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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托幼機構意外事故的常見原因

2024-08-14 20:22:31 作者: 張蘭香 潘秀萍

  托幼機構意外事故發生的原因大多與學前兒童身心發展的特點有關,歸納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學前兒童運動系統發育不成熟,運動機能不完善,走路或跑步不穩,經常出現摔傷、磕傷、擦傷等意外傷害。

  第二,學前兒童神經系統發育不完善,對危險因素缺乏認識。學前兒童大腦發育不完善,認識水平較低,對外界事物缺乏準確的理解和判斷,更不會對事物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合理推理。因此,其行為過程中經常出現意外傷害事故。如孩子在玩蹺蹺板的過程中突然跳下;揮舞木棍的過程中打傷其他小朋友等。如此缺乏對危險的認識而發生的意外傷害,在托幼園所和家庭中時有發生。

  第三,學前兒童具有強烈的好奇心,活潑好動,缺乏對事物的完整認識;有時還會出現情緒激動和衝動,缺乏理智和判斷能力,從而造成意外事故的發生。如錯把彩色藥片當糖豆服用,引起藥物中毒;手插入電線插孔造成觸電;從高處跳下造成摔傷或骨折等。

  第四,托幼機構的環境和保教人員的安全意識薄弱。集體環境中,樓道過於狹窄引起擁擠、踩踏;爭搶玩具過程中撞傷或打傷;吃飯時飯菜過熱、教師過少、責任心不強造成燙傷等。另外,場地不平整,家具、牆角、玩具稜角銳利也是造成意外事故的常見原因。

  第五,學前兒童自救能力差,安全防範意識不強。各種自然災害(如地震)和災難(如火災、車禍)中,受傷害最多的往往是老人和孩子。這和他們的自我保護能力差是分不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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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外傷害,懸在獨生子女頭上的一把利劍

  1.我國0~14歲兒童意外死亡專項調查顯示:在各種死亡原因中,意外死亡已占第一位,占總死亡人數的31.3%,超過小兒肺炎、惡性腫瘤、先天畸形以及心臟病等高死亡性疾病死亡人數的總和。

  2.據推算,我國15歲以下兒童每年因意外傷害引起的死亡人數竟有40萬~50萬人之多。意外傷害已成為危害兒童生存的主要原因,成為影響兒童健康的第一大殺手。

  3.據不完全統計,2000年我國有16 000多名中小學因食物中毒、溺水、交通事故、自殺等非正常原因死亡,340萬名學生因意外傷害住院治療,127萬名學生在意外事故中正常功能受損,34萬名中小學生致殘,缺課數總計2.38億日,各種經濟損失約32億元。

  4.我國兒童意外傷害死亡率為發達國家的3~11倍,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可想而知。

  因此,意外傷害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兒童意外死亡和傷殘後對家庭的精神打擊無法估量。在我國獨生子女的家庭模式中,失去孩子或孩子終身殘疾給父母帶來的心理打擊更是難以估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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