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案研究資料的記錄
2024-08-14 20:37:04
作者: 王彩鳳 莊建東
(一)資料記錄的內容
個案研究的資料內容不僅應包括個案研究對象的現狀資料,而且還應包括個案研究對象的歷史資料。就學前兒童個案而言,其記錄的主要內容應該包括[6]以下方面。
第一,研究對象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或出生年月、民族、籍貫、所在學校及班級、家庭住址、民族習慣及禁忌、學歷層次及文化水平等。
第二,個人身體健康資料。有無既往病史、藥物過敏史、有無身體器官傷害等。
第三,個體成長及心理發展資料。如母親妊娠、出生及語言、動作、感知覺、人際交往、認知、情緒情感等各個領域的發展情況,生活習慣、自我態度及價值取向、品德行為情況等。
第四,個體家庭背景情況。包括父母姓名、年齡、職業、文化程度,經濟狀況、居住環境、家庭中其他成員的情況、對子女的教養方式、親子關係、家庭重大生活事件、家族遺傳病史以及家庭所在社區環境、自然、人文、社會與經濟發展等情況。
第五,個體所在的幼兒園或其他教育機構的情況。包括幼兒園或其他幼兒教育機構所處的地理環境和人文環境,師生的構成情況等。
第六,個體在家庭生活中的活動模式。個體一天生活的基本情況,如如何安排一天的時間、空閒時間從事何種活動、看電視的情況等。
第七,個體在幼兒園或其他教育機構的行為表現。
第八,個體與其他人(成人及其他兒童)的交往情況。
如是如何與教師和同伴交往的,人際關係如何等。
第九,個體使用各種材料(如玩具、圖書等)的情況。
第十,個體通常的娛樂方式。比如觀看電視的情況等。
第十一,個體對經常發生的事情和新異事物、意料之外的事物的反應。
第十二,個體的模仿風格如何,他對成功與挫折的反應怎樣,是如何表現自我概念的等。
研究者要注意在不同時間裡、不同情景下和不同活動中考察研究對象的表現,對比其差異。比如既要對比在室內與戶外、園內與園外、家庭內與家庭外、獨處和與他人相處、在小群體內與在大群體中表現的不同,也要注意對比幼兒在一周內不同時間以及一天內不同時間,如早晨、上午、中午、下午、晚上的情況。通過全面、細緻的觀察,可以使研究者更為深入地了解特定對象的有關情況。
(二)資料記錄的方法
1.結構描述法
結構描述法在個案研究中運用得比較普遍,即按照大綱形式或者摘要表格形式的框架結構,將個案資料進行分類,然後將有關資料重新組織,形成一個比較完整的個案記錄。這種記錄方法便於研究者檢索有關個案的資料,除了可以從記錄中發現資料的匱乏或遺漏外,還可以進一步收集更詳盡的資料。
2.半結構描述法
指根據實際情況逐項填寫個案清單中的項目內容,從而獲得個案身份、人格等基本資料。半結構式個人評定記錄的項目內容包括[7]以下幾方面。
身份和外表:姓名、居住地、職業、個案來源、相貌特徵等;
生活史:個案史、生活經驗、發展狀況等;
目前狀況:目前個人的處境、如何形成目前的狀況等;
未來透視:未來需要掌握的是什麼?環境提供的機會及限制怎樣?採取行動會導致什麼結果?將來會有哪些變化?
身心健康:個人目前生理及心理健康狀況怎樣?有哪些不正常的想法、感覺、行動和欲望?
普通人格特質:平常個人表現如何?較持久性及一致性的行為舉止是什麼?
特殊人格特質:在特殊情況下的行為表現如何?
表達能力:個人如何表達其感覺及態度?
動機狀況:個人需求、企圖、欲望、懼怕、喜好或不喜歡的東西分別是什麼?
能力:個人能做些什麼?不能做些什麼?適應環境的能力如何?
處事的傾向和感覺:個人對所遭遇的情景感受如何?有何期待或想法?
理想與價值觀:個人的基本信念、價值觀和道德原則是什麼?
自我概念:個人對自己的態度如何?想法如何?如何描述自己?
興趣:個人認為重要的事情是什麼?相關的事情是什麼?如何影響的?
社會地位:個人的社會地位如何?別人對他的看法如何?
家庭親屬:個人與誰關係最密切?行為上最像哪些人?
對他人的反應:個案對他人的反應如何?想法如何?期待如何?
他人對個案的反應:他人對個案的反應、想法、期待如何?
與他人的交互關係:與他人分享的興趣及活動是什麼?
與他人相同或相異的觀點:個案與他人比較,與他人相同及相異的觀點是什麼?
習慣與活動:生活習慣如何?如何支配時間和金錢?
經濟狀況:經濟來源和物質供應來源有哪些?
實際事件:從實際發生的事件中顯示出的個人心理特徵是什麼?
個案記錄可以按時間順序進行,如按年月先後順序記錄,或按研究進程的階段(起始、調查、診斷、治療、跟蹤)進行記錄;也可以按專題內容分項記錄,如家庭狀況、社區環境、社會文化背景、教育狀況、健康狀況、經濟收入、娛樂活動、精神狀態、興趣、職業等。在教育研究中,個案記錄通常採用累積記錄的方式,即對個案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進行跟蹤記錄。
(三)資料記錄的形式
1.日記或兒童傳記
個案研究中的追蹤研究最常用的記錄方法是用日記或兒童傳記對兒童定期進行觀察記錄,著重觀察和記錄兒童新出現的行為及其發展變化情況。注意對年齡越小的兒童,觀察記錄的時間間隔應越短,以後隨著兒童的發展日趨穩定或發展速度逐漸減緩,可慢慢延長記錄的間隔時間。也可以採用逸事的方法記日記,注意記錄要細緻完整,應善於抓住關鍵性的語言和行為,隨著日積月累進而作出系統分析,從中了解學前兒童的行為模式、存在問題和問題形成的原因等。
2.攝像和錄音
除了用紙、筆作記錄外,還可藉助現代化的儀器設備收集特定研究對象的有關資料。例如,可以定期拍攝幼兒動作的發展情況,也可錄下幼兒的語言發展資料,以便長期保留進行日後的分析,或與其他資料進行印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