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唐宋間社會之變遷
2024-09-19 17:40:06
作者: 柳詒徵
自唐迄宋,變遷孔多。其大者則藩鎮之禍,諸族之興,皆於政治文教有種種之變化;其細者則女子之纏足,貴族之高坐,亦可以見體質風俗之不同。而雕板印刷之術之勃興,尤於文化有大關係。故自唐室中晚以降,為吾國中世紀變化最大之時期。前此猶多古風,後則別成一種社會。綜而觀之,無往不見其蛻化之跡焉。
唐之藩鎮之禍,自安、史始。
《新唐書·藩鎮傳》:「安、史亂天下,至肅宗大難略平,君臣皆幸安。故瓜分河北地,付授叛將,護養孽萌,以成禍根。亂人乘之,遂擅署吏,以賦稅自私,不獻於朝廷。效戰國,肱髀相依,以土地傳子孫,脅百姓,加鋸其頸,利怵逆污,遂使其人自視猶羌狄然。一寇死,一賊生,訖唐亡百餘年,卒不為王土。」
論者謂由於節度使之制不善。
《廿二史劄記》(趙翼):「唐之官制,莫不善於節度使。其始察刺史善惡者有都督,後以其權重,改置十道按察使。開元中,或加採訪、觀察、處置、黜陟等號,此文官之統州郡者也。其武臣掌兵,有事出征,則設大總管;無事時,鎮守邊要者,曰大都督。自高宗永徽以後,都督帶使持節者,謂之節度使,然猶未以名官。景雲二年,以賀拔延嗣為涼州都督河西節度使,節度使之官由此始。然猶第統兵,而州郡自有按察等使,司其殿最。至開元中,朔方、隴右、河東、河西諸鎮皆置節度使,每以數州為一鎮,節度使即統此數州,州刺史盡為其所屬,故節度使多有兼按察使、安撫使、支度使者。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財賦,於是方鎮之勢日強。安祿山以節度使起兵,幾覆天下。及安、史既平,武夫戰將以功起行陣為侯王者,皆除節度使。大者連州十數,小者猶兼三四,所屬文武官悉自置署,未嘗請命於朝,力大勢威,遂成尾大不掉之勢。或父死,子握其兵,而不肯代,或取捨由於士卒,往往自擇將吏,號為留後,以邀命於朝。天子力不能制,則含羞忍恥,因而撫之。姑息愈盛,方鎮愈驕。其始為朝廷患者,只河朔三鎮。其後淄青、淮蔡無不據地倔強,甚至同華逼近京邑,而周智光以之反,澤潞亦連畿甸,而盧從史、劉稹等以之叛。迨至末年,天下盡分裂於方鎮,而朱全忠遂以梁兵移唐祚矣。推原禍始,皆由於節度使掌兵民之權故也。」
節度使,唐代沿襲前朝舊制,在重要行政區域設置的最高軍事長官。北周及隋代稱總管、都督,唐稱節度使。節度使成為固定職銜始於睿宗景雲年間,且權力較以前大大增加。
然立國之道,初非一端。或困於法,或劫於勢,或歉於德,或緣於才,其為因果,蓋也多矣。大抵秦、漢以來,轄地太廣,民治既湮,惟恃中央一政府,其力實有所不及。故非君主有梟雄過人之才,其所屬之地,必易於分裂。無論唐法之蔽,釀成五代之亂。
《廿二史劄記》:「五代諸鎮節度使,未有不用勛臣武將者,遍檢薛、歐二史,文臣為節度使者,惟馮道暫鎮同州,桑維翰暫鎮相州及泰寧而已。兜鍪積功,恃勛驕恣,酷刑暴斂,荼毒生民,固已比比皆是。乃至不隸藩鎮之州郡,自朝廷除刺史者,亦多以武人為之。歐史《郭延魯傳》謂刺史皆以軍功拜,論者謂天下多事民力困敝之時,不宜以刺史任武夫,恃功縱下,為害不細。薛史《安重榮傳》亦云自梁、唐以來,郡牧多以勛授,不明治道,例為左右群小所惑,賣官鬻獄,割剝蒸民。誠有慨乎其言之也。」
即宋之改制,亦僅能救一時之弊,而於經營全國之法,初未能盡善。
《宋史紀事本末》(陳邦瞻):「乾德元年春正月,初以文臣知州事。五代諸侯強盛,朝廷不能制,每移鎮受代,先命近臣諭旨,且發兵備之,尚有不奉詔者。帝即位初,異姓王及帶相印者不下數十人。至是用趙普謀,漸削其權。或因其卒,或因遷徙致仕,或以遙領他職,皆以文臣代之。」「夏四月,詔設通判於諸州,凡軍民之政皆統治之,事得專達,與長吏均禮,大州或置二員。又令節鎮所領支郡,皆直隸京師,得自奏事,不屬諸藩,於是節度使之權始輕。」「三年三月初,置諸路轉運使。自唐天寶以來,藩鎮屯重兵,租稅所入,皆以自贍,名曰留使、留州,其上供者甚少。五代藩鎮益強,率領部曲,主場務,厚斂以入己,而輸貢有數。帝素知其弊。趙普乞命諸州度支經費外,凡金帛悉送汴都,無得占留。每藩鎮帥缺,即令文臣權知所在場務。凡一路之財,置轉運使掌之,雖節度、防禦、團練、觀察諸使及刺史,皆不預簽書金谷之籍,於是財利盡歸於上矣。」「八月,選諸道兵入補禁衛。先是帝詔殿前、侍衛二司各閱所掌兵,揀其驍勇者升為上軍。至是命諸州長吏擇本道兵驍勇者送都下,以補禁旅之闕。又選強壯卒,定為兵樣,分送諸道,召募教習,俟其精練,即送闕下。復立更戍法,分遣禁旅,戍守邊城,使往來道路,以習勤苦,均勞佚。自是將不得專其兵,而士卒不至於驕惰,皆趙普之謀也。」
故對內則財權、兵權悉操自上,而對外則力多不競。遼、夏迭興,無以制之。其中因果得失,蓋難言矣。
唐室中葉,漢族勢力日衰,沙陀、契丹、党項諸族並興。
《中國民族志》(劉師培):「沙陀為突闕別種,居天山東北,服屬吐蕃。後東徙代邊,款關內附,為唐平亂,立功中原。據汾、晉之疆,擁甲兵以自固,而沙陀勢力日盛。」「契丹處潢河附近,殘食鄰封,其屬土包滿洲、蒙古。唐末率眾南侵,營、平之州既淪,榆關之險遂失,而契丹勢力日盛。」「党項處西川邊徼,服屬唐廷。以苦吐蕃之侵,徙屆靈、夏,部族漸蕃。其酋長拓跋思恭助唐討亂,據夏、銀、綏、宥、靜五州,稱靖難節度使,而党項勢力日盛。」
《中國民族志》,記述中國歷史上諸民族的分布、興衰的專著。近代學者劉師培(1884~1919)撰。
潢河,又名潢水,今譯西剌木倫河,位於內蒙古境內。
五代之君,既多西戎族種。
《新五代史·唐本紀》:「其先本號朱邪,蓋出於西突厥。」「明宗本夷狄,無姓氏。太祖養以為子,賜名嗣源。」《晉本紀》:「高祖父臬捩雞本出於西夷,自朱邪歸唐,從朱邪入居陰山。……臬捩雞生敬瑭,其姓石氏,不知其得姓之始。」《漢本紀》:「高祖姓劉氏,名知遠,其先沙陀部人也。」
契丹、女真之南侵,摧殘中國之文化,尤甚於劉、石之亂華。
《通鑑》:「開運二年,契丹連歲入寇。中國疲於奔命,邊民塗地。」「三年,契丹主大舉入寇,至洛陽,趙延壽請給上國兵廩食,契丹主曰:『吾國無此法。』乃縱胡騎四出,以牧馬為名,分番剽掠,謂之打草谷。丁壯斃於鋒刃,老弱委於溝壑,自東西兩畿及鄭、滑、曹、濮數百裡間,財畜殆盡。」「契丹入汴,縱胡騎打草谷,又多以其子弟及親信左右為節度使、刺史,不通政事。華人之狡獪者,多往依其麾下,教之妄作禍福,掊斂貨財,民不堪命。」「契丹主發大梁,晉文武諸司從者數千人,諸軍吏卒又數千人,宮女宦官又數百人,盡載府庫之寶以行,所留樂器、儀仗而已。」
《遼史·太宗紀》:「大同元年三月壬寅,晉諸司僚吏、嬪御、宦寺、方伎、百工、圖籍、曆象、石經、銅人、明堂刻漏、太常樂譜、諸宮懸鹵簿法物及鎧仗,悉送上京。」「所歸順凡七十六處,得戶一百九萬百一十八。」
《宋史·欽宗紀》:「靖康二年夏四月庚申朔,金人以帝及皇后太子北歸,凡法駕、鹵簿,皇后以下車輅、鹵簿、冠服、禮器、法物、大樂、教坊樂器、祭器、八寶、九鼎、圭璧、渾天儀、銅人、刻漏、古器、景靈宮供器、太清樓秘閣三館書、天下州府圖,及官吏、內人、內侍、技藝、工匠、娼優,府庫畜積,為之一空。」
《南燼紀聞》(黃冀之):「靖康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京城陷,北兵入城。十二月初五日,遣兵搬運書籍及國子監三省六部司式官制、天下戶口圖籍賦役及宗室玉牒。初九日,又運車輅、鹵簿、太常樂器及鐘鼓刻漏,因是朝廷儀注法物,取之無遺。」
《南燼紀聞》,記載宋代「靖康之恥」歷史的筆記。宋人黃冀之(生卒事跡不詳)著。
而漢族之混亂遷流,亦為從前所未有。
《中國民族志》:「遼金南下以來,其影響及漢族者有三:一曰漢族之北徙也。自契丹南征,朔方淪陷,漢民陷虜,實繁有徒。或歸於虜廷 或見俘於異域 ,而契丹民族遂向華風 。及金人南伐,漢民罹禍尤深 ,此實漢族遷徙之一大關鍵也。加以漢族不振,浸染夷風,祖國山川,棄之如遺。甚至偷息苟生,右虜下漢 。影響及漢族者,此其一;二曰異族之雜處也。金皇統五年,創屯田軍,凡女真、契丹之民,皆自本部徙中土,計戶受田,與民雜處,號明安穆昆 ,凡數萬人 。驅遊牧之蠻民,適中華之樂土,是直以中國為牧場矣。
《金史》天會六年,禁民漢服,令民削髮:漢族之禮俗,無一不變於夷矣。影響及漢族者,此其二。」
義兒養子,胡漢雜糅,
《五代史·義兒傳》:「世道衰,人倫壞,而親疏之理反其常。干戈起於骨肉,異類合為父子。開平、顯德五十年間,天下五代而實八姓,其三出於丐養。……李嗣昭,本姓韓氏,汾州大谷縣民家子也。太祖取之,命弟克柔養之為子。……嗣本,本姓張氏,雁門人也。世為銅冶鎮將,嗣本少事太祖,太祖愛之,賜以姓名,養為子。……嗣恩,本姓駱,吐谷渾部人也。少事太祖,能騎射,賜姓名以為子。……存信,本姓張氏,其父君政,回鶻李思忠之部人也。存信少善騎射,能四夷語,通六蕃書,從太祖起代北,遂賜姓名以為子。……存進,振武人也。本姓孫,名重進。太祖攻破朔州,得之,賜以姓名,養為子。……存賢,許州人也。本姓王,名賢。少為軍卒,太祖擊黃巢於陳州得之,賜以姓名,養為子。」
巨室世家,沒為奴隸。
《容齋三筆》(洪邁)云:「靖康之後,陷於金虜者,帝王子孫,宦門仕族之家,盡沒為奴婢,使供作務。每人一月支稗子五斗,令自舂為米。得一斗八升,用為餱糧。歲支麻五把,令緝為裘,此外更無一錢一帛之入。男子不能緝者,則終歲裸體,虜或哀之,則使執爨。雖時負火得暖氣,然才出外取柴歸,再坐火邊,皮肉即脫落,不日輒死。惟喜有手藝,如醫人、繡工之類,尋常只團坐地上,以敗席或蘆藉襯之,遇客至開筵,引能樂者使奏技。酒闌客散,各復其初,依舊環坐刺繡,任其生死,視如草芥。」
《容齋三筆》,南宋文學家洪邁(112~31202)讀書筆記《容齋隨筆》(共五部)的第三部。
而昔之標舉門第,崇尚族望之風,由茲而隳。南北文化,亦以迥殊焉。
《中國民族志》:「江淮大河以北,古稱膏腴之區,文物之國者,何今北省諸地,人才湮沒,文化陵夷,等於未開化之壤耶?則以與蠻族同化之故也 。」
自唐以降,漢族不振,固有各種原因,而婦女之纏足,亦其一也。按俞正燮《癸巳類稿》、趙翼《陔餘叢考》,皆以弓足盛於五代及宋元之時。
《癸巳類稿·書舊唐書輿服志後》(俞正燮):「劉昫等作志,時言婦人貴賤履舄及靴,略本《開元禮序例》下及《唐六典》內官尚服注。皇后太子妃青襪舄,加金飾,開元初或著丈夫靴。」「迨後婦人足弓,於南唐漸成風俗。」「南唐裹足,亦僅聞窅娘,《道山新聞》言之最詳。」「弓足之事,宋以後則實有可征。《鶴林玉露》云:建炎四年,柔福帝姬至,以足大疑之。顰蹙曰:『金人驅迫跣行萬里,豈復故態?』上為惻然。徐積《睢陽蔡張氏詩》云:『手自植松柏,身亦委塵泥。何暇裹兩足,但知勤四支。』已以足大不裹為異。《老學庵筆記》云:宣和末,婦人鞵底尖以二色合成,名曰『錯到底』。元時亦有之。張翥《多麗詞》云:『一尖生色合歡鞵』是也。」「《輟耕錄》云:『元豐以前,猶少裹足,宋末遂以大足為恥。』此南宋時事。而《嶺外代答》云:『安南國婦人足加鞋襪,游於衢路,與吾人無異。』所謂『吾人』,今廣西人,是宋時嶺外皆不弓足。《輟耕錄》云:『程鵬舉宋末被擄,配一宦家女,以所穿鞋易程一履』,是其時宦家亦有不弓足者。至金、元之制,《楓窗小牘》云:汴京閨閣,宣和以後,花靴弓履,窮極金翠,今虜中閨飾復爾。瘦金蓮方、瑩面丸、遍體香,皆自北傳南者。是金循舊俗,而元時南人亦有不弓足者。《湛淵靜語》云:『伊川先生後人居池陽,其族婦人不纏足。』蓋言其族女子不肯隨流俗纏足也。《野獲編》則云:『明浙東丐戶,男不許讀書,女不許裹足。』是反以裹足為貴,今徽州寧國小戶亦然,積習所以難反。」
《老學庵筆記》,南宋詩人陸游(1125~1210)的一部記載名物、制度、逸聞趣事等諸多內容的筆記體著作。
《楓窗小牘》,北宋學者袁褧(生卒不詳)著。《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稱該書「所記多汴京故事,如艮岳、京城、河渠、宮闕、戶口之類,多可與史傳相參,其是非亦皆平允。」
《陔餘叢考》(趙翼):「婦人弓足,不知起於何時。有謂起於五代者,《道山新聞》謂李後主令宮嬪窅娘以帛繞腳,令纖小作新月狀,由是人皆效之。」「杜牧詩:『鈿尺裁量減四分,纖纖玉魏裹輕雲。』周達觀引之,以為唐人亦裹足之證。尺減四分,尚未纖小,第詩家已詠其長短,則是時俗尚,已漸以纖小為貴可知。至於五代,乃盛行紮腳耳。《湛淵靜語》謂程伊川六代孫淮居池陽,婦人不裹足,不貫耳,至今守之。陶九成《輟耕錄》謂紮腳五代以來方為之。熙寧、元豐之間,為之者猶少。此二說皆在宋、元之間,去五代猶未遠,必有所見聞,固非臆說也。今俗裹足,已遍天下,而兩廣之民,惟省會效之。鄉村則皆不裹,滇、黔、瑤、苗、僰、夷亦然。蘇州城中女子以足小為貴,而城外鄉婦皆赤足種田,尚不纏裹。蓋各隨其風土,不可以一律論也。」
女子纏足,則身體孱弱,所生子女,必不強壯。此正漢族不及他族之弱點,而後世反以此為中國特別之風俗,取其與他族婦女有別,或且嚴禁而不能實行,斯則事之至可怪者也。
《陔餘叢考》:「康熙三年,詔禁裹足,王大臣等議,元年以後,所生子女,不得裹足,違者枷責流徙,其家長及該管官皆有罪 。康熙七年,禮部奉罷此禁。」
中國古人,皆席地而坐,其坐或與跪相近。
《陔餘叢考》:「朱子跪坐拜說,謂古者跪與坐相類。漢文帝不覺膝之前於席,管寧坐不箕股,榻當膝處皆穿。諸所謂坐,皆跪也。蓋以膝隱地,伸腰及股,危而不安者,跪也。以膝隱地,以尻著蹠而體便安者,坐也。今成都學所存文翁禮殿刻石諸像,皆膝地危坐,兩蹠隱然,見於坐後帷裳之下,尤足證雲。又《後漢書》:向栩坐板床,積久,板乃有膝踝足指之處。據此,則古人之坐與跪,皆是以膝著地,但分尻著蹠與不著蹠耳。其有偃蹇伸腳而坐者,則謂之箕踞。《漢書·陸賈傳》:『尉佗箕踞。』顏師古註:『伸其兩足如箕形。』佛家盤膝而坐,則謂之趺坐,皆非古人常坐之法也。」
雖戰國時已有高坐者,然尚未為普通之俗。唐、宋以來,始有繩床、椅子、杌子、墩子諸物,是亦俗尚之大異於古者也。
《陔餘叢考》云:「古人席地而坐,其憑則有幾。《詩》所謂『授幾有緝御』也。寢則有床,《詩》所謂『載寢之床』也。應劭《風俗通》:『趙武靈王好胡服,作胡床。』此為後世高坐之始。然漢時猶皆席地,文帝聽賈誼語,不覺膝之前於席。暴勝之登堂坐定,雋不疑據地以示尊敬是也。至東漢末,始斲木為坐具,其名仍謂之床,又謂之榻,如向栩、管寧所坐可見。又《三國·魏志·蘇則傳》『文帝據床拔刀』,《晉書》『桓伊據胡床,取笛作三弄』,《南史》紀僧真詣江[img alt="" class="inline" src="images/092718571343.jpeg" /]登榻坐,[img alt="" class="inline" src="images/09271857461.jpeg" /]令左右移吾床讓客。狄當、周赳詣張敷,就席,敷亦令左右移床遠客。此皆高坐之證。然侯景升殿踞胡床垂腳而坐,《梁書》特記之,以為殊俗駭觀。則其時坐床榻,大概皆盤膝無垂腳者。至唐又改木榻,而穿以繩,名曰繩床。程大昌《演繁露》雲『穆宗長慶二年十二月,見群臣於紫宸殿,御大繩床』是也,而尚無椅子之名。其名之曰椅子,則自宋初始。丁晉公《談錄》:『竇儀雕起花椅子二,以備右丞及太夫人同坐。』王銍《默記》:『李後主入宋後,徐鉉往見,李卒取椅子相待。鉉曰:但正衙一椅足矣。李主出具賓主禮,鉉辭,引椅偏坐。』張端義《貴耳集》:『交椅即胡床也,向來只有栲栳樣。秦太師偶仰背墜巾,吳淵乃制荷葉托首以媚之,遂號曰太師樣。』此又近曰太師椅子所由起也。然諸書椅子,猶或作倚字,近代乃改從椅,蓋取桐椅字假借用之。至杌子、墩子之名,亦起於宋,見《宋史·丁謂傳》及周益公《玉堂雜記》。」
《演繁露》,筆記,十六卷。宋程大昌撰。程字泰之,休寧(今屬安徽)人。程又有《續演繁露》六卷。程氏以為今本《春秋繁露》非董仲舒原書,其真本當屬《爾雅》、《釋名》一類。乃擬其意自作此書,故名。其考證名物典故,頗似辭書。
《貴耳集》,筆記,三卷。南宋張端義撰。張字正夫,鄭州(今屬河南)人,端平(約1234)年中謫韶州。此書即作於韶州。所記多朝廷軼事,兼及詩話、考證。書中頌揚秦檜,並為其殺岳飛開脫罪責。
古人行路多乘車,以馬牛曳之。自晉以來,始有肩輿。
《晉書·王羲之傳》:「子敬乘平肩輿入顧氏園。」
《梁書·蕭淵藻傳》:「在益州乘平肩輿,巡行賊壘。」
唐宋大臣年老或有疾者,始乘肩輿,余多乘馬。
《唐書·崔祜甫傳》:「被病,詔肩輿至中書。」《宋史·輿服志》:「神宗優待宗室,老病不能騎者,聽肩輿出入。」
宋室南渡,仕宦皆乘輿,無復騎馬者。
《癸巳類稿》引丁特起《靖康紀聞》云:「靖康元年十二月初五日,籍馬與金人,自是士大夫出入,止跨驢乘轎,至有徒步者。都城之馬,搜括無遺矣。靖康二年正月二十九日,送戚里權貴女子於金,搜求肩輿賃轎之家,悉取無遺。」張端義《貴耳集》云:「渡江以前,無今之[img alt="" class="inline" src="images/092718577554.jpeg" /]。」《卻掃編》云:「汴京皆乘馬。建炎初,駐蹕揚州,特詔百官悉用肩輿出入。」《東南紀聞》云:「思陵在揚州傳旨百官,許乘肩輿。」《朝野雜記》:「故事百官乘馬,建炎初,以維揚磚滑,詔特許乘轎。」《演繁露》云:「寓京乘轎自揚州始,其後不復乘馬。」
《朝野雜記》,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南宋史學家李心傳(1167~1244)撰。
居處行動,皆求安適,人之文弱,蓋緣於此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