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驅避疫鬼
2024-08-15 18:26:09
作者: 余新忠
鬼神致疫的觀念在清代江南依然具有廣泛的影響,因此,針對鬼神的衛生防疫觀也普遍存在。這集中表現在一些與驅避疫鬼有關的節日風俗中。我們知道,節日的起源最初往往與驅儺避災和娛樂有關,傳統節日巾有相當多的節日與驅避疫鬼的觀念有關,在清代江南主要有春節、上元、立夏、端午、立秋、重陽、除夕以及臘月二十五日的食口數粥等,這些在當時的文獻中多有記載,茲各舉一例:
元旦,吳江舊志云:晨起爆竹(相傳以驅疫癘——原注)。[1]
(立春前一日)小兒跨牛背,謂之過春,出痘即稀。[2]
(正月)初三夕,謹藏衣服冠履以避疫氣。[3]
元夕,婦女相率觀燈,必走歷三橋而止,雲可免百病,謂之走三橋。[4]
(四月立夏日)權人輕重以卜一歲之旺邁,並驅疾癘,造赤豆飯以逐疫。[5]
(五月)五日為「端午節」。堂懸神符及鍾馗像(或於朔日懸之),幾供蜀葵、石榴,戶懸蒲劍、蒜頭,婦女簪艾葉、榴花於髻,食稱錘粽、石首魚以應時節。飲雄黃酒,遍灑室中,雲祛蟲毒,又以余酒書王宇於小兒額,遍染其手足心……士人采百草製藥,藥市收蝦蟆,刺取其沫為蟾酥丸。龍舟競渡,以朔日始。[6]
(五月)十五日又為府城隍誕辰,接踵而行,(指斂資出會,暄填街市),名曰行香,藉以驅除疫癘。[7]
立秋日,或以井水吞赤小豆七粒,謂可免瘧痢之疾。[8]
(九月)九日,登高,謂之避疫。[9]
(十二月)二十五日,以赤豆雜米作粥,大小遍餐,有出外者亦覆貯待之,雖襁褓小兒、貓、犬之屬亦預,名曰 「口數粥」,以辟瘟氣。[10]
(臘月二十四日) 丐者貌灶神,叫跳索錢,謂古者逐疫遺意。[11]
(除夕日)檐間插柏葉、冬青,至暮,封井、畫灰於地,象弓矢,雲以辟邪………炳燭爚薌,燒蒼朮、辟瘟丹,老幼聚飲。[12]
在這些習俗中,像焚燒蒼朮、白芷,飲灑雄黃酒之類,不無解毒逐穢之義,不過大多數內容明顯以驅逐疫鬼為目的,比如端午節掛鍾馗像,戶懸蒲劍、蒜頭等[13],燃放爆竹[14],行香等。另外像食口數粥、吞赤小豆,表面上看似乎與疫鬼無關,但實際上也是趨避疫鬼的意思,根據顧祿的考證,到臘月二十五日食口數粥的習俗始於宋代,不過源起較早,「《荊楚歲時記》云:『共工氏有不才子,以冬至日死,為疫鬼,畏赤小豆,故冬至作粥以禳之。』《雜陰陽書》又以正月七日男吞赤豆七粒,女吞十四粒,令疫病不相染」[15]。可見,無論是食口數粥還是吞赤小豆,都是希望通過赤豆來驅趕疫鬼共工氏之子。另外,有的學者認為,「端午節的產生,傳統的說法是紀念屈原,這自然是不能被排除的原因」,但是從節日生活的內容來看,主要可能還是與五月是毒月的認識有關,是為了「避免疾病的產生和流行」[16]。而另有學者考證,競渡龍舟所表達的最原始意義應是避邪和驅瘴癘,紀念屈原是後世附加的。[17]至於權人輕重的習俗,根據清中後期袁景瀾的說法,它是江南比較晚近的習俗[18],其與疫鬼或瘟疫有著怎樣的關係,尚不清楚。
除了節日風俗,符咒也是當時盛行的與鬼神致疫觀念相連的避疫行為。根據范行準的研究,這一防疫法到漢代已經非常流行,用字厭勝,最初是用單字,後來才用雙字和數字相併的草字,不過民間還是用單字的多。比如,民間除夕那天,在門上或豬圈上,多貼「天行已過」四字,據說可以防止人畜的瘟死。[19]雖然符咒之法在當時仍然流行,但像上面這類記載卻極少發現。首先,除夕似乎不再貼此類的靈符;其次,所用的字也複雜得多且不知究竟為何意。崑山的龔煒曾指出:
從這一記載來看,這種符咒法至少明代就已出現,且不僅僅用於避疫。這些用於避災疫的符咒到清代似乎已比較固定,比如光緒二年(1876年)各處盛傳的剪辮風波中,江南民眾多貼這幾個字以求躲過劫難。[21]除了貼於門上,還有將這些字寫於黃紙之上,焚化沖服的方法。[22]另外范氏視為「那些騙錢為業的野道士的勾當」的「用雙字和數字相併的草字」符[23],不僅民間頗具市場[24],而且還赫然收入了《松峰說疫》這樣的醫學名著之中。[25]
符之外又有咒,咒的內容千奇百怪,亦多不解之處。這裡抄錄一則同治元年(1862年)流傳於吳縣的咒語,當時傳言,大兵瘟疫,若肯抄傳一張,可保一身,抄傳十張,可免一家。並且要每天清晨淨口念七遍。其咒云:
娑訶一目,渾般娑訶帝,帝新般娑訶,波羅波羅,觀般觀般因般帝,因般娑婆訶,觀音妙智力,能救世間苦,若有虔心者,離苦得安寧,南無白衣觀世音菩薩。[26]
另外,由於時人認為瘟疫乃疫鬼所施,同時又相信人氣或正氣旺之人是不怕小鬼的,所以修有德行之人也往往可以躲避疫災,甚至還能驅逐疫鬼,造福一方。比如:
李中節待問,陸景俊甥也,修驅偉貌,鬚眉如戟。一日過陸氏群惠堂時,村鄰六七家皆染疫癘,病者聞群鬼竊竊語曰:中臣來矣,當亟去。 明日病者皆霍然。[27]
因此,行善積德也就成了防避疫癘之一法。這些內容,基本是對傳統的繼承,即使形式和內容上稍有不同,也並無實質性的差異。不過若做細緻分析,從歷史發展的眼光看,仍不乏值得指出的趨向。首先,在節日風俗方面,相當多原本與逐疫相關的活動在逐疫方面的意義已日趨被人淡忘了,比如除夕和元旦燃放爆竹,在當時的方志中,也很少提到其逐疫這一功能,像競龍舟,更已失去其原來的意義。此外,像食口數粥,雖然非常盛行,不過從當時的一些詩歌中,已很難看到它與逐疫有何關聯,反倒是「美食節」的意味盎然。比如:
另一方面,隨著人們的瘟疫認識水平的提高,當時流傳的一些有關瘟疫的鬼神故事所反映出來的觀念也不斷接近實際,因而也不乏一些正確指導時人對待瘟疫的內容。如:
桐鄉醫生趙某,偶赴病家,請歸以暝,又將雨,中途見矮屋,有燈明滅,時已下雨,遂叩門求宿。 內有婦人應曰:男子不在,不便相留。醫懇棲檐下,許之。將更余,婦開門延入,醫謝不敢,婦引之甚力,且求合,醫視其燈青黯,且手冷如冰,知遇鬼,亟欲奔避,婦雙手挽其頸,以口就醫之口,既而大噦曰:「此人食燒酒生蒜,臭穢何可近也。」遂入。 醫復冒雨而走,底家十餘日後,經矮屋,則一孤冢也。[29]
對此,劉奎評論道:「足見燒酒大蒜於疫氣盛行所不可闕。」大蒜具有防疫功能沒有問題,這類故事所透露信息的意義可見一斑。而且當時在流傳符咒時也往往附帶上避疫藥方,如同治元年(1862年),吳縣在流傳前面提到的咒語的同時,還有一則避瘟單:「須用咸豐錢七文,桑白皮六分,梔子六分,用水煎八分,服之即愈。」[30]應該能起到一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