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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六年 001(2)

2024-09-26 05:10:44 作者: 魯迅

  「往那裡去?!」

  君子若曰:「羊總是羊,不成了一長串順從地走,還有什麼別的法子呢?君不見夫豬乎?拖延著,逃著,喊著,奔突著,終於也還是被捉到非去不可的地方去,那些暴動,不過是空費力氣而已矣。」

  這是說:雖死也應該如羊,使天下太平,彼此省力。

  這計劃當然是很妥帖,大可佩服的。然而,君不見夫野豬乎?它以兩個牙,使老獵人也不免於退避。這牙,只要豬脫出了牧豕奴所造的豬圈,走入山野,不久就會長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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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chopenhauer先生曾將紳士們比作豪豬,我想,這實在有些失體統。但在他,自然是並沒有什麼別的惡意的,不過拉扯來作一個比喻。《Parerga und Paralipomena》里有著這樣意思的話:有一群豪豬,在冬天想用了大家的體溫來禦寒冷,緊靠起來了,但它們彼此即刻又覺得刺的疼痛,於是乎又離開。然而溫暖的必要,再使它們靠近時,卻又吃了照樣的苦。但它們在這兩種困難中,終於發見了彼此之間的適宜的間隔,以這距離,它們能夠過得最平安。人們因為社交的要求,聚在一處,又因為各有可厭的許多性質和難堪的缺陷,再使他們分離。他們最後所發見的距離,——使他們得以聚在一處的中庸的距離,就是「禮讓」和「上流的風習」。有不守這距離的,在英國就這樣叫,「Keep you disatance」

  但即使這樣叫,恐怕也只能在豪豬和豪豬之間才有效力罷,因為它們彼此的守著距離,原因是在於痛而不在於叫的。假使豪豬們中夾著一個別的,並沒有刺,則無論怎麼叫,它們總還是擠過來。孔子說:禮不下庶人。照現在的情形看,該是並非庶人不得接近豪豬,卻是豪豬可以任意刺著庶人而取得溫暖。受傷是當然要受傷的,但這也只能怪你自己獨獨沒有刺,不足以讓他守定適當的距離。孔子又說:刑不上大夫。這就又難怪人們的要做紳士。

  這些豪豬們,自然也可以用牙角或棍棒來抵禦的,但至少必須拼出背一條豪豬社會所制定的罪名:「下流」或「無禮」。

  (一月二十五日。)

  不是信

  一個朋友忽然寄給我一張《晨報副刊》,我就覺得有些特別,因為他是知道我懶得看這種東西的。但既然特別寄來了,姑且看題目罷:《關於下面一束通信告讀者們》。署名是:志摩。哈哈,這是寄來和我開玩笑的,我想;趕緊翻轉,便是幾封信,這寄那,那寄這,看了幾行,才知道似乎還是什麼「閒話……閒話」問題。這問題我僅知道一點兒,就是曾在新潮社看見陳源教授即西瀅先生的信,說及我「捏造的事實,傳布的『流言』,本來已經說不勝說」。不禁好笑;人就苦於不能將自己的靈魂砍成醬,因此能有記憶,也因此而有感慨或滑稽。記得首先根據了「流言」,來判決楊蔭榆事件即女師大風潮的,正是這位西瀅先生,那大文便登在去年五月三十日發行的《現代評論》上。我不該生長「某籍」又在「某系」教書,所以也被歸入「暗中挑剔風潮」者之列,雖然他說還不相信,不過覺得可惜。在這裡聲明一句罷,以免讀者的誤解:「某系」雲者,大約是指國文系,不是說研究系。那時我見了「流言」字樣,曾經很憤然,立刻加以駁正,雖然也很自愧沒有「十年讀書十年養氣的工夫」。不料過了半年,這些「流言」卻變成由我傳布的了,自造自己的「流言」,這真是自己掘坑埋自己,不必說聰明人,便是傻子也想不通。倘說這回的所謂「流言」,並非關於「某籍某系」的,乃是關於不信「流言」的陳源教授的了,則我實在不知道陳教授有怎樣的被捏造的事實和流言在社會上傳布。說起來慚愧煞人,我不赴宴會,很少往來,也不奔走,也不結什麼文藝學術的社團,實在最不合式於做捏造事實和傳布流言的樞紐。只是弄弄筆墨是在所不免的,但也不肯以流言為根據,故意給它傳布開來,雖然偶有些「耳食之言」,又大抵是無關大體的事;要是錯了,即使月久年深,也決不惜追加訂正,例如對於汪原放先生「已作古人」一案,其間竟隔了幾乎有兩年。——但這自然是只對於看過《熱風》的讀者說的。

  這幾天,我的「捏……言」罪案,仿佛只等於曇花一現了,《一束通信》的主要部分中,似乎也承情沒有將我「流」進去,不過在後屁股的《西瀅致志摩》是附帶的對我的專論,雖然並非一案,卻因為親屬關係而滅族,或文字獄的株連一般。滅族呀,株連呀,又有點「刑名師爺」口吻了,其實這是事實,法家不過給他起了一個名,所謂「正人君子」是不肯說的,雖然不妨這樣做。此外如甲對乙先用流言,後來卻說乙製造流言這一類事,「刑名師爺」的筆下就簡括到只有兩個字:「反噬」。嗚呼,這實在形容得痛快淋漓。然而古語說,「察見淵魚者不祥」,所以「刑名師爺」總沒有好結果,這是我早經知道的。

  我猜想那位寄給我《晨報副刊》的朋友的意思了:來刺激我,譏諷我,通知我的,還是要我也說幾句話呢?終於不得而知。好,好在現在正須還筆債,就用這一點事來搪塞一通罷,說話最方便的題目是《魯迅致□□》,既非根據學理和事實的論文,也不是「笑吟吟」的天才的諷刺,不過是私人通信而已,自己何嘗願意發表;無論怎麼說,糞坑也好,毛廁也好,決定與「人氣」無關。即不然,也是因為生氣發熱,被別人逼成的,正如別的副刊將被《晨報副刊》「逼死」一樣。我的鏡子真可恨,照出來的總是要使陳源教授嘔吐的東西,但若以趙子昂——「是不是他?」——畫馬為例,自然恐怕正是我自己。自己是沒有什麼要緊的,不過總得替□□想一想。現在不是要談到《西瀅致志摩》麼,那可是極其危險的事,一不小心就要跌入「泥潭中」,遇到「悻悻的狗」,暫時再也看不見「笑吟吟」。至少,一關涉陳源兩個字,你總不免要被公理家認為「某籍」,「某系」,「某黨」,「嘍羅」,「重女輕男」……等;而且還得小心記住,倘有人說過他是文士,是法蘭斯,你便萬不可再用「文士」或「法蘭斯」字樣,否則,——自然,當然又有「某籍」……等等的嫌疑了,我何必如此陷害無辜,《魯迅致□□》決計不用,所以一直寫到這裡,還沒有題目,且待寫下去看罷。

  我先前不是剛說我沒有「捏造事實」麼?那封信里舉的卻有。說是我說他「同楊蔭榆女士有親戚朋友的關係,並且吃了她許多酒飯」了,其實都不對。楊蔭榆女士的善於請酒,我說過的,或者別人也說過,並且偶見於新聞上。現在的有些公論家,自以為中立,其實卻偏,或者和事主倒有親戚,朋友,同學,同鄉,……等等關係,甚至於叨光了酒飯,我也說過的。這不是明明白白的麼,報社收津貼,連同業中也互訐過,但大家仍都自稱為公論。至於陳教授和楊女士是親戚而且吃了酒飯,那是陳教授自己連結起來的,我沒有說曾經吃酒飯,也不能保證未曾吃酒飯,沒有說他們是親戚,也不能保證他們不是親戚,大概不過是同鄉罷,但只要不是「某籍」,同鄉有什麼要緊呢。紹興有「刑名師爺」,紹興人便都是「刑名師爺」的例,是只適用於紹興的人們的。

  我有時泛論一般現狀,而無意中觸著了別人的傷疤,實在是非常抱歉的事。但這也是沒法補救,除非我真去讀書養氣,一共廿年,被人們騙得老死牖下;或者自己甘心倒掉;或者遭了陰謀。即如上文雖然說明了他們是親戚並不是我說的話,但因為列舉的名詞太多了,「同鄉」兩字,也足以招人「生氣」,只要看自己憤然於「流言」中的「某籍」兩字,就可想而知。照此看來,這一回的說「叭兒狗」,(《莽原半月刊》第一期)怕又有人猜想我是指著他自己,在那裡「悻悻」了。其實我不過是泛論,說社會上有神似這個東西的人,因此多說些它的主人:闊人,太監,太太,小姐。本以為這足見我是泛論了,名人們現在那裡還有肯跟太監的呢,但是有些人怕仍要忽略了這一層,各各認定了其中的主人之一,而以「叭兒狗」自命。時勢實在艱難,我似乎只有專講上帝,才可以免於危險,而這事又非我所長。但是,倘使所有的只是暴戾之氣,還是讓它儘量發出來罷,「一群悻悻的狗」,在後面也好,在對面也好。我也知道將什麼之氣都放在心裡,臉上筆下卻全都「笑吟吟」,是極其好看的;可是掘不得,小小的挖一個洞,便什麼之氣都出來了。但其實這倒是真面目。

  第二種罪案是「近一些的一個例」,陳教授曾「泛論圖書館的重要」,「說孤桐先生在他未下台以前發表的兩篇文章里,這一層『他似乎沒看到』。」我卻輕輕地改為「聽說孤桐先生倒是想到了這一節,曾經發表過文章,然而下台了,很可惜」了。而且還問道:「你看見嗎,那刀筆吏的筆尖?」「刀筆吏」是不會有漏洞的,我卻與陳教授的原文不合,所以成了罪案,或者也就不成其為「刀筆吏」了罷。《現代評論》早已不見,全文無從查考,現在就據這一回的話,敬謹改正,為「據說孤桐先生在未下台以前發表的文章里竟也沒想到;現在又下了台,目前無法補救了,很可惜」罷。這裡附帶地聲明,我的文字中,大概是用別人的原文用引號,舉大意用「據說」,述聽來的類似「流言」的用「聽說」,和《晨報》大將文例不相同。

  第三種罪案是關於我說「北大教授兼京師圖書館副館長月薪至少五六百元的李四光」的事,據說已告了一年的假,假期內不支薪,副館長的月薪又不過二百五十元。別一張《晨副》上又有本人的聲明,話也差不多,不過說月薪確有五百元,只是他「只拿二百五十元」,其餘的「捐予圖書館購買某種書籍」了。此外還給我許多忠告,這使我非常感謝,但願意奉還「文士」的稱號,我是不屬於這一類的。只是我以為告假和辭職不同,無論支薪與否,教授也仍然是教授,這是不待「刀筆吏」才能知道的。至於圖書館的月薪,我確信李教授(或副館長)現在每月「只拿二百五十元」的現錢,是美國那面的;中國這面的一半,真說不定要拖欠到什麼時候才有。但欠帳究竟也是錢,別人的兼差,大抵多是欠帳,連一半現錢也沒有,可是早成了有些論客的口實了,雖然其缺點是在不肯及早捐出去。我想,如果此後每月必發,而以學校欠薪作比例,中國的一半是明年的正月間會有的,倘以教育部欠俸作比例,則須十七年正月間才有,那時購買書籍來,我一定就更正,只要我還在做「官僚」,因為這容易得知,我也自信還有這樣的記性,不至於今年忘了去年事。但是,倘若又被章士釗們革掉,那就莫明其妙,更正的事也只好作罷了。可是我所說的職銜和錢數,在今日卻是事實。

  第四種的罪案是……。陳源教授說,「好了,不舉例了。」為什麼呢?大約是因為「本來已經說不勝說」,或者是在矯正「打筆墨官司的時候,誰寫得多,罵得下流,捏造得新奇就是誰的理由大」的惡習之故罷,所以就用三個例來概其全般,正如中國戲上用四個兵卒來象徵十萬大軍一樣。此後,就可以結束,漫罵——「正人君子」一定另有名稱,但我不知道,只好暫用這加於「下流」人等的行為上的話——了。原文很可以做「正人君子」的真相的標本,刪之可惜,扯下來粘在後面罷——

  「有人同我說,魯迅先生缺乏的是一面大鏡子,所以永遠見不到他的尊容。我說他說錯了。魯迅先生的所以這樣,正因為他有了一面大鏡子。你聽見過趙子昂——是不是他?——畫馬的故事罷?他要畫一個姿勢,就對鏡伏地做出那個姿勢來。魯迅先生的文章也是對了他的大鏡子寫的,沒有一句罵人的話不能應用在他自己的身上。要是你不信,我可以同你打一個賭。」

  這一段意思很瞭然,猶言我寫馬則自己就是馬,寫狗自己就是狗,說別人的缺點就是自己的缺點,寫法蘭斯自己就是法蘭斯,說「臭毛廁」自己就是臭毛廁,說別人和楊蔭榆女士同鄉,就是自己和她同鄉。趙子昂也實在可笑,要畫馬,看看真馬就夠了,何必定作畜生的姿勢;他終於還是人,並不淪入馬類,總算是僥倖的。不過趙子昂也是「某籍」,所以這也許還是一種「流言」,或自造,或那時的「正人君子」所造都說不定。這只能看作一種無稽之談。倘若陳源教授似的信以為真,自己也照樣做,則寫法蘭斯的時候坐下做一個法姿勢,講「孤桐先生」的時候立起作一個孤姿勢,倒還堂哉皇哉;可是講「糞車」也就得伏地變成糞車,說「毛廁」即須翻身充當便所,未免連臭架子也有些失掉罷,雖然肚子裡本來滿是這樣的貨色。

  「不是有一次一個報館訪員稱我們為『文士』嗎?魯迅先生為了那名字幾乎笑掉了牙。可是後來某報天天鼓吹他是『思想界的權威者』他倒又不笑了。

  「他沒有一篇文章里不放幾枝冷箭,但是他自己常常的說人『放冷箭』,並且說『放冷箭』是卑劣的行為。

  「他常常『散布流言』和『捏造事實』,如上面舉出來的幾個例,但是他自己又常常的罵人『散布流言』『捏造事實』,並且承認那樣是『下流』。

  「他常常的無故罵人,要是那人生氣,他就說人家沒有『幽默』。可是要是有人侵犯了他一言半語,他就跳到半天空,罵得你體無完膚——還不肯罷休。」

  這是根據了三條例和一個趙子昂故事的結論。其實是稱別個為「文士」我也笑,稱我為「思想界的權威者」我也笑,但牙卻並非「笑掉」,據說是「打掉」的,這較可以使他們快意些。至於「思想界的權威者」等等,我連夜夢裡也沒有想做過,無奈我和「鼓吹」的人不相識,無從勸止他,不像唱雙簧的朋友,可以彼此心照;況且自然會有「文士」來罵倒,更無須自己費力。我也不想借這些頭銜去發財發福,有了它於實利上是並無什麼好處的。我也曾反對過將自己的小說采入教科書,怕的是教錯了青年,記得曾在報上發表;不過這本不是對上流人說的,他們當然不知道。冷箭呢,先是不肯的,後來也放過幾枝,但總是對於先「放冷箭」用「流言」的如陳源教授之輩,「請君入甕」,也給他嘗嘗這滋味。不過雖然對於他們,也還是明說的時候多,例如《語絲》上的《音樂》就說明是指徐志摩先生,《我的籍和系》和《並非閒話》也分明對西瀅即陳源教授而發;此後也還要射,並無悔禍之心。至於署名,則去年以來只用一個,就是陳教授之所謂「魯迅,即教育部僉事周樹人」就是。但在下半年,應將「教育部僉事」五字刪去,因為被「孤桐先生」所革;今年卻又變了「暫署僉事」了,還未去做,然而豫備去做的,目的是在弄幾文俸錢,因為我祖宗沒有遺產,老婆沒有奩田,文章又不值錢,只好以此暫且餬口。還有一個小目的,是在對於以我去年的免官為「痛快」者,給他一個不舒服,使他恨得扒耳搔腮,忍不住露出本相。至於「流言」,則先已說過,正是陳源教授首先發明的專賣品,獨有他聽到過許多;在我呢,心術是看不見的東西,且勿說,我的躲在家裡的生活即不利於作「捏……言」的樞紐。剩下的只有「幽默」問題了,我又沒有說過這些話,也沒有主張過「幽默」,也許將這兩字連寫,今天還算第一回。我對人是「罵人」,人對我是「侵犯了一言半語」,這真使我記起我的同鄉「刑名師爺」來,而且還是弄著不正經的「出重出輕」的玩意兒的時候。這樣看來,一面鏡子確是該有的,無論生在那一縣。還有罪狀哩——

  「他常常挖苦別人家抄襲。有一個學生鈔了沫若的幾句詩,他老先生罵得刻骨鏤心的痛快,可是他自己的《中國小說史略》,卻就是根據日本人鹽谷溫的《支那文學概論講話》裡面的『小說』一部分。其實拿人家的著述做你自己的藍本,本可以原諒,只要你在書中有那樣的聲明,可是魯迅先生就沒有那樣的聲明。在我們看來,你自己做了不正當的事也就罷了,何苦再去挖苦一個可憐的學生,可是他還儘量的把人家刻薄。『竊鉤者誅,竊國者侯』,本是自古已有的道理。」

  這「流言」早聽到過了;後來見於《閒話》,說是「整大本的摽竊」,但不直指我,而同時有些人的口頭上,卻相傳是指我的《中國小說史略》。我相信陳源教授是一定會幹這樣勾當的。但他既不指名,我也就只回敬他一通罵街,這可實在不止「侵犯了他一言半語」。這回說出來了;我的「以小人之心」也沒有猜錯了「君子之腹」。但那罪名卻改為「做你自己的藍本」了,比先前輕得多,仿佛比自謙為「一言半語」的「冷箭」鈍了一點似的。鹽谷氏的書,確是我的參考書之一,我的《小說史略》二十八篇的第二篇,是根據它的,還有論《紅樓夢》的幾點和一張《賈氏系圖》,也是根據它的,但不過是大意,次序和意見就很不同。其他二十六篇,我都有我獨立的準備,證據是和他的所說還時常相反。例如現有的漢人小說,他以為真,我以為假;唐人小說的分類他據森槐南,我卻用我法。六朝小說他據《漢魏叢書》,我據別本及自己的輯本,這工夫曾經費去兩年多,稿本有十冊在這裡;唐人小說他據謬誤最多的《唐人說薈》,我是用《太平廣記》的,此外還一本一本搜起來……。其餘分量,取捨,考證的不同,尤難枚舉。自然,大致是不能不同的,例如他說漢後有唐,唐後有宋,我也這樣說,因為都以中國史實為「藍本」。我無法「捏造得新奇」,雖然塞文狄斯的事實和「四書」合成的時代也不妨創造。但我的意見,卻以為似乎不可,因為歷史和詩歌小說是兩樣的。詩歌小說雖有人說同是天才即不妨所見略同,所作相像,但我以為究竟也以獨創為貴;歷史則是紀事,固然不當偷成書,但也不必全兩樣。說詩歌、小說相類不妨,歷史有幾點近似便是「剽竊」,那是「正人君子」的特別意見,只在以「一言半語」「侵犯」「魯迅先生」時才適用的。好在鹽谷氏的書聽說(!)已有人譯成(?)中文,兩書的異點如何,怎樣「整大本的摽竊」,還是做「藍本」,不久(?)就可以明白了。在這以前,我以為恐怕連陳源教授自己也不知道這些底細,因為不過是聽來的「耳食之言」。不知道對不對?(鹽谷教授的《支那文學概論講話》的譯本,今年夏天看見了,將五百餘頁的原書,譯成了薄薄的一本,那小說一部份,和我的也無從對比了。GG上卻道「選譯」。措辭實在聰明得很。十月十四日補記。)

  但我還要對於「一個學生鈔了沫若的幾句詩」這事說幾句話;「罵得刻骨鏤心的痛快」的,似乎並不是我。因為我於詩向不留心,所以也沒有看過「沫若的詩」,因此即更不知道別人的是否鈔襲。陳源教授的那些話,說得壞一點,就是「捏造事實」,故意挑撥別人對我的惡感,真可以說發揮著他的真本領。說得客氣一點呢,他自說寫這信時是在「發熱」,那一定是熱度太高,發了昏,忘記裝腔了,不幸顯出本相;並且因為自己爬著。所以覺得我「跳到半天空」,自己抓破了皮膚或者一向就破著,卻以為被我「罵」破了。——但是,我在有意或無意中碰破了一角紙糊紳士服,那也許倒是有的;此後也保不定。彼此迎面而來,總不免要擠擦,碰磕,也並非「還不肯罷休」。

  紳士的跳踉醜態,實在特別好看,因為歷來隱藏蘊蓄著,所以一來就比下等人更濃厚。因這一回的放泄,我才悟到陳源教授大概是以為揭發叔華女士的剽竊小說圖畫的文章,也是我做的,所以早就將「大盜」兩字掛在「冷箭」上,射向「思想界的權威者」。殊不知這也不是我做的,我並不看這些小說。「琵亞詞侶」的畫,我是愛看的,但是沒有書,直到那「剽竊」問題發生後,才刺激我去買了一本Art of A. Beardsley來,化錢一元七。可憐教授的心目中所看見的並不是我的影,叫跳竟都白費了。遇見的「糞車」,也是境由心造的,正是自己腦子裡的貨色,要吐的唾沫,還是靜靜的咽下去罷。

  太費紙張了,雖然我不至於嬌貴到會發熱,但也得趕緊的收梢,然而還得粘上一段大罪狀——

  「據他自己的自傳,他從民國元年便做了教育部的官,從沒脫離過。所以袁世凱稱帝,他在教育部,曹錕賄選,他在教育部,『代表無恥的彭允彝』做總長,他也在教育部,甚而至於『代表無恥的章士釗』免了他的職後,他還大嚷『僉事這一個官兒倒也並不算怎樣的「區區」』,怎樣有人在那裡鑽謀補他的缺,怎樣以為無足輕重的人是『慷他人之慨』,如是如是,這樣這樣……這像『青年叛徒的領

  袖』嗎?

  「其實一個人做官也不大要緊,做了官再裝出這樣的面孔來可叫人有些噁心吧了。

  「現在又有人送他『土匪』的名號了。好一個『土匪』。」

  苦心孤詣給我加了上去的「土匪」的惡名,這一回忽又否認了,可見唾沫還是靜靜的咽下去好,免得後來自己舐回去。但是,「文士」別有慧心,那裡會給我便宜呢,自然即代以自「袁世凱稱帝」以來的罪惡,仿佛「稱帝」「賄選」那類事,我既在教育部,即等於全由我一手包辦似的。這是真的,從那時以來,我確沒有帶兵獨立過,但我也沒有冷笑雲南起義,也沒有希望國民軍失敗;對於教育部,其實是脫離過兩回,一是張勳復辟時,一就是章士釗長部時,前一回以教授的一點才力自然不知道,後一回卻忘卻得有些離奇。我向來就「裝出這樣的面孔」,不但毫不顧忌陳源教授可「有些噁心」,對於「孤桐先生」也一樣。要在我的面孔上尋出些有趣來,本來是沒頭腦的妄想,還是去看別的面孔罷。

  這類誤解似乎不止陳源教授,有些人也往往如此,以為教員清高,官僚是卑下的。真所謂「得意忘形」,「官僚官僚」的罵著。可悲的就在此,現在的罵官僚的人裡面,到外國去炸大過一回而且做教員的就很多:所謂「鑽謀補他的缺」的也就是這一流,那時我說「僉事這一個官兒倒也並不算怎樣的『區區』」,就為此人的乘機想做官而發,刺他一針,聊且快意,不提防竟又被陳教授「刻骨鏤心」的記住了,也許又疑心我向他在「放冷箭」了罷。

  我並非因為自己是官僚,定要上儕於清高的教授之列,官僚的高下也因人而異,如所謂「孤桐先生」,做官時辦《甲寅》,佩服的人就很多,下台之後,聽說更有生氣了。而我「下台」時所做的文章,豈不是不但並不更有生氣,還招了陳源教授的一頓「教訓」,而且罪孽深重,延禍「面孔」了麼?這是以文才和面孔言;至於從別一方面看,則官僚與教授就有「一丘之貉」之嘆,這就是說:錢的來源。國家行政機關的事務官所得的所謂俸錢,國立學校的教授所得的所謂薪水,還不是同一來源,出於國庫的麼?在曹錕政府下做國立學校的教員,和做官的沒有大區別。難道教員的是捐給了學校,所以特別清高了?袁世凱稱帝時代,陳源教授或者還在外國的研究室里,是到了曹錕賄選前後才做教授的,比我到北京遲得多,福氣也比我好得多。曹錕賄選,他做教授,「代表無恥的彭允彝做總長」,他做教授,「甚而至於『代表無恥的章士釗』做總長」,他自然做教授,我可是被革掉了,甚而至於待到那「甚而至於『代表無恥的章士釗』」不做總長了,他自然還做教授,歸國以來,一帆風順,一個小釘子也沒有碰。這當然是因為有適宜的面孔,不「叫人有些噁心」之故嘍。看他臉上既無我一樣的可厭的「八字鬍子」,也可以說沒有「官僚的神情」,所以對於他的面孔,卻連我也並沒有什麼大「噁心」,而且仿佛還覺得有趣。這一類的面孔,只要再白胖一點,也許在中國就不可多得了。

  不免招我說幾句費話的不過是他對鏡裝成的姿勢和「爆發」出來的蘊蓄,但又即刻掩了起來,關上大門,據說「大約不再打這樣的筆墨官司」了。前面的香車既經杳然,我且不做叫門的事,因為這些時候所遇到的大概不過幾個家丁;而且已是往「國立北京女子師範大學復校紀念會」的時候了,就這樣的算收束。

  (二月一日。)

  我還不能「帶住」

  一月三十日《晨報副刊》上滿載著一些東西,現在有人稱它為「攻周專號」,真是些有趣的玩意兒,倒可以看見紳士的本色。不知怎的,今天的《晨副》忽然將這事結束,照例用通信,李四光教授開場白,徐志摩「詩哲」接後段,一唱一和,甩道「帶住!讓我們對著混斗的雙方猛喝一聲,帶住!」了。還「聲明一句,本刊此後不登載對人攻擊的文字」雲。

  他們的什麼「閒話……閒話」問題,本與我沒有什麼鳥相干,「帶住」也好,放開也好,拉攏也好,自然大可以隨便玩把戲。但是,前幾天不是因為「令兄」關係,連我的「面孔」都攻擊過了麼?我本沒有去「混斗」,倒是株連了我。現在我還沒有怎樣開口呢,怎麼忽然又要「帶住」了?從紳士們看來,這自然不過是「侵犯」了我「一言半語」,正無須「跳到半天空」,然而我其實也並沒有「跳到半天空」,只是還不能這樣地謹聽指揮,你要「帶住」了,我也就「帶住」。

  對不起,那些文字我無心細看,「詩哲」所說的要點,似乎是這樣鬧下去,要失了大學教授的體統,丟了「負有指導青年重責的前輩」的丑,使學生不相信,青年不耐煩了。可憐可憐,有臭趕緊遮起來。「負有指導青年重責的前輩」,有這麼多的丑可丟,有那麼多的丑怕丟麼?用紳士服將「丑」層層包裹,裝著好面孔,就是教授,就是青年的導師麼?中國的青年不要高帽皮袍,裝腔作勢的導師;要並無偽飾,——倘沒有,也得少有偽飾的導師。倘有戴著假面,以導師自居的,就得叫他除下來,否則,便將它撕下來,互相撕下來。撕得鮮血淋漓,臭架子打得粉碎,然後可以談後話。這時候,即使只值半文錢,卻是真價值;即使丑得要使人「噁心」,卻是真面目。略一揭開,便又趕忙裝進緞子盒裡去,雖然可以使人疑是鑽石,也可以猜作糞土,縱使外面滿貼著好招牌,法蘭斯呀,蕭伯訥呀,……毫不中用的!

  李四光教授先勸我「十年讀書十年養氣」。還一句紳士話罷:盛意可感。書是讀過的,不止十年,氣也養過的,不到十年,可是讀也讀不好,養也養不好。我是李教授所早認為應當「投畀豺虎」者之一,此時本已不必溫言勸諭,說什麼「弄到人家無故受累」,難道真以為自己是「公理」的化身,判我以這樣巨罰之後,還要我叩謝天恩麼?還有,李教授以為我「東方文學家的風味,似乎格外的充足,……所以總要寫到露骨到底,才盡他的興會。」我自己的意見卻絕不同。我正因為生在東方,而且生在中國,所以「中庸」「穩妥」的餘毒,還淪肌浹髓,比起法國的勃羅亞——他簡直稱大報的記者為「蛆蟲」——來,真是「小巫見大巫」,使我自慚究竟不及白人之毒辣勇猛。即以李教授的事為例罷:一,因為我知道李教授是科學家,不很「打筆墨官司」的,所以只要可以不提,便不提;只因為要回敬貴會友一杯酒,這才說出「兼差」的事來。二,關於兼差和薪水一節,已在《語絲》(六五)上答覆了,但也還沒有「寫到露骨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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