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9.

2024-09-25 22:19:33 作者: 傻言

  在廚房裡足足磨蹭了十來分鐘後,讓霽終於是在寶姨嫌棄的眼神中認了命,默默給自己做足了心裡建設後,去了客廳。

  董樺英安靜得喝著紅酒,膝蓋上放著電腦,貌似在工作。

  他有些不知所措,正不知道是不是要開口說些什麼的時候,就見紀義突然從書房裡沖了出來。

  她眼睛紅紅的,看著讓霽道:「回家。」

  

  有些手足無措,讓霽看著後邊跟出來的董諳,沒明白髮生了什麼,但還是選擇了依從紀義的意思:「好,我們回家。」

  他拿了衣服給紀義穿上,然後跟董諳點頭道別,順手關上了門。

  紀義一直到坐進車裡整個人都很激動,然而車門的關上的那一刻,她卻忽然沉默了下來。

  看著窗外無意義的一處,憑空發呆。

  讓霽給她系安全帶的時候,才發現她流了滿臉的臉。

  「怎麼了?」他很少見紀義哭,除了初見那次她哭的比較慘,往後的相處中,都是格外堅強的模樣,讓霽沒有經驗,不知該如何安哄,只能手忙腳亂的給人擦眼淚。

  順著他的力道倒回他的懷裡,紀義無意識抓緊他的衣服,終於放聲大哭。

  讓霽心疼的不行,可除了輕聲的安撫,發現自己什麼都做不到。

  等到紀義哭夠已經是二十分鐘後的事了,她的嗓子啞了大半,整張臉被淚水浸的冰涼。

  讓霽只能用力把自己的雙手搓熱,然後再給她貼著暖暖。

  紀義看著他體貼的模樣,打了個哭嗝的功夫,眼淚再次滑了下來。

  不過這次沒等讓霽給她擦,她自己先低頭在袖子上蹭乾淨了。

  「讓霽。」

  沙啞的聲音,擾得讓霽心一跳一跳的疼,回應不由得輕柔了好幾分:「嗯。」

  「你疑惑過為什麼我不帶你回家對嗎?」紀義哭累了,長長出了一口氣,顫抖著哭腔問。

  讓霽皺了皺眉,手掌依舊暖著她的臉蛋:「是的,我不解過,也委屈過。」

  紀義愣了愣。很長時間,他都盯著眼前讓霽胸前那個做工精美的胸針看,直到時間無意義的流逝,讓霽不由得懷疑她是不是又被某種不知名的情緒淹沒的時候,她才眨了眨眼,終於開口說話:「因為我不知道,我該怎麼帶你回去。或者說,我該帶你去哪兒。」

  那些算不上美好的過去,平凡如紀義,甚至不知道自己該如何去回憶。

  紀義是孤兒。

  這兩字潛意識意味著一種多舛的人生。她被拋棄,然後被拐賣,被人教著去詐騙,去賣慘,去丟掉自尊心。

  然後一站又一站,被不知名的交通工具,拉著去向不同的地方。

  四歲的小孩有多大的見識?很多成年人望紀義莫及。

  她漸漸習慣了被推來推去,在地上摸爬滾打的日子,也習慣了在一個地方不到兩個月,就被轉向下一個目的地,接受一個全新的男或女做自己的「阿姨」或者「姨夫」。

  有時候走在街上看著那些維護治安的警察,她會駐足觀望片刻,在心裡想:「警察叔叔真帥啊!但我口袋裡的錢不是撿來的,是騙來的,他們不會喜歡我的。」

  每次想到這兒,她就特別難過。

  偷雞摸狗的耗子,是不配奢求被優雅迷人的貓咪救贖的。

  身邊稍比她大些的孩子這麼跟她說。

  於是紀義死了心,不再去追尋警察叔叔的身影,只努力讓自己一天天活下去。

  但她沒想到命運的轉折那麼快。

  有夥伴不甘於不人不鬼的日子,在出去「討生活」的時候刷耍個心眼,趁著眼線不注意的時候偷跑,然後橫衝直撞不管不顧的衝進一家正在剪彩的高級商場,引發了騷亂。

  那之後他們的事情見了報,在網上光速飛傳。在被警察圍追堵截的那幾天裡身邊的夥伴死了很多,但紀義是那個幸運兒,她成功獲救,坐在曾經最崇拜的警察叔叔懷裡,從一個黑暗的世界裡,走進了光明。

  警察叔叔說,她有爸媽,也有家。

  所以她等啊等,等到最後,有家孤兒院願意接收她。

  她沒有失望,安安靜靜的等待著別人給她安排好的人生。

  然後在幼兒園門口,不小心撞到一個身姿挺拔的小小蘿蔔頭,蘿蔔頭看了她一眼,對身邊人笑著說:「我喜歡她,我要她做我妹妹。」

  於是她懵懵的被帶去了一個不知名的國家,在那裡像做夢一樣生活到六歲,再次經歷了拐賣。

  她在安樂窩裡呆了兩年的時間,曾經的噩夢蠶食而來時毫無防備,被警察叔叔救援之前的幾日場景反反覆覆造訪,她是那一批孩子裡哭的最慘,嚎得最大聲的人。

  當時所有人都討厭她,包括一起被綁的幾個孩子。

  都是上流社會教養出來的公子哥兒,他們知道如何與歹徒鬥智鬥勇,也確實神童到將幾個綁架犯耍得團團轉,可是紀義完全不記得,她那會兒大病了一場,腦子燒的什麼都模糊不清,唯一記得的,是幾個孩子在逃跑時,說的那一句話:「弱者就該被淘汰,她的身體在這場生死較量里背叛了她,這是她的問題,我們不該承受後果。我提議,放棄她。」

  有一個小孩面露猶豫,他最後蹲在紀義耳邊說:「你等著,我會來救你的。你記住我的名字,我叫讓霽,如果我沒能來救你,那你就念著這個名字,讓我死後入十八層地獄。」

  然後,幾人分工跑了出去。

  很多時候紀義都覺得自己命挺硬的。比如在曾經的人販子手上沒死,比如這一次明明是必死無疑的結局,到最後,她還是被救了出來。

  只是這一次,救她出來的不再是警察叔叔,而是那個說喜歡她,把她帶回去當做妹妹的哥哥。

  人是很奇怪的生物,平時得過且過混吃等死,但一旦經歷過生死,很多事情就會變得不一樣。

  貪生怕死的人會變得勇敢無畏,唯唯諾諾的人一夜之間剛毅果敢,作惡多端的放下屠刀。

  紀義,開始恐懼一切擁有權勢,看別人如看螻蟻的上位者。

  不到七歲,她離開了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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