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有備而來,反轉
2024-09-04 18:33:06
作者: 狐狸貓
徐蓁蓁不慌不忙的拿出自己的手機,指尖靈活的在屏幕上點了兩下。
很快,揚聲器里傳出了一段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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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走啊,可以,那是為你點的,兩杯都給我喝了,就放你走。」
「幹嘛,耍流氓?」
「廢話少說,喝不喝?」
「不喝,你能拿我怎麼樣?」
「不喝就別想走!」
錄音就到這裡。
剛才那段對話里有DJ的打碟聲,一聽就是在酒吧。
徐蓁蓁問老警察:「請問像他這樣不喝酒就不放人走的行為,算不算是騷擾呢?」
當然算。
可老警察沒說話。
剛剛被認定是犯人的,一轉頭成了受害者,這會兒老臉臊的,一陣紅,一陣白的。
唐哥很快反應過來:「你這個女人不知道從哪裡弄來的錄音想誣賴我兄弟,行,就算是他說的,那也是喝了酒,有點興奮,態度熱情了點,你受傷了嗎?有損失嗎?沒有吧?可是我那幾個兄弟現在在醫院,你打傷了他們總是事實吧?」
徐蓁蓁有理有據的反駁:「別說的那麼好聽,什麼叫態度熱情,騷擾就是騷擾,別說他沒喝醉,就是喝醉了,也不是他騷擾女性的理由!」
唐哥張了張口,剛要說話,又被打斷。
「我既然有能力保護自己,當然要進行正當防衛,天下間沒有人會眼巴巴的站著挨揍吧?」
唐哥咬著牙。
這小娘們不好對付。
他指著徐蓁蓁,像是威脅:「我告訴你,這事跟你沒完,我已經打了電話給這裡的頭兒,他一會兒就來,到時候要你好看!」
這姓唐的,不僅在道上混,家裡還做點小生意,不管白的黑的,都有那麼點人脈關係。
說話時,他口中所說的那位「頭兒」來了。
在場所有的警察全部立正站好:「張副局。」
他身後,跟著一名戴著眼鏡的中年男人。
男人大約五十出頭的年紀,穿著灰色西裝,打著整齊的領帶,精明而幹練的模樣。
傅櫻一眼就認出來了:「楊律師?」
徐光耀湊過去問:「誰啊?」
看事情的發展,好像輪不到他們出面了,可是當著這麼多人轉身就走,總是不太合適,只能拽著徐佑站到一邊,等事情了結後悄悄離開。
傅櫻也只是在網上見過照片:「喏,之前馬太太要跟她老公離婚,想找這個楊律師幫忙打官司的。」
徐光耀不以為然:「這人很厲害?」
「那當然,」傅櫻放低嗓音,「當時馬太太開了張空白支票,說要多少錢隨他開,只有一個條件,打贏官司,可是人家愣是沒接,馬太太以為他忙,也沒說什麼,結果一個禮拜之後收到消息,他以兩萬塊的價格答應了馬先生。」
是人都有一顆八卦的心。
徐光耀問:「結果呢?」
傅櫻白了楊律師一眼:「還能有什麼樣的結果?馬先生贏了唄。」
她沒說的是,這場離婚官司是馬太太先出軌。
「看來這個死胖子還有點本事。」能請得動楊律師。
傅櫻心想,要是被馬太太知道一個小混混都比她面子大,那得把她氣死。
看到人來了,唐哥像是有了靠山似的,嗓門都大了:「張副局,哎呦,這大晚上的請您過來,真是不好意思啊。」
張副局點點頭,並未接他的話。
唐哥指著徐蓁蓁,像告狀似的:「張副局,就這個女人,把我朋友打得進了醫院,還流了血,這麼嚴重的案子,不能輕易放她走。」
張副局偏頭看了楊律師一眼,語氣沒有想像中熱絡:「這件事我知道了,這樣,我呢……」
唐哥一點眼力勁兒都沒有,直接插嘴:「您一定要秉公辦理,我朋友說了,要告這個女人,送她去吃牢飯!」
聞言,傅櫻偷偷的拽了下徐光耀的衣袖,同時丟了個眼神過去。
意思是,咱們走吧,別摻和了。
一個副局,再加楊律師,這個牢房,徐蓁蓁是蹲定了。
現在最好就是明哲保身,別一把火燒到自己身上,躲都躲不掉。
徐光耀也覺得是這麼個理。
於是他警告徐佑:「一會兒咱們先走,你別再給我惹事,聽見沒有!」
就在他們準備離開時,忽然聽到了輕咳聲。
楊律師推了下眼鏡,抬頭,視線落在徐蓁蓁身上:「請問你是徐小姐?」
這姑娘過分年輕,也過分漂亮。
太惹眼了,不是個普通角色。
徐蓁蓁確定自己不認識這個人,但還是回應了:「是。」
楊律師走過去,禮貌的伸出手:「你好,我是你的代表律師。」
傅櫻驚訝的回頭。
怎麼回事?
徐蓁蓁居然能認識京城有名的大律師?
楊律師忽略他人的目光,淺淺的笑著:「希望徐小姐能給我這個機會,讓我負責這起案子。」
傅櫻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要知道當初的馬太太可是捧著錢上門央求都被拒絕的。
而且聽說這位楊律師驕傲自負,誰的面子都不給,怎麼對徐蓁蓁這麼客氣?
一時間,眾人的眼光都落在了徐蓁蓁身上。
她冷著臉,不說話,心裡卻在想到底是誰替她請的律師。
顧煙?LC?還是芮之?
都不可能。
此時,楊律師說:「張副局,我來之前去醫院探望過傷者,也詢問過醫生相關情況,根據驗傷報告,最嚴重的也就是脖子上的那道傷口。」
他抬起手,在自己脖頸上比劃了一個具體的位置。
「醫生說,不嚴重,只是破了皮,流了點血,不僅沒有生命危險,處理過後連感染的風險都沒有,所以我想,我的當事人徐小姐不存在防衛過當這一說法,相反能夠那位傷者,」楊律師從西裝口袋裡取出一張紙,「這裡是那家酒吧調酒師的口供,現場有好幾個人可以證明,是傷者先調戲我的當事人,口供下方有他們的簽名,經過溝通,他們同意作證,警方可以隨時隨地聯繫他們錄一份詳細的供詞。」
楊律師有備而來,人證物證可謂滴水不漏。
「另外,」他補充道,「酒吧的監控也拍下的當時的畫面,也可用來做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