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長期護理保障制度、護理補貼和長期護理保險業務
2024-08-16 09:44:53
作者: 楊根來 等
一、長期護理保障制度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明確提出:「國家應逐步建立長期護理保障制度。」長期護理是一系列寬泛的服務,包括日常生活起居、行動與自我照料,醫療照顧,護理或治療服務,情感支出,社會接觸以及對非專業照料者的幫助等。
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是應對人口老齡化、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戰略舉措,是實現共享發展改革成果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制度安排。建立長期護理保險,有利於保障失能人員基本生活權益,提升他們體面和有尊嚴的生活質量,弘揚中國傳統文化美德;有利於增進人民福祉,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穩定;有利於促進養老服務產業發展和拓展護理從業人員就業渠道。
世界各國由於政治理念、社會傳統、文化習俗、制度路徑的迥異,其長期護理保障制度呈現多樣性特點。以歐洲為例,北歐國家長期護理制度的設計依據社會保險的原則,將獲得所需的長期護理服務作為公民的社會權利,長期護理作為一種風險被社會保險所覆蓋。南歐國家的制度設計秉承社會保護的原則,只有在護理需求者缺乏社會網絡或者負擔過重,無力支付其他護理服務時,才有選擇地提供公共長期護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