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王朝飲鴆止渴的加派
2024-10-09 12:04:07
作者: 顧誠
關於明末萬曆以來的加派遼餉、剿餉、練餉,各種史籍敘述得很多,對加派的後果也有概括性的論述。缺點是深入研究不夠。如果把明廷的加派同農民起義的消長聯繫起來看,就不難發現兩者之間存在著十分密切的關係。
萬曆末年,明王朝的財政已經瀕臨破產,朝廷先後每畝加征九厘,一共加賦白銀五百二十萬兩。農民們早已髓干血盡,常年賦稅都窮於應付,硬要逼迫他們繳納更多的銀錢無疑是驅使逃亡。農民的逃亡直接造成生產的萎縮,也間接加深了明王朝的財政危機。明朝末年,農民逃亡的原因固然比較多,其中之一是天災。但是因為天災流離他鄉和由於無法承受沉重的賦稅而逃亡是有區別的。因災外流的農民只要能混過荒年還可能回鄉生產;為逃稅而離鄉背井的農民不僅自己不可能重返故土,政府為了征足稅額還往往把逃亡者的賦稅攤派到現存農民頭上,這就迫使更多的農民逃亡。
萬曆末年,陝西三水縣鄉紳文翔鳳談到本地的情況時說:「其地四境皆深谷,不桑、不麻、不棉、不織紡、不商販,而無可易銀以辦納。凶則無粟可糶,豐則無處易銀,而粟價騰湧,賤不得售。至每銀一錢糴麥豆至三斗外,谷養至四五斗外,糧米完而粟已盡矣。況敢問一家之口食與禦寒之衣絮乎?至今而如太義里則四甲、五甲盡逃絕無一戶也,蒲村里則一甲盡逃絕無一戶也,三水裡則七甲盡逃絕無一戶也。其他零丁戶口逃亡者至不可勝道。而所遺之逃地則闔里包賠之。地之所入,曾不足辦糧之半。至欲以地白付人而莫可推,止得世世賠納,年年推委,家家灑淚而已。名為十二里,而按其戶口實不滿七八里也,以供二萬三千兩之賦,冤哉其能勝之乎?地之價賤者畝不過一二錢,其無價送人而不受者大半。……其鬻子鬻女者每比限即有之,其全家逋逃終身不反者每歲即有之,其每限之斃於比較之鞭笞者又誰為憐之。……況歲增遼餉四千七百,是且二萬八千金矣,有不至民日盡,地日荒者耽?」[2]
馬懋才《備陳災變疏》里描述了崇禎元年即農民起義剛剛爆發時陝北延安一帶的情況:
國初每十戶編為一甲,十甲編為一里。今之里甲寥落,戶口蕭條,已不復如其初矣。況當九死一生之際,即不蠲不減,民亦有呼之而不應者。官司束於功令之嚴,不得不嚴為催科。如一戶止有一二人,勢必令此一二人而賠一戶之錢糧;一里止有一二戶,勢必令此一二戶而賠一甲之錢糧。等而上之,一里一縣無不皆然。則見在之民止有抱恨而逃,漂流異地,棲泊無依。恆產既亡,懷資易盡,夢斷鄉關之路,魂消溝壑之填,又安得不相率而為盜者乎!此處逃之於彼,彼處復逃之於此,轉相逃則轉相為盜。此盜之所以遍秦中也。[3]
這兩段話相當典型地反映了在明政府「嚴為催科」的賦稅壓榨下,大批農民由流亡轉化為起義。
崇禎初年,農民起義逐漸蔓延到陝西各地,地方官窮於應付。當時一些陝西官員就感到農民起義不僅是個軍事問題,主要還是個社會問題。他們主張由朝廷減免賦稅,量加賑濟,使農民不致流離失所,鋌而走險。陝西巡按御史李應期在崇禎元年七月的奏疏中說:
全陝地多磽确,民鮮經營。概自邊疆多事,徵兵征餉,閭閻十室九空。更遇連年凶荒,災以繼災,至今歲而酷烈異常也。臣自鳳、漢、興安,巡歷延、慶、平涼,以抵西安,但見五月不雨,以至於秋,三伏亢旱,禾苗盡枯,赤野青草斷煙,百姓流離,絡繹載道。每一經過處所,災民數百成群,擁道告賑。近且延安之宜雒等處,西安之韓城等屬,報有結連回羅,張旗鳴金,動以百計。白晝摽掠,弱血強食。蓋飢迫無聊,鋌而走險。與其忍餓待斃,不若搶掠苟活之為愈也。
接著,他請求皇帝「伏(俯)念奏(秦)災重大,關係匪輕,敕下戶部覆議,將天啟七年負欠並今歲加派地畝遼餉亟賜免徵,復將見年者酌減一半,其餘軍餉、宗祿一併寬緩。不然,即日取此餓莩斃之杖下無益也。更祈皇上敕部俯查萬曆十一年並十三年全陝大荒事例,概發帑金遣官賑濟,於以救災民而安地方。異日公家之賦尤可望之將來。如曰內帑以匱,諸餉不繼,蠲賑兩端概靳不施,萬一禍亂大作,天下動搖,勿謂臣今日緘口不言」[4]。
崇禎二年,楊鶴出任陝西三邊總督,親眼看到陝西各地的災荒十分嚴重,無衣無食的饑民千百成群地加入起義隊伍;他所部屬的軍事追剿收效甚微,官軍疲於奔命,起義農民卻有增無減。同年冬天,由於後金軍隊入侵畿輔,朝廷詔令各地抽調精銳火速勤王,又使他深感兵力不足。於是,他提出了招撫為主,追剿為輔的方針。他在奏疏中指出,「盜賊」之起,「總因饑荒之極,民不聊生」。要從根本上解決地方動亂問題,必須由政府撥款幫助農民渡過難關。「蓋解而散,散而復聚,猶弗散也。必實實賑濟,使之餬口有資,而後謂之真解散。解散之後,尚須安插,必實實給與牛種,使之歸農復業,而後謂之真安插。如是則賊有生之樂,無死之心,自必帖然就撫。撫局既定,剿局亦終。臣所謂欲行剿撫之實著,必有剿撫之實費者此也。」楊鶴認為,用兵征剿或招撫賑濟都要花費大筆金錢,效果卻很不一樣:「況費之於剿,金錢一去不返,且斬首太多,上干和氣。費之於撫,金錢去而民在,活一人即得一人性命,盜息民安,利莫大焉。」[5]
在農民起義初起之時,楊鶴、李應期等人出於維護明王朝的統治,提出的主張是比較有見識的。他們認識到大荒之年農民們已經依賴樹皮草根土石苟延殘喘,政府如果不發放救濟,反而追逼錢糧,勢必「禍亂大作」。而停徵、救濟眼下雖然得花一些錢,農民們渡過難關後可以依舊種田納稅,從長遠來看是「利莫大焉」的事。然而,楊鶴等人主張的這樣一點極其有限的讓步,也由於最高統治者貪婪凶頑的本性而無從實現。在內外臣工的呼籲下,直到崇禎四年正月,朱由檢才勉強發銀十萬兩派御史吳甡前往陝西放賑,同時宣布「赦罪」招撫,所謂「仍曉諭愚民,即已被脅從,誤入賊黨,若肯歸正,即為良民,嘉與維新,一體收恤」[6]。就當時陝西的災荒來說,十萬兩銀子不過是杯水車薪,「所救不及十之一」[7]。同年七月,兵部職方司李繼貞在疏中明白指出:「前賑臣攜十萬金往,度一金一人止可活十萬人,而斗米七錢,亦止可活五十日耳。皇上宜敕賑臣回奏,前十萬金果足乎?不則當早沛恩膏,雖內帑不宜惜也。」[8]可是,要皇帝拿錢好比割他的肉,朱由檢認定與其割自己的「肉」不如殺農民的頭。於是他藉口農民「旋撫旋叛」,公然聲稱:「賊勢猖獗,招撫為非,殺之良是。」[9]起義農民為什麼「旋撫旋叛」以至於「猖獗」起來呢?重要原因之一是朱由檢下令招撫的時候仍然不肯蠲免賦稅。奉命前往陝西放賑的吳甡就說:「是時州縣官仍行催科,死逃徭糧皆責見在戶代納,流離載道。」[10]還必須指出,就在「民窮盜起」之時,朱由檢竟悍然下令再次加派遼餉。崇禎三年十二月初一日,他發布詔令道:
向緣東事倥傯,屢為增賦,豁寢無日,久軫朕懷。乃邇來邊患靡寧,軍興益急。戶部咨奏再三,請於每畝除見加九厘外,仍再征銀三厘,前後共銀一分二厘。惟北直保、河六府向議免徵,今量行每畝加征六厘。前項俱作遼餉,事平即行停止。朕因廷議既協,權宜允從……[11]
同月,戶部管理新餉右侍郎周士朴報告說,加派和雜項賦稅經多次催促,各地仍然沒有解運到部,要求嚴詰各省巡撫和巡按御史,限部文到達三天之內開列職名具奏。朱由檢立即同意由「戶部勒限各撫按查拖欠根因,一一指名糾參,以憑懲處;如過限不參,一律重治」[12]。一年以後,即崇禎四年十二月,朱由檢見考選官員中在任職期間征納錢糧不足額的很多,大為震怒,把戶部尚書畢自嚴關進監獄。影響所及,「自是考選,唯論錢糧,不及撫字,士風一變」[13]。就是說,從這以後各級地方官員奉承上旨,為了保住自己的烏紗帽,只有拼命逼取錢糧,農民的死活置之度外了。
與此相應的是,崇禎四年起,農民起義由陝西擴展到了山西,聲勢越來越大。朝廷和山西的官員紛紛指責陝西當局「以鄰為壑」,把起義軍趕過黃河就算完事。陝西官員反唇相譏,說是既然如此,就請山西當局把起義農民趕回來好了。統治階級內部的互相攻擊並沒有抓住問題的癥結,根本原因是山西也存在同樣的階級鬥爭形勢。就在崇禎四年的冬天,山西的一個鄉紳說過:「始之寇晉者,秦人也。今寇晉者,半晉人矣。二三月間從賊者十之一,六七月而從賊者十之三,至今冬而從賊者十之五矣。」[14]他建議:「欲除晉之盜,莫先欲撫晉之貧民。」[15]這些話表明了農民起義在山西擴展得那樣快,原因在於統治階級製造了一大批走投無路的貧民。
崇禎六年(1633)底,起義軍由澠池飛越黃河進入中原大地的時候,河南正遇著連年大旱,「野無青草,十室九空」。「有斗米值銀五錢者,有工作一日不得升米者,有采草根樹葉充飢者,有夫棄妻者,母棄子者,有賣一子女不足數餐者,有自縊空林、甘填溝渠者,有餓死路側者,有鶉衣菜色而行乞者,有杖比而斃者,有泥門擔簦而逃者,有骨肉相殘食者。」明政府卻「加以誅求,重之以供應,而且責之以兵糧、器械、米豆、芻茭,悉索敝賦以應河北之求,而且正賦之外有加派焉」。結果是,「舊征未完,新餉已催,新征甫畢,舊甫又下,額內難緩,額外復急。村無犬吠,尚敲催呼之門,樹有啼鵑,盡灑鞭撲之血。黃埃赤地,鄉鄉幾斷人煙,白骨青磷,夜夜常聞鬼哭。觸耳有風鶴之聲,滿目皆慌慘之色。欲使奸民之不望賊而附不可得也」[16]。這位作者,南京兵部尚書呂維祺要求朝廷「速查河北河南(指河南省黃河南北的各府州縣,不是現在的河北、河南兩省)果確係現罹兵火連年荒旱地方,准免加派預征,余暫行停徵,以收拾思亂人心,以預遏附賊之口實」。崇禎皇帝看了不以為然,在奏疏上批示道:「軍興費繁,蠲停豈堪頻請?」堵住了呂維祺的嘴巴,卻堵不住起義農民的進軍。農民軍進入中原地區後,很快就打開了一個嶄新的局面。短短一年的時間裡,農民軍殺向河南、湖廣、安徽、四川的廣大地區,「直走空虛無人之地,捷若風雨之至」[17]。統治者留下的失敗記錄也不能不承認崇禎七年是戰局發生巨大變化的一年。洪承疇奏疏中說:「大抵賊自七年非昔日比。」[18]農民起義不再是個局部問題了,它已經變成威脅朱明王朝生存的腹心大患。
為了動員全國的力量鎮壓農民起義,朱由檢在崇禎八年八月決定任命湖廣巡撫盧象升為直隸、河南、山東、四川、湖廣等處軍務總理,由陝西三邊總督「洪承疇督剿西北,盧象升分剿東南」[19]。盧象升上任以後,首先碰到的問題是軍餉不足。他說:「興師一萬,日費千緡。倘缺一兵之糧,必有一兵起而為患者。此何等時而尚堪嘗試乎?」他絞盡腦汁提出了「因糧輸餉」的建議:「鄉紳每畝地糧一兩助銀二錢,士民地糧五萬兩以上每兩助銀一錢,其自一錢,二錢而外及士民地糧不及五兩與夫兵荒應免之地,不得混征分毫。並以一年為止,向後不得借題科派。」[20]這個建議得到朱由檢的同意,通令各省執行。廣東三水縣就在崇禎八年夏季「以流寇派鄉官、士民因糧出貨輸餉(鄉官戶每銀一兩派二錢,士民一錢)」[21]。不久,盧象升又考慮到「人心不古,世道澆頑,嗜金如飴,躲閃百出。田連阡陌者從此而花分,詭計又將無所不為」。再次建議,「不若簡明直截,除大小文武鄉官每兩各輸銀一錢外,各省直舉、貢、監、生員及武舉、武生、吏員、承舍以至各衙門快壯皂隸,凡有衣冠職役者,每地糧一兩,各輸銀五分,其餘無告之鄉民百姓一概免之,似於情理攸當」[22]。按照盧象升的計算,這一措施加上改折、事例,一年至少可以得到一兩百萬兩銀子。經崇禎帝批准後,正式下達。值得注意的是,盧象升搜括錢財為的是鎮壓農民起義,但是他畢竟比較能夠正視現實,知道從一般農民身上實在榨不出多少油水了。因此,他所建議的「因糧輸餉」只限於向官僚、士紳、吏役等地主階級實力派加征。
崇禎十年(1637)三月,楊嗣昌被任命為兵部尚書。他一上任就提出了「四正六隅,張十面之網」的大規模圍剿計劃。為了實現這一狂妄計劃,他建議增兵十二萬,增餉二百八十萬八千兩。對於怎樣取得這一筆龐大的「剿餉」,楊嗣昌作為官僚地主偽代言人堅決反對盧象升「分別貧富」的「因糧輸餉」,主張改按天下田畝數字一體加征。他說:「因糧輸餉前此盧象升奏行一年,不能應手。良由宦室富民從來飛灑詭寄以避大戶差徭。如今欲分貧富,其事甚難,只分得個巧拙而已。」[23]崇禎皇帝急於把農民起義鎮壓下去,只要能拿到養兵的銀子就不計一切後果,立即同意了楊嗣昌的建議,發布詔書說「流寇蔓延已久,生民塗炭已極。不集兵會剿,賊不能速除;不多措錢糧,兵不能大舉。帑部匱絀,設處無方。廷議改因糧為均輸,暫累吾民一年,除此腹心大患」[24],通令一律按畝加征。許多史籍記載,明朝廷加派剿餉時常常提到「改因糧為均輸」,卻並沒有解釋清楚什麼叫「因糧」,什麼叫「均輸」。這就不能正確地揭示明朝廷內部代表官僚地主利益的楊嗣昌同代表中小地主利益的盧象升之間的政策分歧。剿餉強行加派了,楊嗣昌吹噓的「斷斷乎可三月而平賊也」卻落了空。農民起義在一度消沉後,又向統治階級發起了勇猛的進攻。
在明末農民戰爭史上,崇禎十二年是雙方都在組織積聚力量的時候。人心的向背直接關係到醞釀中的決戰將由哪一方取勝。朱由檢只能作為一名拙劣的弈手而出場,當天下嗷嗷之時,他投下的一步棋卻是接受總兵楊德政等人的建議,增加練餉七百三十萬兩。連同先前所加遼餉、剿餉,三項合計加派高達一千六百多萬兩,超過常年歲入一倍。正如歷史所展示的那樣,朱明王朝飲鴆止渴的做法,加速了自身的滅亡。崇禎十三年以後,農民軍所向無敵,朱明王朝迅速土崩瓦解,根本原因是人民做出了自己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