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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 18:33:53 作者: 毛姆

  次日見到格雷和伊莎貝爾,我把巧遇拉里的事跟他們講了,他們倆和我當初一樣,也頗感意外。

  「能見見他是件讓人開心的事。」伊莎貝爾說,「這就給他打個電話吧。」

  我這才想起自己忘記問他住在哪裡了。為此,伊莎貝爾把我狠狠埋怨了幾句。

  「即便我問他,他也不一定會告訴我的。」我笑著辯白道,「也許,這是我的潛意識在作怪吧。難道你忘了,他從來都不喜歡把自己的住處告訴別人。他怪也怪在這一點上。他隨時都可能從哪個地方鑽出來。」

  「他就是這種人,」格雷說,「過去亦是如此,來無影去無蹤,行跡難定,今天在此,明日在彼。你明明看見他在一個房間裡,想著過會兒去跟他打個招呼,但一轉身他就不見了。」

  「他歷來我行我素,十分叫人生氣。」伊莎貝爾說,「這一點是誰都無法否認的。咱們只好等著了,他願來的時候自然會來的。」

  那天他沒有來,第二天也沒有來,第三天亦沒有見他的影子。伊莎貝爾抱怨起來,說這件事是我編出來的,純粹想惹她生氣。我信誓旦旦地說自己沒有撒謊,並設想出了一些拉里沒來的原因向她解釋。不過,我說的這些原因都是站不住腳的。我心中暗忖:他可能經過仔細考慮,決定不來見格雷和伊莎貝爾了,於是一走了之,離開巴黎到別的地方去了。我覺得他如閒雲野鶴四處遊蕩,只憑一時高興、一時興起,或者說一時心血來潮,便倏忽不見。

  最後,他終於露面了。那是個雨天,格雷沒有去莫特芳丹打球。我們三個人在一起—伊莎貝爾和我在喝茶,格雷端著一杯摻過畢雷礦泉水 的威士忌細啜慢飲。管家打開房門,拉里邁著四方步走了進來。伊莎貝爾歡叫一聲像彈簧一樣跳了起來,衝上去撲進他的懷裡,在他的臉上左親右親。格雷的一張紅紅胖胖的臉比平時更紅了,熱情地拉住他的手。

  「哈,看見你真讓人高興,拉里。」格雷說道,激動得聲音都有些哽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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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莎貝爾咬著嘴唇,看得出她是強忍住才沒有哭出聲來的。

  「來喝杯酒,老夥計。」格雷顫抖著聲音說。

  小兩口見到這位浪跡天涯的朋友感到由衷的高興,這幅場景見了叫人為之動容。一想到自己在他們心中占有如此重要的位置,拉里的心情一定會非常愉快。只見他開心地綻出了笑容。但我覺得他內心深處是相當冷靜的。寒暄間,他一眼看到了桌子上的茶具。

  「我想喝杯茶。」他說道。

  「嘖,嘖,怎麼能喝茶呢。」格雷嚷嚷道,「咱們喝瓶香檳酒吧。」

  「我喜歡喝茶。」拉里笑吟吟地說。

  他的冷靜對那兩口子產生了影響,而這恐怕正是他想看到的。小兩口平靜了下來,但他們看他的眼神里仍充滿了友愛。我並不是說,拉里對別人由衷的喜悅報以無禮的冷漠;恰恰相反,他表現得異常彬彬有禮、和藹可親。但在他的言談舉止中隱約可見一種只能稱之為超然的東西,至於那東西有著什麼深層的含義我卻一無所知。

  「你真壞,為什麼不早點來看望我們?」伊莎貝爾佯怒嗔怪道,「這五天裡,我天天都倚在窗口盼你來呢。每次門鈴響,我的心都要跳到嗓子眼裡了,要費很大的勁才能把它重新咽下去。」

  拉里嘿嘿嘿一陣傻笑。

  「毛姆先生說我的樣子太可怕,像個野蠻人,你們的管家不會叫我進門的。所以,我飛到倫敦購置新裝了。」

  「你用不著跑那麼老遠,」我笑笑說,「在春天百貨公司或百麗服飾店就可以買到現成的衣服。」

  「我覺得既然要購置衣服,就最好弄有格調的。再說,我已經有十年沒有在歐洲買衣服了。於是我就去找你的那個裁縫,說我想做套衣服,三天內取貨。他說得用兩個星期,後來折中定為四天。這不,一小時前,我剛從倫敦飛了回來。」

  他穿著一套藍色嗶嘰西服,跟他瘦削的身材極為合體,內穿一件軟領白襯衣,系一條藍色絲綢領帶,腳蹬一雙棕色的鞋子。他剪了個短髮,刮光了臉上的鬍子,不僅看上去乾淨整潔,而且很入時,與以前相比判若兩人。由於太瘦,顴骨突出,太陽穴凹陷,深藏在眼窩裡的那雙眸子比我記憶中的那雙更顯得大了。儘管如此,他的相貌仍是那般英俊瀟灑、風流倜儻,一張曬黑了、沒有皺紋的臉讓他顯得異常年輕。他和格雷同為三十出頭的人(他比格雷只小一歲),但格雷看上去要老十歲,而他則要年輕十歲。由於是個大塊頭,格雷動作遲緩、笨拙,拉里的一舉一動卻輕盈、敏捷。拉里像個小男孩一般,歡快、活潑,而我深切感覺到他的內心一片寧靜—他已經不再是從前我認識的那個小青年了。

  談話在輕鬆的氣氛中進行著,這在老朋友之間是很自然的,因為他們有著許多共同的記憶。格雷和伊莎貝爾不時加幾條芝加哥新聞進去,都是些零星花絮,一件連著一件,引得笑聲朗朗。

  我一直有一個印象:拉里雖則笑得很爽朗,聽伊莎貝爾滔滔不絕講話時顯得很高興,他的內心卻異常落寞。我覺得他並不是假裝高興;他生性純真,不會弄虛作假;他的高興顯然是真誠的。但我感到在他的內心世界裡有一樣東西,不知該稱之為知性,感性,抑或力量,使得他莫名其妙地有點兒落落寡合。

  兩個小姑娘被領了進來,和拉里見過,彬彬有禮地衝著拉里行了個屈膝禮。拉里伸出手來,柔和的眼睛裡含著慈祥和仁愛望著她們。小姑娘們握了他的手,兩雙眼睛天真地看著他。伊莎貝爾美滋滋地告訴拉里,她們的功課都很不錯,隨後給了她們每人一塊甜點心,把她們支走了。

  「你們睡覺時,我去給你們念十分鐘的書。」

  此時此刻,伊莎貝爾沉浸在與拉里重逢的喜悅中,不願意受到打攪。小姑娘們走上前跟她們的父親道晚安。那個大塊頭漢子把她們摟在懷裡吻了吻,紅臉上湧起濃濃的愛意,見了讓人感動。誰都看得出他愛她們,為她們感到自豪。女兒走後,他唇邊浮起甜蜜的微笑,對拉里說道:

  「這倆孩子不錯吧,是不是?」

  伊莎貝爾深情地望了他一眼。

  「要是由著格雷胡來,他會把她們慣壞的。這個大壞蛋,就算把我餓死,也要買來魚子醬和鵝肝給孩子吃,讓她們吃到撐。」

  格雷笑著瞧了瞧她說:「這你就說得不對了,你心裡最清楚。我愛你愛得要發瘋。」

  伊莎貝爾的眼裡湧出了會心的笑意。她對格雷的愛心知肚明,並為此感到高興。多麼幸福的一對夫妻!

  她提出要留我們吃晚飯,我覺得他們也許願意和拉里單獨說說話,便推說有事,而她堅決不聽我解釋,說道:

  「我去告訴瑪麗在湯里多放一根胡蘿蔔,就夠四個人吃的了。還有隻雞,你和格雷可以吃腿,我和拉里吃翅膀。她還會做奶蛋酥,足夠大家享用。」

  格雷似乎也想讓我留下。我本來就不想走,於是便來了個恭敬不如從命。

  等待吃飯的當兒,伊莎貝爾把他們的遭遇從頭到尾講了一遍(他們的情況我曾經給拉里簡單介紹過)。那段悲慘的往事她講起來雖然語調儘可能輕鬆,但格雷的臉上卻布上了一層陰雲。她見了,想使格雷高興起來,便說道:

  「現在,一切都過去了。我們栽過跟頭,但前途是光明的。到了峰迴路轉的時候,格雷就找個好工作,掙他個幾百萬塊。」

  雞尾酒送了進來。兩杯酒下肚,可憐的格雷情緒有所好轉。我看見拉里雖然拿了一杯酒,卻碰也沒碰。格雷沒有注意到這個,要再敬他一杯,被他婉拒了。然後,大家洗了手,坐下來吃晚飯。格雷要來一瓶香檳酒,可是管家給拉里倒酒時,他卻說自己不想喝。

  「嗨,你必須喝一點。」伊莎貝爾嚷嚷道,「這是艾略特舅舅最好的酒,只用來招待特殊的貴客。」

  「實話說,我喜歡喝水。在東方待久了,覺得喝乾淨水是最好的。」

  「今天這是特殊場合嘛。」

  「好吧。那我就喝一杯吧。」

  飯菜香噴噴的。但我和伊莎貝爾都注意到拉里吃得很少。伊莎貝爾也許覺得她只顧自己說話,拉里只有聽的份兒,無機會插話,於是便問他在這十年未見的時間裡都幹了些什麼。拉里回答時語氣坦率、真誠,但含糊其詞,等於沒有告訴我們多少情況。

  「哦,瞎轉悠唄。在德國待了一年,又到西班牙和義大利待了些時間。後來又去東方遊蕩了一陣子。」

  「你這是剛從哪裡來的?」

  「從印度。」

  「你在印度有多久?」

  「五年。」

  「玩得痛快嗎?」格雷問,「去打老虎了嗎?」

  「沒有。」拉里笑了笑說。

  「你在印度一待就是五年,都做些什麼呢?」伊莎貝爾問。

  「四處遊玩。」拉里回答說,臉上露出一絲玩世不恭的微笑。

  「『繩子魔術』 是怎麼回事?」格雷問,「你見他們表演過嗎?」

  「沒有,沒見過。」

  「那你都見到過什麼呢?」

  「那就多了。」

  此時,我向拉里提了一個問題:

  「瑜伽修行者是不是真的具有人們所說的超自然的能力?」

  「說不上來。我只能告訴你:在印度,人們都普遍這麼認為。不過,智者並不看重這種能力,認為它會妨礙修真。記得一位智者給我講過一個故事,說的是一個瑜伽師來到河邊,苦於身上沒錢,擺渡的船夫拒絕讓他上船,於是瑜伽師踏水而去,如履平地,徑直抵達對岸。講到這裡,智者鄙夷地聳了聳肩說:『這樣的雕蟲小技不值錢,只頂得上乘渡船用的一個銅板。』」

  「你覺得瑜伽師真的能踏水如履平地嗎?」格雷問道。

  「那位智者是這麼說的,顯然他相信是真的。」

  聽拉里說話是一種享受,因為他聲音純美如天籟,圓潤、輕快而不低沉,抑揚頓挫恰到好處。飯後,大家回到客廳里喝咖啡。我沒去過印度,急切地想了解更多的情況。

  「你跟作家和思想家有過接觸嗎?」我問。

  「我發現你把作家和思想家分成了兩個群體。」伊莎貝爾取笑我說。

  「當然要跟他們接觸了。」拉里回答道。

  「你是怎麼和他們交流的?用英語嗎?」

  「有意思的是,他們即便會說英語,也說得不大好,理解上就更差了。我學了印度斯坦語,後來去南方,又學了泰米爾語,反正足夠交流用的了。」

  「你現在懂多少種語言呀,拉里?」

  「哦,說不準,也就是六七種吧。」

  「我還想多了解一點瑜伽師的情況。」伊莎貝爾說,「你和他們有沒有關係很熟的?」

  「和幾位終年苦修的瑜伽師倒是非常熟。」拉里笑了笑說,「我曾在一個苦修林住過兩年。」

  「兩年?苦修林個是什麼樣的地方?」

  「這個嘛,你也可以把它叫作隱居地吧。有些聖人喜歡過獨居生活,或在廟裡,或在林中,或在喜馬拉雅山山麓。還有一些聖人廣招門徒。一些樂善好施的人為了積累功德,常常為自己崇拜的瑜伽聖人建造房屋,有大的也有小的,門徒們也隨著自己的恩師一塊居住,住在晾台上、廚房裡(如果有廚房的話),或者棲身於樹下。我在這樣的苦修林中有一個斗室,剛能放得下我的行軍床、桌椅和書架。」

  「這地方在哪兒?」我問。

  「在特拉凡哥爾。那兒風景如畫,青山翠谷,細水蜿蜒流淌。山中有老虎、豹子、大象和野牛,而苦修林位於環礁湖畔,周圍椰子樹和檳榔樹鬱鬱蔥蔥。它距離最鄰近的城鎮也有三四英里遠,但人們從鎮上或更遠的地方紛至沓來,有的步行,有的坐牛車,來聽瑜伽聖人宣講(如果他有興致的話),或者僅僅坐在聖人的腳下,享受聖人所帶來的那一份靜謐和吉祥—那份靜謐和吉祥猶如花香瀰漫在空氣中。」

  格雷在椅子上不安地扭動著身子。我猜想可能是因為談話轉了彎,讓他感到不耐煩了。

  「來杯酒嗎?」他問我。

  「不喝。謝謝。」

  「哦,我可要喝一杯了。你喝不喝,伊莎貝爾?」

  他把巨大、沉重的身軀從椅子上抬起來,向吧檯走去,那兒放著威士忌、畢雷礦泉水以及玻璃杯。

  「那地方還有別的白人嗎?」

  「沒有了。只有我一個白人。」

  「兩年的時間,你怎麼能熬得下來?」

  「一眨眼就過去了。以前過日子,就是幾天好像也要比這兩年漫長得多呢。」

  「那麼長的時間,你都幹些什麼呀?」

  「看書、長距離散步、湖上蕩舟,以及冥思。冥思十分耗費精力,兩三個小時就會叫你精疲力竭,仿佛開車一口氣跑了五百英里的路一樣,只想好好休息一下。」

  伊莎貝爾微微皺了皺眉頭。她心裡一片迷茫,恐怕也有點兒害怕。她可能有一種想法:這個幾小時前走進屋來的拉里,雖然表面上沒有變化,好像仍和從前一樣開朗和友愛,但和她過去認識的那個拉里,那個非常坦率、平易、歡快、任性不聽話但討人喜歡的拉里已經不是一個人了。她曾經失去了他,如今重逢,起先以為他還是昔日的拉里,儘管歷盡滄桑,卻依舊屬於她。然而現在,她好像抓了一把陽光在手裡,那陽光從指頭縫裡溜掉了。這讓她有點兒沮喪。

  那天晚上,我一直在盯著她瞧(這在我歷來都是賞心悅目的事)。我發現她眼裡充滿著喜悅在看拉里那修剪得很整齊的腦袋(兩隻小耳朵緊貼著那腦袋殼),當她的目光落在拉里凹陷的太陽穴和消瘦的臉頰上時,眼神由喜轉憂。她又望望他那瘦長的手—那雙手雖然很瘦,卻強壯有力。後來,她的目光移向了他那富於表情的嘴—那張嘴的嘴型好看,豐滿但不性感,接著又去看他那平展的額頭和端正的鼻子。他穿一身新裝,雖沒有艾略特的那種整潔、風雅,卻落拓不羈、瀟灑自如,好像那是一身天天穿的日常衣服似的。我覺得他似乎激起了伊莎貝爾的一種舐犢之情,而這種感情在她和自己的女兒之間並不曾見。她已有了當母親的經歷,而他看上去還像個孩子。她的神情中有一種母性的驕傲,一種為長大成人的兒子而產生的驕傲—那兒子說話有條有理,引得大家側耳傾聽,仿佛他在講述真理。我覺得她並沒有真正理解他話中的含義。

  至此,我的話仍未問完。

  「你的瑜伽師是個什麼樣子?」

  「你指的是外表吧?這個嘛,個子不高,不胖也不瘦,淺棕色皮膚,臉颳得光光的,一頭白髮剪得很短,身上除掉一塊圍腰布外,什麼也不穿,但看上去就和布克兄弟男裝公司 GG牌上的那個年輕男子一樣乾淨利落,一樣穿著得體。」

  「他究竟有什麼特殊之處,如此吸引你呢?」

  拉里凝神看著我整整有一分鐘,最後才做出了回答。他那雙深陷在眼窩裡的眼球目光炯炯,好像要射入我的靈魂深處一樣

  「聖徒氣息。」

  他的回答使我感到有點兒意外。在這個陳設著精美家具、牆上掛著名畫的房間裡,這句話就像浴缸里溢出的水從天花板上漏下來,啪嗒一聲落在了地面上。

  「咱們都讀過聖徒傳,其中有聖佛蘭西斯 ,有十字架的聖約翰 ,但那都是幾百年前的事了。我從未想到過能遇見一個仍活在世上的聖徒。我第一次見到他,就堅定不移地相信他是個聖徒。那是一段美妙的人生經歷。」

  「你的收穫是什麼呢?」

  「寧靜。」他脫口而出,臉上淡淡一笑。隨後,他突然站起身說:「我得走了。」

  「噢,不要走,拉里。」伊莎貝爾叫了起來,「時間還早呢。」

  「晚安。」他說道,臉上仍掛著微笑,絲毫沒有理會伊莎貝爾的央求。他在伊莎貝爾的面頰上親了親,對她說道:「過一兩天我再來看你們。」

  「你住在哪裡?我給你打電話。」

  「哦,勸你別找這個麻煩了。你也知道在巴黎打個電話有多難。再說,我那兒的電話常常出毛病。」

  拉里不願說出住址,利落地擺脫了窘境,我見了心裡不由發笑。隱瞞住址成了他的一個古怪的特徵。我提出要請大家後天晚上去布倫園林 吃飯。在這樣四處飄香的春天,露天坐在大樹下面吃飯,確是一大享受。到時候,可以坐上格雷開的汽車一同前往。我同拉里一同出了門,本想陪他走一段路,可一到街上他就跟我握了握手,快步走掉了。他走後,我坐上了一輛計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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