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書法藝術基礎
2024-08-14 20:47:37
作者: 時芹
一、書法概述
書法是隨著文字的產生、發展而發展起來的。關於中國文字的起源,有庖犧氏八卦造字、神農結繩造字和倉頡象形造字等說法。追溯起來可至距今五六千年前的新石器時代。從西安半坡(見圖6-1-1)、山東大汶口(見圖6-1-2)等地出土的陶器上,我們可看出當時的刻線文字。這些符號筆畫較簡單,形狀規則,據統計,共有20多種。郭沫若認為這些刻劃符號「無疑是具有文字性質的符號」,「是中國文字的起源。」這些畫劃符號都有一定的含義。有人認為這些刻劃符號是當時的象形文字,與其後的甲骨文、金文有一定的淵源關係。
圖6-1-1 半坡刻化符號
圖6-1-2 大汶口陶尊符號
隨著秦始皇統一六國,戰國時期各種風格的文字最終被小篆取代。但隨著社會生活的日趨繁雜,小篆也漸漸適應不了社會的需要,於是在漢字的書寫上便產生了「便捷」的需要,隸書隨之而生。「隸為篆之捷」,即是說隸書寫起來比篆書省便和快捷。再往後,草楷行,更是一個比一個寫起來方便。這就說明文字的發展及體勢的演化,一是依據社會生活的實際需要,二是字體自身發展的歷史規律而出現的。文字首先是作為紀錄語言、交流思想的信息傳播工具而存在的,但由於中國文字的象形性及方形構造,使得漢字在使用的過程中,漢字的藝術性也得到了不斷豐富和發展。人們逐漸開始研究結構、用筆和章法的美觀,從而使漢字的書寫逐漸升華為一門獨立於世界之林的藝術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