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2024-09-26 11:53:52
作者: 小白
民國二十年 五月二十五日
上午 十時五十分
小薛一路走,一路還想著那女人。他就是想不起來她像誰。他一部部回想看過的電影,可那些多半都是外國女人。他想一定是因為某個神態,某個場景,某一句對話——可他根本就沒跟人家說過話。報導鋪天蓋地,他快分不清此刻腦中的形象還是不是最初船舷旁的那個……
在馬霍路[1],有人拍他肩膀,重重一記。照相機滑落,他疾彎手臂勾住肩帶。是白克。
白克是美國人。粗壯的手指上一層層蛻皮,像廣東臘腸,指甲灰暗。
「醋酸。」那天在酒吧,白克告訴他。
白克展開手掌,手背朝天,放在酒吧間小圓桌上。桌布茶漬斑斑,好像剛被這雙手揉搓過。「你可以化名,可以蓄起鬍子,但你沒法換掉你的手指頭。他們現在有一種方法,拿你的手指蘸點油墨,印到白紙上,裝成硬冊放進檔案櫃。你這輩子就沒辦法混下去,你跑到哪裡,警察都會找到你。你又不能切掉手指——醋酸是好辦法,不痛,雖然要泡上半個月。」白克在酒吧說這些話時,他們剛認識一個月。
小薛是在小賭場輪盤桌上認識他的。公共租界一禁賭,賭場呼啦啦全都轉移到法租界小弄堂。在這種場子裡,一般很少會看到洋人。白克像個螳螂,又高又瘦,在每張賭桌旁叉開手。這很顯眼。租界裡任何顯眼的人,小薛都不會輕易放過。好比說,你自己的地盤上跑來個奇怪的傢伙,難道你不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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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克是橫渡太平洋的美國逃犯。可他在賭場裡的姿勢像是剛來海外就職的外交官,他左手托著右手臂的肘部,右手食指豎在臉頰邊,敲打太陽穴。附庸風雅——就像剛畢業的英國公學生。
在跑馬場門口,白克把他往裡拉。他有小道消息,聽說上午最後一場跳浜賽[2]有暗盤,馬主和騎師對賭。哥薩克騎師打算用兩匹賽馬左右夾住「中國勇士」,它那眾人皆知的短程衝刺力量毫無機會發揮,而「黑酋長」(Black Cacique)將會跑出大冷門。人群擠在從鐵門到看台的空地上,興奮得像群瘋子。像是上帝等不及末日那一天,提前在跑馬總會召集罪人,上天堂還是下地獄,憑馬票決定。
尖嘯聲,安裝在看台兩側的擴音喇叭里一陣嘈雜。有人在說話,先是英語,隨後是本地話——「賽馬總會董事決定,下午加賽一場跳浜」。
歡呼。人群擁過去。這是最讓人興奮的時刻,任何響動都會引發旋渦,把人群吞噬到旋渦的中心。
小薛突然改變主意,他這會兒又不想擠進這瘋子堆里。他謝絕白克,掉頭朝愛多亞路方向走,他想去莊園餐廳吃點東西,休息一會兒。下午,特蕾莎會在禮查飯店等他。四樓的前艙套房,十二塊錢一天。
小薛是私生子。父親是法國人,他拎著一箱舊衣服從馬賽上船,坐在西貢和廣州的酒吧間裡,整天向人吹噓他那些花樣,最後終於在上海找到一份工作。那是他一生最得意的日子。小薛的廣東母親面色暗淡,穿著她的花紋暗淡的中國大褂,鬢角直插入高聳的硬領里。認識小薛的父親之前,她從未穿過這種式樣的衣服,因此日後她再也不肯在衣服上翻新花樣。她一直在小薛的蒼白的肋骨上不停搖晃(就在那個卵形的景泰藍小盒裡)——被一根粗壯的銀項鍊掛在小薛的脖子上,而項鍊已被小薛的汗水弄得斑駁烏黑。即使在他最忘乎所以時,即使一串串特蕾莎半懂不懂的中國髒話從他嘴裡冒出來時,他母親仍然在他們的身體之間搖晃。
大戰期間,小薛的父親在一種他從未有過的激情驅使下,跑到凡爾登前線法國軍團的戰壕里,扔下他在上海掙下的全部家當,扔下他的中國情婦,還扔下小薛。他沒有回來。那年小薛才十二歲。不能說那人不愛他們母子倆,他從戰場寫信到上海,跨越千山萬水的郵袋裡常常裝著一小疊照片。有一張照片上,祖魯人軍團正在集體祭祀,他從沒見過那麼多黑人,渾身上下只系塊兜襠布,舉著木棍,縮肩彎腰,神色陶醉。小薛最喜歡抽菸斗那張,鬍子拉碴,襯衫袖子從肩膀上整個撕下來,是在夏天的戰壕。有張照片裡站滿脫得精光的男人,軍裝掛在牆上,他父親站在淋浴隔間門口,衝著照相機傻笑,手摸在肚子下那堆毛髮上。這張照片被他母親偷偷藏起來,他是一直等到母親去世之後才看到它的,照片背後寫著一串法國字:Poux-Je n『ai pas de poux![3]他懷疑他母親一直沒改嫁,這張照片幫過不少忙。
那年冬天,他父親身穿大衣肩挎水壺站在成排屍體旁。屍體是最多的,像在殺牛公司,排成一行行,有時候也像垃圾,堆在板車上。說實話,傷員比屍體更讓人害怕,有個傢伙全身包裹紗布,單在腦袋上露出三個洞。
他父親是個業餘攝影家,他對小薛的影響絕不止這些。可以這樣說,他從戰場上寄回來的照片(作為一份精神遺產)直接影響到小薛的攝影趣味。如今他那樣喜歡給死人拍照,拍搶劫殺人的現場,拍那些被刀子戳、被子彈打穿的傷殘肢體,拍沉迷於賭博的瘋子,拍酒鬼,拍攝那些人類最癲狂失常的狀態,跟他父親寄回來的照片有很大關係。
他母親給他留下一小筆錢。小薛在一個月內就花掉大半。他讓黃浦江邊的一家美國洋行幫他從紐約訂購照相機,那是架4×5的Speed Graphic[4], Compur鏡間快門速度最高可達千分之一秒。這是最好的新聞照相機,可以抓住子彈射入頭顱前那一瞬間的景象。
在認識特蕾莎之前,拍照是他的最大嗜好,賭錢頂多排在第二。特蕾莎差點取代那第一的位置,他試過把特蕾莎跟他最大的愛好結合到一起,那的確相得益彰。
在莉莉酒吧,她迅速吸引住他的目光。
她有點醉:「半杯格瓦斯[5],再倒滿伏特加。你知道我要什麼,你,公爵。」她在叫嚷。「公爵」是酒吧的白俄侍者,也是酒吧的老闆。
她的嗓音圓潤喑啞,適合哼唱那些古老的歌曲。當時吧檯上的唱盤正在溫柔地旋轉,她坐在沿街的窗邊,黑色的雕花鑄鐵,藍色的菱形玻璃,玻璃上有個鉻黃色的裸體女人。外面下著雨,地面油濕,泛著紅光。一曲既罷,她就會瘋狂地晃肩拍掌。
他以為是他在勾引她,讓他吃驚的是,他很快就變成人家的戰利品,連同他的照相機。只用一個禮拜,特蕾莎就把關係整個顛倒過來,這只能怪他自己,他從來就缺乏抵抗別人的意志,一切都隨波逐流,弄到頭來,別人怎樣說他就怎樣做。
今天下午,特蕾莎會在禮查飯店四樓的房間裡等他。在床上——如果她已在浴缸里泡得夠久,把自己泡得像一杯添加過粉紅色果汁的熱奶油。她跨出浴缸,就像一匹剛從池塘爬上岸的小牝馬,蹦跳著跑到床上。她有一種租界裡那些白俄男人少有的氣度。那些聲稱自己曾是親王公爵或是海軍准將的男人,龐大的身軀畏縮在酒吧間陰暗的角落裡,一個被徹底打敗的北方部族。而特蕾莎,把小薛推倒在床上,幾下弄直他,英武地跨坐在他上面,身體前後擺動,一條手臂騰空揮舞,好像揮舞著哥薩克騎兵的馬刀。
他確信他愛她,要不然他也不會沖她發脾氣,他也不會追著她,質問她。他想像她在旅途中春心蕩漾——東南亞潮濕溫暖的季風會助長她的欲望,她覺得他還不夠滿足她。她就偷偷從旅館房間裡跑出來,走進別人的房間。他又想像那個躲在房間裡的男人才是她的老朋友,而他自己,則不過是偶爾春風一度的過客。他想像她在別人的身體下高舉雙腿……這類想像折磨著他,讓他羞憤交加。
可漸漸他又覺得自己並不愛她。他把自己往壞的地方想,把自己想成一個拆白黨[6]。他把事情想像成他在兩下里都占著便宜,因為她很有錢,她也很慷慨。這麼一想,他又好受許多。
可他還是想弄明白,她偷偷跑出去見面的到底是什麼人。她不告訴他。他一問她,她要麼就發脾氣,要麼就撲到他身上,她甚至忽略他的問題,根本不理會他。他開始幻想著自己偷偷做一番調查,可他又不知怎麼弄,他根本就不是這種鬼頭鬼腦的傢伙,他認為李寶義也許是那樣的人,可他自己不擅長。
[1] Mohawk Road,今黃陂北路。
[2] 跑道中途挖溝壘障,賽馬須跳越而過的比賽方式。
[3] 我沒有虱子!
[4] Speed Graphic是美國紐約州羅加斯特市格萊弗萊克斯(Graflex)公司所生產的一種大畫幅相機,曾是業界最著名的記者相機。——編者注
[5] Kvass,一種傳統的俄國發酵軟飲,黑麥或大麥釀製,類似啤酒。
[6] 拆白黨:上海俚語,泛指舊時上海地區的以色相行騙、白飲白食騙財騙色的青少年(流氓、小混混、城市地下黑社會)。——編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