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清代江南的社會生態體系
2024-08-15 18:27:29
作者: 余新忠
近年來,隨著環境問題的日漸突出,生態研究也開始引起一些歷史學者的關注,曹樹基、李玉尚在最近有關鼠疫的兩篇論文中提出,社會轉型不僅是一個社會概念,也是一個生態概念,近代社會的變遷,本質上是一種生態上的變遷。[5]夏明方在評述黃宗智的過密化理論時認為,由於黃氏沒有將「生態系統」的分析方法貫徹到底,其理論還存在著一定的局限。如果能把環境或者說生態成本引入小農經濟成本收益核算體系之中,將有利於更加深刻地認識小農經濟的過密化,進而大力提倡從生態變遷的角度來研究近代中國社會。[6]這一視角的引入,無疑有助於更深入全面地理解中國社會歷史。其實,從現代的眼光來看,疫病毫無疑問是生態成本中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不過從歷史特別是比較早期歷史的情況來說,當時發生的疫病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是由生態環境的變化而引起的,還有待做進一步的證實。在清代江南,瘟疫雖然主要還是由災荒、飢餓、某些不良的生活習俗以及社會整體上缺乏對瘟疫的控制機制等因素造成的,不過,人口與瘟疫之間極為密切的關係至少表明,由人口急劇增長所帶來的生態環境問題,比如過度開墾造成的植被破壞與水土流失、過量未經處理的生活垃圾對環境的污染等,已成為產生瘟疫的眾多因素中的一個。除此以外,其他方面的污染更是對疫病的爆發帶來了直接的影響,比如在蘇州、上海等地,工業廢水污染導致這些地區腸胃道傳染病的多發,嘉道以來,不斷增多的生活和工業用煤使得空氣品質下降,加劇了江南猩紅熱、白喉等呼吸道傳染病的頻繁出現。這表明,在清代江南,生態的改變對瘟疫的爆發、流行所起的影響日趨明顯,瘟疫已逐漸成為當時社會經濟行為所付出的生態成本中一項較為重要的內容。
在現代化或者說近代化的早期,由於環境污染不斷加劇,治理卻相對滯後,故常常出現嚴重的環境問題。環境的惡化,無疑會造成疫病流行機會的增多,而近代醫學的突破性發展與衛生防疫制度的形成又明顯滯後於工業化進程。所以在19世紀以前的幾個世紀中,歐洲民眾可能經受了前所未有的疫病考驗。[7]在這一點上,江南的情形既類似又不同,相似的是生態環境的逐步惡化和疫病流行的日趨頻繁,不同的則為瘟疫一直未曾對人口造成結構性的破壞。在清代江南,瘟疫作為舊生態體系中保持人口資源間平衡的重要調節器的功能漸趨減弱,舊體系中的生態平衡也逐漸被打破。這些無不表明,清代江南的社會生態已經開始脫離舊生態體系,它的發展,既是當時日趨一體化的世界體系中的內容之一,又有自己鮮明的特色。就當時的歷史條件而言,它既不封閉,也非停滯,相當一些社會運作方式已顯現了一定的近代性。當然,在實際的進程中,其深受西方文明的影響是毋庸置疑的。不過,假如我們不完全以「成敗論英雄」,歷史地來看問題的話,可以看到,一個充滿活力又有不足乃至缺陷的江南社會,正在積極而不無成效地應對著各種自生或外來的社會問題。
[1] 參見浙江醫科大學主編:《傳染病學》,17~19頁,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1980。
[2] 參見疫情年表。
[3] 具體的原因主要是:夏秋溫暖濕潤的氣候適宜此類致病微生物的生長繁殖;夏秋人們喜食生冷瓜果,致使胃酸殺菌力下降:夏秋氣候炎熱,人的腸胃功能易於失調;蒼蠅等傳播疫病的害蟲增多。
[4] 在目前的有關研究中,梁治平是不多的對所謂國家和社會相對應的本土概念做出梳理的學者之一。他在清理了家—國—天下、公—私、官—民三組其認為在傳統觀念與國家和社會最接近的概念後,認為,「這三對基本概念或範疇,分別指涉傳統國家與社會關係的不同側面,因此應當綜合地予以考慮」(梁治平:《清代習慣法:社會與國家》,22~23頁)。但究竟如何綜合考慮以及怎樣運用本土概念進行分析,梁並沒有給出一個比較明晰的說法。實際上,這樣的綜合論雖然有理,但在實際的研究中很難具體操作。而且如果我們暫時拋開現代的分析工具,立足傳統概念,不是更利於我們考察傳統社會實際的分野和互動嗎?因此,不妨先從探討傳統的國家和社會概念入手。根據趙伯雄的研究,「國」在西周時有兩種意義:「一種是今語地域上的『域』,另一義則為邦國的『國』,而無論是在文獻里還是金文中,都找不出 『國』有『城』或『都城』之義的證據來。」(趙伯雄:《周代國家形態研究》,171頁,長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也就是說,國本來沒有明確界限。國和家連用在春秋戰國時期,它們是分別指稱的,諸侯稱國,大夫稱家,在家國之上則為天下。 《孟子·離婁上》云:「人有恆言,皆曰天下國家。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隨著大一統王朝的建立,國家就成了統一王朝的代稱,國家與天下實際上也就合而為一了。不過,後來人們又賦予了天下文化、價值的含義,使天下與國家相比,「與其說是一更大的實體,不如說是一套更具根本意義的秩序和價值」(梁治平:《清代習慣法:社會與國家》,22頁)。但既然皇帝總以天子自居,皇權職責在理論也是代天行事,因此在和平統一的年代,天下和國家在功能上的合流也就理所當然了。所以筆者在一篇文章中指出:「傳統國家的概念,大而言之,是為中華民族,即『華夷之辨』 中的華;小而言之,是為『家天下』,具體到某一特定時期,即為某一王朝。在正常情況下,這兩層含義是可以相互重合的,所以皇權一般可視為國家的表徵和代理者。」(余新忠:《道光三年蘇州大水及各方之救濟——道光時期國家、官府和社會的一個側面》,載《中同歷史評論》,第1卷,204頁)至於社會,社原本為土地之神,會乃聚集、匯合之義,社會連用,「原來意指人們以祭祀為中心而進行的集會。以後便轉為祭神的場所,稱之為社,進而由此意味著以和睦為宗旨的各種集會」。因此,社會的形式與內容在不同的時代也各不相同,一般來說,隋唐以前,社會以祭祀和宗教活動為主,唐宋以後,經濟、文化和政治等方面的內容不斷增加,併到明清逐漸占據主流地位。(參見陳寶良:《中國的社與會》,1~13、19~23頁,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可見,社會包括各種類型的聚會和社團,在明清,善會和善堂、鄉約等鄉里組織、會館、商會以及一些政治利益團體等,均可被囊括在社會之中。但它和國家顯然還不是可以並立的一組概念,在本來意義上,社會不過是國家的一部分。所以,一開始,中國的社會就不是作為國家的對立面存在的。
[5] 參見曹樹基、李玉尚:《鼠疫流行對近代中國社會的影響》;李玉尚、曹樹基:《18—19世紀雲南的鼠疫流行與社會變遷》,均見復旦大學歷史地理研究中心主編:《自然災害與社會結構》,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1。
[6] 參見夏明方:《生態變遷與「斯密型動力」、過密化理論——多元視野下的舊中國農村商品化問題》,載《中國社會歷史評論》,第2卷,150~165頁,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0。
[7] 參見[法]布羅代爾:《15至18世紀的物質文明、經濟和資本主義》,第1卷,86~10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