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字資料的分析
2024-08-14 20:40:53
作者: 王彩鳳 莊建東
文字資料分析是指研究者在對所收集到的文字資料進行系統審查、歸類、匯總的基礎上進行邏輯和意義分析的過程,目的是揭示事物的內在特徵。
(一)文字資料分析的主要特點
文字資料屬於描述性資料,一般只能進行定性分析,這種分析具有如下特點。
第一,文字資料分析是一種運用思維方法進行的邏輯分析。研究者往往要運用比較和分類、分析和綜合、歸納和演繹等方法來分析文字資料所反映的事物之間的關係,這是一種運用思維方法進行的邏輯分析,因此研究者必須提高自己的思維能力和邏輯學修養。
第二,文字資料分析是一種動態的整體性分析。研究者在分析文字資料時,既要分析問題存在的現狀,也要分析問題產生和變化的歷史過程及其原因,還要分析其發展變化的趨勢。這種動態的分析更有利於研究者從整體上把握問題,使研究的結論更具有深度和豐富的內涵。
第三,文字資料分析是一種建立在多學科理論基礎上的綜合性分析。學前教育中的許多問題是綜合性的、開放性的問題,同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因素密切相關。研究者要運用各學科相關的理論作為基礎和指導來分析資料,因此文字資料的分析是一種建立在多學科理論基礎上的綜合性分析。
(二)文字資料分析的主要方法
文字資料的分析主要有比較和分類、分析和綜合、歸納和演繹等方法。
1.比較和分類
比較是指依據一定的標準,確定事物或現象之間的異同的一種思維方法。比較可分為單項比較和綜合比較、橫向比較和縱向比較、求同比較和求異比較等種類。使用比較的方法分析資料時,要注意三點:一是比較必須在同一關係下進行。二是比較應有一定的標準。三是比較要求依據客觀的事實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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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是在比較的基礎上,將事物(或事物的屬性)按特定的關係進行區分的思維方法。分類大致有現象分類和本質分類兩種。在對事物進行分類時必須注意:一是分類必須根據研究問題的性質和研究的目的進行,並有利於研究假設的檢驗。二是每次分類必須在同一維度上進行。三是分出的類型應窮盡分類總體且類別之間相互排斥。四是各類型之間應有顯著明確的差異。
2.分析和綜合
分析是將研究對象的整體分為各個部分、方面、因素和層次,並加以考察,從而認識事物本質的思維方法。分析法大致可分為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因果分析、系統分析等不同方式。運用分析法時應做到:①分析必須有總體目標和整體觀念,不能把事物分解得支離破碎,分析的最終目的是認識事物的整體屬性。②分析必須按有助於認識事物的內在特點或本質屬性的標準和規則來進行。③分析要有一定的理論基礎。
綜合是將有關事物各個部分和要素聯結成一個整體進行考察,力求從對整體的認識上來把握事物本質的一種思維方法。它一般是在分析的基礎上進行的,在思維的過程中表現為與分析相反的方向。使用綜合法時,必須與分析相結合,必須創造性地形成對事物整體的認識。
3.歸納和演繹
歸納是從已有的具體事實或個別性的結論出發,概括出一般性或普遍性結論的思維方法,即從個別推論出一般。歸納法可分為兩種:完全歸納法和不完全歸納法。後者又可分為簡單枚舉法和科學歸納法。科學歸納法又稱因果聯繫歸納法,是根據事物的因果聯繫,通過考察分析出某研究對象部分事實或要素的特徵,再推出該研究對象所有的事實或要素都具有某種特性的推理方法。這是一種兩全其美的歸納方法,比較可靠,又便於使用,所以在教育科學研究中有廣泛的使用。
演繹是從已知的一般性或普遍性的原理和結論出發,推論出個別或特殊結論的方法。它一般分為公理演繹法和假設演繹法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