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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有價值的事情

2024-09-26 11:44:04 作者: 岸見一郎、周穎琪

  岸見一郎:我們必須擺脫這樣的想法,即自己之所以有價值,是「因為擁有某種東西」「因為做了某件事情」「因為有某種能力」等。

  否則,人就會為了提升自己的價值,覺得必須做成某事,必須得到某樣東西。比如金錢、社會地位等等。因此,認為自己不實現這些願望就不能變幸福。

  然而,人的價值並不在於做了什麼事情,而在於他的存在,也就是活著這件事本身。就算什麼也沒有做成,什麼也沒有得到,僅僅是活著這件事本身就有價值。然而在當下的社會裡,太多人不這麼想了。

  C:這和社會上的常識完全不一樣,很難一下子接受。

  岸見一郎:的確。但是看看孩子們,很多人就能體會到活著就是價值吧。僅僅是和孩子們在一起,就會讓人感到高興,讓人覺得只要孩子們活著就值得感激。

  大人也好,孩子也好,都是只要活著就有價值。所以,不想方設法提升價值也沒關係。無論是誰,只要還活著,就有價值。

  價值沒有什麼必要條件。容貌會隨著年齡增長而老去,如果因為這樣就不喜歡自己了,那不是很奇怪嗎?

  就算辭掉工作回到老家,父母也會接納自己;就算結婚後遭遇過分的事情,慌慌張張地逃回家,父母也會溫暖地迎接自己。畢竟,就算孩子長大了,在父母眼中他們也還是孩子。

  A:只要能認識到自己活著就是價值,那麼無論什麼人在什麼時候就都能獲得幸福了吧。但是,這一點很難體會。

  

  鋼琴比賽得了獎,自己很開心,家人也很開心,感覺很幸福。但如果什麼事都沒發生,就說此時此刻能變幸福,我不理解。

  岸見一郎:有的人置身於極端狀況時,就會體會到自己的價值。他們會意識到,以前一直覺得有價值的東西,其實一點價值也沒有。

  舉例來說,如果某人生病住院了,家人急急忙忙地趕過來,那時他就會明白,自己活著這件事本身,就足以讓家人感到喜悅。

  他還會感受到,自己不是獨自一人生活在這個世界上,而是生活在與其他人的聯繫當中。

  再舉一個不是極端情況的例子,在和父母分開住的情況下,得知他們每天都平平安安,子女就會感到高興吧?父母也是一樣,就算長時間不見面,也會每天惦記著孩子。

  不管自己是什麼樣,父母都能接納自己。如果想體會這一點,打一通電話試試怎麼樣?哪怕不是打給父母,打給朋友或者戀人也行。請務必和重要的人聊一次試試看。

  B:可是有的人既沒有家人,也沒有朋友和戀人,就是孤身一人啊。

  岸見一郎:就算是這樣,這個世界上也絕對有人為他活著而感到喜悅。只不過在彼時彼刻,那個人不在他身邊罷了。

  C:連還沒有相遇的人也算進去了是嗎?

  岸見一郎:沒錯。阿德勒所說的共同體,範圍相當廣。他認為,還沒有相遇的人也是共同體的一員。

  對作家來說,這些人就是讀者。就算只有一個讀者,我也會把書寫下去。這位讀者並不在我眼前,但是寫書的時候,我能意識到那個人的存在。

  我認為,哪怕一個人身邊沒有任何人,無依無靠、孤單到死,也能感受到自己和他人之間的聯繫,那麼這個人就是幸福的。

  意識到活著本身就是自己的價值,感受到自己和他人之間的聯繫。以這兩點為契機,就可以察覺到「此時此刻」的幸福。

  這並不像你想的那麼難,相比之下成功要難得多。況且,就算成功了,也不一定會幸福。

  改變世界的第四十三步

  要知道,有人會因你活著而感到喜悅。

  [1] 埃里希·弗洛姆(Erich Fromm, 1900—1980),美籍德裔精神分析心理學家、哲學家,代表作有《逃避自由》《愛的藝術》等。

  [2] 指1955年到1964年間。

  [3] 昭和三十九年,也就是1964年,第十八屆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在東京舉辦。

  [4] 按作者寫作時間(2021年12月)的匯率換算,約合人民幣112萬元。——編者注

  [5] 這個說法是由德國哲學家康德在《純粹理性批判》中提出來的,意思是「對象要符合我們的認知,而不是認知要符合對象」。

  [6] 丹麥哲學家克爾凱郭爾把人生分為「審美階段」「倫理階段」「宗教階段」。其中宗教階段是僅憑思想所不能達到的,必須全身心地信仰和服從神。這個階段被稱為「信仰之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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