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2024-09-28 18:26:22 作者: 毛姆

  這會兒的克利希大街正是最熱鬧的時刻。只要想像力豐富,你也許會看出過往的行人中不乏庸俗風流劇中的那號人物。行人中有公司職員,也有女售貨員;有仿佛是從巴爾扎克[39]的小說中走出來的老派人物;有依賴人性的弱點謀生的乞丐和妓女。巴黎貧民區的街頭總是熙熙攘攘,充滿了生機,叫你熱血沸騰,一顆心滿懷期待,不知會有什麼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

  「你對巴黎熟悉不熟悉?」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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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熟悉。我們度蜜月的時候來過一趟,以後就再也沒來過。」

  「那你怎麼會找到這家旅館的?」

  「別人介紹的。我要找一家便宜的。」

  苦艾酒端上來了。我們神情鄭重地說著話,往正在溶化的糖上滴了幾滴水。

  「對於我來的目的,我看最好還是坦率地跟你說了吧。」我不無尷尬地說。

  他兩眼發亮,說道:「我就知道早晚會有人來的。埃米已經給我寫了許多信了。」

  「那你該清楚我要對你說什麼了。」

  「她的信我看都沒有看。」

  我點了一支煙,好給自己一些思考的時間。我身兼重任,卻不知怎麼開口才好。先前準備好的一套雄辯的說辭,或哀婉動人,或義憤填膺,在克利希大街這種地方說似乎就不合時宜了。就在這時,斯特里克蘭突然撲哧笑出了聲。

  「你承辦的事情叫你作難了,是不是?」

  「哦,我也說不上來。」我回答。

  「聽我說,你不妨來個竹筒倒豆子,有話全說出來吧。說完,咱們這一晚上誰都輕鬆了。」

  我猶豫了一下,然後說道:「你妻子痛苦極了,這你想過沒有?」

  「事情會過去的。」

  他說這話的那種冷漠勁兒,叫我簡直無法形容。我感到激憤,但我竭盡全力掩飾住了內心的情緒,沒有讓它顯露出來。接下來說話,我就採用了亨利叔叔的那種語氣—亨利叔叔是個牧師,每逢他請求哪位親戚為候補助理牧師協會捐款的時候總是用這種語氣。

  「我把話說得坦率些,你不介意吧?」

  他笑著搖了搖頭。

  「你如此對待她,難道是她應該得到的嗎?」

  「不是。」

  「你有什麼不滿意她的地方嗎?」

  「沒有。」

  「那麼,你們結婚十七年了,你又挑不出她任何毛病,就這樣離開了她,是不是太狠心了?」

  「是太狠心了。」

  我驚訝地看了他一眼。不管我說什麼,他都表示贊同,這就叫我詞窮了。我左右為難,處境一下子變得複雜了,就不用說有多可笑了。本來我打算採取以理服人、以情動人,以及規勸、訓誡和抗議的方法跟他理論理論,必要時甚至責罵他,抑或發脾氣和冷嘲熱諷,誰知這個罪人對自己犯的罪供認不諱,那麼,我這個規勸者還有什麼話可說呢?我對他這種人一點經驗也沒有,因為我自己如果做錯了事總是矢口否認。

  「你還要說什麼?」斯特里克蘭問。

  我撇了撇嘴說:「這個嘛,既然你都承認了,好像也沒有什麼要多說的了。」

  「我想也是。」

  我覺得自己完成這項使命並沒有使用什麼高超的技巧,顯然心頭有幾分惱意。

  「說什麼你也不該把一個女人甩了,一分錢也不給她留下。」

  「為什麼不該?」

  「你讓她怎麼活下去呢?」

  「我已經養活她十七年了。為什麼她不能換換樣,自己養活自己呢?」

  「她養活不了。」

  「可以叫她試一試嘛。」

  對他的話,我可以舉出許多理由加以反駁,可以說說婦女的經濟地位,說說男子結婚時的承諾(私下的以及公開的),理由多得簡直舉不勝舉,但我覺得真正重要的只有一點。

  「你還愛不愛她了?」

  「一點兒也不愛了。」他回答。

  對任何當事人來說,這都是一件極端嚴肅的事,然而他的回答是那麼輕鬆,那麼無恥,使得我急忙咬緊嘴唇,才不至於笑出聲來。我提醒自己他的行為實在可恨,於是在心裡便漸漸激起了義憤。

  「豈有此理!你也該為孩子想一想,他們又沒做什麼對不起你的事。他們並非自己要求到這個世界來的。如果你什麼都不管不顧,他們就得流浪街頭。」

  「他們已經過了這麼多年舒服日子了,比大多數孩子不知要強多少。再說,總有人會養活他們的。必要的時候,麥克安德魯夫婦可以供他們上學嘛。」

  「可是,你難道不喜歡他們嗎?他們可是非常乖的孩子呀。你的意思是說你不想再同他們有任何關係了嗎?」

  「他們小的時候我確實喜歡他們,可是現在他們都長大了,我對他們沒有什麼特殊的感情了。」

  「這樣太沒人性了。」

  「可以這樣說。」

  「你好像一點兒也不覺得害臊。」

  「是的。」

  我改變了策略。

  「大家會覺得你是個十足的混球。」

  「他們願那麼想就讓他們那麼想吧」

  「人們討厭、鄙視你,這對你一點兒都無所謂嗎?」

  「是的。」

  他的回答十分簡短,含著強烈的輕蔑意味,讓我那充滿了大道理的問題顯得有點可笑。

  我沉吟片刻,然後說道:「要是曉得親友們紛紛指責自己,不知一個人怎麼能活得舒坦呢?你敢肯定你不會為此感到不安嗎?人人都有良心,你遲早都會遭到良心的譴責。假如你的妻子死了,你難道一點兒也不痛苦、不後悔嗎?」

  他沒有回答。我等了一會兒,見他不開口,最後只好又說了話以打破沉默的僵局。

  「對此你有什麼要說的?」

  「我要說的只有一句:你是個大傻瓜。」

  「不管怎麼說,法律可以強迫你撫養你的妻子兒女,」我有些生氣地駁斥說,「我想法律是有保障婦女兒童權益的規定的。」

  「法律能從石頭裡榨出油來嗎?我沒有錢,只有百十來鎊的生活費。」

  我以前就有點困惑,此時更困惑了。真的,根據他住的旅館來看,他的經濟情況已捉襟見肘,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

  「這些錢花完,你以後怎麼辦?」

  「再去掙一點唄。」

  他十分淡定,眼睛裡老是有一種嘲笑的神情,就好像我說的都是些傻話似的。我停了一會兒,考慮下面該怎麼說。但這次他先開了口。

  「為什麼埃米不重新嫁人呢?她還比較年輕,模樣也還可以。我敢說,她改嫁後會是個挺不錯的妻子。如果她想同我離婚,我可以給她提供一些必要的理由。」

  現在,該輪到我發笑了。他很狡猾,但狐狸的尾巴還是露出來了—顯然,這才是他真正的目的。他跟一個女子私奔,卻出於某種目的有意隱瞞事實,採取了各種預防措施把那個女子藏了起來。我斬釘截鐵地說:「你的妻子說,不管你再怎麼樣都別想讓她跟你離婚。她的決心非常堅定。我勸你還是死了這條心吧。」

  他望著我,一副驚愕的樣子,顯然不是裝出來的,笑容也從嘴角消失了。只聽他嚴肅地說道:「聽我說,親愛的夥計,這些我是不在乎的。她離不離婚,對我根本無所謂。」

  我笑了起來。

  「噢,算了吧!你別把我們當成傻瓜了。你跟一個女子私奔,我們是知道的。」

  他先是一愣,隨即突然爆發出一陣大笑,聲音非常大,引得鄰座的人扭過頭來看我們,有幾個也跟著笑了起來。

  「我看不出這有什麼可笑的。」

  「可憐的埃米呀!」他仍咧著嘴笑著說。

  後來他臉色一沉,換上了一副鄙夷不屑的神情。

  「女人家真是可憐,心裡沒有別的,除了愛還是愛!她們認為丈夫離家出走只是因為有了外遇。你以為我會傻到那種地步,已經為一個女人做出了那樣的付出,還要吃第二遍苦?」

  「你的意思難道是說,你離開你的妻子不是因為有了外遇?」

  「當然不是。」

  「你敢發誓?」

  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提出這樣的要求—這樣做有點太孩子氣了

  「我發誓。」

  「那你到底是為了什麼才離開她的?」

  「我想專心畫畫。」

  我看著他,久久打量著他,心裡不理解,覺得他腦子出了毛病。必須指出:我當時十分年輕,而在我的眼裡他已經是個中年人。一時間,我心裡除了驚詫,再沒有別的感覺。

  「可是,你已經四十了呀。」

  「正是因為這個我才覺得現在必須馬上動手。」

  「你以前學過畫畫嗎?」

  「我小的時候很想當畫家,但我父親硬叫我進生意圈,說搞藝術賺不了錢。一年前,我開始拿起了畫筆。去年,我一直在夜校上繪畫課。」

  「斯特里克蘭夫人以為你在俱樂部打橋牌,實際上你去上課啦?」

  「正是這樣。」

  「你為什麼不告訴她?」

  「我覺得還是別讓她知道比較好。」

  「你現在會畫了吧?」

  「還不行。但我會學會的。我來此處就是為了學畫,因為在倫敦想學是學不成的。在這裡我也許能如願。」

  「你這種年紀才開始學,你覺得能學會嗎?若論繪畫,大多數人都是十八歲就開始學了。」

  「十八歲學畫,的確能比現在這種年齡學得快。」

  「是什麼原因使得你認為自己有繪畫天賦呢?」

  他沒有立刻回答我的問題,目光呆呆地望著過往的人群,但我覺得他對那些人其實視而不見。後來他說的話也是答非所問:「反正我必須學畫。」

  「你不認為這樣有點像瞎子摸魚—碰運氣嗎?」

  他將目光轉向我,眼神古怪,看得我如芒刺在背,很不舒服。

  「你今年多大了?二十三歲?」

  我覺得他的這個問題與主題不相干。我要是碰運氣,是很自然的,而他已青春不再,是個有身份有地位的證券經紀人,家裡有妻子兒女—對我而言是很自然的人生道路,對他就荒唐可笑了。話雖如此,但我還是想對他公道一些。

  「當然嘍,也許會出現奇蹟,你也許會成為一個大畫家。但你必須承認,這種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假如到頭來你弄得雞飛蛋打,恐怕就後悔莫及了。」

  「反正我必須學畫。」他把剛才的話又重複了一遍。

  「你拋家棄子,倘若充其量只能成為三流畫家,你覺得這樣划得來嗎?畢竟,在別的行當,即便你才不出眾,也沒有多大關係,濫竽充數就能夠舒舒服服地過日子,但是當一個藝術家則完全是另一碼事。」

  「你可真是個大傻瓜。」他說。

  「我不知道我怎麼傻。難道實話實說也算傻嗎?」

  「告訴你吧,我非畫不可!這已經由不得我了。要是一個人掉進河裡,游泳游得好不好都不當緊,當緊的是必須掙扎出來,否則就會被淹死。」

  他的聲音里流露出真正的激情,使得我不由自主被感動了。我覺得他的體內好像有一種強烈的力量在衝撞,讓人感到那是一種撼天動地的力量,壓倒一切的力量,控制了他,左右著他的意志。這是我當時不能理解的。他似乎真的讓魔鬼附了體—我覺得那魔鬼隨時都可能讓他變身,隨時都可能將他撕成碎片。然而,他看上去卻是那么正常。我的眼睛好奇地盯著他,他卻一點兒也不感到難為情。他坐在那裡,穿著一件破舊的諾弗克上衣,戴著頂早就該拂拭的帽子,褲腿鼓成了大包,兩隻手髒髒的,下巴上布滿了紅鬍子茬,一對小眼睛,撅著大鼻頭,臉相庸俗、粗野,嘴很大,厚厚的嘴唇給人以好色的感覺,不知陌生人會怎麼看他,反正我自己不知道將他歸於哪一類人好。

  「你不準備回到你妻子那裡去了?」我末了說。

  「永遠不回去了。」

  「她願意把此事徹底忘掉,一切從頭開始。對你,她一句話也不會責備的。」

  「讓她見鬼去吧!」

  「別人把你當成徹頭徹尾的壞蛋,難道你不在乎?你的妻子兒女沿街乞討,難道你不在乎?」

  「一點兒也不在乎。」

  我沉默了一會兒,為的是讓接下來的話更具震撼力。最後,我鼓足了勁,一字一頓地說:「你可真是個壞透了的傢伙。」

  「好,你把壓在心裡的話說出來了。現在,咱們該去吃飯了。」

  [39]  法國小說家,被稱為「現代法國小說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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