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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綜合高中課程目標設計的依據

2024-08-14 21:35:58 作者: 肖建彬

  正是在高中教育性質及綜合高中特點認知方面的共識,使得以此為理據的綜合高中課程目標的設置,在不同國家或地區呈現出一些共同的特徵,這也成為綜合高中課程目標設計的依據。具體來說,它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第一,注重為學生未來的持續發展奠定共同的基礎。這裡的「基礎」是「相對於專門的、職業的、實用的、技術的教育而言的,是賦予人們生活中必須具備的各種知識、能力、思想、信念修養等素質的教育,對於從事任何職業的人來說都是必需的」[2]。它要求綜合高中不僅重視基礎教育階段基礎知識的學習和技能的掌握,而且還要重視培養學生面向未來學習與生活的基礎學力。為此,實施綜合高中模式的國家普遍強調面向全體學生開設「核心課程」(或稱為「共同的基礎課程」),為學生今後的多種選擇和終身發展奠定相對寬廣的基礎。

  

  第二,注重為學生的全面發展提供充分的支持。相對於傳統的「非普即職」的教育模式,綜合高中不再將辦學目標簡單地聚焦在為升學或為就業做準備,而是將關注點從學生某方面的發展轉向全面發展,使「培養全人」成為綜合高中的內在追求,並由此形成了將學生知識技能的學習與多方面能力發展相結合的課程目標導向。例如,澳大利亞聯邦教育部明確規定,綜合高中要重視培養信息收集和處理、思想和信息交流、活動計劃和組織、與他人合作、數學方法和數學技術運用、問題解決六種能力;而台灣《綜合高級中學課程綱要總綱》中也提出,要「培養學生認識自己、發展潛能與終身學習的能力,進而尊重和關懷不同族群文化,培養宏觀的國際理解能力,並運用科技與信息、主動探索、學習及有效解決問題的基本知能」。

  第三,注重為學生的適性發展提供可供選擇的機會。這裡的「選擇」又分三種情況。一是發展方向的選擇。例如,美國通過職業課程、學術課程和普通課程實現學生校內分流,日本則以通識教育、升學準備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為面向不同發展道路的學生提供支持;二是專業性的選擇。例如,法國通過高二、高三的文學專業、經濟和社會專業、理科專業等課程進行專業定向;瑞典以國家設置的藝術、商業管理、建築、電力等17個課程門類供學生選擇;三是個性化的選擇。在區分發展道路和具體專業的基礎上,諸多國家和地區還致力於提供極為豐富的課程模塊或選修課程,引導學生制訂個性化的課程計劃,為學生的興趣愛好提供必要的發展空間。

  第四,注重為學生增進自我認識提供適切的引導。綜合高中延緩了學生的分流,使初中後的分流延遲到高中內進行,而要保證學生在發展方向、專業定向和個性化課程等方面做出恰當的判斷和選擇,綜合高中必須注意增進學生對自身興趣、特長、以及發展現狀和發展潛力等方面的認識。為此,各主要國家普遍重視對學生進行生涯教育和指導。例如,台灣《綜合高級中學課程綱要總綱》將「了解自己的興趣與工作世界互動的需求」明確列入了綜合高中的課程目標,提出了要「藉由試探、輔導等歷程,協助學生選讀適合的課程,以達到適性發展的目標」;美國則專門開設了生涯教育課程,設立了專門的諮詢和就業服務機構,並由職業顧問委員會專門負責指導學生的職業選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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