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幼兒常見病管理

2024-08-14 21:43:51 作者: 曹慧弟

  (一)幼兒常見病管理的意義

  幼兒園對幼兒常見病的管理,主要是對患病幼兒進行登記或專案管理,能對幼兒的患病原因給予分析,針對患病原因或根據專業醫生的指導意見,在園內給予適當照顧,幫助其儘早康復,健康成長。

  (二)管理範圍與內容

  幼兒常見病主要包括營養性缺鐵性貧血、營養不良、先天性心臟病、癲癇、維生素D缺乏性佝僂病、發育行為異常、超重及肥胖、癲癇、畸形等。現對其中幾種常見病的管理進行詳述。

  

  1.營養性缺鐵性貧血的管理

  (1)營養性缺鐵性貧血管理的意義

  營養性缺鐵性貧血危害幼兒健康。有數據顯示,貧血的幼兒往往比同齡正常幼兒矮2~10厘米。通過體檢及時發現幼兒是否患有營養性缺鐵性貧血,通過配合醫院治療和對該病及時有效的管理,可促進營養性缺鐵性貧血得到儘快糾正,保護幼兒健康。

  (2)診斷標準

  年齡在6歲以下(新生兒除外)幼兒血紅蛋白濃度低於11克/分升,診斷為貧血。貧血分為三度:輕度貧血——9~<11克/分升;中度貧血——6~<9克/分升;重度貧血——<6克/分升。

  (3)管理內容與方法

  對貧血患兒要進行登記管理,對中度及中度以上貧血的患兒建立專案進行管理。要有初診、複查日期及每月醫院檢查血紅蛋白測查結果報告單。一般情況下應在3個月內結案。在治療上,配合醫院醫囑給予適當護理與照顧。

  2.營養不良的管理

  (1)營養不良管理的意義

  營養不良是嚴重危害幼兒健康的常見病,對入園體檢及定期體檢中發現的營養不良的幼兒進行管理與治療,以期在最短的時間內使幼兒生長恢復正常。

  (2)診斷標準

  目前對營養不良的診斷使用的是世界衛生組織(WHO)近年來推薦的指標,即按年齡別體重、年齡別身高和身高別體重三個指標進行全面評價。

  按此指標營養不良可分為三類:

  ①低體重(年齡別體重評價為「下」),此指標主要反映幼兒急性或近期營養不良;

  ②生長遲緩(年齡別身高評價為「下」),此指標主要反映幼兒慢性長期營養不良;

  ③消瘦(身高別體重評價為「下」),此指標主要反映幼兒近期急性營養不良。

  對營養不良的診斷遵循以下步驟。

  ①測量與記錄:準確測量身高、體重,並記錄測量值。身高測量結果以厘米為單位,記錄至0.1厘米;體重計的靈敏度為50克,測量結果以千克為單位,記錄至0.01千克。

  ②計算幼兒年齡:準確計算幼兒實際年齡(歲、月)。

  ③與診斷標準對照:採用標準差法進行評估和分類,測量值低於中位數2個標準差分別有低體重、生長遲緩、消瘦。

  (3)管理內容與方法

  建立營養不良幼兒專案管理的檔案,並將每個營養不良幼兒的情況反饋給家長,先讓家長帶幼兒到醫院進行身體檢查,排除疾病,再根據每個幼兒自身情況和醫生指導意見,採取相應的治療方法使幼兒體格生長恢復正常速度。每月定期對營養不良幼兒進行身高、體重的監測,並對其生長發育情況進行分析評價和反饋,讓家長及時了解幼兒生長發育情況,便於配合醫院治療,直至該幼兒營養不良情況得以完全糾正為止。體重/年齡或身高/年齡或體重/身高≥M-2SD即可結案。

  3.先天性心臟病的管理

  (1)先天性心臟病管理的意義

  先天性心臟病影響幼兒生長發育,加強對先天性心臟病幼兒的特殊照顧及護理,有利於控制併發症,改善幼兒健康狀況。

  (2)管理內容與方法

  園內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的幼兒在實施手術根治前均作為管理對象,對其進行登記管理。加強生活各環節的護理:根據醫生和家長要求適當安排其戶外活動,根據幼兒的具體情況來決定活動量、活動強度及時間;天氣變化時,隨時增減衣服,減少呼吸道感染。根治手術後方可結案。

  4.癲癇的管理

  (1)癲癇管理的意義

  癲癇是一種由神經系統的神經元異常放電所引起的疾病。幼兒癲癇的症狀與癲癇灶所處的部位有關。幼兒癲癇症狀可能會根據年齡、環境的改變而改變。例如,有的癲癇幼兒起初是癲癇小發作,一定年齡後,一部分患兒的症狀會消失,但是也有一部分患兒會轉變為癲癇大發作。嚴重發作本身可影響智力發育。癲癇影響幼兒的健康,因此,癲癇幼兒在園內需得到特別的照顧和針對性的訓練,使智力獲得進步,生活能力得到提高。

  (2)管理內容與方法

  對具有癲癇病史的幼兒進行登記管理,合理安排生活。合理安排癲癇幼兒的生活、學習,保證充分的休息、正常飲食,避免睡眠不足及情緒波動。癲癇幼兒在服藥期間不能單獨外出。禁止單獨攀高,防止墜床或摔傷。隨時警惕突然發作發生意外,發作時禁止強行服藥或進水、進食,避免用強力阻止癲癇幼兒抽動,以免發生骨折和其他意外。

  在一日生活中給予細心的照顧,從家長那細緻了解癲癇幼兒以前的生活習慣及發作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報告保健醫或聯繫家長,給予相應處理。當癲癇幼兒連續數次出現癲癇大發作,並且一直不能恢復神志時,應及時將其送到醫院搶救,以免延誤病情,發生意外。

  5.維生素D缺乏性佝僂病的管理

  (1)維生素D缺乏性佝僂病管理的意義

  了解園內幼兒維生素D缺乏性佝僂病患病情況,及時進行干預、指導及護理,使患兒儘早康復、健康成長。

  (2)評估與分期

  早期:

  多見於6月齡內,特別是3月齡內的嬰兒;可有多汗、易激怒、夜驚等非特異性神經精神症狀,此期常無骨骼病變;血鈣、血磷正常或稍低,鹼性磷酸酶(AKP)正常或稍高,血25-(OH)D降低;骨X線片無異常或長骨幹骺端臨時鈣化帶模糊。

  活動期:

  ①骨骼體徵。小於6月齡嬰兒可有顱骨軟化;大於6月齡嬰兒可見方顱、手(足)鐲、肋骨串珠、肋軟骨溝、雞胸、O形腿、X形腿等。

  ②血生化。血鈣正常低值或降低,血磷明顯下降,血AKP增高,血25-(OH)D顯著降低。

  ③骨X線片。長骨幹骺端臨時鈣化帶消失,干骺端增高,呈毛刷狀或杯口狀,骨骺軟骨盤加寬大於2毫米。

  恢復期:

  ①症狀體徵。早期或活動期幼兒可經日光照射或治療後逐漸減輕或消失。

  ②血生化。血鈣、血磷、AKP、25-(OH)D逐漸恢復正常。

  ③骨X線片。長骨幹骺端臨時鈣化帶重現、增高、密度增加,骨骺軟骨盤小於2毫米。

  後遺症期:

  嚴重佝僂病治癒後遺留不同程度的骨骼畸形。

  (3)查找原因

  圍生期儲存不足:孕婦和乳母維生素D不足、早產、雙胎或多胎。

  日光照射不足:室外活動少、高層建築物阻擋、大氣污染(如煙霧和塵埃)、冬季、高緯度(黃河以北)地區。

  生長過快:生長發育速度過快的嬰幼兒維生素D相對不足。

  疾病:反覆呼吸道感染、慢性消化道疾病、肝腎疾病。

  (4)干預

  ①維生素D治療。

  活動期患兒建議口服維生素D治療,800國際單位/天連服3~4個月或2000~4000國際單位/天連服一個月,之後改為400國際單位/天。口服困難或因腹瀉等影響吸收時,可採用大劑量突擊療法,一次性肌注維生素D 15萬~30萬國際單位。若治療後上述指征改善,1~3個月後口服維生素D 400國際單位/天維持。大劑量治療中應監測血生化指標,避免高鈣血症、高鈣尿症。

  ②其他治療。

  戶外活動:在日光充足、溫度適宜時每天活動1~2小時,充分暴露皮膚。

  鈣劑補充:乳類是鈣營養的優質來源。膳食中鈣攝入不足者,可適當補充鈣劑。

  加強營養:應注意多種營養素的補充。

  (5)管理內容與方法

  ①對新入園(所)和定期健康檢查中發現的維生素D缺乏性佝僂病幼兒均應在「體弱兒及肥胖兒登記冊」上登記,活動期患兒應進行專案管理記錄。

  ②隨訪:活動期患兒每月複查1次,恢復期患兒2個月複查1次,至痊癒。

  ③轉診:弱活動期患兒經維生素D治療1個月後症狀、體徵、實驗室檢查無改善,應考慮其他非維生素D缺乏性佝僂病(如腎性骨營養障礙、腎小管性酸中毒、低血磷抗維生素D性佝僂病、范可尼綜合徵),內分泌,骨代謝性疾病(如甲狀腺功能減低、軟骨發育不全、黏多糖病)等,應轉上級婦幼保健機構或專科門診明確診斷。

  ④結案:活動期患兒症狀消失1~3個月,體徵減輕或恢復正常後觀察2~3個月無變化者,即可結案。

  (6)預防

  保健人員應對園(所)內3歲以下幼兒採取綜合預防措施。

  ①戶外活動:嬰幼兒適當進行戶外活動接受日光照射,每天1~2小時,儘量暴露身體部位。

  ②維生素D補充:嬰兒(尤其是純母乳餵養兒)生後數天開始補充維生素D 400國際單位/天。

  6.發育行為異常的管理

  (1)發育行為異常管理的意義

  定期對幼兒進行心理行為發育評估,及時掌握不同年齡幼兒的心理行為發育狀況,早期發現幼兒發育行為問題,以營造良好發育環境,科學促進幼兒健康發展,減少殘疾發生。

  (2)管理內容與方法

  篩查時間:

  幼兒定期健康檢查時,3歲以下每半年一次,3歲以上每年一次。

  篩查內容:

  ①發育篩查。每年定期健康檢查期間,托幼機構採用「兒童心理行為發育問題預警徵象」按年齡階段進行發育篩查。班級教師按照篩查內容對班上幼兒進行觀察,必要時需詢問家長幼兒在家表現,由保健醫將篩查情況記錄在「北京市兒童保健記錄」健康檢查記錄表的「預警徵象」欄中。

  ②發育行為異常篩查。托幼機構保健醫或班級教師發現幼兒在園期間有可疑心理行為異常表現,如吸吮行為、咬指(趾)甲、飲食行為問題、睡眠問題、遺尿、異食癖、口吃、過度依賴、退縮行為、屏氣發作、暴怒發作、習慣性摩擦綜合徵等表現時,由保健醫將篩查情況記錄在「北京市兒童保健記錄」健康檢查記錄表的「心理行為問題」欄中。

  管理:

  ①轉診。如果發現幼兒有任何一條預警徵象陽性,或者幼兒在日常活動中有可疑心理行為異常表現,轉診至上級婦幼保健機構進行診斷、干預。

  ②追訪。轉診後三個月內進行追訪,追蹤轉診情況及診斷結果,並補充填寫在「體弱兒及肥胖兒登記冊」上。

  ③護理。根據幼兒不同神經心理行為發育問題,進行有針對性的生活護理。

  7.超重及肥胖的管理

  (1)超重及肥胖管理的意義

  肥胖是指體內脂肪堆積過多和(或)分布異常、體重增加,是包括遺傳和環境因素在內的多種因素相互作用所引起的慢性代謝性疾病。幼兒單純性肥胖不僅是一個嚴重的健康問題,而且是一個潛在的社會問題。遺傳和環境是導致幼兒肥胖的兩大因素。幼兒期肥胖影響兒童生理及心理的正常生長發育,同時與成人期的多種心血管病、2型糖尿病、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徵、膽囊炎、膽結石等疾病有關,對幼兒心理和情感上的損害也正日益引起人們的重視。這些損害表現在肥胖兒自信心不足、有自卑感、夥伴關係不良、受歧視、自我評價差等,對肥胖兒的打擊很大。故應加以重視,早期干預,預防幼兒肥胖的發生。在幼兒園期間,也應將超重兒納入管理範圍內,不讓其發展為肥胖兒。

  (2)診斷標準

  超重:M+2SD>體重/身長(身高)≥M+1SD,或M+2SD>體質指數/年齡(BMI)/年齡≥M+1SD。

  肥胖:體重/身長(身高)≥M+2SD,或BMI/年齡≥M+2SD。

  (3)管理內容與方法

  建立專案:建立肥胖兒管理方案,肥胖兒在兒童保健記錄冊上進行專案管理,並在登記冊上進行登記。

  定期監測:對篩查出的所有超重兒、肥胖兒採用體重/身高曲線圖或BMI曲線圖進行生長監測。重點監測體重增長幅度。每月測量身高、體重1次,監測體格生長情況。

  查找原因:過度餵養和進食,膳食結構不合理;運動量不足及行為偏差;內分泌、遺傳代謝性疾病。

  對懷疑有病理性因素、存在併發症或經過干預肥胖程度持續增加的肥胖兒,轉診至上級婦幼保健機構或專科門診進一步診治。

  干預:對教職工、幼兒、家長進行宣教,給予家長正確的、科學的育兒知識;使家長重視肥胖的危害性,能夠積極配合對肥胖兒飲食起居的調整;引導幼兒建立健康、正常的飲食和行為習慣。

  結案:幼兒的身高、體重標準值正常後繼續維持3個月方可結案;幼兒不良行為改變或肥胖程度在半年內不上升,為管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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