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佛教之反動
2024-09-19 17:39:43
作者: 柳詒徵
佛教入中國,而士、農、工、商之外,增一釋氏之民:無家族,無君臣,翕然奉他國之宗教;衣食居處,舉止聲容,悉與吾國禮教風俗乖異。此社會一大變化也。社會當變化之際,必不能無所牴觸:懷新者信其理想非吾所有,篤舊者詫其習慣為吾所無,則以觀念之不同,而生事實之衝突,此勢所必至也。魏、晉以來,佛教雖日盛興,然社會中衝突之狀,亦往往見於史策。約舉之,蓋有數端。
(一)則華夷之界也。佛教初來,其勢微弱,故世不之異。至其浸盛,則排之者首在華夷之界。五胡之君,自以戎神為本,而當時猶有以此為言者。
《高僧傳》:「佛圖澄道化既行,民多奉佛,皆營造寺廟,相競出家,真偽混淆,多生愆過。虎下書問中書曰:『佛號世尊,國家所奉,里閭小人無爵秩者,為應得事佛與不?又沙門皆應高潔貞正,行能精進,然後可謂道士。今沙門甚眾,或有奸宄避役,多非其人,可料簡詳議真偽。』中書著作郎王度奏曰:『夫王者郊祀天地,祭奉百神,載在祀典,禮有常饗。佛出西域,外國之神,功不施民,非天子諸華所應祀奉 。今大趙受命,率由舊章。華戎異制,人神流別;外不同內,饗祭殊禮;華夏服祀,不宜雜錯。國家可斷趙人悉不聽詣寺燒香禮拜,以尊典禮。其百辟卿士,下逮眾隸,例皆禁之。其有犯者,與淫祀同罪。其趙人為沙門者,還從四民之服。』偽中書令王波同度所奏。虎下書曰:『度議雲,佛是外國國神,非天子諸華所可宜奉。朕生自邊壤,忝當期運,君臨諸夏,至於饗祀,應兼從本俗,佛是戎神,正所應奉。夫制有上行,永世作則,苟事允無虧,何拘前代?其夷趙百蠻,有舍於淫祀樂事佛者,悉聽為道。』」
比及南朝,學者也抱此見。顧歡《夷夏論》力斥中夏之人效西戎之法。
《南史·顧歡傳》:「歡著《夷夏論》:……端委搢紳,諸華之容;剪髮曠衣,群夷之服。擎跽罄折,侯甸之恭;狐蹲狗踞,荒流之肅。棺殯槨葬,中夏之風;火焚水沈,西戎之俗。全形守禮,繼善之教;毀貌易性,絕惡之學。……今以中夏之性,效西戎之法,既不全同,又不全異。下棄妻孥,上絕宗祀。嗜欲之物,皆以禮伸,孝敬之典,獨以法屈。悖禮犯順,曾莫之覺。」
而信佛者袁粲、謝鎮之、朱昭之、朱廣之及僧愍等,群起駁之 。或謂從道不從俗,
《南史》:「袁粲托為道人通公駁之曰,『……清信之士,容衣不改。息心之人,服貌必變。變本從道,不遵彼俗。俗風自殊,無患其亂。』」
或謂華夷一軌,
《難夷夏論》(朱昭之)云:「以國而觀,則夷虐夏溫。請問炮烙之苦,豈康、竺之刑;流血之悲,詎齊、晉之子?刳剔苦害,非左衽之心;秋露含垢,匪海濱之士。推檢情性,華夷一軌。」
或謂天竺即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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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華論》(僧愍):「君責以中夏之性,效西戎之法者,子自出自井坎之淵,未見江湖之望矣。如《經》曰:『佛據天地之中,而清導十方。』故知天竺之土,是中國也。」
可見顧之持論,甚中要害,不與力辯,則不能免用夷變夏之譏也。
(二)則倫理之爭也。出世法與世法殊科,其於君臣、父子、夫婦、兄弟之倫,皆所割捨。而吾國素重倫理者也。魏、晉以來,雖多蔑棄禮法之士,而禮教之信條,深入人心,大多數之人,必不以背棄君父為然。故佛教與儒教之衝突,即因而生。晉世庾冰、桓玄等,均謂沙門宜敬王者。慧遠著論釋之,意謂佛教無妨於忠孝。
慧遠(334~416),東晉高僧。我國淨土宗初祖,廬山白蓮社創始者。著有《法性論》、《沙門不敬王者論》等。
《沙門不敬王者論·出家篇》(慧遠):「凡在出家,皆遁世以求其志,變俗以達其道。變俗則服章不得與世典同禮,遁世則宜高尚其跡。夫然者,故能拯溺俗於沈流,拔幽根於重劫。」「如令一夫全德,則道洽六親,澤流天下,雖不處王侯之位,亦已協契皇極,在宥生民矣。是故內乖天屬之重,而不違其孝;外闕奉主之恭,而不失其敬。」
至梁世毀佛教者,造「三破論」,仍主倫理以破之。
《滅惑論》(劉勰):「或造三破論。第一破曰:入國而破國者。誑言說偽,興造無費,苦剋百姓,使國空民窮,不助國生人減損。況人不蠶而衣,不田而食,國滅人絕,由此為失。日用損費,無纖毫之益;五災之害,不復過此。第二破曰:入家而破家者。使父子殊事,兄弟異法,遺棄二親,孝道頓絕,優娛各異,歌哭不同,骨肉生仇,服屬永棄,悖化犯順,無昊天之報。五逆不孝,不復過此。第三破曰:入身而破身者。人生之體,一有毀傷之疾,二有髡頭之苦,三有不孝之逆,四有絕種之罪,五有亡體從誡。唯學不孝,何故言哉!誡令不跪父母,便競從之;兒先作沙彌,其母復作阿尼,則跪其兒:不禮之教,中國絕之,何可得從。」
唐、宋諸儒,反對佛教,亦無非因此等根本不同,遂深惡而痛絕。比之夷夏之辯,為尤重矣。
(三)則宗教之歧也。老子本非宗教,而自漢以來,即以黃、老與浮屠並稱,且有老子入夷狄為浮屠之說。(《後漢書·襄楷傳》即有「或言老子入夷為浮屠」之語。)晉世信天師道者多,而其教理不敵佛教。於是道士作《老子化胡經》,謂其出於道教。
《老子化胡經》,道教經典。西晉道士王浮撰。
《高僧傳》:「法祖與祭酒王浮每爭邪正,浮屢屈,既嗔不自忍,乃作《老子化胡經》,以誣謗佛法。」
其後南北朝之學道者,多揚其波而事爭辯。
《南史·顧歡傳》:「文惠太子、竟陵王子良並好釋法。吳興盂景翼為道士,太子召入玄圃,眾僧大會。子良使景翼禮佛,景翼不肯。子良送《十地經》與之,景翼造《正一論》,大略曰:《寶積》雲『佛以一音廣說法。』《老子》云:『聖人抱一,以為天下式。』一之為妙,空玄絕於有境,神化贍於無窮。為萬物而無為,處一數而無數。莫之能名,強號為一。在佛曰『實相』,在道曰『玄牝』。道之大象,即佛之法身。……曠劫諸聖,共遵斯一。老、釋未始嘗分,迷者分之而未合。」「司徒從事中郎張融作《門律》云:『道之與佛,逗極無二。吾見道士與道人戰儒墨,道人與道士辨是非。昔有鴻飛天首,積遠難亮,越人以為鳧,楚人以為乙。人自楚、越,鴻常一耳。』」
《續高僧傳·曇無最傳》:「元魏正光元年,明帝加朝服大赦,請釋、李兩宗上殿。齋訖,侍中劉勝宣敕,請諸法師等與道士論義。時清通觀道士姜斌與最對論。帝問:『佛與老子同時不?』斌曰:『老子西入化胡成佛。佛以為侍者,文出老子《開天經》,據此明是同時。』……帝遣尚書令元義宣敕,令斌下席;又議《開天經》是誰所說。中書侍郎魏收、尚書郎祖瑩就觀取經,太尉蕭綜等讀訖,奏云:『老子止著五千文,余無言說。』」
《開天經》,道教經典。全名為《太上老君開天經》,今人考證,該書出於隋唐之前。
此則因釋排道,而道家欲援釋以為重,雖似溝通教理,實則爭持門戶,此吾國歷史上宗教之競爭也。
佛教既盛,愚智同歸,游食之徒,避役之氓,皆可假託以為生,是亦社會之變相也。晉世桓玄已主沙汰。
《弘明集》(僧祐):「桓玄與僚屬沙汰僧眾教。……京師競其奢淫,榮觀紛於朝市,天府以之傾匱,名器為之穢瀆。避役鍾於百里,逋逃盈於寺廟,乃至一縣數千,猥成屯落。邑聚游食之群,境積不羈之眾,傷治害政,塵滓佛教,彼此俱弊,實污風軌。便可嚴下在此諸沙門,有能伸述經誥、暢說義理者;或禁行修整、奉戒無虧、恆為阿練若者;或山居養志、不營流俗者,皆足以宣寄大化,亦所示物以道。弘訓作范,幸兼內外,其有違於此者,皆悉罷道,所在領其戶籍。嚴為之制,速申下之。」
《弘明集》,南朝梁高僧僧祐(445~518)所著的一部旨在「弘教明道」的論文集。
義熙之季,目為「五橫」:
《弘明集·釋駁論》:「晉義熙之年,江左袁、何二賢,商略治道,諷刺時政,發五橫之論。……世有五橫,而沙門處其一焉。大設方便,鼓動愚俗,一則誘諭,一則迫脅。雲行惡必有累劫之殃,修善便有無窮之慶。敦厲引導,逼強切勒,上減父母之養,下損妻孥之分,會同盡餚膳之甘,寺廟極壯麗之美,割生民之珍玩,崇無用之虛費,罄私家之年儲,闕軍國之資實。」
而北魏太武,因信道教,兼惡沙門不法,遂盛加誅戮。
《魏書·釋老志》:「世祖得寇謙之道,以清淨無為,有仙化之證,遂信行其術。時司徒崔浩,博學多聞,帝每訪以大事。浩奉謙之道,尤不信佛,與帝言,數加非毀,常謂虛誕,為世費害。……會蓋吳反杏城,關中騷動,帝乃西伐,至於長安。先是,長安沙門種麥寺內,御騶牧馬於麥中,帝入觀馬。沙門飲從官酒,從官入其便室,見大有弓矢矛楯,出以奏聞,帝怒曰:『此非沙門所用。』……命有司案誅一寺,閱其財產,大得釀酒具及州、郡牧守富人所寄藏物,蓋以萬計。又為窟室,與貴室女私行淫亂。帝既忿沙門非法,浩時從行,因進其說。詔誅長安沙門,焚破佛像,敕留台下四方令,一依長安行事。……又詔曰:『自王公以下,有私養沙門者,皆送官曹,不得隱匿。限今年二月十五日,過期不出,沙門身死,容止者,誅一門。』……又下詔曰:『自今以後,敢有事胡神及造形像泥人、銅人者,門誅。雖言胡神,問今胡人,共雲無有。皆是前世漢人無賴子弟劉元真、呂伯強之徒,接乞胡之誕言,用老、莊之虛假,附而益之,皆非真實。……有司宣告征鎮諸軍、刺史,諸有佛圖形像及胡經,盡皆擊破焚燒,沙門無少長悉坑之。』是歲真君七年三月也。」
然宋、魏對峙,宋不之禁,沙門多避難南來。
《高僧傳》:「僧導立寺於壽春,會虜滅佛法,沙門避難投之者數百,悉給衣食。其有死於虜者,皆設會行香,為之流涕哀慟。」
至魏文帝時,復弛其禁。
《魏書·釋老志》:「高宗踐極,詔諸州、郡、縣各聽建佛圖一區,往時所毀圖寺,仍還修矣。佛像經論,皆復得顯。」
明帝正光初,釋、李之辯,釋氏優勝,李宗遂屈焉。
齊、周對峙之時,道、釋之爭尤烈。齊尚佛教,令道士皆染剃。
《續高僧傳》:「文宣受禪,齊祚大興。天保年中,釋、李二門,交競優劣。會梁武啟運,天監三年,下敕舍道,道士陸修靜不勝其憤,遂與門人亡命,叛入北齊,傾散金玉,贈諸貴游,托以襟期,冀興道法。帝惑之,乃敕召諸沙門與道士對校道術,曇顯對之,帖然無驗,諸道士等相顧無顏。文宣處座,自驗臧否。其徒爾日皆舍邪從正,求哀濟度;未發心者,敕令染剃。」
《續高僧傳》,唐代佛教史著,又稱《唐高僧傳》,簡稱《唐傳》、《續傳》。唐代僧人道宣(596~667)仿《高僧傳》所撰。
周崇儒術,辯論頻年。
《北周書·武帝紀》:「天和三年八月癸酉,帝御大德殿,集百僚及沙門、道士等,親講《禮記》。」「四年二月戊辰,帝御大德殿,集百僚道士沙門等討論釋老義。」「建德二年十二月癸巳,集群臣及沙門、道士等,帝升高座,辯釋三教先後。以儒教為先,道教為次,佛教為後。」
後遂斷佛、道二教,罷沙門、道士,並令還民。
《北周書·武帝紀》:「建德三年五月丙子,初斷佛、道二教,經像悉毀,罷沙門、道士,並令還民。並禁諸淫祀,禮典所不載者,盡除之。」
《續高僧傳》:「天和四年,歲在己丑,三月十五日,敕召有德眾僧、名儒道士、文武百官二千餘人於正殿。帝升御座,親量三教優劣廢立,眾議紛紜,各隨情見,較其大抵,無與相抗者。至其月二十日,又依前集,眾論乖咎,是非滋生,並莫簡帝心,索然而退。至四月初,敕又廣召道俗,令極言陳理,又敕司隸大夫甄鸞,詳佛道二教,定其先後淺深同異。鸞乃上《笑道論》三卷。至五月十日,帝又大集群臣,詳鸞上論,以為傷蠹道士,即於殿庭焚之。……至建德三年,歲在甲午,五月十七日,乃普滅佛、道二宗。」「帝遂破前代關山東西數百年來官私佛寺,掃地並盡,融刮聖容,焚燒經典。《禹貢》八州,見成寺廟出四十千,並賜王公,充為第宅,三方釋子,減三百萬,皆復軍民,還歸編戶。」
然猶立通道觀,以闡教義。
《北周書·武帝紀》:「建德三年六月戊午,詔曰:三墨八儒,朱紫交競;九流七略,異說相騰。道隱小成,其來舊矣。不有會歸,爭驅靡息,今可立通道觀。聖哲微言,先賢典訓,金科玉篆,秘跡玄文,所以濟養黎元,扶成教養者,並宜弘闡,一以貫之。」
《續高僧傳》:「別置通道觀,簡釋、李有名者,普著衣冠,為學士焉。」
視魏太武之肆行誅戮者有別。蓋自佛教輸入以來,疑信雜出,綿歷歲年,至是遂成三教鼎立之勢。
《舊唐書·經籍志》:「《齊三教論》七卷,衛元嵩撰。」
其詆訶排擠者,雖以道家為當,然至隋世,道教仍屈於佛焉。
《隋書·經籍志》:「漢時諸子、道書之流有三十七家,大旨皆去健羨、處沖虛而已,無上天官符籙之事。其《黃帝》四篇,《老子》兩篇,最得深旨。故言陶弘景者,隱於句容,好陰陽五行、風角星算,修辟穀導引之法,受道經符籙,武帝素與之游。及禪代之際,弘景取圖讖之文,合成『景梁』字以獻之,由是恩遇甚厚。又撰《登真隱訣》,以證古有神仙之事。又言神丹可成,服之則能長生,與天地永畢。帝令弘景試合神丹,竟不能就,乃言中原隔絕,藥物不精故也。帝以為然,敬之尤甚。然武帝弱年好事,先受道法,及即位,猶自上章,朝士受道者眾。三吳及邊海之際,信之逾甚。陳武世居吳興,故亦奉焉。後魏之世,嵩山道士寇謙之,自雲嘗遇真人成公興,後遇太上老君,授謙之為天師,而又賜之《雲中音誦科誡》二十卷。又使玉女授其服氣導引之法,遂得辟穀,氣盛體輕,顏色鮮麗。弟子十餘人,皆得其術。其後又遇神人李譜,雲是老君玄孫,授其《圖篆真經》劾召百神,六十餘卷,及銷鍊金丹雲英八石玉漿之法。太武始光之初,奉其書而獻之。帝使謁者奉玉帛牲牢,祀嵩岳,迎致其餘弟子,於代都東南起壇宇,給道士百二十餘人,顯揚其法,宣布天下。太武親備法駕,而受符籙焉。自是道業大行,每帝即位,必受符籙,以為故事,刻天尊及諸仙之像而供養焉。遷洛已後,置道場於南郊之傍,方二百步。正月、十月之十五,並有道士哥人百六人拜而祠焉。後齊武帝遷鄴,遂罷之。文襄之世,更置館宇,選其精至者使居焉。後周承魏,崇奉道法,每帝受籙,如魏之舊,尋與佛法俱滅。開皇初,又興,高祖雅信佛法,於道士蔑如也。」
陶弘景(456~536),南朝齊、梁時道教思想家、醫學家。字通明,自號華陽隱居。著有《真誥》、《學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