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2024-09-28 18:26:25 作者: 毛姆

  我敢說,此時拒絕了他的建議不失為明智之舉。我覺得這樣做也許可以發泄內心的憤怒。回去匯報情況時,我就說自己斷然拒絕跟這種品行的人一起吃飯,這肯定至少會贏得麥克安德魯上校對我的好感。不過,由於擔心自己的俠肝義膽起不到什麼效果,所以平時我總不能仗義執言。在這件事上,我的義憤填膺絕不會對斯特里克蘭產生影響,因而我也就沒有把推辭的話說出口。只有詩人和聖人才堅信:在柏油馬路上澆澆水就能種出百合花來。

  我付了酒錢,然後我們倆去了一家廉價餐館。那兒食客盈門,熱鬧非凡,我們吃得很開心。我們倆胃口都很好,我是因為年輕,而他是因為良心已經麻木。吃完飯,我們又到一家酒館去喝咖啡和酒。

  至於自己受命來巴黎辦的那件事,我該說的話都已經說了。雖然沒有將此事辦利落,我覺得有愧於斯特里克蘭夫人的囑託,但面對斯特里克蘭的冷漠,我實在無能為力了。只有女性才有耐心把同一件事重複三遍,而且熱度不減。我聊以自慰地心想:想辦法了解一下斯特里克蘭的心理狀況,對我這個作家還是挺有用的。而且,我也對他的心態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不過,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因為斯特里克蘭並不健談。他似乎不善於表達自己的思想,就好像語言並非表達他內心活動的媒介。你得靠他說出的庸俗的土話、難懂的俚語,靠他做出的模稜兩可、意圖不清的手勢,去猜他心裡在想什麼。

  本章節來源於𝒃𝒂𝒏𝒙𝒊𝒂𝒃𝒂.𝒄𝒐𝒎

  不過,儘管他說不出有價值的話,他性格中卻有一種東西,讓你覺得他不是個乏味的人—這也許是因為他態度真摯的緣故吧。他這是第一次來巴黎(此處不算他同他妻子來度蜜月的那一次),卻好像並不怎樣好奇,對於那些對他說來肯定是非常新奇的景象並不感到驚異。我自己來巴黎少說有一百次了,每次來都激動萬分、心潮澎湃,走在巴黎街頭總有一種感覺,覺得自己在經歷一場奇遇。斯特里克蘭卻始終無動於衷。如今回想起來,我覺得他對任何景象都視而不見,眼睛裡看到的只有他心靈深處的某一叫他不得安寧的幻景。

  這時發生了一件有些可笑的小插曲。酒館裡有幾個妓女,有的同男人坐在一起,有的獨自坐在那裡。沒多久,我注意到其中的一個總是用眼瞟我們。當她的目光跟斯特里克蘭的相遇時,她沖他笑了笑。我想斯特里克蘭根本沒有注意她。過了一會兒她從酒館裡走了出去,但馬上又回來了。在經過我們桌子的時候,她很有禮貌地請我們給她買點喝的。她坐下來,我同她閒聊起來,但是她感興趣的顯然是斯特里克蘭。我對她講,他法語不好,只能聽懂個別幾個句子。她試著同他搭話,一半用手勢,一半用洋涇浜法語—不知為什麼,她認為這樣做對方比較容易懂。此外,她還夾帶著說幾個英語詞語。有的意思她只能用她的母語表達,她就叫我給她翻譯,隨後便迫不及待地問他回話的意思。斯特里克蘭情緒很好,還有點高興,但他的無動於衷卻是顯而易見的。

  「我覺得你征服了一顆心。」我笑著說。

  「過獎了。」

  處於他的位置,我會感到不好意思,而非如此不動聲色。女子很年輕,有一雙含笑的眼睛和一張叫人心動的嘴。真不知她看上了斯特里克蘭的哪一點。她對自己的欲望毫不隱瞞,叫我把它翻譯了出來。

  「她想讓你把她帶回家去。」

  「我不需要女人。」他回答。

  我儘量把他的回答說得很婉轉,覺得拒絕這樣的請求有些不禮貌。我解釋說他是因為沒有錢才拒絕的。

  「我喜歡的是他本人,」她說,「你告訴他,這是為了愛情。」

  我把這話翻譯了出來,斯特里克蘭不耐煩地聳聳肩說:「讓她見鬼去吧!」

  他的神態清楚地表明了他的意思,女子見了猛地把頭向後一揚,也許塗了胭脂的臉也發紅了。只見她霍地站起身說:「這位先生太不懂禮貌了。」[40]

  她走出了酒館,這叫我有點喪氣。

  「真不明白你是不是有必要侮辱她。」我說,「畢竟,她對你示好也是看得起你呀。」

  「這種事叫我反胃。」他硬生生地說。

  我好奇地望著他。他的臉上確實有一種厭惡的神情,然而那卻是一張粗俗的好色之徒的臉。我猜想正是他臉上的這種感覺贏得了女子的芳心。

  「在倫敦,我想要什么女人都可以弄到手。我可不是為了尋歡作樂才到這裡來的。」

  [40]  原文的法語:"Monsieur n'est pas po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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