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不懂風情
2024-09-19 17:53:16
作者: 易化才
既然接受了曹建輝饋贈的房子,並且心安理得住在裡面,薛平不可能不對曹老闆有所報答。她所能給曹建輝的,無非是自己美麗的身體,而曹建輝想從薛平這兒得到的,也無非是身體和肉慾的滿足。不過,男人和女人搞到一起,肉體交融頻密且和諧,要說感情上不起一絲波瀾,也是不可能的。有點感情又能怎麼樣?讓曹建輝為了薛平去拆散原有的婚姻,他不僅做不到,而且連想也沒想過。畢竟商人趨於利,曹建輝儘管喜歡美色,但如果說僅僅因為這段情,讓他去冒因婚變而導致大量資產流失以及聲譽嚴重受損的風險,他肯定認為很不合算,除非腦子被驢踢了。所以說,他對薛平的那份感情,只能通過慷慨的物質贈予來體現,而不可能許諾給薛平婚約什麼的。這一點薛平也很清楚,並不強求,這也正是她一旦有了對婚姻的嚮往,首先想到的是洪剛而不是曹建輝的原因之所在。當然了,比較一下這兩個男人在薛平心目中的差異,應該說她對洪剛更有感覺。
儘管薛平知道了洪剛的婚姻家庭狀況,心裡明白想和他走在一起相當有難度,但她仍然想讓洪警官當面表個態,以證明她和他走在一起,組成婚姻究竟有沒有一線希望。
薛平想辦法打電話到洪剛的單位,問他有沒有時間和她一起坐坐,吃頓飯,喝個茶,都可以。
「這次我請,你別再搶著買單了,上次讓你破費那麼多,都怪我。」薛平在電話里說。
「我有時間。買單嗎,當然還是我買。和你單獨坐坐,這是多大的榮幸啊,讓女人買單,哪兒能呢!」洪剛說。
薛平要和洪剛談的,無非問問他究竟有沒有婚姻自由。兩人在一家靜吧里對飲紅酒,喝到情濃處,薛平直截了當問道:「我離婚了,可我不想長期單過。想和你結婚,有沒有可能?」
薛美女這麼一問,問得洪警官熱血沸騰:「小薛,不,薛平妹妹,你真這樣想?真的願意和我組成家庭?」
「可不是咋的,我能騙你不成?」薛平說著向洪剛拋了個媚眼,電力十足。
「你讓我說實話呢,還是說假話?」洪剛簡直不知說什麼好了,「說實話吧,我不知道該怎樣說,說假話吧,我又不忍心。」
「你說實話吧。誰都愛聽實話,我也一樣。」薛平內心十分期待洪剛真誠的表白。
「說實話是這樣的,兩層意思。第一,你能說出想和我結婚的話,你不知道我的內心有多激動,多感動!不知為什麼,自從第一次在酒吧相遇,從看到你第一眼起,我就深深地喜歡上你了——我說的是喜歡,不敢說愛,因為以我目前的狀況,沒有愛的資格——而且越來越喜歡。看不見你,想,看見了,激動,又不敢過分表達。你能說出要和我結婚,起碼說明你也喜歡我,你想想,薛平妹妹,我該有多高興!第二,咱倆能不能結婚,我不能作出明確的表態,因為我目前並不擁有完全的自由,我有婚姻,還有個孩子……」
「這些我都知道。你有過婚姻,可你妻子不是丟了嗎?她要是永遠找不著,你難道一輩子都為她守著?舊社會有的女人甘願為死去的男人守著,據說死了能立塊貞節牌坊,可我從來沒聽說過男人要為一個不知死活的女人守著,況且都什麼年代了。」薛平打斷洪剛的話頭,說。
「唉,原來薛平妹妹已經知道我的家庭狀況了,那我更得說清楚。我老婆的確沒了,但不是離婚,也不是真的沒了,而是失蹤。失蹤了,你懂不懂薛平妹妹?就是一個大活人忽然不見了,包括我——她的丈夫——在內,所有的人都不知道她到哪兒去了,也不知道是死是活。這種情況意味著我和她的婚姻客觀上還繼續存在,所以我不能和別的女人再婚。你明白了吧,薛平妹妹?這就是我不能對你明確表態的原因。我也不想為她守著,畢竟我倆的感情出問題了,要不然她也不至於貿然離去,而且不給我交代去向。可是,我這種情況想獲得離婚再婚的自由,挺麻煩。」
「再麻煩,總有個解決問題的辦法吧?你是警察,應該懂得法律上對這種情況是怎樣規定的。」
「這方面我還真研究過。根據《民法通則》第二十條,『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第二十三條規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滿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二年的。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我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我媳婦『失蹤』,不過截至目前還沒有這樣做,原因是我沒想好要不要走法律程序,免得別人說我巴不得老婆沒了呢。正因為我是警察,才要注意影響。等幾年再說吧,如果她繼續杳無音訊,我再通過履行法律手續,解除和她之間的關係。終有一天我能獲得自由,但不是現在。所以說,我這個人很麻煩,薛平妹妹你不要想著和我怎樣怎樣,那樣對你不公平。」洪剛心中很痛苦,緊皺著眉頭。
「按照你說的,如果我想和你走到一起,成為夫妻,起碼可以等待,希望總是有的。我這樣說對嗎?」薛平也是個有了想法不願輕易放棄的人。
「你說得不對。我這種情況,未來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別說我還沒有下定決心通過法律程序解決我和她的問題,即使我能解決,事情仍然有不確定性。畢竟這種情況不等同於離婚,也不等同於我老婆真的沒了,萬一哪天她又回來了呢?這種可能性始終存在。」
「你要通過法律程序宣告她失蹤、死亡了,即使她回來,也和你沒有關係。誰讓她失蹤那麼長時間呢?你只要通過合法程序獲得自由,沒有人能把你的自由剝奪掉。」
「話是這麼說,可她失蹤萬一是不自願的呢?如果她沒犯錯誤,而是出於某種不可抗拒的原因,我這樣做了,對她來說豈不是很殘忍?」
「唉,我一直認為你是個頂天立地的大丈夫男子漢,根本沒想到你竟然這麼優柔寡斷。洪哥,我認為你應該按照法律程序走,萬一將來你媳婦回來了,她也沒犯啥錯誤,事實證明你不應該拋棄她,也還有改正的機會嘛。你不能因為害怕萬一而永遠遷就她的錯誤,這樣做,豈不是故意跟自己過不去?」
「事情不像你想的那麼簡單,薛平妹妹。假如說,我是說假如,我通過法律程序獲得再婚的權利,然後選擇了你,咱倆結婚了,感情十分好,在一起過日子非常幸福,可是,我老婆意外地回來了,我不得不再和你分開,到那時候你願意嗎?你願意我還不願意呢!與其這樣,還不如不招惹麻煩的好。對不起自己可以,對不起別人我可不干,尤其不能對不起心愛的女人。我這樣說你能聽明白吧,能理解我的想法吧?」
「哎呀,你想得太長遠了,太能為別人著想了。你這種人天生跟自己過不去,我不贊成你這樣做,不過我好像說服不了你。」薛平很無奈地搖搖頭。
兩個人分手的時候,薛平說:「洪哥,您送我回家,這個沒問題吧?」
洪剛連連點頭:「非常願意,十二萬分榮幸。」
進了薛平住的房子,洪警官連連感嘆:「薛平妹妹,你竟然有這麼大一套房子?裝修也挺高檔,這就是傳說中的豪宅呀!你說說,你一人住這麼大的房子,多浪費呀。你真有錢,這個小區可是正兒八經的商品房呢。」
「房子產權不是我的。朋友的房子,我暫時借來住。我一個小工人,哪兒來的錢買大房子?您說得對,我一人住這麼大的房子浪費,我想讓您一起住,您又顧慮重重,好像我是一口陷阱。唉,你讓我說什麼好呢?」
「薛平妹妹,我洪剛並不是不識好歹的人。你這麼有情有義,我要不是身上背著包袱,怎麼能捨得放棄好機會呢?我說過了,我是真心喜歡你,非常喜歡。如果真能和你在一起,我這輩子活得值了,死也不後悔。」
「洪哥,咱先不說一輩子的事,真到了死的那一天,後悔不後悔又有多大意義呢?為了明天不後悔,哥,您今天晚上別走了。行不行,洪哥……」薛平聲音顫顫的。心中嚮往的男人酒後來到她的小安樂窩,況夜已深,薛平心中情慾之火被點燃,烈焰熊熊,難以自持。
洪剛作為身邊長時間缺乏女人的熱血男子,哪兒能經得起美女薛平如此的誘惑?他一下子衝上前來,猛地擁抱了薛平,有力的臂膀箍得女人感覺骨頭都要斷了,厚實的胸膛緊緊壓迫著女人敏感的雙乳。不知因為激動難耐,還是因為男人過分強力,薛平感覺快要窒息了。她渾身燥熱,心中熱切期盼男人火熱的唇,以及更進一步、更隱秘、更刺激的進攻。
但是,洪剛在緊緊擁抱了薛平十多分鐘,弄得精疲力盡之後,竟然將心愛的女人放開了。
「薛平妹妹,謝謝你。」洪剛恰像一個犯了錯誤的小學生,說話喃喃的,不敢大聲大氣。
「你就這樣謝我?洪哥,我剛才感覺你的兩條臂膀能將我和你箍成一個人,誰知道你只會擁抱呀?」薛平撅著嘴,對男人非常有意見。
「好妹子,我不光會擁抱,也會接吻,還會幹別的,因為我是一個健全的男人。可是,我又不能在你身上干別的,哪怕只是擁抱,對我來說該有多奢侈啊!一個好男人,應該對自己所作的一切負責任,尤其應該對女人負責任,可是,假如我和你今天做了本不該做的事,我能對你負責任嗎?我沒有把握,也沒有能力對你負責任,只好啥也別做。我的好妹妹,你能理解我嗎?如果按照我內心熱切盼望的,我這陣兒能把你揉碎了,你信不信?」洪剛激情表白。
「真希望你能把我揉碎啊!這種時候談什麼責任不責任,你簡直不懂風情,而且大煞風景!親愛的洪哥,我讓你負責任了嗎?我這會兒心甘情願將一切奉獻給你,不計後果,不要回報,你跟我講什麼責任呀?你就是個木頭,至少也是鐵石心腸……」
薛平說著竟然熱淚橫流,弄得洪剛手足無措。
「妹子,我不能啊。」
「你趕緊走吧,洪哥,再呆下去,當心我把你撕碎了。你這個木頭人啊,你這個警察!」
洪剛離去之後,薛平難受了好一陣子。倒不是說她對男人癮頭有多大,而是因為切切實實感受到了洪警官與她之間的距離。看來,妻子失蹤這件事對於洪剛來說,絕不像薛平想像中那麼簡單,他作為一個有責任心的男子,會將這件事當做包袱背起來,固執地認為馱著包袱是他唯一的選擇。所以說,我和他想走在一起,組成新的家庭,對洪剛來說是難以承受之重,而對我來講,也成了難以攀登的珠穆朗瑪峰!
算了,誰讓這個男人是笨蛋,是一個鑽進牛角尖不出來的人呢?我薛平何必在感情上對他有過多的依賴?做不成夫妻就不做唄,做朋友總沒問題吧,至於做得成做不成情人,也不是洪哥一人說了算。看他今天的表現,說他心中沒有我薛平,顯然不是。既然我喜歡你,你也喜歡我,我就不信終究將你拿不下來。
咱走著瞧吧,洪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