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觀察研究前的準備
2024-08-14 20:33:13
作者: 王彩鳳 莊建東
觀察研究具有明確的目標與具體的任務,為了進行更有效的觀察,需要做以下幾方面的準備[3]。
(一)確定觀察的問題
觀察的問題往往是主要是由課題研究的問題決定的,然而課題研究的問題往往涉及的是一組行為表現與相關事件,因此,我們要首先對觀察的問題進行操作性定義,把它分解為可觀察的一系列行為事件。然後才能更清楚我們需要觀察的內容是什麼。(見表4-1)
表4-1 6歲兒童的搗亂行為
從上表中可以看出,我們只有對觀察的行為進行細分並對具體行為或事件進行詳盡的描述後,才能有助於研究者準確把握觀察問題,使研究順利展開。另外,一些研究中,由於研究目的的要求,研究者除了要關注觀察對象的行為表現類別之外,還要考察觀察對象各種行為在水平上或程度上表現出的差異。研究者在對觀察問題各類別給出操作定義的同時,還應對同類觀察問題劃分等級,並給出操作定義。
(二)制訂觀察計劃與觀察提綱
在確定了觀察問題後,接著就需要制訂一份詳細的觀察研究計劃。一份完整的觀察計劃應該包括觀察內容、觀察時間(包括在什麼時間觀察、觀察時間有多長、要經過幾次觀察)、觀察對象的選擇、觀察地點、觀察方法、觀察方式和手段(即觀察是公開式還是隱蔽式,是否使用錄音或錄像設備)、對觀察資料的整理和分析、觀察者之間的分工以及觀察報告撰寫規劃等方面內容。另外,我們在制訂研究計劃時還要考慮觀察對象的活動特點與要求、觀察者自身所具備的主客觀條件等,力求在科學設計的基礎上,保證觀察研究計劃切實可行。
表4-2是一位初學觀察研究者制訂的關於幼兒告狀行為觀察研究的簡要計劃。
表4-2 幼兒告狀行為觀察研究計劃
從上面這個對幼兒告狀行為的觀察研究計劃表可以看出,觀察研究計劃是一個對觀察研究進行的總體規劃,對指導課題研究順利開展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但是對於每次具體的觀察來說,還需要設計更為詳細的觀察提綱。觀察提綱是觀察計劃的具體化、細化。一般情況下,觀察提綱在遵循觀察目標與觀察計劃的基本要求下,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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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觀察誰?具體指有誰在場?他們是什麼人?他們的角色、地位、身份是什麼?有多少人在場?這是一個什麼樣的群體?在場的這些人在群體中各扮演什麼角色?誰是負責人?誰是追隨者?
第二,觀察什麼?發生了什麼?在場的人有什麼行為表現?他們說了什麼?做了什麼?他們說話或做事時使用了什麼樣的語調和形體動作?他們的行動類型、性質、細節、產生與發展的過程是怎樣的?在觀察期間他們的行為是否有所變化?
第三,在何時觀察?有關行為或事件是什麼時候發生的?這些行為或事件持續了多久?事件或行為出現的頻率是多少?
第四,在何地觀察?如何發生?相關的行為、事件是在哪裡發生的?這個地方有什麼特色?這個行為或事件與其他地方發生的行為或事件有什麼不同?第五,如何觀察?即運用什麼方式進行觀察?
第六,為什麼要這樣觀察?在定性觀察研究中,研究者務必還要思考為什麼這些事情會發生?促使這些事情或行為發生的原因是什麼?對於發生的行為或事情人們有哪些不同的看法?人們的目的、動機和態度是什麼等方面的問題。
我們在制定觀察提綱的時候要注意:觀察提綱是對某次具體觀察活動所作的規劃,但同時也應該具有一定的靈活性,以使發生一些意外事件時能從容應對。比如觀察樣本的丟失,幼兒活動時間的臨時變化等在觀察過程中極有可能發生,觀察者應在觀察提綱中設計相關的觀察預案,這樣能防止觀察者不知接下來怎麼做的情況發生。
(三)選擇合適的觀察方法
適用於學前教育科學研究的觀察方法有不同的類別,有適合質性研究的觀察方法,如敘述性觀察法;也有適合量性研究的觀察方法,如取樣觀察法和觀察評定法,而不同類別的觀察方法有自身不同的優勢與局限。因此,研究者應在充分了解各類觀察方法特性與用途的基礎上,依據以下幾個因素選擇合適的觀察方法。
1.觀察研究的目的
如果觀察研究需要了解的是程度、好壞的水平等,就需要運用定量的觀察方法,比如想研究3~6歲幼兒同伴交往水平,就可以採用時間取樣觀察法;想研究幼兒欺負行為的類型,則可以選取事件取樣觀察法。而觀察研究還需要了解行為或事件是怎麼發生的以及為什麼發生時,一般可以採用定性觀察法或者參與性觀察。
2.觀察對象活動的特點
如果觀察研究對象的行為相關的活動有比較明顯的時間規律,則宜採用時間取樣研究,如「教學活動中幼兒注意分散狀況研究」、「幼兒午睡入睡狀況研究」等。有些觀察所指的行為或者事件在空間上比較分散,參與性觀察就比較困難,如「幼兒說謊行為的特點的研究」,孩子可能在學校說謊,也可能在家裡欺騙父母。所以像這種研究就只能通過間接的觀察方法,如通過父母的觀察,或採用錄像機等設備進行的觀察。因此,選擇合適的觀察方法,才能取得準確、全面、完整的觀察記錄資料。
3.觀察者已具備的觀察條件
不同的觀察條件會直接影響到觀察者對觀察方法的選擇,觀察者應考慮自身具備的觀察條件從而選擇觀察方法。這裡所指的觀察條件包括觀察者能用的時間、觀察設備(錄音與錄像器材等)、參與觀察研究經驗、觀察者與觀察對象的關係等。就觀察者能用的時間來分析,以幼兒的氣質與課堂表現關係的研究為例,幼兒教師則可以充當觀察者,他們有充足的時間對幼兒的課堂表現進行觀察,這樣獲得的資料才會更全面、更準確。
(四)培訓觀察者
觀察記錄的獲得是通過觀察者的觀察而獲得的,因此,觀察者的主觀性和反應偏差會對研究結果產生非常大的影響,為了保證觀察結果的準確性與一致性,觀察之前必須對觀察者進行培訓[5]。
第一,為觀察者提供課題研究的基本資料,使其了解觀察的目的、內容、方式、對象、場地等情況,提高觀察者的心理準備水平。
第二,採用類似有待觀察情境的錄像帶進行觀察練習。通過練習,要達到四個目的:①熟悉觀察的情景。②區分所需要觀察的行為與無關行為。③闡釋記錄。④增強觀察者的角色意識。
①選擇類似有待觀察的情境,進行實地觀察練習。②檢驗觀察者的觀察效果。主要是通過計算觀察者信度來完成的。③消除觀察者效應。觀察者效應是指由於觀察者不恰當的行為,如未能正確地使用觀察表,或觀察者的偏見等問題,導致觀察的結果反映的不是自然發生的行為,而是反常的行為。④獲准進入現場。
由於學前教育觀察研究一般是在現場進行,這就涉及現場准入問題。要順利進入觀察現場,研究者必須做好兩方面的工作:一是創造良好的研究氛圍,研究者通過向觀察對象所在的單位(如幼兒園、家庭)詳細解釋觀察的目的,爭取相關人員的支持和配合,力爭為觀察研究實施創造有利的氛圍。二是了解觀察對象的生活與活動規律,選擇合適的觀察研究時間,避免不必要的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