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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八章 三五年時三五月

2024-09-02 14:50:49 作者: 公羊火鍋

  「什麼遣散費……」四爺說到一半就瞪大了眼。

  顯然他顧名思義,已經完全理解了遣散費這三個字的意思。

  給得還真不少啊,無雙心想。

  以前他接她回府,和她說已經給了其他幾個女子很大一筆錢,大家算是兩清。放在這個時代也沒有更好的解決方式了,又不能和離,那幾個格格回了家也沒法再嫁人的。皇帝指給阿哥爺的女人,誰敢要?

  這已經是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他能給那些得不到愛情的姑娘最大的補償。

  現在輪到她了,這叫風水輪流轉。

  是因為生過孩子還是因為什麼,竟是要給她這麼多?

  仿佛這些能將兩人過去的一切一筆勾銷,從此他可以心安理得地去擁抱新的愛人。

  「多謝貝勒爺賞賜,不必了,用不著。」無雙說,她連嘴唇都沒有一絲血色,聲音勉強維持著平靜。

  

  四爺皺眉。

  他離了自己那一側,轉過炕桌走到她這邊來。無雙還沒有穿鞋襪,如今便被他困在方寸之間的位置,被迫仰著頭凝視他。

  「你就這麼害怕我?」他問,聲音低沉如寒夜。

  無雙怔怔地看向他。

  這當然不是死局,從來也不是。

  她可以哭著和他賭咒發誓,保證自己從來沒有與太子有過逾越的舉動,甚至沒有過哪怕一個親吻。可是那沒有任何意義,那種值夜太監的程度對於哪個年代尺度都不算小。她在毓慶宮一直也是被旁人當作面首,這一點沒有任何人洗得白。

  可她不允許自己這樣。那太卑微了。如果那些話出了口,便像是承認了這荒唐的規則——只要她沒和別人發生過什麼,那麼她就是「乾淨的」就是「值得被愛的」。

  這多麼荒唐。她被擄走難道是出於自願?還需要這樣自證清白,自挖傷口,來乞求別人的理解與原諒?

  如果她當時失敗了,如果太子終究對她做了些什麼,是否一切就完全再也回不去,她就再也不配得到任何人的真心?

  一個女人被愛,首先究竟是因為貞潔,還是因為她的其他品質?

  「並不害怕,只是難過。」她說。

  四爺伸出手來隔空碰觸她的臉。以前他們倆還沒好上的時候他就喜歡摸她臉,像個變態似的。

  現在,現在他甚至不會真的碰上她的臉頰。

  「不要難過,」他輕聲說,「我給你錢,也可以給你一個正常的身份。你想要什麼我都給你。不要難過,你自由了。」

  他在嘗試著笑,嘴角往上揚起,弧度僵硬。

  無雙搖搖頭。

  自由。

  真奇怪,她以前那麼想要自由,財富自由,時間自由。不用擔心任何事情,拿著很多的錢和母親一起揮霍,紙醉金迷地過一輩子。誰還不想當個富婆呢?

  無雙偏開視線。

  這人和她離得太近了,先前也是。靠在他胸膛的時候無雙總忍不住把臉往外偏,這樣不會聞到他身上熟悉的氣息,也就不會難過,不會想到這人已經不屬於她。

  愛情令人盲目。以前在四貝勒府的時候,她竟從來沒有感覺過自己是不自由的。

  如今他給她自由,是她自己捨不得走。

  她嘆了口氣:「我什麼都不需要。」

  分手嘛,好聚好散……無非就是難過一點,難過很正常,誰還不會難過呢?畢竟真的愛過,甚至現在還愛著。人們相愛,人們分離,這種事情在21世紀每天都在上演。

  但她不要那些錢與地。

  她不想讓他覺得自己已經給出了足夠的補償,從此就忘記她。

  她是一個多麼狡詐的人,又想要表現得夠灑脫帥氣,還想要別人生出一點負罪感,最好永遠不要將她忘記。

  四爺沉默了一會兒,不死心般地問:「為何?」

  然而無雙已經從他臂膀圈出的那一小塊地域裡脫出,聞言輕聲道:「沒什麼特殊的,就是不想要。」

  青年伸出手臂攔住她。

  他的眼圈也是紅的。他說:「對不起。我替二哥和你說:對不起。」

  無雙感覺像是有刀在心裡割。

  她咳了兩聲,壓下喉間的血腥氣:「和你又有什麼關係,別這樣。」

  他的眼瞳中暗流涌動:「那能不能別因為他而記恨於我。」

  「我並沒有——你不如說我——算了。」

  能說什麼?能說她曾經為了不讓胤礽對他心生忌憚而說過什麼做過什麼嗎?那不是缺心眼兒嗎?說出來誰想聽?

  其實那些委屈最後永遠只能一個人承擔。連傾訴都沒機會,更沒意義。說出來大家都難過,不如閉嘴,嘗試不再想起。

  「我不怪你。」無雙最後說。

  怎麼怪?他畢竟是這種環境裡成長出來的,以21世紀的標準要求他或許是太過分了點。

  換種角度看,21世紀能對要離婚的妻子這樣好的男人或許都不算多。畢竟情分都沒了還願意給錢,怎麼看都算好聚好散。

  「我走吧,」無雙說,「不管怎麼說,謝謝你這麼久的照顧。」

  只是沒想到,青年反又不放她。

  「你——此言當真?」

  無雙瞪向他。

  先前沒有很留意,或者說刻意沒看某些帶著曖昧色彩的位置,便也沒發現四爺嘴唇上竟有著深到見血的牙印。

  他現在又在咬嘴唇,尖尖的虎牙深深地陷進唇瓣,扯出一點冷得徹骨的笑,眼睛卻是通紅的,像是通宵熬過不知幾個漫長的夜,未得解脫。

  「你要走?你——你又不怕了?還是說,即使是怕,你也要走?」

  這是什麼說法?分明是他想她離開!

  「對,我不需要你的東西。我自己走就行。」

  但男人好像沒有在仔細聽。他握住姑娘的手腕,力度是前所未有的大。

  「什麼都不想要麼?這就是你的選擇?」

  聽聽這是什麼話。分手一定要補償嗎?可她失去的東西,放手的東西,又哪裡是錢與地能衡量的?

  有時人就是很奇怪。有愛情的時候你會想要金錢,可千帆過盡你看膩了錢,又覺得煩厭,以為萬金買不回初心。

  如果沒有初心,萬金又有何用?

  「您說吧,到底想要我怎麼樣,」無雙說,「我聽您的。還是說——我死了,您會更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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