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3章 人嘴兩張皮,咋說咋有理
2024-09-19 09:40:51
作者: 兔兔不吃魚
洛晚晚生氣嗎?
當然生氣。
但如果生氣能解決問題的話,就需要法律來維持正義了。
很快,洛晚晚作為證人上台發言。
她說:「洛啟明先生作為我生物學上的父親,從來都沒有盡到過一個父親應盡的責任,他不光對我是這樣的,對另一個女兒,也就是本案的另一個證人,也是如此……」
結果,沒等洛晚晚把話說完,洛啟明的律師就搶白:「法官大人,原告說錯了,那是另一個案子,與本案無關。」
洛晚晚的律師聽罷,隨即反駁:「法官大人,兩案已經合併審理,並沒有存在無關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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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聽罷,隨即道:「辯方律師反駁無效,請原告繼續陳詞!」
洛晚晚得以繼續說道:「洛啟明早在十幾年前,就對我不管不顧,完全沒有盡到撫養我的責任,他不光拋棄了我,還拒絕支付撫養費,只是當初我的母親為了保護我,怕我受到洛啟明的迫害,才沒有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權,以至於叫他逍遙法外到今天!」
「而在我的母親去世後,我就跟洛啟明斷了聯繫,可從去年開始,他陸續且多次以各種理由和藉口,向我索要巨額款項,並在言語和行動上威脅我,企圖迫使我妥協就範,甚至,還將我起訴至法院,說我不履行贍養義務,要求法院進行調解,這些情況,都有報警記錄和調解記錄為證。」
「我以為,在我支付了足額的贍養費之後,洛啟明會收手,卻沒想到,他居然用我母親的遺物,來敲詐我,企圖從我這邊再次獲取高額的錢財,以供個人奢侈的消費!不僅如此,洛啟明用來詐騙的所謂我母親的遺物,還是造假的,著實令人憤慨……」
作為證人,洛晚晚將洛啟明的罪名一一羅列,還用大量的證據,來佐證自己的觀點。
然而,洛啟明的律師確是十分的不要臉皮,想盡辦法,對她所提出的控告,進行辯駁。
「首先,對於原告陳述的關於被告對她不管不顧的情況,我們予以駁斥,當年原告年紀尚小,根本不會存在清晰的記憶,所謂的拋棄,很有可能是對被告離婚後見不到面的誤讀。」
「其次,關於拒絕支付撫養費的情況,也不是全部的事實,被告是以當面的方式,支付的撫養費,只是後來原告的母親搬家,兩個人失去了聯絡,才沒有支付後續的撫養費。當然,被告也沒有對原告及其母親進行任何的迫害!」
「而針對索要錢財的指控,被告只是按照法律的條款,履行自己的正當權利,並沒有威脅原告,原告作為子女,應當且必須支付贍養費用,同時,被告也不存在所謂的奢侈消費,只是因為公司經營不善,導致的資金鍊鍛鍊,需要填補這個漏洞!」
「相信大家也看到了,在簽署了調解協議,原告的款項到帳後,被告就再也沒有向原告要過錢。至於有關遺物的問題,提出用錢交易方案的人是原告,與被告無關,足以證明被告的清白!」
還真是應了那句話,人嘴兩張皮,咋說咋有理!
洛晚晚和控方律師早就料到了,洛啟明和辯方律師會無底線的狡辯。
但她還不想那麼早的,就把洛啟明一棍子打死,那也太便宜他了。
轉頭,在跟自己的律師耳語了幾句之後,洛晚晚再次提交了一部分的證據,反駁辯方律師的陳詞。
同時,控方律師也道:「被告巧言令色,涉嫌作偽證,希望法官大人在判決的時候,酌情處理!」
突然間又多了一個罪名,洛啟明當然不認。
辯方律師頭腦反應也很快,隨即糾正道:「我方被告並沒有做為證,只是對某些說法有著個人不同的理解,同樣的一句話,聽在不同的人耳朵里,因為學識和認知的不同,就會出現不同的見解,這是人之常情。」
說著,他還提出了一些其他的證據,來證明洛啟明並沒有說謊。
洛啟明也沒有露出絲毫的緊張,而是始終咬定,自己沒有敲詐勒索洛晚晚!
甚至,辯方律師還提出了一個假設:「如果說,作為父親,在周轉不過來的時候,問子女要錢,是敲詐勒索的話,那么子女沒有錢買房,問父親拿首付,也是敲詐勒索咯?」
這簡直就是詭辯!
洛晚晚聽了,只覺得無語。
真不知道,洛啟明到底是哪裡找來的,比他還要無臉無皮無恥的律師?
就在此時,控方律師側頭問了一句:「要出示儲備的其他證據嗎?」
洛晚晚深吸了一口氣,搖了搖頭:「暫時不要,我不想那麼快就亮出底牌!」
她要讓洛啟明以為,他已經占據了勝利天平的一端,現在高興的有多早,等會兒跌下來的時候,就有多慘!
所以,當然法官問控方律師還有什麼證據可以提交,來反駁辯方律師的時候,控方律師回答了暫時沒有。
瞬間,洛啟明和辯方律師的臉上,就露出了極其得意的笑容。
在他們看來,敲詐勒索這個罪名,已經幾乎可以逃脫了。
辯方律師隨即道:「法官大人,我想憑藉目前的證據,應該足以證明,我的當事人沒有對原告進行敲詐勒索,反倒是原告,步步緊逼,還反咬一口,涉嫌誣告,請法官大人定奪!」
說完這些話,辯方律師和洛啟明一起,朝著洛晚晚所在的位置,看了過去。
兩個人眼底挑釁的神色,像是在無聲的宣告:看你還能玩出什麼花樣來?
而也正是洛啟明和辯方律師如此的行為,讓洛晚晚知道,他們能提供的證據,已經都提供了出來。
所以,是時候擺出更無法推翻的證據,坐實洛啟明的罪名了。
洛晚晚隨即向自己的律師眼神示意。
控方律師馬上舉手示意:「法官大人,我們還有新的證據,請允許我們提交!」
聽到「還有新的證據」這樣的說法,辯方律師的臉色瞬間大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