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洪範與五行
2024-09-19 17:37:15
作者: 柳詒徵
夏代有治國之大法九條,其文蓋甚簡約。流傳至於商室,商之太師箕子獨得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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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宋微子世家》:「太師少師」註:孔安國曰:「太師,箕子也。」
周武王克殷,訪問箕子。箕子乃舉所傳者告之,是曰:「洪範九疇」,亦曰:「洪範九等。」
洪範九疇,《洪範》為《尚書》篇名。相傳為商末箕子所作的治國大典,內容分五行、五事、八政、五紀、皇極、三德、稽疑、庶征、五福六極九大類,故曰「九疇」。
《書·洪範》:「維十有三祀,王訪於箕子。王乃言曰:『嗚呼!箕子,惟天陰騭下民,相協厥居,我不知其彝倫攸敘』。箕子乃言曰:『我聞在昔鯀湮洪水,汩陳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範九疇,彝倫攸[img alt="" class="inline" src="images/092715470126.jpeg" /],鯀則殛死。禹用嗣興,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彝倫攸敘。初一曰五行,次二曰敬用五事,次三曰農用八政,次四曰協用五紀,次五曰建用皇極,次六曰乂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征,次九曰向用五福,威用六極。」
《史記·宋世家》:「武王既克殷,訪問箕子。武王曰:『於乎?維天陰定下民,相和其居,我不知其常倫所序。』箕子對曰:『在昔鯀湮洪水,汩陳其五行,帝乃震怒,不從洪範九等,常倫所[img alt="" class="inline" src="images/092715473626.jpeg" /],鯀則殛死。禹乃嗣興,天乃錫禹洪範九等,常倫所敘。初一曰五行,二曰五事,三曰八政,四曰五紀,五曰皇極,六曰三德,七曰稽疑,八曰庶征,九曰向用五福,畏用六極。」
雖曰天之所錫,初未言天若何錫之,所謂彝倫,即常倫,猶言常事之次敘,亦未嘗有何神秘之意義也。漢人始謂《洪範》出於《雒書》。
《雒書》,也作《洛書》。與《河圖》並稱,為我國古代流傳下來的由黑、白圓點(分別代表陰、陽或天、地等)組成的圖畫。
《漢書·五行志》:「《易》曰:『河出圖,雒出書,聖人則之。』劉歆以為慮羲氏繼天而王,受《河圖》,則而畫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賜《雒書》,法而陳之,《洪範》是也。」
齊召南曰:「《易大傳》曰:『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是言圖書二者,皆出於伏羲之世,故則之以畫八卦。即《尚書》本文,只言『天乃錫禹洪範九疇』,不雲錫禹以《洛書》,亦不雲禹因《洛書》陳《洪範》也。以《洛書》為《洪範》,始於劉歆父子,後儒遂信之。」
齊召南(1703~1768),清代歷史、地理學家。字次風,號瓊台。著有《歷代帝皇年表》、《水道提綱》等。
《雒書》本文凡六十五字。
《漢書·五行志》:「初一曰五行,次二曰羞用五事,次三曰農用八政,次四曰葉用五紀,次五曰建用皇極,次六曰艾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征,次九曰向用五福,畏用六極。凡此六十五字,皆《雒書》本文……」
又謂為神龜所負。
《尚書大傳》鄭註:「初,禹治水得神龜,負文於洛。於以盡得天人陰陽之用。」
其說頗荒誕。又凡漢人說洪範者,以五行附會人事,曰《洪範五行傳》(《尚書大傳》有《洪範五行傳》)。
《漢書·五行志》:「劉向治《榖梁春秋》,數其禍福,傳以《洪範》,……向子歆言《五行傳》,又頗不同。」
尤支離穿鑿,世因以此病《洪範》。實則箕子所述夏法 ,第以次數說,初未以五行貫串其他八疇。即箕子所陳九疇之解釋。
箕子,商代貴族、商紂王之叔父。因封國於箕(今山西太谷北)、爵為子,故稱。
《史記集解》:孔安國曰:「五行以下,箕子所陳。」
惟五事,庶征相應。
《史記·宋世家》:「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視,四曰聽,五曰思。貌曰恭,言曰從,視曰明,聽曰聰,思曰睿。恭作肅,從作治,明作智,聰作謀,睿作聖。」「庶征:曰雨,曰暘,曰奧,曰寒,曰風,曰時。五者來備,各以其序,庶草繁廡。一極備,凶,一極亡,凶。曰休徵:曰肅,時雨若;曰治,時暘若;曰知,時奧若;曰謀,時寒若;曰聖,時風若。曰咎徵:曰狂,常雨若,曰借,常暘若;曰舒,常奧若;曰急,常寒若,曰霧,常風若。」
亦未指此五者與五行相應也。故《洪範》之中,有五行一疇,非九疇皆攝於五行。以五行為《洪範》中之一疇,而夏之大法彰;以九疇皆攝於五行,而夏之大法晦。此讀經治史者所宜詳考也。
漢代五行之說最盛,近人病其支離穿鑿,則欲舉古之所謂五行而並斥之。援據《荀子》,謂五行之說起於儒家。
《子思孟軻五行說》(章炳麟):「《荀子·非十二子》譏子思、孟軻曰:『案往舊造說,謂之五行。』楊驚曰:『五行、五常,仁、義、禮、智、信也。』五常之義舊矣,雖子思倡之,亦無損。荀卿何譏焉?尋子思作《中庸》,其發端曰:『天命之謂性。』注曰:『木神則仁,金神則義,火神則禮,水神則智,土神則信。』《孝經》說略同此 ,是子思之遺說也。古者洪範九疇,舉五行,傅人事,義未彰著。子思始善傅會,旁有燕、齊怪迂之士,侈搪其說,以為神奇。耀世誣人,自子思始,宜哉,荀卿以為譏也。」
不知五行之見於經者,自《夏書》始。《墨子·明鬼篇》嘗引之。
《書·甘誓》:「有扈氏威侮五行,怠棄三正。」《墨子·明鬼篇下》:「然則姑嘗上觀乎《夏書·禹誓》曰:大戰於甘,王乃命左右六人,下聽誓於中軍,曰有扈氏威侮五行,怠棄三正,天用剿絕其命。」
此豈儒家所偽造乎?按五行實起於黃帝,
《管子·五行篇》:「昔黃帝作五聲,以正五鍾。五聲既調,然後作立五行,以正天時,五官以正人位。人與天調,然後天地之美生。」《史記·曆書》:「黃帝考定星曆,建立五行。」
或謂起於伏羲,
《白虎通義》:「伏羲因夫婦、正五行,始定人道。」
其來甚久。至於夏代,因五行而起戰爭,則夏之特重五行可知,夏之大法首五行,箕子釋之甚簡。
《洪範》:「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牆。潤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從革作辛,稼牆作甘。」
伏生釋之,其義始顯。
伏生,生卒不詳,名勝。原為秦博士,秦始皇焚書,伏生冒死將《尚書》藏於壁中。漢文帝時,伏生受詔傳授《尚書》(《今文尚書》),飲譽朝野。
《尚書大傳》:「水火者,百姓之所飲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興作也;土者,萬物之所資生也,是為人用。」
明乎五行之切於人用,自知夏之大法首五行之故。征之《夏書》,五行之物,皆利用厚生所必須。
《左傳》文公七年:「《夏書》曰:『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勸之以《九歌》,勿使壞』。九功之德皆可歌也,謂之《九歌》。六府、三事,謂之九功。水、火、金、木、土、谷,謂之六府;正德、利用、厚生,謂之三事。」
夏禹治水,益烈山,九牧貢金,徐州貢土,揚州貢木;以及稷教稼,而各州皆治田。即當時六府之行政。六府之政行而天下大治。故《書》曰「六府孔修」。有扈氏不修此六府,其民生國計之睏乏可知。故曰「威侮五行,怠棄三正」,而為天子者不可以不討。此夏代之法,亦即萬世之法也。《洪範》五事,與休徵、咎徵相應,其理頗深賾,解者不得其恉,則以五行妖妄附會之。
《洪範五行傳》:「一曰貌。貌之不恭,是謂不肅,厥咎狂,厥罰常雨。厥極惡,時則有服妖,時則有龜孽,時則有雞禍,時則有下體生於上之疴,時則有青眚青祥,維金沴木。次二事曰言。言之不從,是謂不艾。厥咎借,厥罰常陽。厥極憂,時則有詩妖,時則有介蟲之孽,時則有大禍,時則有口舌之疴,時則有白眚不祥,維木沴金。次三事曰視。視之不明,是謂不悊。厥咎荼,厥罰常奧。厥極疾,時則有草妖,時則有倮蟲之孽,時則有羊禍,時則有目疴,時則有赤眚赤祥,維水沴火。次四事曰聽。聽之不聰,是謂不謀。厥咎急,厥罰常寒。厥極貧,時則有鼓妖,時則有魚孽,時則有豕禍,時則有耳疴,時則有黑眚黑祥,維火沴水。次五事曰思。思心之不容,是謂不聖。厥咎[img alt="" class="inline" src="images/092715476669.jpeg" /],厥罰常風。厥極凶短折,時則有脂夜之妖,時則有華孽,時則有牛禍,時則有心腹之疴,時則有黃眚黃祥。維木、金、水、火沴土。」《鄭注》:「凡貌、言、視、聽、思、心,一事失,則逆人之心。人心逆,則怨。木、金、水、土、火、氣為之傷,傷則沖勝來乘殄之。於是神怒人怨,將為禍亂。故五行先見變異,以譴告人也。及妖孽、禍疴、眚祥,皆其氣類暴作,非常為時怪者也。各以物像為之占也。」
《洪範五行傳》,漢武帝時經學家夏侯始昌(生平不詳)所作有關《尚書·洪範》的緯書。而劉向又撰有《洪範五行傳論》,後人亦簡稱為《洪範五行傳》。
實則五行之得當與否,視一國之人之貌、言、視、聽、思、心以為進退。雖不必以某事與某征相配,而其理實通於古今。如今人以水旱之災為人事不盡之徵,苟一國之人治水造林各盡心力,則年穀可以常豐。反之,則水旱頻年,災害並作者,其理與《洪範》所言何異?《洪範》但言盡人事則得休徵,悖其道則得咎徵,未嘗專指帝王。使誤認為一人之貌不恭,天即為之恆雨;一人之言不從,天即為之恆暘,則此帝王洵如小說中呼風喚雨之道士。如以國民全體解之,則《洪範》之言正可以驚覺國民,使各竭其耳、目、心、思以預防雨、暘、寒、燠之偏。充《洪疇》之義,雖曰今之世界休明,科學發達,咸由人類五事運用得宜亦無不可。蓋利用天然力與防衛天然力之變化,皆人類精神之作用。其為休咎無一能外於五事。世人日從事於此,而不知《洪範》備言其理,何哉?(按:五事之於休徵、咎徵,即近人所謂因果律。人事為因,而天行為果。其言初不奇異,如《老子》謂「大軍之後,必有凶年」,亦以人事不盡為因,推言天行不順之果也。)
《洪疇》,即《洪範九疇》的省稱。
《洪範》最尊皇極,蓋當時政體如此,不足為病。《墨子》主張萬民上同乎天子而不敢下比,天子之所是必是之,天子之所非必非之。即《洪範》所謂「皇極之敷言,是彝是訓,於帝其訓」之誼。然《洪範》一面尊主權,一面又重民意。如:
皇極,語出《尚書·洪範》,為「洪範九疇」之一,位居第五。對於其含義,後世解釋不一。
「凡厥庶民,極之敷言 。是訓是行,以近天子之光。」「汝則有大疑,謀及乃心,謀及卿士,謀及庶人,謀及卜筮。」
等語,皆可見夏、商之時,人民得盡言於天子之前。天子有疑,且謀及於庶人。初非徒尊皇極而奪民權也。以今日投票權例之,當時國事分為五權:天子一人一權,卿士若干人一權,庶民若干人一權,龜一權,筮一權。五權之中,三可二否,皆可行事。庶民之權,等於天子。如:
汝則從,龜從,筮從,卿士逆,庶民逆吉。
是卿士、庶民皆反對,而天子借龜、筮之贊成,可以專斷。又如:
庶民從,龜從,筮從,汝則逆,卿士逆吉。
則天子、卿士皆反對,而庶民借龜、筮之贊成,亦可以使天子、卿士放棄其主張,而從庶民之說也。《洪範》之尊重庶民若此,可以其行君主之制,遂謂為專制乎?《洪範》庶征一疇,末段曰:「庶民維星,星有好風,星有好雨,日月之行,則有冬有夏。月之從星,則以風雨。」亦謂卿士當從民之所好。好風則以風,好雨則以雨,或各從所好,則同時分為兩黨。如國民有好保守者,則卿士之保守黨從之;國民有好進取者,則卿士之進取黨從之。兩黨相從相劘,而政治遂得其中。此尤民主國家之法也。
庶征,《洪範》第八篇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