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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強化工作基礎和規劃實施保障

2024-08-14 19:23:17 作者: 楊根來 等

  (一)強化工作基礎保障

  1.推進信息化建設

  落實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在切實保障數據安全的前提下,著力推動各有關部門涉及老年人的人口、保障、服務、信用、財產等基礎信息分類分級互聯共享,消除信息孤島。在此基礎上推動搭建全國互聯、上下貫通的老齡工作信息化平台,加強涉老數據、信息的匯集整合和發掘運用,建立基於大數據的可信統計分析決策機制。支持各地積極推進為老服務綜合信息平台在城市社區全覆蓋、在農村地區擴大覆蓋,推進信息惠民服務向老年人覆蓋、數據資源向社會開放,更好地服務於保障改善老年人民生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2.完善投入機制

  各級政府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老年人口增長情況,建立穩定的老齡事業經費投入保障機制。民政部本級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各級政府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50%以上要用於支持發展養老服務業,並隨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落實和完善鼓勵政策,引導各類社會資本投入老齡事業,倡導社會各界對老齡事業進行慈善捐贈,形成財政資金、社會資本、慈善基金等多元結合的投入機制。

  3.壯大人才隊伍

  推進涉老相關專業教育體系建設,加快培養老年醫學、康復、護理、營養、心理和社會工作、經營管理、康復輔具配置等人才。建立以品德、能力和業績為導向的職稱評價和技能等級評價制度,拓寬養老服務專業人員職業發展空間。推動各地保障和逐步提高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薪酬待遇。

  4.加強基層工作

  進一步完善老齡工作機制,保證城鄉社區老齡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難有人幫。建立基層老齡工作先進典型激勵機制。繼續推進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社會化,建立健全老年人原工作單位、居住社區、老年社會組織和基層黨組織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總結創建離退休幹部基層服務型黨組織的好經驗好做法,積極探索老年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新途徑新辦法。探索建立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群團組織參與老年人管理服務的常態化機制和制度化渠道。

  

  5.加強科學研究和調查統計

  按照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的總體部署,通過優化整合後的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社會科學基金等支持老齡事業領域的科技創新、基礎理論研究和政策應用研究。完善老齡科學學科體系,加快老齡科學人才培養。在高校、研究機構、企業和地方,設立一批老齡科學理論研究基地、老齡產業實踐研究基地、老齡政策創製試點基地。組建高層次老齡問題智庫,健全重大決策專家諮詢制度。加強國家人口老齡化中長期應對策略研究。完善老齡事業統計指標體系,建立老齡事業統計公報定期發布制度。推動城鄉老年人生活狀況抽樣調查制度化、常態化、規範化。

  6.加強宣傳和國際合作

  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加大對人口老齡化國情、老齡政策法規、老齡事業發展重大主題以及老齡工作典型人物、事跡、經驗等的宣傳報導力度,提升輿情研判引導能力,營造全社會關注老齡問題、關心老齡事業、支持老齡工作的良好氛圍。加強對外宣傳,適時向國際社會推介老齡事業發展中國模式,進一步提升我國在國際老齡領域影響力。積極參與全球及地區老齡問題治理,加強與聯合國有關機構、國際涉老組織和有關國家的交流與合作。研究籌辦應對人口老齡化相關國際會議。推動中國老齡事業發展與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相關目標有機對接。

  (二)強化規劃實施保障

  1.加強組織領導

  堅持黨對老齡工作的統一領導,發揮各級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為規劃實施提供堅強保證;強化各級政府落實規劃的主體責任,將本規劃主要任務指標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納入為民辦實事項目,納入政府工作議事日程和目標責任考核內容。健全老齡工作體制機制,形成推進規劃實施的合力。加強專家支持系統建設,建立由多學科、多領域專家參與的專家顧問制度,為規劃實施提供技術諮詢、評估和指導。

  2.加強督促檢查

  全國老齡辦、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各地的指導、督促,及時檢查並向國務院報告工作進展情況。搭建社會監督平台,健全第三方評估機制,適時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向社會公布評估結果。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要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劃實施方案,細化相關指標,確保責任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見到實效。鼓勵各地積極探索,勇於創新,創造性地實施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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