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愚笨的阿朵的鼓聲
2024-08-27 04:32:39
作者: 知其貓
本章是王超看到特夫拉克弗洛寫的短故事的進一步縮寫。
古斯莫小鎮上有位姑娘名叫阿朵,今年三十三歲,個子不高,相貌從出生那天起就很醜陋,雀斑,吊眼,尖嘴。
還有點兒輕微的愚笨,不知道冷,不知道暖,更算不出來2+3*5*2-17等於多少,在她十二歲的時候都算不出來。
愚笨讓她很好的抵禦了相貌不好看帶來的被人冷落,厭惡,孤立,讓她大部分時間都能自娛自樂,覺得這個世界還不錯。
她父母為她相貌和智力情況擔憂,在她之上和之下又生了好幾個哥哥,弟弟,妹妹,讓她由不重要變得越發不重要。
和她漂亮的,愛嘰嘰喳喳的姐妹們,愛欺負人的兄弟們相比,阿朵是個善良的孩子,從不欺負人也不搬弄是非,通常安安靜靜地坐在不被人注意的角落裡,面帶微笑。
即便面帶微笑,她樣子還是會嚇到第一次看見她的陌生人,小孩子。
每當這個時候,她的爸爸或媽媽就會對她說,阿朵,你就不能找個地方好好待著嗎?
這或許是阿朵的詭計,她需要大人把她趕到她自個兒的秘密樂園去,這樣就不是她性格孤僻的原因,而是大人們要求她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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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樂園就是她自己的小閣樓,父母擔心她身上帶著什麼不好的東西可能影響她的姐妹,讓她單獨擁有一間小房子。
在小房子裡她做什麼別人都不得而知,但在下午四點到七點之間,她準會敲起她的架子鼓,讓整個家都被她散亂又沉悶的鼓聲充滿,讓每個人血壓都升高。
很難說這具體從什麼時候開始,也許是從阿朵四歲起,最遲不會晚於七歲,在她跟著鎮上的特培班上小學課程之前。
阿朵的鼓聲不算特別擾人,聲部主要集中在低沉的部分,節奏不快,從來不激烈,這使得她打鼓沒有在第一時間被全家人一致反對。
最初的反對還是比她小兩歲的妹妹阿珊在媽媽面前抱怨,阿朵又開始亂敲鼓了。
那以後家人們才意識到更早前大家聽到的不知什麼聲音是阿朵在閣樓上敲鼓。
媽媽還與人為善地給阿珊引導,你不覺得姐姐敲得很好嗎?
難聽死了,媽媽,她敲得難聽死了。
這是阿珊的判斷,很快得到了全家人的贊同,就連最能容忍的爸爸也覺得,阿朵的鼓敲得實在太難聽了。
當時給阿朵買架子鼓還是在她四歲生日時,媽媽不知從哪兒得到的一個推論,覺得阿朵這輩子大概找不到一份正經的工作,至少她可以去打鼓。
在媽媽看來,打鼓是世界上最簡單的工作,鼓手坐在那兒,拿著鼓槌敲就是了。
而且,媽媽有個年紀大她好幾十歲的哥哥,阿朵喊他大舅的,是個小鎮上傳奇樂隊的鼓手,可以說得上是家學淵源了。
大舅被媽媽請來教阿朵打鼓,大舅比阿朵一家人都更喜歡他這個大侄女,一身技藝傾囊相授。
阿朵學會了打鼓,在媽媽以為的那個層面,手拿著鼓槌,往鼓面上敲。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她喜歡極了,咚咚,咚咚咚,咚。
不過,在阿珊抱怨之前,一家人甚至忘記了大舅來教阿朵學打鼓這件事,就算他們被莫名其妙的噪音打擾了許久。
阿朵,你能不能不要打鼓了?
這成了家裡最經常聽見的一句,每個人都會衝著阿朵吼,哪怕不在她打鼓的時間。
愚笨令阿朵不太懂得這句話的含義,她以為家人們對她說,你能不能不要這樣打鼓?
她會許許多多花樣的鼓法,但萬變不離其宗,節奏還是一樣的散亂,沉悶。
人們覺得優美的節拍,對阿朵來說格格不入,像她相貌的取向那樣。
媽媽沖她吼,由嚴厲到歇斯底里,到劈頭蓋臉打她一頓的程度,求求你別再打你的破鼓了。
爸爸陰沉著臉,摩拳擦掌,但最多只摸摸她的頭,餓她一天。
阿朵的年齡愈大,鼓聲也越大,由自家擴大到了左鄰右舍。
鄰居們最初以為這是偶發的,畢竟阿朵家孩子多,誰家不鬧騰一下啊。
但很快他們發現這是一個像鬧鐘一樣定時就會炸起來的動靜,每天下午四點到七點,每次阿朵由學校回家,散亂沉悶的鼓聲就會響起。
左鄰右舍同阿朵的爸爸交涉,叫來警察干預,很多回事情看起來即將解決,總因為各種原因功虧一簣。
越來越大的阿朵始終不渝地在下午四點到七點,開始她的表演。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直到有個鄰居因為心臟病發作叫來救護車,阿朵的父母覺得再這樣下去自己家遲早沒法在街道里立足,給阿朵收拾行裝,把她送到鄉下老屋子裡居住,既然她已經十四歲,可以自己照顧自己了。
鄉下的老房子有十幾間,周圍幾百米內沒人居住,阿朵愛怎麼敲鼓都可以。
阿朵欣然前往,這樣她不用在越來越明白自己不受待見的家庭里和兄弟姐妹們虛與委蛇地相處。
她自己照顧自己,做飯,上學,打鼓,睡覺,照顧得很好。
就好像以往的愚笨全是裝出來的那樣。
特培班裡她交了個閨蜜,感情好極了,經常陪她在老房子裡過周末,兩個少女的自由空間,自由放飛。
但你為什麼總在這個時候敲鼓?閨蜜好奇地問。
是為了一個朋友可以好好沉睡。阿朵認真地回答。
你朋友,在哪兒?閨蜜毛骨悚然,以為這老房子裡還住著別人,看不見的那種。
在很遠的地方,在宇宙的深處。阿朵回答。
那他怎麼聽得見?閨蜜不那麼害怕了,覺得這很是浪漫。
他就是聽得見。阿朵堅持。
好吧,如果你不打鼓了,他會睡不好覺嗎?
他醒來會發怒,會吞噬掉地球,所有的人。我愛這個世界,我不想它被毀掉。所以我才不停的打鼓。
閨蜜哦了一聲,對阿朵有了全新的認識,跟她漸漸疏遠,再也不往來。
愚笨又一次讓阿朵免於受傷,像過去十幾年那樣獨來獨往。
她接受完基本教育,神通廣大的爸爸給她在鎮子上謀了份安穩的不用露面的工作,早上九點到下午三點半。
只要趕得緊一點兒,她可以在四點鐘回到老房子,開始她的敲鼓時間。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一切都很好,除了很快到了該婚配的時候。
阿朵的相貌決定她的選擇很有限,就算她工作安穩,家族有錢有勢,鎮子上肯選擇她做妻子的——一個也沒有。
日益年邁的爸爸甚至打算把她嫁給個瘸子,但可惜這個瘸子並不同時是個瞎子,以及是個聾子。
穩定的,無人問津的日子裡阿朵心平氣和,沒有很快樂,也沒有悲傷。
直到她三十三歲年紀遇上了余,一個來自異域的英俊少年,一眼喜歡上他,巧合的是余也喜歡她,一點兒也不覺得她丑。
大概是在他家鄉那邊,阿朵的樣子其實是很好看的。
余送她恰到好處的鮮花,禮物,說愛她,愛她一生一世,說自己看到了真正美麗女人。
阿朵被余的恭維和愛膨脹得快要飛起來。
求婚的時刻很快到來,余跪下獻上戒指,說了句奇怪的話。
你能不能停下鼓聲?我了解過了,那是你大舅騙你的謊話,他想讓打鼓這件事限定你的一生。
阿朵楞住,覺得這是合理的解釋,一切都說得通了,但她狠狠扇了餘一記耳光,讓他滾。
少年滾出阿朵的生活,這回愚笨沒法再讓她免受心碎的痛。
繼續每天在固定的時間敲鼓的三十三天後,她停了下來,不再在四點後打鼓,三十年來的第一回。
她的心很痛,想知道少年會再登她的門和那個遠方的朋友毀滅這個世界哪個先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