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定一日生活日程的依據
2024-08-14 20:22:52
作者: 張蘭香 潘秀萍
兒童的一日生活制度,應根據他們的心理和生理特點,結合教育上的要求和衛生原則來制定(見表9-1)。
(一)依據年齡特點
人體的一切活動都是在神經系統的調節下進行的。兒童正處於生長發育時期,各器官的功能還處於不斷完善階段,而且不同年齡段的兒童在發育上也存在較大的差異。因此,應根據他們的年齡特點科學地安排一日生活和作息時間。如年齡越小,安排的睡眠時間則越長、次數越多。平時應注意多讓他們到戶外活動,接觸新鮮空氣,獲得充足的陽光等。安排活動時,把智力要求較高的活動安排在精力充沛的時間裡進行,使大腦皮層各機能區的神經細胞和身體各組織器官得到輪流休息。
表9-1 7歲前兒童一日生活活動時間分配
(二)根據教育教學的要求
為了完成教育教學的要求,在一天的作息時間裡,要合理安排上課、遊戲、觀察、勞動等各項活動。上課需要集中注意力,而一般的規律是每日早餐後精力最充沛,因而上課的時間一般在8:30~8:40開始。上課的時間和節數也要根據兒童的年齡特點而有所變化。遊戲是兒童的基本活動,因此應保證他們的遊戲時間。
(三)依據地區的特點和季節的變化
制定作息制度要考慮到不同地區的差異,如南、北方的差異;城市、農村的差異。同時還要考慮到季節的變化。如冬季晝短夜長,早晚氣候寒冷,可在早上晚起床,晚上早上床,午睡時間縮短;夏季晝長夜短,早晚天氣涼爽,早上可提前起床,延長午睡時間。其他主要生活環節也要做適當調整。
(四)依據家長工作時間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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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兒童一日的生活作息制度,還要考慮到家長的配合,使其在家和在幼兒園的生活銜接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