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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做你自己:別讓生活變成一場秀

2024-09-26 05:02:00 作者: 王覺仁

  正之問:「戒懼是己所不知時工夫,慎獨是己所獨知時工夫。此說如何?」

  先生曰:「只是一個工夫,無事時固是獨知,有事時亦是獨知。人若不知於此獨知之地用力,只在人所共知處用功,便是作偽,便是『見君子而後厭然』。此獨知處,便是誠的萌芽。此處不論善念惡念,更無虛假,一是百是,一錯百錯,正是王霸、義利、誠偽、善惡界頭。於此一立立定,便是端本澄源,便是立誠。古人許多誠身的工夫,精神命脈,全體只在此處。」

  ——《傳習錄·上·薛侃錄》

  什麼是「慎獨」?什麼是「為己之學」?

  黃弘綱,字正之,江西於都人,王陽明的學生,官至刑部主事。

  小黃在這個問題中,提出了儒家功夫論中一個至關重要的概念——慎獨。

  「慎獨」這個概念出自《大學》:「誠於中,形於外,故君子必慎其獨也」。意思是:一個人擁有什麼樣的內在人格,就必然會有什麼樣的言行表現於外,所以君子在獨處的時候,必然會跟在大庭廣眾之下一樣謹慎,始終恪守做人的道德原則。

  小黃不知從哪裡聽來了一個理論,說「戒懼」是在自己沒有察覺的情況下做的功夫,「慎獨」是在只有自己知道的情況下做的功夫,他問王陽明這種說法對不對。

  陽明先生不以為然地說:「哪裡有那麼多種功夫?你閒居獨處之時,心裡的念頭固然只有自己知道,可就算在大庭廣眾之下做事,你心裡的念頭難道還不是只有你自己知道?說到底,不論有事無事,有人沒人,都只是『獨知』,所以也就只有一個功夫,那就是在『獨知』時用功。」

  在王陽明看來,慎獨不僅是指獨處,更是指獨知。這就比《大學》的定義更深了一層,也更深刻地觸及了人的意識活動的本質——人不一定總是獨處的,但人一定總是獨知的。

  

  人生在世,從小到大,從生到死,何往而不是「獨知」呢?你快樂的時候,固然可以跟別人分享;你痛苦的時候,也可能有人來幫你分擔。可說到底,有誰能夠百分之百、原汁原味地感知你內心的快樂和痛苦呢?又有誰能感受你的感受、思想你的思想、走你走的路、過你過的生活呢?

  從這個意義上說,「獨知」幾乎就是人的宿命。這是人最本質的孤獨,所以人與人的溝通才顯得那麼可貴;但這種孤獨註定是無解的,所以人與人的溝通才顯得那麼無力。總會有那麼一些時候,你會驀然發現,自己終究是無人理解的——不論你擁有多少親密關係,也不論你和他們之間做了多少溝通。

  托爾斯泰說過這樣一句話:「每個人的精神生活,是這個人與上帝之間的秘密,別人不應該對它有任何要求。」托翁說這句話,是因為他老婆索菲亞想看他的日記,他不讓看,就跟老婆吵架,吵輸了就發出了這句經典吐槽。我想,給這句話改個詞,似乎很適合用來說明「獨知」:每個人的精神生活,是這個人與上帝之間的秘密,別人不可能對它有任何要求。

  無論別人多麼想要了解你的精神生活,他也只能聽見你對自己內心的描述,不可能真正了知你的精神生活本身。反之亦然,別人的內心,對你而言也永遠是一個無法探知的「黑洞」。

  正因為人終歸是「獨知」的,所以真正的修行就必然是也只能是一趟面對自我的孤獨之旅,不可能也沒必要做給別人看。

  因此,王陽明才會對小黃同學說:「人如果不在這種『獨知』的地方、在自己的內心用功,而只在言行表露於外的時候、在人所共知的地方用力,那就是自欺欺人,就是作偽。《大學》稱這種人是『見君子而後厭然』(『厭』是『掩藏』之意),意思是這種人全然不在『獨知』時用功,只會在面對君子時才極力掩藏自己的毛病。」

  如果一個人總是習慣性地把功夫做在外面、做在別人看得見的地方,那麼久而久之,他就會以別人的好惡為好惡,以別人的標準為標準,就會活在別人的目光和評價之中。這樣的人,總想著迎合別人,卻忘了安頓自己;總想著取悅別人,卻忘了療愈自己;總想獲得認可和讚美,卻忘了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麼。如此,這個人的生活就不再屬於自己,而是成為別人眼中的一場真人秀,如同電影《楚門的世界》一樣。

  這樣的人,儒家稱其為「循外為人」,佛陀稱其為「可憐憫者」。

  如果我們不想過這樣的生活,那又該怎麼做,才能過好這一生呢?下面,我們不妨借陽明先生和小黃同學之口,來虛擬一場對話,以便深入探討這個問題。

  小黃同學問:「那正確的做人之道應該是什麼呢?」

  陽明先生答:「一句話——為自己而活。儒學之所以又稱為『為己之學』,原因正是在此。」

  小黃:「為自己而活?那豈不是變得自私自利?」

  陽明:「錯!為自己而活,不是讓你凡事只考慮自己的利益,而是讓你自己為自己負起責任。」

  小黃:「怎樣才算自己為自己負起責任?」

  陽明:「我問你個問題,你吃飯吃得飽不飽,是別人說了算,還是你自己說了算?」

  小黃:「當然是自己。」

  陽明:「好。那我再問你,你的人生過得好不好,是要由別人來評價,還是你自己來評價?」

  小黃想了想,說:「這個……這個就不大好說了。」

  陽明:「為什麼不好說?」

  小黃:「比如我進京赴試,卷子做得好不好,還得由考官來評價;最後能不能中狀元,還得皇上說了算。」

  陽明:「好,那我們權當考官對你的評價很高,皇上也欽點你為狀元,那最後是你自己感到高興,還是別人在強迫你高興?」

  小黃:「當然是自己高興了。」

  陽明:「那不就對了?中狀元只是一個事實,但是對這個事實做何評價、有何反應,還得你自個兒拿主意,是不是?」

  小黃:「是。」

  陽明:「所以說,不管你的整個生活呈現為什麼樣的事實,對這個生活擁有最終解釋權,並且擁有『最終感受權』的,還是你自己,對不對?」

  小黃:「對。」

  陽明:「那我們是不是可以說,無論一個人擁有怎樣的外部生活,也不管別人對此做何評價,最終感覺活得好不好、滿不滿意的,還是這個人的內心,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獨知』?

  小黃:「可以這麼說。」

  陽明:「OK,那我們就可以得出結論了:一個人活著,首先應該關注的就是自己的內心品質,其次才是積累更多的外部生活的資料。因為,人的總體生活質量的高低,最終還是取決於內心的感受和評定;而內心品質的好壞,卻不能由外部的生活資料的多寡來決定。所以,我們說一個人要為自己負責,意思就是要為自己的內心品質負責,因為這是你的『獨知』,除了你自己之外,沒人幫得了你。打個比方,如果說外部生活是水,那麼內心品質就像是容器。容器的大小、形狀、顏色,將決定你能裝多少水,以及裝進去的水最後會呈現出什麼樣的形狀和顏色。」

  誠,就是成為你自己

  小黃:「那一個人要怎麼做,才能獲得良好的內心品質呢?」

  陽明:「一個字——誠。正如孟子所言,『反身而誠,樂莫大焉』。」

  小黃:「『誠』是否就是誠實、不說謊的意思?」

  陽明:「『誠』固然有這個含義,但這是最淺層的含義。換句話說,『誠』固然有不欺人的意思,但最重要的含義是不自欺。具體言之,當我們說一個人誠實無欺,一般是著眼於此人與他人和外界的交往、互動,也就是人與人的關係;但是先儒所說的『誠』,主要是著重於一個人的內在品質,也就是這個人如何面對自我、塑造自我,亦即人與自我的關係。」

  小黃納悶:「人與自我的關係?這好像有點兒抽象……先生,您能不能直接告訴我,拋開淺層的含義不談,『誠』到底該如何定義?」

  陽明:「很簡單,『誠』就是成為你自己,成就你自己。《中庸》很早就說過了,『誠者,自成也』。儒學之所以又被稱為『成己之學』,原因就在於此。」

  小黃臉上打滿了問號:「成為自己?人難道不是一直是自己嗎?」

  陽明:「這就是多數人的觀念誤區了。這個世界上有許多人,你可以說他是隨便什麼東西,比如是一種職業、一種身份、一個角色、一種名聲、一堆財產等等,但唯獨不是他自己。因為,當一個人不懂得真正的自己是由內在品質決定的,他就會把生命的重心完全放在外部世界,用世俗的觀念、社會的標準、他人的意見來指導自己的生活,評價自己的生活。而一旦你剝下他在這場『人生化裝秀』上的種種外包裝之後,你將會遺憾地發現,他的內在空無一物、蒼白如紙。」

  小黃:「先生,那要怎麼判斷一個人是否是他自己呢?」

  陽明:「通常來講,是要看他有沒有獨立的精神生活。」

  小黃:「獨立的精神生活怎麼判斷?」

  陽明:「不難,從一個人的言行舉止、生活方式、興趣愛好等等,都能看出來。另外,還有一個最簡單的判斷標準,就是看他能不能獨處,以及怎樣獨處。假如一個人獨處的時候,總是百無聊賴,幾欲抓狂,好像沒有別人他就活不下去。對這種人來講,閒暇就意味著無聊和空虛,獨處就是他生命中的不可承受之輕,那這個人就是把自己弄丟的『可憐憫者』。而如果一個人獨處的時候,不管做什麼都能感到寧靜、充實和滿足,那基本上就能斷定:這個人擁有比較獨立的精神生活,也擁有相對健康的內在品質,因而也就是一個能夠自作主宰的人。這種人最少依賴於外界和他人,也最不需要那些毫無意義的社交活動和無謂的應酬。就像盧梭說的,『我獨處時從來不感到厭煩,閒聊才是我一輩子忍受不了的事情』。」

  小黃:「先生,那一個人該怎麼成為自己、成就自己呢?或者說,該怎麼培養『誠』呢?」

  陽明:「此『獨知』之處,便是『誠』的萌芽。一個人只要懂得,無論你在這個喧鬧的世界上有多少同類,也無論你走到世界的任何角落,你的內心世界都只有你自己在感受,與你相依相伴的人也只有你自己,那麼這個時候,你自然就知道要為自己負起責任了。此處,不論善念惡念,你一點兒也沒法跟自己玩兒虛的,一是百是,一錯百錯。意識到這一點,你也就開始成為你自己、成就你自己了。所以,『誠』也可以理解為真誠地面對自己。在這個地方立定腳跟,便是立誠。古人許多誠身的功夫、精神命脈,全體只在此處。究其實,『誠』的本義,『慎獨』的本義,都是自己為自己負責的意思。值得強調的是,這裡說的負責,不是一種義務,而是一種權利。這是每個人的天賦權利,沒有人可以剝奪,也沒有人可以越俎代庖。」

  好人一定有好報,惡人一定有惡報嗎?

  小黃撓頭:「先生,為自己負責的意思我懂了,可這個權利啊義務啊什麼的,我聽不太明白。」

  陽明:「我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世人對道德普遍有一種誤解,以為培養道德品質是一種社會義務,是外在的倫理規範所要求的。事實上,這種看法很偏頗。因為,道德首先是指一個人內在的精神品質,只有當它表現於外時,才構成與他人的倫理關係。而正如我們前面說的,一個人內在的精神品質,將從根本上決定這個人的人生品質。所以,如果一個人想擁有高品質的人生,那他首先就該擁有高水準的道德。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說一個真正懂得為自己負責的人,一個致力於提升道德品質的人,就是在享受上蒼賜予他的天賦權利,而不是在履行社會強加給他的倫理義務。」

  小黃聽著這些話,突然陷入緊張的思考,半晌才吞吞吐吐地說:「可是先生,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看到,大多數人違背道德,是因為這麼做能給他們帶來利益,但如果一個人堅持道德,可能非但不能獲益,反而因此受損,那他還有什麼理由、有什麼動力去堅持道德呢?」

  陽明笑:「這是世上絕大多數人的又一個觀念誤區。在弄清這個問題之前,我先來問你個問題,你相不相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小黃想了想,說:「有時候信,有時候又有點兒動搖。」

  「為什麼?」

  「當我看到書上的聖賢教誨時,我信了;可當我看到好人落難、惡人享福的時候,我就動搖了。」

  「那有沒有人告訴你,為什麼好人會落難、惡人會享福?」

  「嗯……通常是說,因果報應必須縱觀三世,如果一個好人前生帶來的惡業尚未消盡,那即便他現在做了很多善事,也必須先清償前世的惡業,到後世才享受今世行善的福報;而惡人則剛好相反,由於他前世的善業還在,所以暫時還能享福,要到後世才去承受今世作惡的果報。」

  陽明先生與小黃同學的這場虛擬對話,到此告一段落。在此,我借小黃之口對善惡果報所作的解釋,是一種基於宗教信仰的解釋。除了這種解釋外,還有一種基於人文理性的解釋,來自當代哲人周國平先生的一段精彩論述。我稱之為「哲學的解釋」。如果上文那種「宗教的解釋」令一般人不太容易接受的話,那我們不妨來看看這另一種解釋:

  如果把報應理解為世俗性質的苦樂禍福,那麼,它在另一個世界裡能否兌現,實在是很渺茫的。即使真有靈魂或來世,我也不相信好人必定上天堂或者投胎富貴人家,惡人必定下地獄或者投胎貧賤人家。不過,我依然相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只是應該按照一種完全不同的含義來理解。我相信報應就在現世,而真正的報應是:對於好人和惡人來說,由於內在精神品質的不同,即使相同的外在遭遇也具有迥然不同的意義。譬如說,好人和惡人都難免遭受人世的苦難,但是,正如奧古斯丁所說:「同樣的痛苦,對善者是證實、洗禮、淨化,對惡者是詛咒、浩劫、毀滅。」與此同理,同樣的身外之福,例如財產,對善者可以助成閒適、知足、慷慨的心情,對惡者卻是煩惱、繩索和負擔。總之,世俗的禍福,在善者都可轉化為一種精神價值,在惡者都會成為一種懲罰。善者播下的是精神的種子,收穫的也是精神的果實,這就已是善報了。惡者枉活一世,未嘗體會過任何一種美好的精神價值,這也已是惡報了。

  《約翰福音書》有言:「上帝遣光明來到世間不是要讓它審判世界,而是要讓世界通過它得救。信賴它的人不會受審判,不信賴的人便已受了審判……而這即是審判:光明來到人世,而人們寧愛黑暗不愛光明。」這話說得非常好。的確,光明並不直接懲罰不接受它的人。拒絕光明,停留在黑暗中,這本身即是懲罰。一切最高的獎勵和懲罰都不是外加的,而是行為本身給行為者造成的精神後果。高尚是對高尚者的最高獎勵,卑劣是對卑劣者的最大懲罰。上帝的真正寵兒不是那些得到上帝的額外恩賜的人,而是最大限度實現了人性的美好可能性的人。當人性的光華在你的身上閃耀,使你感受到做人的自豪之時,這光華和自豪便已是給你的報酬,你確實會覺得一切外在的遭際並非很重要的了。(周國平《各自的朝聖路》)

  我相信,很多讀者看完這段精彩的論述,一定會大為嘆服。

  由上可知,高尚的道德本身,就是善人最大的善報;惡念和惡行本身,就是惡人最大的惡報。除此之外,還需要什麼善報惡報?這正應了古人常說的一句話:「君子樂得做君子,小人枉做了小人。」總而言之,幸福並不是對道德的報償,而就是道德本身。從這個意義上說,一個真正懂得「慎獨」的人,一個致力於提升道德品質的人,就是在享受上蒼賜予他的天賦權利;也只有這種真正懂得「誠」的人,才能真正成為自己、成就自己,才有資格享受高品質的人生。

  詩人北島曾有一句廣為流傳的經典之語:「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銘。」我想把它改一下,作為這一節內容的總結——

  高尚是高尚者的通行證,卑鄙是卑鄙者的墓志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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