童年時代的一個美國朋友。

  「他不會說話,但長得漂亮。」索菲用英語對我說。

  「你喜歡粗野豪放類型的,是不是?」

  「越是粗野豪放越合我的心意。」

  「總有一天,你的喉嚨會被他們割斷的。」

  「這一點也不奇怪。」她咧嘴一笑說,「社會垃圾,早死早好。」

  「你們能不能講法語呢?」水手厲聲說。

  索菲沖他微微一笑,笑容里含著幾分嘲弄,接下來講了一通法語,語調流暢,夾雜著一些俗語,美國口音很重,但這樣一來,卻使她平日使用的下流語言帶有一種滑稽腔調,使人忍俊不禁。

  「我在對他講,說你長得漂亮,怕你不好意思,才講的英語。」隨後,她對我說:「他身體很棒,肌肉發達得就像個拳擊手。你摸摸看。」

  索菲的一番奉承叫水手怒意頓消。他得意地把胳膊一彎,鼓起胳膊上的二頭肌。

  「你摸摸看。」他說道,「來呀,來摸呀。」

  我摸了摸,表示自己羨慕得不得了。我們在一起聊了幾分鐘。之後,我付了酒錢,起身要走。

  「我得告辭了。」

  「見到你很高興。別忘了那本書。」

  「不會的。」

  我跟他倆握手道別,然後抽身離開了。途中經過書店時,買下了那本小說,在書上寫了我和索菲的名字。這時,我突然想起了龍沙 那首廣為引用的精美小詩,又想不出別的什麼可寫,便將小詩的第一句寫在了書上:

  親愛的,讓我們看看這玫瑰花……

  我把書留在了索菲的旅館裡。旅館就靠近碼頭,我自己也常住在那裡。天蒙蒙亮,就會被大喇叭吵醒,叫喚人們快起來上班去;陽光如煙似霧,照在港灣平靜的水面上,給幽靈一般的船隻披上了一層美麗的色彩。次日,我們的船揚帆駛往卡西斯。我準備在那裡買些酒,然後到馬賽去,在馬賽再換乘一艘預訂好的船。一個星期後,我回到了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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