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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綜合高中教研體系

2024-08-14 21:36:58 作者: 肖建彬

各省(市)教研機構要成立綜合高中教研機構,配備綜合高中教研人員,開展綜合高中教研活動。開展綜合高中課程的標準化建設,為各門課程制定課程標準,規定課程性質、教學目的、教學內容、教學時數以及實施建議。建立綜合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推進學校招生、學籍管理和學分互認等配套制度的研究。

  學校應建立以校為本的教學研究制度,鼓勵教師針對教學實踐中的問題開展教學研究,重視不同課程教師的交流與研討,創建有利於引導教師創造性實施課程的環境,使課程的實施過程成為教師專業成長的過程。

  學校應與教研部門、高等院校等建立聯繫,形成推動課程發展的專業諮詢、指導和教師進修學習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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