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2024-09-26 10:54:57 作者: 馬里奧·普佐

  艾爾伯特·奈利坐在布朗克斯的公寓裡,小心翼翼刷著以前當警察時的藍色制服。他解下警徽,放在桌上準備拋光。制式槍套和手槍掛在椅背上。這套熟悉的瑣碎規程莫名其妙地讓他高興,妻子離開他快兩年了,他很少會這麼高興。

  他娶麗塔的時候,她還在念高中,他也剛當上警察。她是個黑髮的靦腆姑娘,來自一個古板的義大利家庭,晚上十點以前必須回家。奈利全心全意愛上了她,愛她的純真,愛她的品行,也愛她黝黑的膚色和美貌。

  剛開始,麗塔·奈利狂熱地迷戀著丈夫。他力大無窮,她看得出人們害怕他,既因為他的力量,也因為他黑白分明、絕不動搖的是非觀。他很少拐彎抹角。要是不贊同某個團體或個人的看法,他要麼避而不談,要麼直截了當地說出他的不滿。他從不禮節性地隨意附和。他擁有地道的西西里脾氣,發起火來實在恐怖。當然,他從不對妻子動怒。

  區區五年,奈利成了紐約警隊最令人畏懼同時也是最誠實的警察,但他有他自己的一套執法標準。他討厭地痞流氓,見到一群流氓半夜三更在路口尋釁滋事,就會斷然採取行動。他的身體強壯得出奇,這一點連他自己都沒有完全意識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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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晚上,他在中央公園西路跳下巡邏車,叫住六個身穿黑色絲綢外套的小流氓。他的搭檔很了解奈利,留在駕駛座上,不想摻和進去。六個小伙子都不到二十歲,在街上攔人討煙抽,用的是年輕人的那種威脅手法,並沒有真的傷害什麼人。他們還調戲路過的女孩,色迷迷的德性更像法國佬,而不是美國人。

  奈利命令他們貼著隔開中央公園和第八大道的石牆站好。雖是黃昏時分,但奈利帶著他最喜歡的武器:一支特大號的手電筒。他從不拔槍,因為沒這個必要。他動怒的時候臉色十分嚇人,加上制服,平常的小流氓見了就腿軟,毫無例外。

  奈利問第一個身穿黑色絲綢外套的小伙子:「你叫什麼?」小伙子答了個愛爾蘭名字。奈利說:「滾遠點兒,今晚再讓我見到就釘死你。」他用手電筒比劃了一下,小伙子快步溜走。奈利按同樣套路打發走了接下來的兩個小伙子。可是,第四個小伙子報上的是個義大利名字,笑嘻嘻地看著奈利,像是在說我們有血緣關係。奈利明顯是義大利血統的長相,他盯著小伙子看了幾秒鐘,毫無必要地問了一句:「義大利人?」小伙子信心十足地咧嘴一笑。

  奈利卻掄起手電筒沖他腦門來了一下。小伙子跪倒在地,前額皮開肉綻,血流如注,但只是皮肉傷。奈利粗聲粗氣地對他說:「狗娘養的,你讓義大利人丟臉了。你敗壞了我們的名聲。給我站起來。」他一腳踢在小伙子的側腹部,不輕但也不重,「回家去,別在街上鬼混。再讓我逮住你穿這種衣服,我就送你進醫院。現在給我回家。算你走運,我不是你老子。」

  奈利懶得再問剩下的兩個小流氓,只是賞了他們屁股幾腳,告訴他們今晚別被他看見第二次。

  這種遭遇戰總是打得非常迅速,不等人群聚集起來,旁觀者抗議他的暴行,事情就已經結束。奈利會鑽進巡邏車,搭檔開車就走。當然了,偶爾也會碰到一兩個想打架的硬骨頭,甚至會拔出匕首。這些人算是倒了大霉。奈利動起手來迅速又殘忍,打得他們鮮血橫流,然後抓起來扔進巡邏車。他們將被捕,受控襲警。不過,案子通常要等他們出院才能開始審理。

  最後,上頭調奈利去聯合國大廈地區巡邏,主要原因是他不夠尊重分局領導。聯合國那些有外交豁免權的傢伙把豪華轎車隨便停在馬路上,根本不在乎警方的規定。奈利向分局抱怨,上司叫他別生事,就當沒看見好了。一天晚上,亂停的車輛堵得一條小馬路徹底癱瘓。時間已經過了午夜,奈利從巡邏車裡取出特大號手電筒,把一輛輛車的擋風玻璃砸得稀爛。就算是高級外交官,想在幾天之內修好擋風玻璃也不怎麼容易。抗議信雪片般湧入分局,要求懲處這種破壞行徑。砸碎擋風玻璃後一周,真實情況傳到某個人耳中,艾爾伯特·奈利被調往哈萊姆。

  不久後的一個星期天,奈利帶著妻子去布魯克林,探望他孀居的姐姐。和所有西西里人一樣,艾爾伯特·奈利對姐姐有著激烈的愛護之情,每幾個月總要探望一次,看她是不是一切都好。姐姐比奈利大很多,兒子已經二十歲,叫托馬斯,缺乏父親的指引,活得不怎麼規矩。他捲入過幾起小型爭鬥,最近變得越來越野。奈利曾經動用過警隊裡的關係,讓偷了東西的小伙子免於起訴。那次他儘量按捺住脾氣,警告外甥說:「湯米,你害得我姐姐掉眼淚,我得讓你走走正道了。」這是舅舅對外甥的友善忠告,而不是威脅。湯米雖然是布魯克林這個最兇悍的街區上最兇悍的孩子,仍舊害怕他的艾爾舅舅。

  這次看望姐姐的時候,湯米星期六很晚才回家,一直在房間裡睡覺。母親進去叫醒他,叫他穿上衣服,和舅舅舅媽一起吃星期日的正餐。湯米粗魯的聲音從門縫裡傳了出來:「我他媽才不在乎,讓我睡覺。」他母親只好回到廚房裡,抱歉地笑了笑。

  於是他們沒有管他,自己吃飯。奈利問姐姐,湯米有沒有惹來真正的麻煩,她搖搖頭。

  奈利和妻子正準備出門,湯米總算起床了。他含含糊糊打了個招呼,走進廚房,居然對母親叫道:「喂,媽媽,給我做點東西吃行嗎?」但這不是請求,而是嬌生慣養的孩子在任意支使母親。

  母親尖聲說:「吃飯的時候起床就有飯吃,現在我才不給你做飯呢。」

  這種難堪的場面其實不算什麼,但剛睡醒的湯米還有點起床氣,犯了錯誤。「唉,去你媽的,少他媽嘮叨了,我自己出去吃。」話剛出口,他就後悔了。

  艾爾舅舅像貓撲耗子似的跳到他身上。不但因為他姐姐今天受了侮辱,還因為他私下裡顯然經常和母親這麼說話。湯米從不敢在舅舅面前說這種話。今天他實在是疏忽了——算他倒霉。

  就在兩個驚恐的女人眼前,艾爾伯特·奈利不慌不忙、冷酷無情地揍了外甥一頓。剛開始這小子還企圖自衛,但很快就放棄了,拼命求饒。奈利幾個耳光扇得他嘴唇腫脹流血。他抓著這小子的腦袋一下一下地撞牆,一拳一拳打在肚子上,又把他按倒在地,拿他的面門擦地毯。他叫兩個女人等一等,拖著湯米下樓坐進車裡。他在車裡嚇得湯米屁滾尿流。「要是我姐姐再告訴我,你用這種語氣和她說話,今天這頓打相比之下就會像是小姑娘親了你一口,」他說,「我要你改邪歸正。你上去吧,告訴我妻子,我在車裡等她。」

  兩個月後,艾爾伯特·奈利值夜班回家,發現妻子離開了他。她收拾了所有衣服,逃回娘家。她父親說麗塔害怕他,說因為他的脾氣,她害怕和他一起生活。艾爾聽得愣住了,不敢相信。他從沒打過妻子,甚至沒有威脅過她,對她只有愛。她的離開讓他大惑不解,決定過幾天去她家裡找她談一談。

  不幸的是,第二天夜裡,他值班時惹出了大麻煩。他接警出車去哈萊姆處理一起人身攻擊案件。和平時一樣,車還沒停穩,他就跳出車門。時間已經過了十二點,他帶著超大號手電筒。出事地點一眼就能看見。一幢公寓樓門前聚集了一群人。一個黑人女人對奈利說:「有個男人拿刀劃一個小女孩。」

  奈利衝進門洞。走廊盡頭有一扇門開著,裡面燈火通明,他聽見有人呻吟。他一邊擺弄手電筒,一邊順著走廊過去,進了那扇敞開的門。

  地上躺著兩個人,險些絆倒他。一個是二十五歲左右的黑人婦女,另一個是個黑人小女孩,頂多十二歲。兩人身上臉上都被剃刀劃得血淋淋的。奈利看見肇事者就在客廳里。他認識那傢伙。

  兇手叫瓦克斯·貝恩斯,臭名昭著的皮條客、毒販子和暴力犯罪者。此刻他吸了毒,兩眼暴突,血淋淋的剃刀在手裡微微發顫。兩周前貝恩斯當街嚴重傷害一名妓女,奈利逮捕了他。當時貝恩斯對他說:「喂,哥們,別多管閒事。」奈利的搭檔也說什麼黑鬼喜歡自相殘殺就由他們去吧,但奈利還是把貝恩斯抓回分局。貝恩斯第二天就被保釋出去了。

  奈利向來不怎麼喜歡黑人,在哈萊姆做事更是讓他越來越討厭他們。他看不慣這些渾蛋。貝恩斯明目張胆犯法激怒了他,見到小女孩被剃刀劃得渾身是血讓他噁心。他冷靜地在心裡作了決定:他不會抓貝恩斯回警局。

  可是,目擊證人已經從背後湧進公寓:樓里的幾個住戶和巡邏車上的搭檔。

  奈利命令貝恩斯:「放下刀子,你被捕了。」

  貝恩斯哈哈大笑。「哥們,你不開槍就別想逮捕我,」他舉起剃刀,「還是說你想嘗嘗這個?」

  奈利動作飛快,搭檔來不及拔槍。黑人一刀刺來,奈利超乎凡人的反應神經讓他用左手掌擋開攻擊,他用右手掄圓了手電筒砸過去,一下子打在貝恩斯的腦袋側面,打得貝恩斯醉漢似的兩腿打結。剃刀從手裡掉下來,他毫無還手之力,因此奈利的第二下完全是多餘的,警局聽證會和刑事審判後來在目擊者和搭檔的證詞下證明了這一點。奈利用手電筒從上向下砸在貝恩斯的頭頂上,這一下力量大得可怕,敲碎了手電筒的玻璃,琺瑯護墊和燈泡崩出來,飛到了房間的另一頭。手電筒沉重的鋁合金外壁也彎了,多虧裡面的電池,才沒有折成兩截。住在公寓樓里的一位黑人看得目瞪口呆,後來為檢方作證說:「哥們,那黑鬼的腦殼夠硬的。」

  可是,貝恩斯的腦殼終究還是不夠硬。這一擊砸塌了他的頭蓋骨。兩小時後他在哈萊姆醫院咽氣。

  艾爾伯特·奈利因為濫用暴力在警局內部受到指控,只有他一個人倍感意外。他遭到停職處理,檢察官又提出刑事指控。他被控過失殺人,判決有罪,入獄一到十年。這時候他對社會的憤怒和憎恨達到了頂點,根本不在乎坐牢。他們居然說我是罪犯!居然因為我殺了黑鬼皮條客那麼一個禽獸就送我進監獄!女人和小女孩被劃得慘不忍睹,終生破相,人還躺在醫院裡,他們居然不管不顧!

  他並不害怕監獄,既因為他是警察,也因為他的罪名情有可原,肯定會得到照顧。他的幾個夥伴已經向他保證,他們會找朋友打招呼。只有他岳父,一位精明的老派義大利人,布朗克斯一家魚市場的老闆,明白艾爾伯特·奈利這種人在監獄裡恐怕活不過一年。要麼是他被同牢房的囚犯殺死,要麼是他殺死同牢房的囚犯。女兒因為那些只有女人才明白的愚蠢理由拋棄了這麼一個好丈夫,他為此一直有些愧疚,於是動用他在柯里昂家族的關係人(他向柯里昂家族的一名代表交保護費,還把最好的魚當禮物送給柯里昂家族),請求家族出手援助。

  柯里昂家族知道艾爾伯特·奈利。這位守法而彪悍的警察算是個傳奇人物,名聲在外,不可等閒視之,哪怕去掉制服和佩槍,仍舊值得敬畏。柯里昂家族對這種人向來感興趣。他的警察身份倒是並不重要。很多年輕人在擁抱真正的命運之前都走錯過路。時間和運氣會改正錯誤。

  提醒湯姆·黑根注意的是彼得·克萊門扎,他對優秀人才的嗅覺很敏銳。黑根看著警方案卷的複本,聽克萊門扎講完,最後說:「看來我們又多了一個盧卡·布拉齊。」

  克萊門扎使勁點頭。胖歸胖,他那張臉卻沒有平常胖子的慈祥感。「我也是這麼想的。應該交給邁克自己處理。」

  就這樣,還沒等艾爾伯特·奈利從臨時拘留所轉入州北他的埋骨之地,就得到通知說法官看了新材料和高級警官的書面陳述,重新審議後決定判他緩刑,就此釋放。

  艾爾伯特·奈利不是傻瓜,他的岳父也不喜歡悶聲做好事。奈利查清前因後果,答應和麗塔離婚,以此償還岳父的人情債。接著,他前往長灘酬謝恩人。當然,事先已經做好了安排。麥可在圖書室接見他。

  奈利一本正經地表達感謝,見到麥可熱情地接受了他的謝意,他不禁既驚又喜。

  「媽的,我怎麼能讓他們這麼對待西西里的同胞?」麥可說,「應該發你一個大獎章才對,但那些該死的政客除了遊說團體,什麼都不關心。聽著,我要是沒有仔細調查一番,看到你遭受的待遇有多麼不公正,本來也不會挺身而出。我的手下和你姐姐談過,她說你一向照顧她和她的兒子,說你怎麼讓那小子改邪歸正,沒有讓他走錯路。你的岳父說你是全世界最好的小伙子。這可真是少見。」麥可很得體地沒有提起奈利的妻子離開了他。

  兩人聊了一陣。奈利向來話少,遇到麥可·柯里昂卻聊得很投機。麥可只比他大五歲,但奈利感覺像是在和比他大得多的人說話,和一位足以當他父親的長者說話。

  最後,麥可說:「既然已經把你弄出了監獄,我不能看著你走投無路。我幫你安排點事情做吧。我在拉斯維加斯有產業,你憑藉經驗可以當酒店的保安。還是說你想做什么小本生意?我可以和銀行說句話,幫你貸款當資本。」

  奈利感激得尷尬起來,但出於自尊,他還是拒絕了,最後說:「緩刑期間,我必須留在法院的管轄範圍之內。」

  麥可興致勃勃地說:「這些都不值一提。我搞得定。別惦記什麼監管了,我想辦法抽掉你那張黃紙,免得銀行找麻煩。」

  黃紙指的是警方的刑事犯罪記錄,通常在法官酌情定罪時呈交給法官。奈利在警隊的時間已經足夠長,知道許多暴徒之所以能得到法官的輕判,就是因為警方的記錄科受賄,呈交了一份乾乾淨淨的黃紙。聽見麥可·柯里昂說他辦得到這種事,他並不吃驚;他吃驚的是他們竟然肯為他費這麼多的力氣。

  「如果需要幫助,我一定會聯繫你的。」奈利說。

  「好的,很好。」麥可說,他看看手錶,奈利以為這是逐客令,起身準備離開,但他又吃了一驚。

  「吃午飯了,」麥可說,「來和我們家一起吃個飯吧。我父親說他很想見見你。我們去他家。我母親大概做了煎辣椒、炒蛋和香腸。真正的西西里風味。」

  艾爾伯特·奈利,從他還小的時候算起,從他十五歲父母過世算起,這無疑是他過得最愉快的一個下午。唐·柯里昂和藹可親,得知奈利父母出生的小村莊離他老家只有幾分鐘車程,他真是高興極了。大家聊得開心,食物美味,紅艷艷的葡萄酒味道醇厚。奈利不禁覺得他終於碰到了人生知己,他明白他不過是個普通客人,但也知道他能在這麼一個世界裡找到永久的安身之地,獲得幸福。

  麥可和唐送他出門上車。唐握著他的手說:「你是個好小伙子。我的兒子麥可,我一直在教導他經營橄欖油生意,我年紀大了,很想退休。他來找我,說希望插手你那樁小事。我說你好好學習橄欖油生意吧,但他就是不肯安生。他說有個好小伙子,西西里人,別人正在使壞收拾他。我今天告訴你這些,是想說他做得對。見過你以後,我很高興我們費了那些周折。那,要是我們還能為你做點什麼,儘管吩咐一聲就是了。明白嗎?我們樂意為你效勞。」(回想起唐的仁慈,奈利希望偉大的老頭子還活著,能見到他今天將如何幫助家族。)

  奈利花了不到三天就下定決心。他明白柯里昂家族在拉攏他,但也明白其他的道理。他被社會譴責和懲罰的行為,正是柯里昂家族欣賞他的地方。他知道在柯里昂家族,他會過得比在外面這個世界裡更加高興。他還知道柯里昂家族的限制比較少,因此更加強大。

  他再次拜訪麥可,向麥可攤牌。他不想去拉斯維加斯,願意接受家族在紐約的職位。他清楚表示願意效忠。麥可受到觸動,奈利看得分明。工作安排好了,麥可堅持要奈利先去邁阿密度個假,住在家族的酒店裡,家族承擔費用,預付一個月薪水,讓他有足夠的現金好好享受人生。

  這次度假是奈利第一次品嘗到奢侈的味道。酒店的人特別照顧他,總說:「唉,你可是麥可·柯里昂的朋友。」風聲傳開,他得到最豪華的套房,而不是打發一般普通關係戶的小房間。酒店夜總會的經營者介紹了幾個漂亮姑娘給他。返回紐約的時候,奈利的人生觀有了細微的變化。

  他被分配進克萊門扎手下,人才大師仔細考驗他。必要的預防措施終歸不能放下。他畢竟曾經是警察。不過,儘管奈利曾經身處圍牆的另一邊,但他的暴虐天性打消了人們的顧慮。不到一年,他就殺了第一個人,再也不能回頭。

  克萊門扎對他讚不絕口。奈利是奇蹟,是盧卡·布拉齊再世。克萊門扎甚至誇口說他會超過盧卡。畢竟奈利是他發現的嘛。就身體條件而言,奈利確實出類拔萃,反射神經和協調能力比得上喬·迪馬喬。克萊門扎也明白他這種人駕馭不了奈利。經過安排,奈利直接為麥可·柯里昂效力,中間只有湯姆·黑根一層必不可少的緩衝。他是「特殊人物」,薪水很高,但沒有自己的營生,比方說簿記點或雇用打手。他明顯對麥可·柯里昂尊敬得五體投地,黑根忍不住開玩笑對麥可說,「現在你有了你的盧卡。」

  麥可點點頭。他確實做到了。艾爾伯特·奈利到死都會是他的人。訣竅當然來自唐本人的傳授。學習生意經的時候,接受父親教導的那些漫長日子裡,麥可曾經問父親:「你怎麼會用盧卡·布拉齊這種人,禽獸不如的一個人?」

  唐開始教導他。「世界上有些人呢,」他說,「囂張跋扈專找死。你肯定見到過這種人。賭桌上吵得不可開交,只是因為擋泥板被剮了一下就怒氣沖沖跳下車,不清楚對方的底細就肆意羞辱和威脅別人。我見過一個傢伙,傻得出奇,存心撩撥一群危險角色,他自己卻沒有半點能耐。這種人到處亂逛,嘴裡喊著『殺了我,殺了我』。遲早會碰見願意成全他們的人。我們每天讀報都能見到這種人。他們當然會給別人帶來巨大的損害。

  「盧卡·布拉齊就是這種人,但他很有本事,因為長期以來誰也奈何不了他。絕大多數這種人和我們毫無關係,但布拉齊是一件可以利用的兇險武器。既然他不怕死,存心找死,那麼訣竅就在於,讓他唯獨不想死在你的手裡。他害怕的事情只有一件——不是死亡,而是他或許會死在你手裡。到那個時候,他就完全屬於你了。」

  這是唐死前最有價值的訓導之一,麥可用這套辦法讓奈利成為了他的盧卡·布拉齊。

  此時此刻,艾爾伯特·奈利獨自坐在布朗克斯的公寓裡,準備再次換上警察制服。他仔細刷乾淨制服,接下來打算擦亮槍套。還有警帽,帽舌得好好清理,厚底黑皮鞋要擦得閃閃發亮。奈利幹得很起勁。他已經找到了他在世界上的位置,麥可·柯里昂絕對信任他,今天他不會辜負這份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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