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清廷加強推行以漢制漢政策(2)
2024-09-26 04:03:37
作者: 顧誠
第四節 1655—1656年鄭成功的活動
清、鄭和談由於雙方堅持自己的條件,終歸破裂。鄭成功為加強實力,做好迎戰準備,採取了一系列措施。
1654年(順治十一年、永曆八年)冬,清漳州府城守門千總劉國軒、守備魏標派人來同鄭軍接洽,表示願意充當內應,獻城投降。鄭成功派忠振伯洪旭、中提督甘輝等帶領軍隊於十二月初一日夜間進抵城下;劉國軒在城頭接應,一舉奪得漳州。清新任漳州總兵張世耀、知府房星燁見大勢已去,只好跟著投降[51]。鄭成功在初四日親自來到漳州,對劉國軒反正來歸,深表嘉許,提升他為護衛後鎮。接著在同月內派甘輝、前鋒鎮赫文興、援剿左鎮林勝、北鎮陳六御等先後攻克同安、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各縣。隨即移師,於1655年(順治十二年)正月初五日攻克仙遊縣[52]。至此,泉州府城已經處於鄭軍四面包圍之中。鄭成功出兵收復漳、泉兩府之地,本來意味著和談完全破裂,然而他似乎出於策略考慮寫信給清福建巡撫佟國器和泉州守將韓尚亮、知府申偉抱,以和談時清廷曾許給漳、泉、潮、惠四府作為自己用兵的理由。這種立論難免游移其詞,連他自己也說不清楚是主和還是主戰,是為清還是為明。如給泉州官員的信中幾乎是說你們先投降我,我再帶你們投降清朝。這種信件當然起不了任何作用,難怪佟國器回信中斥之為「侈口而談,驕蹇滿紙,殊堪噴飯」[53]。
1655年(順治十二年、永曆九年)二月,鄭成功藉口「和議不就,必東征西討,事務繁多,議設六官並司務,及察言、承宣、審理等宜,分隸庶事,令各官會舉而行」[54]。這種做法同孫可望相當類似,實際上是另立以自己為核心的小朝廷,只是他的兵力和地盤遠不如孫可望,把所設官職名分上定得低一點罷了。原魯監國重臣張名振「條陳不宜僭設司務」,鄭成功「遂改司務為都事」,表面敷衍一下,實則我行我素。三月,又設置六察官,「俾其敷陳庶事,譏察利弊」。同月,「六察官周素、葉茂時等條陳:中左興王之地,不宜因循舊址,顧名思義,請改中左(中左所即廈門)為思明州,亦如新豐故事也。藩從而改之」[55]。親鄭文人著作中常說鄭成功六官等職是「承制」,即取得永曆皇帝的授權。其實,永曆朝廷自處艱難,鞭長莫及,裝聾作啞容或有之。溫睿臨《南疆逸史》中說:「先是,隆武之以總統命成功也,許立武職至一品,文職至六品。至是地大兵眾,乃設六官,分理庶事。」[56]夏琳《閩海紀要》則云:「永曆九年二月,延平王成功承制設六官。初,成功以明主行在遙隔,軍前所委文武職銜,一時不及奏聞;明主許其便宜委用,武職許至一品,文銜許設六部主事。成功復疏請,以六部主事銜卑,難以彈壓。明主乃賜詔,許其軍前所設六部主事秩比行在侍郎,都事秩比郎中,都吏秩比員外。」[57]這類記載未必可信。承制便宜設官本意為在軍前收復地方等情況下,來不及請示暫行委任武將和地方文官,以統轄兵丁或料理地方,這和設立與朝廷相仿的衙門官員大相逕庭。所謂許設六品以下官蓋指委任地方知縣及軍中監紀之類官員,而不是朝廷官員。從目前所見有限的永曆朝廷文書和與鄭成功同處東南濱海的原魯監國舊臣的文獻中幾乎見不到鄭成功自用官員職務。張煌言《北征錄》內講到南京戰役時曾致書鄭成功自設的「五軍中軍」張英,特地加上一句「即所號為五軍者」,其不承認成功私署官職,微意存焉。本書指出鄭成功的仿設朝官,並非「承制」,毫無站在永曆朝廷立場上斥責其僭妄之意,而是著眼於分析明清之際戰局的整個走向;鄭成功的另搞一套和他在戰略上堅決避免同李定國、孫可望會師都是他割據自雄思想的表現。
鄭成功放棄漳州、泉州大部分地區並不是單純防禦,而是在加強金、廈等島嶼防務的同時,分別派遣部將帶領舟師北上浙江、南下廣東,使入閩清軍主力陷入進戰無能、後顧有憂的困境。六月,他派前提督黃廷、後提督萬禮統領十三鎮兵員南下廣東潮州府攻城征餉;七月,又派中提督甘輝、右提督王秀奇等率領陸戰兵乘船北上會同定西侯張名振、忠靖伯陳輝部伺機進攻浙江、江蘇。
北征的戰役取得了相當大的成果。1655年(順治十二年、永曆九年)十月二十二日,甘輝、王秀奇部鄭軍進抵舟山,次日圍城;張名振部也從崇明一帶沙洲南下參加會攻舟山戰役[60]。清浙江巡撫秦世禎向朝廷報告:「自王師(指濟度所統清兵)大進,兵力全注於閩中,而鄭逆豕奔,賊眾亦全注於海上。」「閩、浙逆眾聯合(指北上的甘輝部和南下的張名振部),有排山倒海之勢」,「南北賊艘逾千,賊兵數萬,圍困舟山,聲息不通」。[61]二十六日,據守舟山城的清軍副將把成功(按,把成功是蒙古族人,姓氏譯音,《海上見聞錄》寫作巴成功,亦可)反正來歸。明軍收復了舟山群島這一戰略要地[62]。清定關守將張洪德也率部歸明[63]。十一月,鄭成功考慮到留守金、廈的兵力不足,左提督祥符伯赫文興又病死,決定調甘輝等率主力回守根本,由總制陳六御「督定西侯張名振、英義伯阮駿等鎮守舟山」[64]。不久,張名振去世,死因眾說不一[65]。張名振在臨終前把自己的舊部託付給監軍兵部右侍郎張煌言,鄭成功卻下令由陳六御接管。次年清軍再度占領舟山,陳六御陣亡,張煌言成了原魯監國系統軍隊的主要領導人,繼續同鄭成功聯合作戰。
十二月十三日,甘輝、王秀奇等率部回到廈門。鄭成功對把成功起義來歸非常欣賞,改其名為把臣興,授驍騎將軍印管鎮事。清台州副將馬信在鄭軍北上時曾經派使者李國寶至軍中接洽反正事宜。到1656年(順治十三年)正月十二日,鄭成功派忠振伯洪旭率戰船三百餘艘進至台州港,是日夜間馬信藉口「海賊臨城,請議堵剿」,待文武官員到齊後,馬信喝令把兵巡道傅夢吁、知府劉應科、通判李一盛、臨海知縣徐鈺等逮捕。次日,開獄政囚,除將尚未建成的戰艦燒毀外,帶領部下兵馬四百餘名、家眷和府、縣庫存錢糧、兵器棄城乘船來歸[66]。鄭成功大喜,授予馬信掛征虜將軍印管中權鎮事[67]。鄭成功對把成功、馬信和後來李必、王戎的來附特別優遇,原因是這些北方將領帶來一批擅長騎射、慣於陸戰的軍隊,正可彌補自身軍隊的不足。這和清廷的致力爭取擅長海戰的施琅、黃梧、蘇利、許龍等人是同一個道理。
南下廣東的鄭軍卻不那麼順利。1655年(順治十二年)八月初五日,黃廷、萬禮統領蘇茂、林勝等二十餘鎮將、兵丁六七萬包圍廣東潮州府屬揭陽縣城,「黃廷圍東門,萬禮圍北門,蘇茂圍西門,皆樹柵開塹為久駐計」,林勝札營於人家頭鄉阻擊潮州府來援清軍[68]。同時,分遣兵將到各鄉寨去征米征銀。這月十三日,鄭軍擊敗由廣州來援的清將郭登賢、張祥部,殲敵三百餘人;二十五日又在獅拋球擊敗清饒平鎮總兵吳六奇部,殺敵八百餘名[69],清軍傷亡逾千,狼狽而竄。到九月初七日,揭陽被圍已一個多月,守將游擊楊倫、知縣段有黻等見內無糧草、外無救兵,請求鄭軍網開一面,以交出揭陽為條件,放他們逃出該縣。經黃廷等同意後,清方官兵撤出揭陽,鄭軍入城委派了知縣等官員,「設糜粥以濟饑民」[70]。明軍乘勝於初九日克普寧縣,十三日克澄海縣。清廣東當局大為震驚,他們探得李定國當時正在廣西橫州,其部下「靳、雷、高、李、吳、王」六將都已進至與廣東接境的容縣[71],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繼茂、兩廣總督李率泰會商後,唯恐鄭成功軍趁勢直下潮、惠,李定國軍再入羅定、肇慶,就將陷入兩面受敵,前途不堪設想。於是,他們決定趁李定國軍尚在廣西,首先出兵迎戰鄭軍,抽調平藩下左翼總兵許爾顯、靖藩下左翼總兵徐成功部與總督標下兵馬共一萬餘名,會合潮州總兵劉伯祿、饒平總兵吳六奇等部七千餘人,大舉來援。十二月二十四日,清軍在揭陽附近的琅山築四大營盤,待機而動。清潮州知府「黃廷獻令鄉寨供糧草,當夫役,百里內竹木祠宇俱毀伐無存;老幼被拘者索取財賄取贖,使令稍不如意,即毆撲至死。又造事誣扳慘毒,無異閩寇」[72]。
雙方相持到1656年(順治十三年)二月,黃廷召集諸將商議作戰機宜,左先鋒蘇茂積極主張進兵決戰,自告奮勇打前陣。金武營將郭遂第(即華棟)提出進攻時大軍須過釣鰲橋,橋面狹窄,如果作戰不利被迫後撤時將會遇到很大困難,因此他主張持重。經過一番爭議,黃廷決定採納蘇茂建議,出城決戰,由蘇茂任前鋒,前沖鎮黃梧、護衛左鎮杜輝繼進,殿兵鎮林文燦、援剿右鎮黃勝為後援;黃廷親自率領後勁鎮楊正等抄出敵後夾擊。不料,清方早有部署,先派出小股游騎佯抵一陣,等待鄭軍大部過橋後突然前後合擊,把鄭軍截為兩段。混戰當中,蘇茂身中兩矢一銃,帶傷突圍而出,鄭軍陣勢大亂,後撤時因橋面過窄,黃勝、林文燦二將和許多士兵被擠入河中淹死,兵員損失多達四五千人[73]。二月二十五日,鄭軍再次同清軍交戰於東村渡,又被擊敗。鄭成功接到揭陽戰敗的消息後,下令放棄該地,命黃廷率師登舟在廣東海域探聽永曆朝廷消息後返航。三月十三日,黃廷領南征將士放棄揭陽、普寧、澄海三縣,於揭陽港登舟出海。回到廈門後向鄭成功報告舟師航行到大星所(約為今廣東省惠東縣南地名港口),探得「行在駐蹕高、瓊(今廣東湛江地區和海南省),聲援難通」[74],當時高州、瓊州都在清方控制之下,黃廷連基本情況都沒有弄清楚就揚帆東返,帶回在潮州地區徵得的餉銀十萬兩、米十萬石[75]。
南征舟師回到廈門,鄭成功立即召集文武官員會議處理揭陽喪師之罪[76]。他提出蘇茂輕敵致敗,黃梧、杜輝不及時應援反而臨陣退卻都應該處斬,由於眾將跪告求情,才僅斬蘇茂一人,杜輝捆打六十棍,黃梧寄責,各戴罪圖贖[77]。鄭成功御將之道以嚴著稱,這在明末軍紀渙散的情況下確有必要,但他的性格過於剛強,往往失之偏激。蘇茂在揭陽戰役中雖輕敵寡謀,但勇於進戰,負傷突圍,本應薄責示警,以觀後效。鄭成功把他處斬,首級傳示軍中,顯然過於苛刻。據江日升記載,鄭成功是因為獲悉蘇茂曾經掩護施琅,使他得以叛逃清方,懷恨於心,必欲殺之,這次借揭陽戰敗為由將其處斬。諸將不明底細,「咸有微言,曰:論茂揭陽之敗,無非天意,豈戰之罪?雖不從郭遂第之言,其氣可以吞敵,何至於死?況茂戰功難以枚舉,非他人所可比,藩主如此施行,豈不令人寒心!鄭成功見諸將不服,乃厚加殮葬,養其妻孥,自作祭文:『馬謖非無功於蜀,然違三軍之令,雖武侯不能為之改』云云」[78]。這顯然是在玩弄權術。然而,鄭成功更大的錯誤是在處死蘇茂之後立即派黃梧和蘇明(蘇茂族弟)鎮守海澄縣。這裡「阻山臨海,兩城對峙,夙稱天險」,鄭成功動員大量人力修建了堅固的城牆,囤積大量軍械、糧食,使之成為進可以戰、退可以守的大陸前進基地,同金門、廈門組成掎角之勢。黃梧既牽連受責,心懷二意,就同「痛兄蘇茂被戮」的後沖鎮副將蘇明密謀降清[79]。1656年(順治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夜間,黃梧、蘇明帶領部下官八十餘員,兵丁一千七百餘名叛變,把海澄縣獻給清方[80]。駐守海澄縣五都土城的副將林明火速報告鄭成功,成功大驚,派大將甘輝統諸將駕快哨船連夜開赴海澄,天亮時清兵已入城據守,甘輝等無可奈何,只能掩護林明部把土城內軍械糧食搬運下船,返回廈門。海澄之失,對鄭成功是一個重大打擊,他嘆息道:「吾意海澄城為關中、河內,故諸凡盡積之。豈料黃梧、王元士(知縣)如此悖負,後將何如用人也!」[81]清廷得報黃梧、蘇明以海澄縣來歸,欣喜不已,於八月十七日決定封黃梧為海澄公(這本是清鄭和談時準備授予鄭成功的爵位)[82],授蘇明為都督僉事,不久加銜為右都督[83]。黃梧叛明投清,受封公爵,大有平步青雲之感。可是好景不長,他不久就發現這是清廷玩弄的政治權術。1657年(順治十四年),黃梧部下的兵丁被清朝浙江福建總督李率泰調走[84],無權倒也罷了,可氣的是位高而金不多。1659年(順治十六年)他不得不向清廷訴苦,說自己投順「已逾兩載,而常祿未沾。前歲蒙大將軍世子王月命有司暫給爵俸銀三十兩,而祿米概未有及」,他全家二百餘口,不夠吃飯,遑論其他[85]。
這年(1656)八月二十二日,清寧海大將軍宜爾德、提督田雄指揮滿漢兵再次進攻舟山。明將阮駿等率領舟師迎戰。到二十六日,清軍全力來攻;阮駿傷重而死,總制陳六御、總兵張洪德、張晉爵、李廷選、阮凱、姜英等陣亡,殘餘明軍乘船逃往外洋。次日,清軍在舟山登陸,占領了這個群島[86]。由於當時清朝水戰兵力和經驗都還不足,為了避免1651年攻占舟山留軍戍守結果被鄭成功大批海師包圍,守將孤立無援、被迫投降的情況再度發生,又為了防止明軍重來以舟山為基地,清方文武官員商議後決定把該島城郭房屋全部拆毀,居民統統趕回大陸。時任浙江巡按的王元曦在奏疏中說:「查舟山經歲之入錢糧不過四千四百餘兩,糧米不過七百九十餘石,悉其所供僅亦錙銖,量其所費,當得巨萬。……更有慮者,舟山民物漸集之後,賊以釜底遊魂保無窺伺?是有舟山而有居有食,反起賊垂涎之心;無舟山而無居無食,反制賊必死之命。臣區區之愚,竊以舟山原系海外之地,或應暫置海外,無煩議兵增守,以示朝廷不勤遠略之意。至於百姓,料亦無多,或於班師之日聽其擇便,願為兵者編入卒伍,使之隨行報效;願歸業者安插寧波一帶,使之耕鑿得所。」[87]這一建議得到清廷批准,後來浙江巡撫佟國器在奏疏中談道:「順治十三年十一月間議棄舟山,業經奉文遵行訖。……惟是棄舟山之時,毀城遷民,焚毀房屋,當日慮為賊資,是以唯恐不盡。職查舟山舊城周圍五里,僅存泥基,磚石拋棄海中。」[88]順治十五年(1658)鄭成功、張煌言領軍北伐,再次來到舟山,建造草棚作為屯軍臨時處所。直到順治十六年十二月,鄭成功因為廈門吃緊,三次發出令箭調回舟山駐軍,馬信、陳輝部明軍才在順治十七年正月初八日放火燒毀草棚,乘坐大小船隻三百餘艘南下金、廈[89]。從這時起到康熙二十二年(1683),舟山群島基本上成了一片廢墟。
自從海澄縣易手以後,鄭成功的兵力雖然還相當強盛,但控制的地盤差不多僅限於金門、廈門、南澳等沿海島嶼。為了解決兵餉來源和擴大影響,鄭成功除了通過各種渠道開展海外貿易,還親自統率軍隊進攻福建省會福州。1656年(順治十三年)七月,鄭軍攻克閩安鎮[90],沿鼓山一線進軍福州,被守城清軍擊敗;鄭軍固守閩安鎮長達一年之久,至次年(1657)九月才為清軍收復[91]。鄭成功在九月間親自視察了閩安鎮一帶的地形,認為這裡是福州的門戶,令工官馮澄調集民夫增築土堡城寨,為長久之計,在羅星塔、蕭家渡也撥兵戍守,由後提督萬禮坐鎮閩安,總督水陸防守。這一部署是在福州外圍設置重兵,牽制福建清軍主力。十二月,鄭成功統舟師在福州以北的梅溪登陸,經飛鸞、白鶴嶺攻羅源、寧德。清鄭親王世子濟度派梅勒章京阿克善等將率軍來援。鄭成功採取誘敵深入的戰術,大敗來援的清軍,阿克善也被擊斃[92]。羅源、寧德二縣守城清軍閉門不出,鄭成功的作戰意圖本不在於占領該地,他分遣官兵到二縣鄉村搜括糧食,大約積足三個月之用後就主動撤退了。此後,他還曾多次派出軍隊到浙江、福建沿海地方籌集糧食。
1657年(順治十四年)九月,清浙江福建總督李率泰利用鄭成功主力進攻浙江台州,福州閩安鎮守御力量單薄的機會,決定乘機攻克該鎮,以解除福建省會的威脅。他同固山額真圖賴、郎賽商議後,抽調滿漢大批軍隊水陸三路進攻閩安鎮。九月初七日先派水師出閩江口切斷海上來援的鄭軍,初八日開始陸路分兵二支,一支由鼓山出發,一支由南台西路出發,大舉進攻。參加進攻的軍隊除圖賴、郎賽兩固山額真統率的滿軍外,還有總督李率泰標下、巡撫劉漢祚標下軍隊,精奇尼哈番沈永忠部與提督馬得功,總兵王之剛、蘇明等部,兵力相當強大。而鄭成功北上進攻浙江省台州時,抽調了後提督萬禮部主力隨行,在閩安鎮只留下了五軍戎政王秀奇節制護衛前鎮陳斌、神器鎮盧謙、前提督下右鎮余程留守閩安鎮,兵員不過數千人。雙方自初八日開始激戰,清軍用紅衣大炮猛轟閩安寨城,鄭軍兵單勢薄,難以招架,十四日清軍攻克閩安鎮,駐守頂寨的右鎮余程和部下戰士全部陣亡。清軍轉攻羅星塔寨,據守該處的陳斌、盧謙兵力不敵,向鄭成功緊急請援。因雙方距離過遠,救援不及。十五日,陳斌、盧謙在施琅的招徠下帶領官兵一千三百人向清方投降,羅星塔要塞失守。清總督李率泰藉口事先招降未順,直至「已斷糧餉,又無援兵」的困境下才被迫投降,決定以「犒賞」為名把陳斌、盧謙及部下官兵全部處斬[93]。此外來降的尚有官弁一百二十一名、兵丁二千六百四十八人。閩安戰役以清軍獲勝告終,不僅解除了省會福州的威脅,而且殲滅鄭軍五六千人。
關於鄭成功的封爵,是南明史上比較費解的問題之一。導致後來史學家困惑的原因來自兩個方面,其一是鄭成功的幕僚人物在追記鄭成功事跡時往往用後來更高的爵位敘述他早期的活動(這種情況現代也屢見不鮮);另一原因是永曆朝廷偏處雲貴,鄭成功等侷促於東南沿海地區,中間為清統治區,朝廷決定加封官爵、鑄造印章、撰寫誥敕需要一段時間,而使者轉輾於道,迂迴陸路海上,動輒數月,殊非易事。因此從朝廷決定加封到使者開讀詔書、頒發敕印,在時間上必有一個相當長的間隔,部分史籍記載上的差異即由此而來。
鄭成功在隆武時期已封忠孝伯,但他自己極少用這一爵位發布文告,原因是隆武朝廷和魯監國封了一批公、侯、伯爵,鄭成功看不上眼,他寧可用賜姓、招討大將軍名義顯示自己的獨特地位。《小腆紀年》記永曆二年(1648)十月永曆朝廷加封鄭成功為威遠侯,永曆三年(1649)七月封廣平公[94]。威遠侯事不大清楚,封廣平公的記載肯定是錯誤的。因為同書記載永曆七年(1653)六月,封鄭成功為漳國公[95]。自1648年到1653年,鄭成功的勢力有很大發展,連李定國第一次進攻廣東(1653)時也對鄭氏寄予厚望,永曆朝廷不可能僅僅在同等爵位上改封。永曆七年晉封漳國公有可靠文獻證實,在陳乃乾、陳洙纂《明徐闇公先生孚遠年譜》內收有永曆八年頒發給徐孚遠的詔書,其中就明確稱鄭成功為「漳國勛臣」,證實了在這以前永曆朝廷曾封鄭成功為漳國公。鄭成功大約由於上述原因,似乎從未用過這個頭銜。直到永曆十一年九月,朱由榔已遷入雲南昆明之後,才決定進封鄭成功為延平王,製作印敕完備後,派漳平伯周金湯等為使者取道廣西、廣東,航海至廈門,行冊封禮。周金湯等到達廈門已經是永曆十二年(1658,戊戌,順治十五年)。現將《敕封延平王誥》轉錄於下:
克敘彝倫,首重君臣之義。有功世道,在嚴夷夏之防。蓋天地之常經,實邦家之良翰。爾漳國公賜姓忠猷愷掣,壯略沉雄。方閩浙之飛塵,痛長汀之鳴鏑,登舟灑泣,聯袍澤以同仇,齧臂盟心,謝辰(晨)昏於異域。而乃戈船浪泊,轉戰十年,蠟表興元,間行萬里,絕燕山之偽款,覆虎穴之名酋,作砥柱於東南,繁遺民以弁冕,弘勛有奕,苦節彌貞,惟移忠以作孝,斯為大孝,蓋忘家而許國,乃克承家銘。具金石之誠,式重河山之誓。是用錫以冊封為延平王,其矢志股肱,砥修茅戟,丕建犁庭之業,永承胙土之庥。尚敬之哉![96]
在這以後,鄭成功和他的兒子鄭經、孫子鄭克塽一直以延平王的身份,奉明朝永曆正朔,在東南沿海獨樹一幟。
[1]《清史稿》卷二百四十四《趙開心傳》記:「滿洲兵初入關,畏痘,有染輒死。」類似避痘事實見於許多史籍。清順治帝和豫親王多鐸等均系染上天花而病死。
[2]順治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豫親王多鐸由南京凱旋京師,不僅掠得了白銀一百八十多萬兩和其他大批財物,還搶得「才貌超群漢女人一百零三」,送順治帝十名,攝政王多爾袞三名,輔政鄭親王濟爾哈朗三名,肅親王豪格等各二名,英郡王阿濟格等各一名。見《清初內國史院滿文檔案譯編》中冊,第一九七頁。《清史稿》卷二百四十四《季開生傳》記:順治十二年「民間訛言往揚州買女子,開生上疏極諫。得旨;太祖、太宗制度,宮中從無漢女。朕奉皇太后慈訓,豈敢妄行,即太平後尚且不為,何況今日?」說宮中沒有漢族女子完全是文過飾非。
[3]方文《塗山續集·北游草》。按:「爭肯」即「怎肯」之義。
[4]《清初內國史院滿文檔案譯編》下冊,第二六八頁。
[5]《清初內國史院滿文檔案譯編》下冊,第三○四、三○五頁。
[6]《清初內國史院滿文檔案譯編》下冊,第二七○頁記:「戶部尚書車克等謹奏為欽遵聖旨事……順治十年五月二十五日午刻聖諭內三院(特命洪承疇為經略湖廣等五省軍務)。」
[7]原密疏稿及揭帖均見《明清檔案》第十七冊,A17—76號、A17—77號;另見《明清史料》甲編,第四本,第三○七至三○九頁。
[8]均見前二件。
[9]《明清檔案》第十七冊,A17—107號《上傳》。
[10]《明清檔案》第十七冊,A17—134號,洪承疇八月十五日揭帖。按,同書中A17—81號有尾書順治十年閏六月初日之敕諭稿一件,其中已將「廣東」圈去,旁改江西;「事關藩王及公者」圈改為「事關續順公者」。
[11]《明清檔案》第十七冊,A17—81號;又見A17—133號洪承疇八月十五日揭帖。
[12]《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六十六頁。從語氣推測這份奏稿似出於兵部。原件無年月,但稿中有「宜敕督臣劉清泰星馳赴任,察彼情形,量我兵力,能剿則剿,當撫則撫」。劉清泰接任浙江福建總督在順治九年,此件當作於劉清泰尚未赴任之時。
[13]《清世祖實錄》卷六十六。
[14]《清世祖實錄》卷六十七。《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八十八頁,「廂黃旗下正欽尼哈番鄭芝龍揭帖」云:「職初入京時,蒙朝廷宏恩,撥入正白旗下,賜屋齊化門小街居住。」鄭芝龍入京後曾先後隸屬正白、正黃、鑲黃旗。
[15]《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六十七頁,順治九年十月初九日,下註:「本日用寶即發與親領訖。」參見《清世祖實錄》卷六十九。
[16]順治十年刑部等衙門為審擬張學聖等事題本,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七十九至八十二頁;又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十三至二十九頁所載,順治十年九月十七日刑部等衙門尚書覺羅巴哈納「為劣撫輕貪啟釁致地方淪陷」事題本。後面一件更完整。
[17]同上。
[18]清廷封鄭芝龍、鄭成功、鄭鴻逵、鄭芝豹爵職敕諭稿四件,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八十四、八十五、八十六、八十七頁。
[19]順治十年五月初十日敕同安侯鄭芝龍等稿,見《明清史料》第一本,第八十四頁。《清世祖實錄》卷七十五收入了這件敕諭,「移檄撤兵」誤寫為「移檄徹兵」,「墨勒根王」改譯「睿王」。按,李德系鄭氏家丁,為芝龍、成功父子之親信,在清、鄭和談中北往南來,傳遞消息。敕諭中沒有明說把泉州府作為鄭成功屯兵之地,但給鄭成功的敕諭中所授爵銜為「鎮守泉州等處地方充總兵官海澄公」,實際含義是封以海澄公虛銜,充任泉州總兵。
[20]楊英《先王實錄》,排印本,第六十二至六十四頁。
[21]順治十一年六月初八日「黃征明為鄭成功已領敕印事題本」,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三十九頁。
[22]順治十一年三月初四日廣東巡撫李棲鳳題本所引順治帝敕諭,見《鄭成功檔案史料選輯》第七十四至七十五頁。
[23]順治十一年三月初四日廣東巡撫李棲鳳題本所引順治帝敕諭,見《鄭成功檔案史料選輯》第七十四至七十五頁。
[24]佟國器《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順治十年十月初六日奏本。
[25]福建巡撫佟國器順治十一年十月初九日奏本中說:「自去年至今,成功派銀索餉,大縣不下十萬,中縣不下五萬……」見《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
[26]阮旻錫《海上見聞錄》(定本)卷一。
[27]佟國器《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下文所引鄭成功致清廷信很可能就是他所具的疏。
[28]佟國器《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順治十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奏本。
[29]見《明季稗史》第三種,原題《朱承晃報書》,抄本用硃筆注「疑似鄭成功」,墨筆改為「即鄭成功」。參考其他文獻,這是鄭成功給清廷的一封重要書信。
[30]順治十一年七月浙閩總督劉清泰「為密報齎到清字咨文事」,此疏雖為七月所上,其中已說「前疏所以秘切入告也」。
[31]《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第九十七頁,順治十一年四月左都御史王永吉揭帖。
[32]順治十一年六月二十五日鄭親王濟爾哈朗題本,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四十四至四十五頁。
[33]《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一頁。
[34]江日升《台灣外紀》卷四。
[35]佟國器《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順治十一年九月初九日奏本。按,這裡也可看出張名振並不是鄭成功的部將。
[36]楊英《先王實錄》第八十六至八十七頁載葉成格、阿山復鄭成功信。
[37]《先王實錄》第八十七頁。
[38]順治十二年正月初十日同安侯鄭芝龍密題本,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八十二至八十三頁。
[39]佟國器順治十一年十月初九日奏本,見《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
[40]鄭成功復父書見《台灣外紀》卷四;《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收順治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鄭親王濟爾哈朗題本也引述了書信全文,字句略有不同。
[41]《先王實錄》第八十八至八十九頁。
[42]《台灣外紀》卷四。
[43]《清世祖實錄》卷八十七。
[44]《清世祖實錄》卷八十七。《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〇八頁載「敕諭世子吉都稿」,稿內濟度譯作吉都、巴爾處渾作巴爾出紅、吳達海作吳達亥、噶達渾作噶達洪。
[45]順治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福建巡撫佟國器「為報明緝獲書札並投驗告示恭候睿裁事」奏本:同年三月十五日佟國器「為再報續獲書札仰祈睿鑒事」奏本,均見《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按,《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一一七至一一九頁收有兵部尚書李際期順治十二年六月初五日題本,這件題本就是根據佟國器的奏本奉旨詳議具奏的,由於從滿文譯出,所用漢字與佟國器所引鄭芝龍原信有出入,如「本爵美景日近」譯作「本爵好事日近」,「本爵得意日近」譯作「本爵佳音在邇」。語意雖近,仍應以鄭芝龍原文為準。又,該書第一一九頁第十四至十五行「順治十二年三月十五日奉旨」有誤,三月十五日為佟國器上奏日期,奉旨日期當在這以後。
[46]《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第九十一頁。
[47]《清世祖實錄》卷八十七。
[48]順治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福建巡撫佟國器「為報明緝獲書札並投驗告示恭候睿裁事」奏本,見《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
[49]上引諸件均見《鄭成功滿文檔案史料選譯》,其中吏部員外郎彭長庚原譯作「吏科員外郎彭常庚」。
[50]清實錄不載囚禁鄭芝龍事。上引正月三十日兵部尚書張秉貞密題本中談到「其胞弟鄭芝豹來京,已乘船抵浙江蘭溪等語。今若囚禁鄭芝龍,恐其途中聞知而驚逃。故此派本部章京吳克新前往伊處迎之,並與該處官員會同商議,沿途派官兵護送至京」。二月二十一日張秉貞等題報,浙閩總督佟代赴任途中在嘉興遇「候補左都督總兵官鄭芝豹」,兵部請旨將鄭芝豹「速解來京」。此件批紅:「依議,作速密行。」同年六月初五日兵部尚書李際期疏中則明言:「現今已將鄭芝龍囚禁,正待議處之時。」
[51]順治十三年閏五月原同安水師參將楊其志啟本,見《鄭成功檔案史料選輯》第一六一頁。楊英《先王實錄》第九十七頁載於十一月初一日,乃曆法不同之故。
[52]楊英《先王實錄》第九十八頁。
[53]《先王實錄》第一○二頁,參見《台灣外紀》卷四。
[54]《先王實錄》第一一一頁。
[55]《先王實錄》第一一二至一一三頁。
[56]《南疆逸史》卷五十四《鄭成功傳》。
[57]夏琳的這種說法不僅未能從其他材料中得到印證,而且難以自圓其說。一代有一代的典章制度,南明自唐、魯繼立起濫發敕、札固為常事,但永曆帝未必會下詔規定鄭成功自行任命的「主事秩比行在侍郎」。何況這裡的「銜」「秩」又說不明白,明制主事為六品官,侍郎為正三品官;前者為部內清吏司屬官,後者為六部堂上官。箇中奧妙大概只有鄭成功和他自己設立的官員才說得清楚。
[58]楊英《先王實錄》記是年「九月,藩駕駐思明州,漳、泉各屬邑並漳城俱報拆完平地」。朱希祖先生據夏琳《閩海紀要》、沈雲《台灣鄭氏始末》二書評雲「所墮不過一府二縣一鎮城耳」,楊英所記「頗有失實」。陳碧笙先生引兩府所屬縣誌及清檔,斷定楊英所載確為實錄,極有見地。
[59]《先王實錄》。
[60]《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二三頁《舟山將官投賊殘揭帖》。
[61]順治十二年十一月初三日浙江巡撫秦世禎揭帖,見《鄭成功檔案史料選輯》第一三四至一三六頁。
[62]順治十二年十一月浙江巡按葉舟揭帖,見同上書第一三八至一三九頁;參見《明清史料》甲編,第四本,第三八九頁,浙江巡按葉舟揭帖。
[63]楊英《先王實錄》等書寫作張鴻德,據清方檔案及任光復《航海記聞》當為張洪德。又《荊駝逸史》收入《航海記聞》一書誤將作者寫作汪光復,實為任光復,即任廷貴,謝國楨先生《晚明史籍考》早已糾正。
[64]阮旻錫《海上見聞錄》(定本)卷一。
[65]親鄭史籍說張名振病死;其他史籍則說是鄭成功命人毒死;清江南總督馬鳴珮揭帖中據來降兵丁報告說因攻崇明失利,鄭成功要捉張名振去殺,名振驚憤得病而死,見《明清檔案》第二十九冊,A29—88號。張名振去世的時間在順治十二年十二月間。沈光文有挽定西侯詩(見《沈光文斯庵先生專集》),「陳漢光註:定西侯,即張名振,系隆武元年(順治三年)魯王所封,死於永曆十年(順治十三年)。此詩應系是時所作」。按,陳注有誤,隆武元年即順治二年(1645)七月至年底。封定西侯時間已見本書。名振卒年在永曆九年(順治十二年)。
[66]《明清史料》已編,第四本,第三六二至三六三頁,戶部尚書車克等題本。
[67]《先王實錄》第一三一頁;《海上見聞錄》(定本)第二十五頁。按,彭孫貽《靖海志》實即《海上見聞錄》,彭氏不過篡改原書,改明朔為清朔,故「征虜將軍」亦避嫌改作「定北將軍」。
[68]乾隆四十四年《揭陽縣誌》卷七《事紀》附《兵燹》。
[69]順治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清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繼茂、兩廣總督李率泰、廣東巡撫李棲鳳聯名上疏朝廷,建議授吳六奇協鎮潮州總兵,駐鎮饒平,額定兵員為一千名,見《明清史料》甲編,第四本,第三三六頁。獅拋球戰役中吳六奇部所受重創可想而知。
[70]乾隆四十四年《揭陽縣誌》卷七《事記》附《兵燹》。
[71]順治十三年閏五月兩廣總督李率泰揭帖,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五二至一五三頁。
[72]乾隆《揭陽縣誌》卷七《兵燹》。
[73]前引《揭陽縣誌》雲鄭軍戰死者四千餘人,《海上見聞錄》(定本)卷一記「兵死者五千餘人」,《先王實錄》等書雲「折兵大半」。按,《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六九頁,《會剿揭陽閩寇殘件》記雙方交戰於揭陽萬里橋,鄭軍失利,黃廷下後營鎮副將何猛陣亡,年月及情節均與鄭方記載不符。
[74]《先王實錄》;參見順治十三年五月初一日廣東巡撫李棲鳳題本,《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三八至一四一頁。
[75]《先王實錄》。
[76]《海上見聞錄》《台灣外紀》等書均記甘輝等返回廈門在六月,鄭成功誅殺蘇茂後,同月內,黃梧、黃明即以海澄縣城降清。楊英《先王實錄》記二月間鄭成功聞敗訊,先調回蘇茂、黃梧、杜輝等,三月間斬獲茂徇軍中,甘輝至六月間方返回廈門。看來楊英所記更合情理。
[77]見《先王實錄》《海上見聞錄》(定本)。《台灣外紀》作罰黃梧賠償盔甲五百副。蘇茂被殺的具體日期在五月,其弟蘇明降清後揭帖中說:「順治十三年五月內,兄茂以疑被戮。」(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八二頁。)
[78]祭文全文見《台灣外紀》卷四。
[79]見《明清史料》甲編,第五本,第四一四頁。
[80]順治十三年七月初六日福建巡撫宜永貴揭帖,見《明清檔案》第二十八冊,A28—24號,同件又見《明清史料》甲編,第四本,第四○○頁。
[81]楊英《先王實錄》第一三六頁。
[82]順治十三年九月初四日兵部揭帖,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五九頁。按,此件中雲黃梧「殺其同守偽官華東」,華東當指華棟(即郭遂第),但查有關諸書,華棟雖曾奉命同黃梧守海澄,此後仍在鄭軍中。又,此件提及與黃梧大致同時降清的還有總兵林興洙,林興洙當即林興珠,此人在康熙前期平定三藩之亂和雅克薩戰役中擊敗沙俄侵略軍起過重要作用。清廷「封黃梧為海澄公敕諭稿」見同書,第一六○頁。
[83]順治十四年四月初四日都督僉事蘇明揭帖,見《明清史料》甲編,第五本,第四一四頁。
[84]阮旻錫《海上見聞錄》(定本)記:1657年九月,「永春義師林忠襲破永福縣。清部院李率泰發兵救援,檄海澄公黃梧,未至,疑之,盡撥其轄下官兵分入八旗。黃梧大悔」。楊英《先王實錄》亦載此事,並云:「黃梧只剩隨從數人,始悔叛之誤也。有思來歸,藩弗納之。」據順治十八年十一月清廷兵部揭帖,升同安副將施琅為同安總兵官時雲,「此副將所管兵丁一千原系海澄公標下之兵」,其部「仍作海澄公所屬」。實際上黃梧並沒有兵權。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三本,第二五六頁。按,據《明清史料》甲編,第五本,第四三二頁,順治十四年八月浙閩總督李率泰揭帖,「偽伯」林忠與「胞弟偽左都督林暹」「偽中鎮左都督鄭世雄」率領總兵以下官兵七千人降清,即在上引二書所記之前一月已降清,陳碧笙先生曾指出時間有誤。佟國器《三撫密奏疏稿·撫閩密奏》內收順治十二年二月十五日奏本,稱林忠為鄭芝龍舊部,「系逆賊鄭成功所封偽伯,現今擁賊萬餘,侵犯永福、閩清二邑」。林忠部一直在德化、永春、永福(今永泰縣)一帶活動,即如李率泰揭帖中所云「梗化十年」。
[85]順治十六年十月初六日海澄公黃梧揭帖,見《明清史料》甲編,第五本,第四二九頁。
[86]浙江巡撫陳應泰揭帖殘件(順治十三年九月二十八日到),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六一頁。按,此件中既說擊殺賊首阮駿,又雲「偽英義伯阮四」受傷身死。參考各種文獻,英義伯即阮駿,「阮四」大概是他的小名。
[87]順治十三年十月初三日浙江巡按王元曦「為海外孤城已復,封疆善後宜圖」事題本,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二本,第一六五頁。
[88]順治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浙江巡撫佟國器揭帖,見《明清史料》甲編,第五本,第四六四頁。道光二十六年《寧波府志》卷十五《海防》云:「國朝順治初舟山為明季遺頑所據,八年始討平之。旋陷於海寇。十二年再攻克之,遂徙其民,棄舟山為界外。」十二年當作十三年。
[89]順治十七年二月初四日浙江巡撫佟國器「為匯報舟山海逆南遁情形」事揭帖,見《明清史料》丁編,第三本,第二四三頁。張煌言詩文也提到他再到舟山時所見荒涼情景和張名振墓被清軍所毀等情況,見《張蒼水集》。
[90]海外散人《榕城紀聞》記:順治十三年「七月十八日,海兵破閩安鎮,陸路由古嶺,水路由大江。十九日掠鼓山下各村及東北一帶,鄉村俱焚。二十一日掠南台至洪塘,皆焚燒無遺。……圍城之中(指被圍之福州),百姓皆分垛守御,燈火器械,各令自備。至二十七日始退,據閩安鎮……」
[91]順治十四年九月浙江福建總督李率泰「為閩安攻克大捷」事揭帖,見《鄭成功檔案史料選輯》第二二三至二三五頁。
[92]覺羅阿克善在鄭方文獻中寫作阿克商。楊英《先王實錄》第一四三頁記為陳蟒所殺;江日升《台灣外紀》與阮旻錫《海上見聞錄》說是甘輝所殺。《滿漢名臣傳》卷九、《清史稿》卷二四二本傳中都說他在順治十四年福建羅源戰役中陣亡;鄂爾泰編《八旗通志》卷一五○本傳中卻說阿克善在此戰役中擊敗鄭成功軍,「斬獲甚眾」,順治十七年還跟隨定西將軍愛星阿進軍雲南,入緬甸阿娃(阿瓦)城,「獲偽桂王(永曆帝)以歸」,恐誤。
[93]《清初內國史院滿文檔案譯編》下冊,第三七〇頁。按,該書云:「逆賊偽鎮南將軍陳斌率沈奇鎮偽總兵陸錢及其屬下來降……均殺之。」「沈奇鎮偽總兵陸錢」系「神器鎮盧謙」之誤譯。楊英《先王實錄》記:「守羅星塔護衛前鎮陳斌、神器鎮盧謙俱被獲逮去,不屈,殺之。」(見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陳碧笙校注本第一六〇頁)江日升《台灣外紀》卷四記:「陳斌等死守羅星塔待援。總兵施琅遣人招斌。斌率盧謙等剃髮投誠,全師至福州。泰(指李率泰)令大廳按冊內花名領賞,五人一隊,從東轅門入,由西轅門出,即收其器械,梟首千有餘人,斬訖,方收斌與謙等並殺之。」(見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一三七至一三八頁)阮旻錫《海上見聞錄》(定本)(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三十一頁)記施琅招降陳斌等後有小注云:「後說李率泰盡殺之南台橋,凡五百餘人。」被殺降兵數當以滿文檔案為準。
[94]徐鼒《小腆紀年附考》卷十五及卷十六,中華書局排印本,第五九六頁及第六一八頁。
[95]同上書,卷十八,見排印本第六九二頁。
[96]引自許浩基編《鄭延平年譜》。讀者可參考楊彥傑撰《鄭成功封爵新考》,收入廈門大學台灣研究所歷史研究室編《鄭成功研究國際學術會議論文集》第三一八至三三四頁,此論文集由江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8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