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會人口影響
2024-08-15 18:27:03
作者: 余新忠
瘟疫最直接的後果不外是生病或死亡,因此,人口的損傷無疑應是瘟疫眾多影響中最直接和明顯的。然而,由於瘟疫乃至疾病一直是史學界缺乏關注的因子,故長期以來,其影響也很少受到應有的關照,以致今天對瘟疫究竟對人口具有怎樣的殺傷力,或者對人口的增長具有怎樣的影響等問題,基本仍是一頭霧水。由於歷史上缺乏系統而準確的人口統計,對瘟疫的人口影響也大多以「死人無算」、「疫死者幾半」等詞籠統言之,因此幾乎不可能對瘟疫造成的人口損失率做出精確的判斷,我們只能儘量地挖掘現存的相關資料,通過排比分析,對清代江南人口的損失狀況做出相對清晰的說明。
(一)個案研究
首先應該指出,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瘟疫造成的人口損失存在較大的差異,有的死亡人數較多,比如,「乾隆二十年己亥,吳下奇荒,丙子春,復遭大疫……過夏至病乃漸減,死者不可勝計」[2]。有的則病死率很低,比如,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六月間,「杭州城內,時疫流布,幾於無人不病。大都發熱頭眩,熱退則四肢發紅斑,然死者甚少」[3]。清代江南疫死人數較多、涉及面較廣的瘟疫年次主要有:康熙四十八年(1779年)前後、雍正十一年(1733年)、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前後、嘉道之際、咸同之際、光緒十三年(1887年)左右、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等。其中又尤以嘉道之際和咸同之際最為嚴重。而且就是同一次瘟疫,在同一個較小區域內,比如縣、鄉乃至村,疫情也不是平均分布的,甚至近在咫尺,也差異明顯。比如,嘉慶年間,在婁縣和嘉善交界的楓涇發生了這樣一則故事:
嘉慶某年,夏古聖堂巷旁有人夜臥樓上,畏熱啟窗取涼。夜過半,聞喁喁如人語聲,樓故臨街,起而窺之,不甚了了,心知為鬼,急以溺器投之,忽作鬼嘯聲,向南而去。 既而疫大作,凡自巷以北,無一人染者。[4]
這一故事雖未必真實,但至少反映出存在著疫情分布不平衡的現象。又如,在嘉道之際的大疫中,在常昭,「忽甚於彼,忽甚於此」[5]。同治二年,常熟又大疫,「人死甚眾」,但《庚申避難日記》作者所在地較輕,只是「病者甚多」[6]。因此,即使是在清代江南這樣一個在整個歷史進程中比較狹小的時空範圍內籠統地談論瘟疫的人口影響可能也沒有多少實際意義,故還是先根據掌握的資料情況以及瘟疫本身的影響力,選擇以下八個時空點,來探析瘟疫對人口的具體影響。
1.康熙二年(1663年)松江之疫
記住全網最快小説站𝘣𝘢𝘯𝘹𝘪𝘢𝘣𝘢.𝘤𝘰𝘮
據葉夢珠記載:
康熙二年癸卯六月至十月終,疫疾遍地,自郡及邑,以達於鄉。家至戶到,一村數百家,求一家無病者不可得;一家數十人中,有一人不病者,亦為僅見;就一人則有連病幾次,淹滯二三月而始愈者。若病不復發,或病而無害,則各就一方互異耳。此亦吾生之後所僅見者。[7]
這一記敘與姚廷遴在《歷年記》中所述基本一致[8],姚之妻子就幾度「死去復甦」,而且全家感染,「家無健人」。據姚稱,上年(1662年)八九月份,該地曾「疫痢盛行,十家九病」。當年,「春雨連旬,夏間甚涼,至秋疾病時行,連村合戶俱病倒」。具體為何種疾病,並不明確,不過從感染率如此之高這一情況來看,仍是菌痢的可能性較大,因為痢疾桿菌生存能力較強,且不能產生持久的免疫力,菌群與菌群之間無交叉免疫力,容易重複感染和復發。[9]像淹滯二三月而始愈者,應該就是由於急性痢疾治療不徹底而引起的慢性菌痢患者。菌痢雖感染率較高,但預後較好。葉未提到人口死亡,而姚一家亦僅其年邁的母親病故,另外其親屬中還有三人罹難。可見,這一瘟疫,雖然發病率極高,病死率卻低,對人口影響也較小。
2.康熙十七年(1678年)華婁之疫
康熙十七年前後,蘇南和浙西不少地方都出現了疫情,不過,各地人口死亡情況多未獲見有資料提及,惟《閱世編》云:
又華、婁二邑,自六月望後起,至十一月,大疫。吾鄉家至戶到,病歿者甚多,或一村而喪數十人。予有薄田在泖上,佃戶不過六七家,病歿者男婦凡三人,大概可考知矣。[10]
六七戶人中死三口,若以每戶五口計,死亡率為近10%。一般來說,佃戶生活總體上處於中下層次,疫病死亡率應高於平均水平,而且作者所在之鄉這次瘟疫是家至戶到,估計是全縣疫情較為嚴重的地區,故華婁兩縣的疫死率應遠低於這一數字。
3.雍正十一年(1733年)蘇松大疫
雍正十一年大疫起因於上年之潮災,始於三月,盛行於五六月,立秋後漸息。[11]是清代蘇南地區較為嚴重的疫情。關於這次疫情的人口損失情況,徐大椿說:
雍正十年(當為十一年之誤——引者),崑山大疫,因上年海嘯,近海流民數萬皆死於昆之城下,至夏暑蒸屍氣,觸之成病,死者數千人。[12]
當時昆新兩縣的人口數約為二三十萬[13],從這一數字看,死亡人口最高不會超過總人口的4%。另據民國《太倉州志》記載:
(太倉州鎮洋縣)五月大疫,死者無算。州縣令地方每日冊死者之數,一日至有百數十口。 因虔禱城隍神驅疫,自是遞減,至立秋乃已。[14]
一日百數十口當是瘟疫流行高峰期的數字,一般高峰期的時間不會超過半月到20天,疫病的盛行期是五六兩月,約60天,如果設定高峰期每日以150人計,持續20天,另外40天平均死亡人數為高峰期人數的三分之一,即50人,則死亡人數約為5 000人,與崑山的數千人一致,不過太倉州鎮洋縣人口較崑山少些,約為十二三萬[15],人口損失率為4%左右。太倉靠海,是這次風潮和瘟疫的重災區,因此,整個蘇松地區疫死亡率當在4%以下。
4.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前後江南大疫
這次大疫流行範圍較廣,有關人口死亡的記載也較多,比如同治《蘇州府志》雲「死者不可勝計」,蘇州的潘亦雋在自訂年譜中也言「死者盈路」[16]。究竟死了多少呢?當時的一部醫書說:
乾隆乙亥冬,吳中大荒,途多餓莩,屍氣綿亘。至丙子君相司令之際,遂起大疫,沿門闔境,死者以累萬計。[17]
這裡所說的吳中,一般是指長元吳三縣,當時三縣的人口約為200萬[18],以累萬計,說得相當模糊,但總在1萬至9萬之間,若取其中間值5萬,則死亡率為2.5%左右,最高不會超過4.5%。另據光緒《丹徒縣誌》記載:「乾隆丙子,歲飢,繼以大疫,其時貧不能殮,死者無歸者,在在多有。(陳)志學仿古人掩骼埋鑿之意,率先倡設會局……一時枯骨收埋不下二千餘口。」[19]一般來說,瘟疫死者以貧者居多,但對施棺涉及面顯然不能估計過高,假設實際收埋的枯骨只有無人或無力歸葬屍骨的一半,而全社會有三分之一的屍骨無人或無力歸葬,那麼當時丹徒縣的死亡人口為12 000人,而丹徒人口約為五六十萬[20],則死亡率在2%~3%之間。如此,這次大疫在一些疫情較為嚴重的地區,人口損失率最多也不會超過5%。
5.嘉道之際江南大疫
這次大疫是真霍亂首次光顧江南,也是清代江南波及範圍和破壞最大的一次瘟疫。文獻中常常出現「村里中數日之間,有連斃數十人者,有一家數口盡歿者」[21]之類的記載。但到底有多少人口死亡,都無明確的說法。據鄭光祖稱,常熟城裡在道光元年(1821年)六月中下旬,「南門壇上一日而死數十人」,不過,總體上,「死者實不及十之一,病者則多」[22],也就是說不到10%。而在寶山羅店,「六月氛侵入里,日漸熾,里中死者一日多至二十七人,而四鄉不計也……八月始退舍」[23]。由於感染霍亂後所獲得的免疫力能持續數月,故同一年中,很少會多次感染,而且霍亂的病死率又較高[24],所以雖然就整個地區瘟疫持續時間可達三四個月之久,但對某個小地方來說,疫情猛烈的時間一般不會超過半個月,比如,常熟「城內外莫甚於六月中下旬」,而鄭光祖所在的「張墅自五月十七八日至六月初疫頗重」[25]。羅店日死27人,當是最高數字,假設該地高峰期的日死人數平均20人,那半個月為300人,再加零星死亡人數,估計100人當為合理數字,則總共400人,羅店鎮上人口估計為5 000人[26],死亡率為8%。與常熟的情況接近。又據民國《鎮海縣誌》記載,道光元年,「夏秋間,霍亂盛行,犯者上吐下瀉,不逾時殞命,城鄉死者數千人」[27]。鎮海當時人口約30萬[28],就以9 000人計,死亡率最高也不到3%。鎮海在這次瘟疫中被兩度波及[29],第二次的死亡率應低於第一次,故總共不會超過4%。另外,在元和的周莊,「鎮中死者日數人」[30]。周莊人數與羅店相仿,死亡率就應該低一些。由此可以大概明了,在這次瘟疫中,災情嚴重的地區一般死亡率在8%左右,不超過10%,而一般地區,當在5%以下。
6.咸同之際江南大疫
曹樹基在一篇文章中談道:「在太平天國戰爭期間,蘇、浙、皖三省在戰爭中的死亡人口只占人口死亡總數的30%,死於霍亂(cholera) 占70%。」[31]據曹本人的分析,戰爭期間,江南人口損失率為57%[32],霍亂的疫死率至少為四成。當時江南人口以比較確定的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的數字3 810萬計[33],死於霍亂的人數就在1 500萬以上,這實在是一個極為可怕的數字。當時所發生的瘟疫並不止真霍亂一種,此外,至少還包括瘧疾、菌痢、類霍亂和天花等。因此,即使承認當時真的疫死那麼多人口,也不能完全歸罪於真霍亂。
對於戰爭期間江南的人口損失,曹的估計可能不算過分。那是不是因疫病而死的人口所占的比例真的有那麼大?筆者的結論是否定的。首先,這場大疫共波及江南78個州縣中的44個,占總數的56%[34],考慮到可能存在記載缺失的情況,波及區域當在六七成之間。這樣一來,疫災區的實際疫死率會更高,達五成以上。然而真霍亂即使不加任何救治,病死率也不會超過50%。[35]故要達到這樣高的疫死率,就必須是當時沒有任何治療,在疫區,人人染疫,而且還是真霍亂,這肯定不符合史事。其次,一般來說,某種疫病對一個地區危害程度會隨著該疾病對該地區光顧次數的增加而減弱。從上面的分析中已經看到,在真霍亂首次肆虐江南時,疫區的死亡率最多也不過10%,這次對大多數地區來說,至少已是第二或第三次大流行,即使考慮到戰爭因素,危害程度超過第一次時5倍以上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何況除霍亂以外的其他疫病病死率都相對較低。再次,從當時的一些記載來看,時人也沒有把瘟疫作為當時人口大量死亡的主要原因。比如:
(咸豐十年,即1860年)秋冬之間,大瘟疫,死者甚多。難民餓死、凍死者充滿道路,蓋自四月以至十一月,或殺死,或縊死,或死於水火,或死於病疫,人民幾去其半。[36]
(咸半十一年九月十一日)逃難返鄉之人餓死無算,田坂地角及乾枯叢中皆有死屍。蓋自前月廿六日逃難而出,至是已二旬日,而賊猶未退,即有囊資,亦告罄矣。其無囊資者,安得不死。[37]
(咸豐十一年十二月十三日)杭人在城者,向查門牌有七十餘萬口,餓死者幾半,被擄者聞十二萬有餘,存者不過二三分而已。[38]
自壬戌(同治元年,即1862年) 四月至癸丑(當為癸亥,同治二年) 已逾一年,田率汗萊,數百里無人煙,土著之人倖存者十之二,勞苦病餓致死者大半,被擄及轉徙死者居一。[39]
自庚申至壬戌(咸豐十年至同治元年),賊往來不計其數,民始時死於兵戈,其餓斃者尚少,至壬戌五六月,顆粒難收,民皆食木皮青草,由是八九餓斃,往時戶口十三萬有奇,至甲子(同治三年)秋,賊退,編排,止六千遺人而已[40]。
(同治三年六月),天炎疫作,每日死者動以百計。經理善後者設施粥局於南柵,食粥者以千計,死者每日以五六十人為率,而食者日死日增,蓋以逃難者多,糧絕故也。[41]
以上文獻大都對瘟疫較為關注,然而從這些記載中,我們完全看不出瘟疫對人口損失有何特別的重要性,有些甚至未予提及。從這裡,好像只能看到漂泊和飢餓才是真正最為重要的兇手。[42]如果疫死率真的高達四成,而不引起時人特別的關注,是不可想像的。
那麼當時疫病死亡人口所占比例究竟有多高呢?
這次疫情始自咸豐十年,同治元年達到高潮,以後漸趨回落,延至三年而結束。咸豐十年之疫,多發於蘇南浙西一帶,以真霍亂為主。[43]沈梓於九月初十日記曰:「是時吾鎮(濮院鎮)死者日必四五十人,棺木貴不可言。」十五日又云:「此月初六雨後,天涔涔雨,蔭慘之氣逼人。瘟疫大作,死者日以五六十人,而染病者都是寒疾之狀,多則二日,少則一周時許,亦有半日即死者。直至廿三四雨止,疫稍稀。」十月初九日再記:「是時鎮上疫氣稍息。」[44]可見當時濮院的疫情大約持續了一個多月,從九月初六至廿四這18天,前面言日死四五十人,後言五六十人,以50人計,共死亡900人,此後15天漸趨減少,若以平均每日25人計,則為375人,以後當還有零星死亡人數,總計為400人。這樣,濮院當年死亡人口就在1 300人左右。濮院當時的人口約為9 000人[45],死亡率為14%,明顯高於和平時代的疫死率。此外,沈梓在此前還曾去過湖州和嘉興交界的烏青鎮,七月時,那裡也發生了疫情,「每十家必有死者二」[46]。若以每家五口計,死亡率不過4%,疫情比濮院要輕得多。另在同年七月,常熟的難民營中,「有鄰近移來病者,因限額不能濫收,甚至投河而死;且有癘氣所蒸,十死其二三,其餘懼而他行者」[47]。這裡的十死二三,明顯不完全是疫病而死者,因為其言「且有」,說明癘氣只是原因之一。即使把當時難民死亡主要原因歸於疫病,假設疫死率為二成,那也只是難民中的情況,從龔又村(常熟人)的記敘看,當地人的疫情並不嚴重,他家只是沾染痢疾而已。所以當地社會總的疫死率肯定不高。
同治元年的疫情,總體上更為嚴重,比如,常熟「夏秋以來,無家不病,病必數人,數人中必有一二莫救者」[48]《庚癸紀略》七月初六日記吳江等地情形云:「時疫流行,日死數十人,名吊腳痧,無方可治,不過周時。」[49]《小滄桑記》談松江情形:「加以疫癘盛行,日有數十家,市櫬為之一空。」又曰:「自七八月以來,城中時疫之外,兼以痢疾,十死八九。十室之中,僅一二家得免,甚至有一家連喪三四口者。」[50]從龔又村關於常熟的記敘中,可以知道當時的疫病病死率不是特別高,他家有六人得病,僅幼女一人死亡。[51]吳江的情形,一個縣日死數十人,即使延續三個月,總人數也不會超過一萬,故死亡率只會在5%以下。有關松江的記載中,一家喪三四口屬於特殊情況,正常的應該是一二口,以每戶五六口計,死亡率為20%~30%,不過還有一二成家庭為全家倖免的,故實際死亡率最多也就在20%左右。不過這僅為松江城內的情況,不能代表全縣。當然,有不少縣不止一次遭受瘟疫,其中嘉興的濮院等五個地區五年中有三年以上出現疫情。每年的疫情不可能同樣嚴重,假設這些地區每年有10%的人口疫死,死亡人數最多也不可能超過50%。而這還是對極個別地區相當高的估計。對整個疫區來說,平均每個縣受疫災次數不會超過兩次,即使以較高10%的死亡率來估計,這次大疫中,疫區因瘟疫而死的人也不過20%,而就整個江南地區來說,則會更低,約15%。
而從前面的分析中可看出,一般的疫死率只有5%左右,若這樣,則總的疫死率也就約為8%。因此,可以說,這次瘟疫的疫病死亡人口所占比率在8%~15%之間,最高不會超過20%。也就是說,當時有二成人死於疫病已是相當高的估計了。
7.光緒十三年(1887年)剡源之疫
光緒十三年前後,江南不少地區都出現了疫情,疫病主要為真霍亂,特別是在浙東,尤為嚴重。當年,紹興的上虞、山陰、會稽與寧波府的大多數縣都有瘟疫流行,是清代浙東疫情較為嚴重的一次。[52]這次瘟疫的人口損失情況,奉化剡源的一部地方志有較為明確的記載:
(光緒)十三年丁亥七月大疫,至九月止,死者甚眾,沙隄、公塘、康嶺更甚。 (三村約死四百人,闔鄉不下一千人。——原注)親戚不通音問,此症名霍亂。[53]
當時剡源鄉的人口,史料缺乏記載,不過有該鄉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各村人口的詳細記錄,兩個年代相隔14年,疫後損失應該已有所彌補,故二十七年的數字應大體接近和略低。二十七年時,三村的人口數分別為:沙隄村1 090人,公塘村820人,康嶺村858人,共計2 768人,全鄉41 251人。[54]疫情最為嚴重的三個村的死亡率為14.5%,全鄉則在2.4%左右。從這部方志對這次疫情的特別關注來看,這應該是當地至少是較為晚近以來最為嚴重的一次瘟疫,而且霍亂也是清代江南最為兇猛的疫病。故在和平年代,10%以上的人口損失率在某個較小社區中雖可能發生。但已屬罕見。而在較大的區域中,要達到5%的疫死率恐怕就不太容易。
8.清末上海之疫
上海自開埠特別是太平天國戰爭以後,隨著人口的劇增和人員流動的不斷頻繁,瘟疫爆發的頻度也急劇上升,據統計,上海縣在咸豐以前一共發生瘟疫16次,而咸豐以後竟多達18次。[55]晚清上海瘟疫發生的次數雖多,但對人口的危害似乎不大。由於《海關十年報告》中有錄有確切瘟疫死亡人數的記載,使我們有可能了解當時上海瘟疫的危害性。現將有關的記載轉錄如下:
在這十年(1892—1901) 中,上海曾兩度流行天花:一次在1893年,11名外國人和184名中國人因罹是疾而死亡;另一次在1899年的上半年,9名外國人和183名中國人死亡。市政當局對防止傳染性疾病的傳播,經常給予極大的關心。令人感到驚奇的是,在中國人占總人口很大比重的情況下,他們的工作竟能如此成功。霍亂在公共租界絕跡整整三年之後,1895年夏季又重新出現,這一次有20名外國人和約930名中國人死亡,大部分是在8月份。
1902年流行猩紅熱病,這年夏天因而死亡的約1 500人。隨後幾年,這種疾病重複出現,但嚴重程度減輕了。[56]
清末宣統二年(1910年),上海總人口為1 289 353,其中租界為617 487[57],就人口總數而言,幾百上千的疫病死亡人數,可以說是微乎其微。
(二)瘟疫對江南人口的總體影響
經過以上分析,我們認為,清代江南的瘟疫對人口的危害雖然隨時間、地點的不同而不同,不過一般情況下多多少少會帶來一定的人口損傷。在和平年代,一般性瘟疫對疫區造成的人口損失率多在2%以下,較為嚴重的可能達到2%~3%。特別嚴重的瘟疫,比如像霍亂這類烈性傳染病,在個別較小社區中,導致的死亡率雖可達15%左右,不過,在一個較大範圍內,比如鄉、縣等,則一次瘟疫所損失的人口很難達到5%,即使連續兩年或以上發生疫情,也一般不會超過10%。在戰爭時期,比例會高一些,但超過20%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當然這裡所說的比例是針對疫區而言,若要說某次瘟疫對整個江南地區所造成的人口損失,相信除了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前後、嘉道之際和咸同之際這三次基本涉及全區域的瘟疫外,比例會是很低的,估計絕不會超過1%。當然,百分之幾的疫死率,對世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來說,絕不是一個可以忽視的小數字。在一個較小的社區中,即便只有幾個人染疫而亡,人人自危的恐懼和緊張恐怕也是不可避免的。
以上有關疫死人數的估算儘管是概略性的,但應該不妨礙總體上認為,對清代江南瘟疫帶來的人口損失率不宜估計過高,實際上,除咸同之際因有戰爭的因素外,其他像在乾隆二十一年、嘉道之際等發生全區域性大疫的年份,很難發現人口發展曲線有何明顯變化。[58]這說明,儘管每次百分之幾的疫死率其實已是一個非常可怕的數字,但瘟疫顯然沒有對清代江南的人口發展產生結構性的影響。
微寄生與人類宿主之間,主要依靠生物的自然調適能力,才使雙方長期維持一種內涵上不斷變化但卻不失均衡的關係。這種自然調適可能是為了避免物種的兩敗俱傷而形成的,因為微寄生如果過分肆虐,則有可能找不到下一個宿主而無法維持自身的生存,從而中斷傳染鏈。所以,傳染病在同具有一定規模的人群接觸後,其毒力和致死力會逐漸減弱;而痊癒的宿主一旦增加,即會提高族群的集體免疫力,促使傳染病從流行病轉變為地方病乃至兒童病,從而形成比較穩定的疫病模式。[59]清代江南除出現了前所未遇的真霍亂的衝擊外,總體上應該是個疫病模式相對穩定的時空區域。以上所論似乎從一個側面表明,在疫病模式比較穩定的時期和地區,儘管瘟疫發生的頻度較高,但對人口發展的影響反而並非舉足輕重,至少不會產生結構性的影響。因此,雖然瘟疫對社會的影響無孔不入,而且重視歷史進程中疫病因子也非常必要,但並不能因此過分誇大瘟疫的影響,而應該以一種實事求是的態度科學審慎地對待它。
當然,清代江南不代表一切,我們顯然不能否定歷史上確曾出現瘟疫大規模殺傷人口的例子。比如,金天興元年(1232年),元軍圍攻汴京,五月,「汴京大疫,凡五十日.諸門出死者九十餘萬,貧不能葬者不在是數」[60]。據曹樹基的研究,在大疫前汴京城內約有250萬軍民,疫死率高達40%。[61]又如,崇禎十六年(1643年),「八月至十月,京城內外病稱疙瘩,貴賤長幼呼病即亡,不留片刻……有棺無棺,九門計數已二十餘萬,大內亦然」[62]。如此可怕的情形固然並不多見,但一次瘟疫死亡數萬乃至十數萬人口的記載不時可見。[63]然而在清代江南,雖在較大區域中,某次瘟疫病死數萬甚至十數萬的情況可能存在,但此類記載卻很難發現,這至少說明,在一個能被人觀察或間接了解到的範圍內,死亡如此眾多的人口的情況極為罕見。那麼原因何在?
首先,是清代江南民眾生活水平相對較高(參見本書第二章第二節)。
其次,是清代江南災荒救濟能力較強。清代國家對災荒的救濟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制度,對挽救人民的生命和災後生產的恢復起到不小的作用。[64]除了國家較為完備的荒政制度外,江南較高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活躍的社會力量也對災荒的救濟發揮了相當重要的作用,特別是嘉道以後,逐漸成為社會救濟的主力軍。社會救濟水平的提高無疑有助於提高貧苦群眾的體質狀況和抵抗疾病能力。[65]
最後,清代江南擁有相對優越的社會醫療條件。清代江南的官府和社會不僅多能在疫病之年積極開展救療活動,還越來越多地舉辦和建設日常的救療活動和設施。並且在溫病學不斷發展的同時,醫療資源的社會化程度也在日漸加深。這些無不表明,清代江南較為充足的醫療資源對降低當地瘟疫死亡人口起到了不小的作用。
至於何以看不到瘟疫的死亡率逐漸降低的趨勢,我想這一方面是因為相關資料的缺乏使我們很難對此做合理的對比,那些粗略的估計往往會淹沒此類進步;另一方面清中後期不斷有新的疫病爆發、流行,特別是嘉道以降,清代江南最為兇猛的真霍亂的傳入和不斷肆虐,也使得醫療進步所帶來的影響被抵消殆盡。如果刨除這一因素,從清末上海的情況來看,應該可以認為自清中期起,雖然瘟疫頻度在增加,但因此造成的人口死亡率卻趨下降。當然,也應該看到,當時的醫學發展水平和社會救療舉措,雖能對局部減緩瘟疫的爆發、減少人口的死亡等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還不具備從整體上控制大規模瘟疫爆發、流行的能力,這可能也是瘟疫頻度增高、危害力降低的原因之一。
除了損傷人口外,瘟疫對社會生產的破壞也是顯而易見的。疾病纏染,為了療救,時人或祈神禳疫,或延醫診治,或買藥自救,都會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大量的人口、特別是成年人患病乃至死亡,也會影響當時的經濟生產,嚴重時還會致使田地荒蕪,生產停滯。比如,康熙十七年(1678年)松江之疫,葉夢珠家的佃戶多感染疫病,「因旱而病,戽水無力,召募無人,田多拋荒。即號熟者,亦皆歉收三斛。起租之田,上好不過收米二石,次者一石五斗,甚者止收石許」[66]。同時出於對瘟疫的恐懼,也會使人儘可能地減少外出活動,從而進一步影響日常的工農業生產和商貿往來。比如,在道光元年(1821年)的大疫中,羅店「市中禁屠,過午即閉門罷市,嘯樑啖寶,草木皆兵」[67]。光緒十一年(1885年),嘉善大疫,「日晡後,人不敢外行,田禾歉收」[68]。而近代檢疫制度的實行,更可能直接對內外貿易產生影響,如「1894年5月,當香港和廣州宣布已受病菌污染並採取隔離措施時,上海海關隨即規定,對所有來自這些口岸的旅客進行體格檢查,並要他們先行提交『免疫通行證』,然後才允許他們入境和工作。這項檢查一直持續到9月中旬……在夏季,同香港的貿易來往逐漸減少,直至事實上停頓下來」[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