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胎兒的保健
2024-08-14 20:17:41
作者: 張蘭香 潘秀萍
胎兒自極微小的受精卵開始,到發育成熟而出生,在子宮內生活看起來似乎安然無恙,受不到外界的侵害,其實不然,子宮雖然為胎兒提供了不少的保護,但由於受精卵、胚胎及胎兒本身沒有多少抵抗能力,所以常受母體的食物、藥物、感染以及外在因素的干擾,而導致胎兒不能正常發育,以下就可能對胎兒的傷害問題作些說明,以提醒相關人員的注意,確保胎兒健康。
(一)孕婦的日常生活方面
孕婦與胎兒是一體的,因此,孕婦在日常生活中的一舉一動,包括飲食、生活習慣、嗜好、心理狀況,無不與胎兒息息相關,其中對胎兒有不良影響的情況有:
1.營養不良
孕婦平時攝取的營養不足或不均衡時,可能會使胎兒在發育過程中缺乏所需要的養分,從而導致胎兒神經系統發育不良、癲癇、多重障礙、冠狀心臟疾病、體重過輕、發育遲緩等問題,此外,還有可能導致早產或死產。
2.抽菸
香菸中的尼古丁是有毒物質,可使血管收縮,造成血流量減少,因此,孕婦吸菸時,尼古丁可能會由胎盤傳給胎兒,影響胎兒的發育。西方有研究表明:尼古丁與某些處方藥和違禁藥結合時,可能會使它們發生強有力的交互作用,使其他藥物更多地進入胎盤,從而加強了這些藥物的致畸作用。除尼古丁外,香菸的煙里含一氧化碳,香菸抽得多時,會使孕婦血液中的一氧化碳濃度提高,由此會減少胎盤中的氧氣,這樣,供給胎兒組織生長的氧也就會相對減少。美國健康、教育、福利部都曾提及,抽菸的孕婦容易出現自然流產、死產及嬰兒猝死、體重過輕等現象。另外,在臨床上還發現,如果孕婦過量地抽菸,可能造成胎兒難產、先天畸形,出生後也容易罹患呼吸器官疾病。值得注意的是:孕婦在家或工作場所有人抽菸時,若通風不好,孕婦通過呼吸而造成間接吸菸,對胎兒的發育也會有影響。
3.喝酒及咖啡
在20世紀70年代,一些美國科學家發現,所有酗酒的母親所生的子女常有一些共同的體質和神經症狀,於是就把這些共同的體質和神經症狀命名為胚胎酒精綜合徵(FAS)。自此以後,酒精對胎兒所造成的危害,就成了人們關注的焦點之一。在生理方面,患有FAS的兒童的頭部顯得小而窄;他們的面容也較為獨特,如眼距較寬,短鼻,下頜發育不全,與同齡人相比,體格大多偏小。在心理方面,最顯著的症狀就是智障,儘管往往不是特別嚴重,但FAS已經成為導致智障的常見原因之一。另外還有各種其他中樞神經故障的表現,如好動、注意力無法長時間集中、睡眠紊亂以及反應功能障礙等。基本上可以確定當孕婦在孕期大量攝入酒精時,酒精可以通過胎盤對成長中的胚胎產生顯著的危害和永久性的影響。
圖6-2 患有胚胎酒精綜合徵(FAS)的嬰兒(引自美國FAS社區資源中心)
咖啡中所含的咖啡因曾被用來做動物實驗,發現對胎兒也會造成不利的影響,通常會導致智能不足及畸形。不過要每天大量飲用咖啡所積累的咖啡因才會對胎兒造成傷害。另外,日常飲用的可樂、茶,也含有咖啡因,所以孕婦不宜多飲。
4.放射線照射
1945年原子彈在日本爆炸後不久,科學家們開始痛苦地認識到輻射的致畸影響。在爆炸現場800米之內的孕婦生出的都是死胎;距離爆炸現場2 000米的孕婦中有75%生出的孩子嚴重殘疾,不久就死去了,活下來的嬰兒大多智力落後(Apgar & Beck,1974;Vorhees & Mollnow,1987)。
沒有人能準確知道多大劑量的輻射才會危害到胚胎或胎兒,受輻射嚴重影響的嬰兒即使出生時看起來正常,以後出現併發症的可能性也不容小覷。因此,醫生建議:懷孕婦女除非迫不得已,不要進行X射線檢查,尤其是子宮和腹部更要避免。
5.接觸鉛、汞、苯、有機磷農藥等化學物質或被化學物質污染的環境
孕婦在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地會接觸各種潛在的有毒物質,包括有機染料和顏料、食物添加劑、人工合成的甜味劑、殺蟲劑和裝飾材料,其中一些已確知對動物有致畸作用(Verp,1993),但更多可能有危險的化學添加物的作用仍有待確定。
在我們呼吸的空氣和飲用水中也存在污染物質。例如,孕婦可能置身於高濃度的鉛、鋅、汞和銻之中,這些污染物質通過工業流程排放到空氣和水中,也可能存在於房屋塗料和水管中。這些重金屬對成人和兒童的生理和心理健康均有傷害,並對發育中的胚胎或胎兒具有致畸影響(導致生理畸形和智力落後)。
(二)孕婦感染疾病
現代研究表明,各種感染性疾病,尤其是病毒感染,包括風疹病毒、流感病毒、皰疹病毒、水痘病毒、肝炎病毒等,都可能導致胎兒先天性畸形、流產或早產。妊娠早期胚胎形成,器官分化,最易受到損害。例如,孕婦妊娠早期感染風疹病毒,可造成小兒先天性白內障、先天性心臟病、耳聾、小頭畸形及智力發育障礙等,稱為先天性風疹綜合徵。可見,在妊娠早期預防各種病毒性感染甚為重要。妊娠早期感染致畸率可高達50%,而後致畸率逐漸下降至10%左右。所以孕婦應儘量避免與患者接觸,人多空氣污濁的場所儘量不要去。
還有,為預防各種病毒性感染,現在國際上已較多地採用風疹疫苗、流行性腮腺炎疫苗接種女童或育齡前少女,使其具有較高免疫水平,以免孕期發生該類感染。
(三)孕婦用藥
不少藥物可通過胎盤進入胎兒體內,由於胎兒排泄功能差,解毒能力弱,故容易引起中毒而妨礙生長發育。但藥物對胚胎、胎兒的影響與用藥的孕周及藥物種類有關,受精卵在著床階段對藥物很敏感,輕微的損害可導致胚胎死亡(流產),器官形成期的胚胎可能發生畸形。3個月後除性激素類藥物外,一般藥物不再致畸,但會影響胎兒的生長與器官功能。目前已知孕早期服用四環素可影響胎兒牙齒、骨骼和腦部的發育,出生後嬰兒牙齒呈棕黃色,甚至還可發生白內障。鏈黴素則損害胎兒第Ⅷ對腦神經,卡那黴素也可導致聽覺障礙。孕早期大量應用可的松類激素可導致胎兒齶裂、無腦等畸形。性激素則可引起胎兒外生殖器異常。抗甲狀腺藥物可致嬰兒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退(克汀病)。抗癲癇藥物可導致唇裂、齶裂、先天性心臟病,尤以苯妥英鈉引起者為多。該藥還可造成體內葉酸缺乏而致畸,如孕婦患癲癇必須服藥者應補充葉酸。妊娠後服長效磺胺可使胎兒血游離膽紅素增高引起膽紅素腦病(核黃疸)。抗代謝藥物或免疫抑制劑也可導致各類畸形。由此可見,孕婦在治病時,服用藥物一定要謹慎,如果必須服藥,應遵醫囑。
拓展延伸
有關致畸因素的知識
致畸因素是指任何可能導致發育中的胚胎或胎兒生理畸形、發育嚴重受阻、失明、腦損傷甚至死亡的疾病、藥物或其他環境因素。近些年來,確定的和被懷疑的致畸因素數量有了驚人的增長,也使得今天的許多父母格外擔心他們還未出生的孩子可能面臨諸多危險(Fruednab & Polifka,1996;Verp,1993)。在考慮主要的致畸物質的作用之前,需要強調,95%的新生兒是非常正常的,那些出生時帶有缺陷的嬰兒大多也只是有一些輕微的、暫時的或可治癒的問題(Gosden,Nicolaides & Whitling,1994;Heinonen,Slone & Shapirom,1997)。下面是幾個有關致畸因素的概括性結論:
1.在身體的各個部位或器官形成和生長最迅速的時候,致畸因素的影響作用最大。
2.並不是所有的胚胎或胎兒都同等地受到致畸因素的影響。未出生的胎兒和母親的基因組成以及產前環境的質量決定了胎兒是否容易受到損害。
3.不同的致畸因素可能導致相同的缺陷;同一致畸因素可能導致不同種類的缺陷。
4.接觸致畸因素的時間越長,劑量越大,受損可能越嚴重。
5.如果父母接觸到某些致畸因素,胚胎和胎兒也可能受到影響。
6.致畸因素的長期影響一般取決於出生後環境的質量。
7.一些致畸因素可能產生「睡眠者效應」,其後果直到兒童生命的後期才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