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穢亂人間的煞神vs清冷禁慾的佛子57
2024-09-10 17:08:14
作者: 好運連連
神力被削弱。
那天,少女倒在烏黑的藤蔓里,臉色蒼白。
她所護著的人族殘忍地將她虐殺。
生命的最後,少女抬眸。
遙遙看著他問:「你到底為什麼要這麼對我?」
他蹲下身,居高臨下地看著跌入塵埃的少女,近乎扭曲地感到快意。
笑著說:「因為人就是這樣的。」
貪婪,自私,不知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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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從他人那得到一點好,便會迫切地想要更多,更多。
那些人是如此。
他亦是如此。
最後的最後,少女合上眼,在烏黑的藤蔓中陷入永久的安眠。
他愛的人不會動了。
但即便如此,他依舊很喜歡。
他踏入藤蔓,獨自一人將少女的屍體帶回家中。
接著細緻地為其擦淨臉色的血漬,換上最漂亮的衣服。
少女睜著眼。
那雙昔日明媚燦爛的眸子此刻灰濛濛的,一片死寂。
可是……
真好啊。
他的心上人眼中,終於徹徹底底的只有他一個人了。
他真的好開心。
那日夜裡,他為少女描眉,點唇,換上最華美的紅裝。
他想與她成婚。
這樣,她就真真正正地屬於他了。
可惜天不遂人願。
在即將成婚的那一天,某個不速之客闖了進來。
是朝離。
那個奪走了他一切的傢伙。
少年一腳踹開他的屋門,將他打成重傷,強行帶走了躺在床上的少女。
他自是不願的。
哪怕體內大多骨頭被打得粉碎,趴在地上動彈不得。
他仍是用最後能活動的一根小指,勾住了少年的衣擺。
「你……把她……還給我。」
他虛弱地說道。
可他卑微祈求時,那個坐擁一切的傢伙卻只睨了他一眼。
嗓音淡漠道:「你不配。」
憎惡,鋪天蓋地的憎惡。
他哪裡不配?
明明、明明他同他一樣愛她。
愛到步步為營,愛到處心積慮,愛到傾盡一切。
可是啊……
他所心心念念的少女,似乎從始至終都未曾回頭看過他,哪怕一眼。
他好恨。
他真的好恨。
如今,就連他好不容易謀得的少女的屍身,那人也要帶走。
他拼命阻攔。
可少年卻抬腳,面無表情地將他的手骨踩入泥里。
「你的手,不配碰她。」
說完這句話後,那人抱著少女,頭也不回地離開。
實際上,他那時應該是已經死了的。
同他一起死的,還有那群沒腦子的蠢貨。
可他並未死透。
對少女的執念,讓他保留了最後一口氣。
他帶著一身被碾碎成齏粉的骨頭,如蛆蟲般蠕動著,找到了修復傷口的山泉。
那山泉極熱。
泡在裡面時,會產生如浸泡在硫酸中般,被液體侵蝕血肉的感覺。
實際上,血肉的確在被腐蝕。
等到血肉被一點點,一點點腐蝕一遍後。
斷裂的骨骼才能修復一點點。
而他體內的骨骼幾乎碎成了渣,整個人只餘下一堆血肉。
重塑的過程漫長且痛苦。
血肉被一遍遍腐蝕,骨骼被一遍遍重塑。
他不知自己被這般折磨了多久。
十年?百年?或是更久?
總之,等他再度出來時,世間的故人已經盡數死絕。
他並不在意故人。
他想知道的,只有朝離的下落。
因為朝離,那個自私又卑劣的小偷,無恥地偷走了他的愛人。
他要找回他的愛人。
可此時,隨著人間改朝換代,神明的傳說也消失不見。
他只能徒勞地在世間尋覓。
十年?百年?或者更久?
在未來的某一天,他終於得知了一點有關朝離的消息。
北邊山脈的最高峰。
那個人跡罕至,只生活著最能吃苦耐勞的布魯族的地方。
有一個長生不朽的貌美少年。
少年冷淡,總一個人待在山洞裡,肩上背著厚重的棺木。
那棺木神秘,許多人都好奇棺木里究竟是何物。
有人說,是大塊的金子。
有人說,是罕見的雪蓮。
有人說,是長生的秘法。
但少年護那棺木跟護眼珠子似的,從不願讓給旁人看。
唯一見過棺木中事物的。
是一個小孩。
他找到那小孩時,那小孩已是白髮蒼蒼的老人了。
老人年紀大了,腦袋也變得稀里糊塗的。
可他問起時,老人卻能依舊清晰地複述出那棺木中到底是什麼。
老人說,棺木里躺著的,是一個極漂亮的少女。
少女很特殊。
屍身百年不朽,有一雙淺墨色的眼。
淺墨色的眼……
聽到這個熟悉的特徵,他頓時興奮起來。
隨後,他趕到山洞處。
在想奪回他的少女時,又意外地看到離奇的一幕。
朝離。
那個總是高高在上,什麼都不曾放在眼裡的朝離。
卻在那一天跪倒在地。
他懷中抱著少女的屍體,素來淡漠的嗓音微微發顫。
他對著一片虛無。
顫聲道:「求你……求你把她還給我。」
那聲音似有些無奈。
於是問:「就算要為此受百世枉死之苦,你也不在意嗎?」
朝離唇色蒼白。
語氣卻堅定至極:「不在意,只要能把她還給我,要我做什麼我都不在意。」
「你啊……」
那聲音似有些無奈。
可最後,「祂」還是應允了朝離的要求。
像個慈愛的父親。
很久之後,他才知道那片虛無是這世間存在的「本身」。
不過不知道也沒什麼。
因為那無意間瞥見的一眼,讓他悟到了這世間的根本,成為了天界的一員。
真是可笑又戲劇。
他。
那個卑微骯髒的凡人。
卻在機緣巧合下,成了眾生之上的仙人。
偶爾,有人會問他的來歷。
他卻只是笑著,說自己從某個修仙界悟道飛升上來的。
對那一眼的機緣避之不談。
成神後,他做了許多。
更改樣貌,更改性格,更改名字。
他不再是部落里灰撲撲又平平無奇的凡人了。
他是上神。
是仙尊。
是高高在上,悲憫萬物的帝銘。
可他哪怕他已經不是他,而是改名換姓成了自己都覺得陌生的人。
他卻依然愛著他的少女。
好愛好愛。
好喜歡好喜歡。
一想到他的少女會在歷劫百世後重新回來,重新和那個討人厭的傢伙在一起。
他便心疼得不可自拔。
於是乎,他鋌而走險。
趁所有人不注意,將自己的一縷神識投入了輪迴境之中。
同少女一起,輪迴百世。
可所有踏入輪迴境的人,哪怕只是一縷神識,也無法保存記憶。
他只能不斷地給自己暗示。
讓自己的神魂記得,必須要找到一個很重要很重要的人。
第一世,他們是書生與花魁。
而他是一個肥頭大耳,不思進取的富商之子。
他對少女一見鍾情。
花了不知多少銀子,想將少女娶進府中做姨娘,拿金玉嬌養著。
可少女寧死不從。
最終,他被書生殺死,而他的愛人和那個討厭的書生私奔。
直至被刺死,都未曾離開彼此。
第二世,他們是將軍與啞女。
而他是敵國的皇帝。
他看出將軍與啞女的情意,也記得自己一定要與啞女在一起的事。
可他愛美人也愛權。
他綁來啞女,用啞女做要挾,逼得將軍乖乖被殺。
情敵死了。
他將啞女送回皇宮,拿這世間最最好的東西嬌養著。
並賜啞女為皇貴妃。
是屈居於皇帝與皇后之下,最最尊貴的位置。
可啞女不愛他。
哪怕將軍已死,她最愛的也依舊是將軍。
唯一一次對他示好。
也只是為了在接吻時,將唇上的毒餵給他。
第三世,他們是皇帝與妖妃。
與前幾次不同。
這一次,最先遇到少女的不是他,而是他。
他與少女青梅竹馬。
且,他是一國皇子。
少女欽慕著他,愛戀著他。
總是勾著他的衣角,同他暢享著未來。
他同樣喜歡著少女。
可……他雖是皇子,卻是最不受寵的皇子,且國力微弱。
他想要權利。
只有有了權利,他才能保護他的愛人。
於是他以愛,以少女家人的性命為要挾,要求少女去敵國。
去勾引那個聲名在外的賢明君主。
計劃很順利。
少女成功勾引了敵國皇帝,勾得對方樂不思蜀,最後亡了國。
國破那天,他同少女伸出手。
他想接少女回家,並允諾了少女皇后的位置。
卻被少女一口回絕。
「帝銘,我不愛你了。」
少女如此說著,並義無反顧地轉身陪那亡了國的昏君一起死。
此後,不知過了多少世。
每一世,他都執著地跟在少女身後。
可每一次,少女都不曾看他一眼。
她眼裡只有朝離。
卻從未有過半分他的位置。
第九十九世。
只差最後一世,百世輪迴便會結束,他的愛人會復活,然後與另一個人在一起。
他不願如此。
畢竟,愛本身就是自私的。
他寧可毀掉,也不願將自己心愛之物拱手讓給他人。
所以第九十九世時,他動了手腳。
在死前,布好了一切暗局,令少女在死後化為邪祟。
邪祟是無法轉世入輪迴的。
那百世的輪迴,不過是為了滋養少女屍身里僅存的一縷殘魂。
可如今,殘魂化煞,再也沒了重生為人的機會。
他感到開心。
多好啊,他得不到的人,那個人也別想得到。
重回天界的那日,他看到了朝離。
少年不再如他初見那日般高高在上。
他低著頭。
似是被人抽去了脊骨般,死氣沉沉的。
只是看著這副模樣,他便高興地險些笑出聲來。
朝離不是神嗎?
不是這世間第一個真神,不是「祂」最寵愛的孩子嗎?
可到頭來,他也沒能得到自己的愛人。
他們是一樣的。
他自我安慰地想著。
後來的後來,他又一次遇見朝離與「祂」的對話。
一片虛無中,少年筆直地站著。
他問:「能讓她回來嗎?能再給我一次機會嗎?」
「如果能換她回來,就是要我的命也無妨。」
「祂」嘆了口氣。
道:「沒機會了,魂魄化煞,便這輩子都只能當邪祟,再也無法轉世輪迴。」
「另外,如今三千位面已定,你身為主神有職責在身,斷不可像往日般胡鬧。」
話落,「祂」消失了。
而朝離站在原地,低著頭沉默不語。
他本以為朝離會就此放棄。
畢竟「祂」都已經說了,少女魂魄無法再轉世為人。
神明與邪祟。
他們早已是陌路人。
另外,朝離已是主神,是這三千位面的主宰。
他斷不會拋棄現有的一切。
可就連他也沒有想到,朝離竟然會那麼瘋。
他拋棄了一切。
在一個被邪種入侵,瀕臨毀滅,而無法被「祂」檢測的世界。
他再度找到了少女。
又一次,他們相愛了。
像是命中注定般,他總是錯過他的愛人。
為什麼會這樣?
是他長得不如朝離好看?
還是他不如朝離有權勢?
可他明明已經在容貌上盡力朝朝離靠攏,與朝離像到偶爾旁人見了他會認錯的程度。
但她依然不愛他。
那便只剩第二種可能了。
他不如朝離有權,所以他的愛人才不愛他。
問題得以解決。
只要獲得權勢,他就能得到他的愛人。
人總是貪婪的。
哪怕破格成了神,骨子裡的劣性根依舊不會改變。
在他的蓄意謀劃下,他找到了一批同他一樣由人成神的「同類。」
他不斷教唆著,激發其骨子裡的貪慾。
讓那些人加入他,同他一起「弒神」。
可朝離畢竟是朝離。
三千位面的主宰,「祂」最寵愛的孩子。
他無法殺死朝離。
便轉而將目光投向了少女。
他知道,朝離同他一般,很愛很愛少女。
如果少女出事。
他必定會不惜一切代價的出來幫忙。
於是他聯手其他十二個天神,告訴少女她是朝離的污點。
為了抹去這個污點,她必須死。
他們很成功地激怒了少女,並在少女失控時控制了三千天兵,讓他們排著隊去送殺孽。
計劃很成功。
比起殺人,殺神的罪孽要重得多得多。
此事過後,少女必然會遭天譴。
被世間的規則所處罰,連半點魂魄都不剩。
做這一切時,他並不覺得有什麼不對。
因為他知道,朝離會救她。
若朝離膽小怕事,不願拿命救人。
那就說明朝離也不過如此。
就算少女真的泯滅了,也是朝離自私自利不願救人的錯,而不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