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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非學前教育的歷史沿革

2024-08-14 19:48:00 作者: 周采 楊漢麟

  19世紀中期以前,南非還沒有真正意義的學前教育機構。在殖民統治時期(1806-1919年),受英國歐文(Robert Owen)、麥克米倫姐妹(the Macmillan sisters)等人的影響,南非開始出現幼兒學校。1830年,威廉(英國羅伯特·歐文幼兒學校的一名教師詹姆斯的兒子)在開普敦(Cape Town)建立了一所招收奴隸和窮人子女的學校。此外,在菲利普斯敦(Phillipstown)和布隆泉(Bloemfontein)也建立了一些類似的學校。

  20世紀早期的工業化和都市化曾為南非學前教育的發展創造了條件,幼兒學校和日托中心大多是由私人或私人團體所開設。但接踵而來的英—布戰爭,第一次世界大戰,經濟蕭條(1929—1935年)以及大旱(1933—1936年),使南非經濟陷入困境,學前教育的發展受滯。

  南非真正可以稱為幼兒學校的機構於1931年在比勒陀利亞(Pretoria City Council)建立。在這個時期,約翰內斯堡(Johannesburg)開始設立保育培訓班,開普敦建立了克萊爾蒙特育兒術訓練中心(the Claremont Mothercraft Training Center)。

  1938年,南非新教育基金會(the New Education Fellowship,NEF)召開了一次大型的國際教育會議。大會的直接影響是1939年南非成立了南非幼兒學校聯合會(the Nursery School Association of South Africa,NSASA)。新教育基金會還組建了地方協會,它們與幼兒學校聯合會一起提升學前教育的觀念。

  20世紀30年代開始,地方政府和國家政府開始給幼兒學校提供部分資助。如1930年,奧蘭治自由邦率先對那些設在郊區招收貧窮孩子的學校的教師支付工資,隨後其他各省也這樣做了。1936年南非政府規定,對那些符合政府標準的學校,將每年為每個孩子提供3英鎊的資助。雖然南非政府對貧困地區的幼兒學校提供了一些資助,但並不認為幼兒教育是整個教育系統的一部分。教育部不願承擔發展學前教育的責任,認為是社會福利部的責任。

  

  在學前教育組織的努力下,學前教育的需求和優點開始被認可。1969年,南非在新的教育法中規定,學前教育是自願的和收費的。這種規定仍然持續到今天。它還規定,所有的幼兒學校須到各省的相應教育部門註冊,名省的教育部門負責管理和提供財政支持。總體來看,南非的學前教育目前沒有統一的學前教育立法,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規定。

  1983年頒布的《兒童保育法》(the Child Care Act)和1988年頒布的《國家教育法》(the National Education Act)對學前教育做出了規定。各省學前教育條例開始參考健康規定、健康和福利部手冊(為白人兒童的保教機構訂立的標準)和1983年的教育供給白皮書(the White Paper on the Provision of Education)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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