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幼兒感知覺的發展
2024-08-14 21:14:08
作者: 孫杰 張永紅
(一)幼兒感覺的發展
1.幼兒視覺的發展
視覺是指個體辨別物體的明暗、顏色、形狀、大小等特性的感覺。它包括視敏度和顏色視覺兩個方面。
(1)幼兒視敏度的發展。
視敏度是指個體分辨細小物體和遠距離物體的細微部分的能力。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視力。幼兒視敏度的發展隨年齡的增長不斷提高,但發展速度不均衡。
有人認為,幼兒年齡越小,視力越好,但事實並非如此。有研究者對4~7歲幼兒的視力進行調查。調查時採用一種視力測試圖,圖上有許多帶有小缺口的圓圈,測量幼兒站在什麼距離可以看出圓圈上的缺口。結果是:4~5歲幼兒平均距離2.1米;5~6歲是2.7米;6~7歲是3米。可見幼兒的視力並不是年齡越小視力越好,而是隨年齡增長不斷提高,但並非等速發展。
幼兒教師要提醒幼兒注意用眼衛生,保護幼兒視力。教育幼兒不要在光線太強或太暗的地方看書、畫畫;看書、寫字的姿勢要正確且時間不要太長;不邊走邊看;不躺著看書;不要用手揉眼睛;幼兒園要定期檢查幼兒視力,發現問題及時矯正。另外,教師給幼兒出示的圖書、畫冊及玩教具字跡要大而清晰等。
(2)幼兒顏色視覺的發展。
顏色視覺也稱辨色力,是指個體辨別顏色細微差別的能力。
幼兒顏色視覺發展也是隨年齡增長不斷提高的。實驗研究表明,幼兒辨色力發展有如下趨勢:小班幼兒已能初步分辨紅、黃、藍、綠等基本色,但在辨認近似色時有困難且難以說出顏色名稱;大多中班幼兒已能區分基本色與近似色,如紅與粉紅,並能說出基本色的名稱;大班幼兒不僅能認識顏色、運用顏色而且能正確地說出常用顏色的名稱,如黑、白、紅、藍、綠、黃、棕、灰、粉紅、紫等,並且開始注意顏色的搭配和協調。
幼兒辨色能力的發展,主要在於掌握顏色的名稱。如果掌握了顏色名稱,即使是混合色如「淡棕」「橘黃」,幼兒同樣可以掌握。
幼兒教師在日常生活和教學活動中,要為幼兒提供色彩豐富的環境,指導幼兒認識和辨別各種色彩並學習調配各種顏色。同時,幼兒教師要把顏色名稱教給幼兒,這對幼兒辨色能力的發展有直接的促進作用。
2.幼兒聽覺的發展
聽覺是指個體辨別聲音的強弱、高低、大小的感覺。它包括純音聽覺和語音聽覺兩種。
(1)幼兒聽覺感受性的發展。
感受性是指有機體對內外刺激的感受能力。聽覺感受性是指聽覺感受器官對聲音的感覺能力。
幼兒的聽覺感受性是隨年齡增長而提高的,但存在著明顯的個別差異。
有人報導,5~6歲兒童在55~65厘米距離處能聽到鐘錶的走動聲;6~8歲兒童則在100~110厘米之外能聽見。這說明從6~8歲兩年間,聽覺感受性提高了一倍。另有研究表明:12~13歲以前,兒童的聽覺感受性一直在增長。成年以後,聽力有所下降。
聽覺是人們極其重要的感覺通道。幼兒教師應避免噪聲對幼兒聽力的影響。所謂噪聲,是指那些雜亂無章的使人煩躁的高音。人最理想的聲強是15~35分貝。大聲說話聲強可達60~70分貝。60分貝以上的噪聲,就會使人產生不舒服的感覺。如果長期處在80分貝的噪聲環境下,人的內耳聽覺器官就會發生病變,產生噪聲性耳聾。
幼兒園是孩子集中的地方,幼兒又非常容易興奮。許多孩子在一起玩耍時,容易出現大聲喧譁現象。教師應加強對孩子的教育與組織工作:教師說話時要帶頭輕聲細語;要防止孩子們大吵大鬧;如果條件允許,孩子們的自由活動應該多在戶外進行。
孩子耳道短,容易患中耳炎,可能導致聽力喪失,幼兒教師在這方面也要做好保健工作,如不進髒水;不用銳器亂挖耳垢;避免感冒;有問題及時救治等。
(2)幼兒語音聽覺的發展。
語音聽覺是指對說話聲的感知能力。幼兒語音聽覺是在言語交際中發展和完善的。幼兒初期還不能辨別語言的微小差別,例如,分不清「s」和「sh」,「k」和「h」等;幼兒中期可以辨別語言的微小差別,到了晚期,幾乎可以毫無困難地辨別本民族的所有語音。
幼兒教師可通過語言教學與訓練發展幼兒的語音聽覺能力。語言教學中語音的變化、語詞聲調的不同、語言表達時語氣的多樣化等都是促進兒童聽覺發展的有效途徑。良好的音樂環境,如多讓幼兒傾聽各種物體及各種樂器發出的聲音,也是發展幼兒聽覺的有力手段。此外,幼兒園還可以組織專門的訓練聽力的遊戲,如讓幼兒閉上眼睛,聽小朋友說一句話,辨別說話人的聲音,猜猜說話的是誰,這樣可以訓練幼兒的聽覺辨別力。
在幼兒階段存在著「重聽」現象。所謂「重聽」,即「半聾」「半聽見」。是指這些孩子聽力上存在的缺陷,但是能夠根據別人的面部表情、嘴唇的動作以及當時說話的情境,正確地猜到別人說話的內容。這種現象易被忽視,但它對幼兒言語聽覺、言語能力和智力的發展都會帶來危害,應引起人們的重視。
(二)幼兒知覺的發展
1.幼兒空間知覺的發展
空間知覺是指人們對物體空間特性的反映。它包括方位知覺、距離知覺、形狀知覺和大小知覺。
(1)幼兒方位知覺的發展。
方位知覺是對自身或物體所處空間方向的知覺。例如對上下、前後、左右、東西南北中的辨別。
幼兒在判斷方位時常以自身為中心進行判斷,然後逐漸過渡到以其他客體為參照來進行判斷。其發展趨勢為:小班幼兒(3歲)可以辨別上下;中班(4歲)開始辨別前後;大班(5歲)開始能以自身為中心辨別左右;7歲才開始能夠辨別以別人為基準的左右方位。
幼兒教師在教學中應運用「鏡面示範」的方式,即以幼兒為中心進行教學。如面向幼兒做示範時,其動作要以幼兒的左右為基準。教學中還要把方位詞與生活實際結合起來。如右手就是拿勺子的手,幼兒漸漸就會懂得「右」這個詞。也可通過遊戲方式讓幼兒掌握方位,如做相反動作的遊戲。比如,老師說「上」同時把手向上舉,小朋友則必須說「下」且把手放下等。再如,「乒板、乒板、乒乒板板」(兩人邊說邊雙手拍對方的手)「上上、下下、前前、後後、左左、右右」(說什麼方位,兩手就在什麼地方拍兩下,如說上上,就在頭的上方拍兩下)等。此外在日常生活中,也可訓練幼兒掌握方位概念,如要求孩子把椅子放在桌子下面,或把桌子上邊的書拿來。對大一點的孩子,早上送他上幼兒園時,可指著太陽告訴他,「太陽升起的地方是東邊。」晚上接孩子回家時,又指著太陽對他說:「太陽落山的地方是西邊。」並告訴他,東邊和西邊正好是相對的。這樣,幼兒便在玩中逐漸掌握了有關的方位概念。
(2)幼兒距離知覺的發展。
距離知覺是對同一物體的凹凸程度或不同物體的遠近程度的辨別。
幼兒距離知覺發展水平較低。具體表現為,一是他們只能對熟悉的物體或場地區分出遠近,對於比較遙遠的距離則不能正確認識;二是幼兒對透視原理還不能很好把握,不懂得近物大且清晰、遠物小而模糊等感知距離的視覺信號,因此,他們畫出的物體遠近、大小不分,也不善於把現實物體的距離、位置、大小等空間特性在圖畫中正確地表現出來,更不會正確判斷圖畫中人物的遠近距離位置。如幼兒會把圖畫中在遠處的樹看成是小樹,把近處的樹理解為大樹。
為使幼兒較好掌握物與物之間的距離,在教學中教師應教給他們判斷遠近距離的方法或線索。如兩物重疊時,前面的物體在近處,應畫大些清楚些;後面被擋住的物體在遠處,應畫小些模糊些。幼兒教師也可在現實中引導幼兒分析、比較或用實際動作來配合,如用手比一比量一量,結合動作練習目測等。
(3)幼兒形狀知覺的發展。
形狀知覺是對物體幾何形體的辨別。
幼兒對物體形狀的辨別發展較快,通常情況下,小班幼兒已能正確辨別圓形、正方形、三角形和長方形;中大班幼兒除此之外還能進一步掌握半圓形、梯形、菱形、平行四邊形等。研究表明:4~5歲時已能辨別各種基本幾何圖形。
由於形狀是幼兒學習數學、繪畫及辨認物體的必要基礎知識之一,所以在教學中教師還要進一步發展幼兒對形狀的認識和掌握,可結合生活實際讓幼兒認識物體及其形狀。如讓小朋友找一找現實生活中什麼東西是圓的、方的、三角的;讓小朋友辨別戶外樹葉的形狀、遊戲材料的形狀等;還可通過遊戲提高幼兒形狀知覺的水平,如配對遊戲,找出形狀完全一樣的。又如,準備10個形狀不同的盒子,每個盒子都有相應的蓋,讓幼兒儘快把盒子都蓋上。各種鑲嵌板玩具也是訓練幼兒形狀知覺的材料,教師和家長都可以加以利用。
(4)幼兒大小知覺的發展。
大小知覺是對物體長度、面積、體積的辨別。
由於大小是相對的,是在比較中獲得的,對物體大小的知覺,蘊含著辯證思維的萌芽,而幼兒思維能力發展水平較低,所以,幼兒在知覺物體大小時,除非遇到形狀相同或長度、面積、體積差異明顯的物體才能比較容易判斷,否則有一定的難度。
總之,幼兒的空間知覺有明顯的發展,但還不精確。教師要在實踐活動中,通過教學、繪畫、泥工等活動以及拼板等玩具,利用散步的機會讓幼兒了解物體的空間特性,並教給他們有關空間特性的詞語,以促進幼兒空間知覺的不斷發展。
2.幼兒時間知覺的發展
時間知覺是指人們對客觀事物運動的連續性和順序性的反映。它是一種感知時間的長短、快慢、節奏及先後的知覺。
時間知覺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一是時間本身沒有直觀的形象;二是人們也沒有專門感知時間的分析器,因此人們對時間的準確把握比較難,必須藉助於某種媒介來認識:晝夜、四季交替、月亮盈缺等自然界周期性變化;飢餓等知覺主體的生理變化;時鐘、日曆等計時工具。
兒童自出生之時起就在時間中成長,但感知時間卻是無意識的不自覺的。起初,他們主要依靠生理上的變化來體驗時間,如對吃奶時間形成條件反射,即到點就感到餓想要吃。以後逐漸學習藉助於某種生活經驗(作息制度、有規律的生活事件等)和環境信息(自然界的變化等)來反映時間。到了幼兒晚期,在教育的影響下,開始有意識地藉助於計時工具來認識時間。但由於時間比較抽象,幼兒知覺時間也比較困難,水平不高。研究表明,幼兒時間知覺表現出如下特點與發展趨勢。
(1)時間知覺的精確性與年齡正相關,即年齡越大,精確性越高。
(2)時間知覺的發展水平與兒童的生活經驗相關。他們常以作息制度作為時間定向的依據。如「早上」就是起床上幼兒園的時間;「晚上」就是看完動畫片上床睡覺的時間。
(3)幼兒對時間單元的知覺和理解有一個「由中間向兩端」「由近及遠」的發展趨勢。如他們對天的理解最先是「今天」,然後才是「昨天」和「明天」,最後才是「前天」「後天」等。
(4)理解與利用計時工具的能力與年齡相關。小孩子常常不理解計時工具的意義。如媽媽告訴孩子當時針走到6點半時,可以打開電視看動畫片,孩子等得不耐煩了,就要求媽媽把鐘錶撥到6點半。還有個孩子聽媽媽說:「日曆快撕完了,就該過新年了。」他跑去把日曆統統撕掉,回來告訴媽媽:「該過新年了,日曆已經撕完了。」有研究表明,大約到7歲,兒童才開始利用時間標尺估計時間。
教師應針對幼兒年齡的特點,從小培養孩子時間知覺的能力和時間觀念,使孩子形成良好的珍惜時間的態度和習慣。可結合具體事情來講解時間,如通知他們「後天」過「六一兒童節」,要解釋「後天就是睡了一個晚上,過了一天,再睡一個晚上就到了」。也可通過具體形象的事物,教孩子掌握時間概念。如早上送孩子上幼兒園,就可指著太陽告訴他:「太陽剛升起來,媽媽去上班,你去上幼兒園,這個時間就是早上。」還可以對他說:「今天下午6點我來接你」「我們從幼兒園走到家用了半小時」「你再玩10分鐘就吃飯」等。經常讓孩子體驗時間單位的長短,逐漸讓他理解和掌握一些時間概念。
此外還可通過幼兒園有規律的生活、音樂、體育活動中的節奏動作來感知時間;通過觀察自然界規律性的變化來了解時間的變遷;通過日常生活培養幼兒珍惜時間的好習慣,如早上能夠按時起床、抓緊時間吃早飯、按時上幼兒園、在規定時間內擦完桌椅等;家長可以幫助孩子制定合理的作息制度,按作息時間遊戲和生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