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務

2024-08-14 19:23:13 作者: 楊根來 等

  (一)主要任務一:健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1.社會保險制度

  完善養老保險制度。制定實施完善和改革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總體方案。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構建包括職業年金、企業年金,以及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保險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推進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加快健全社會保障管理體制和經辦服務體系。建立更加便捷的養老保險轉移接續機制。

  健全醫療保險制度。健全穩定可持續籌資和報銷比例調整機制,完善繳費參保政策。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險全國聯網和異地就醫結算,實現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費用直接結算。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研究將基本治療性康復輔助器具按規定逐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鞏固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鼓勵發展補充醫療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

  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的地區要統籌施策,做好長期護理保險與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等福利性護理補貼項目的整合銜接,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效益。鼓勵商業保險公司開發適銷對路的長期護理保險產品和服務,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長期護理保障需求。

  2.社會福利制度

  制定實施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鼓勵地方豐富照顧服務項目、創新和優化照顧服務提供方式。著力保障特殊困難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確保人人能夠享有基本養老服務。在全國範圍內基本建成針對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的補貼制度。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逐步給予養老服務補貼。完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制度。

  3.社會救助制度

  確保所有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按規定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社會救助制度保障範圍。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逐步將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納入救助範圍。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加強對老年人的「救急難」工作,按規定對流浪乞討、遭受遺棄等生活無著老年人給予救助。落實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有關政策要求,確保現行扶貧標準下農村貧困老年人實現脫貧。

  

  4.公益慈善事業

  鼓勵面向老年人開展募捐捐贈、志願服務、慈善信託、安全知識教育、急救技能培訓、突發事故防範等形式多樣的公益慈善活動。依法加強對公益慈善組織和公益慈善活動的扶持和監管,依法及時查處以公益慈善為名實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等違反法律法規、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為。加強民政部門與公益慈善組織、社會服務機構之間的信息對接和工作銜接,實現政府救助與社會幫扶有機結合。

  (二)主要任務二:健全養老服務體系

  1.夯實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基礎

  大力發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逐步建立支持家庭養老的政策體系,支持成年子女與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贍養義務和承擔照料責任。支持城鄉社區定期上門巡訪獨居、空巢老年人家庭,幫助老年人解決實際困難。支持城鄉社區發揮供需對接、服務引導等作用,加強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匯集,引導社區日間照料中心等養老服務機構依託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台,創新服務模式,提升質量效率,為老年人提供精準化個性化專業化服務。鼓勵老年人參加社區鄰里互助養老。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推動扶持殘疾、失能、高齡等老年人家庭開展適應老年人生活特點和安全需要的家庭住宅裝修、家具設施、輔助設備等建設、配備、改造工作,對其中的經濟困難老年人家庭給予適當補助。大力推行政府購買服務,推動專業化居家社區養老機構發展。

  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統籌規劃發展城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新建城區和新建居住(小)區按要求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小)區無養老服務設施或現有設施未達到規劃要求的,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建設。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的整合利用。支持在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備康復護理設施設備和器材。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委託管理等方式,將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無償或低償交由專業化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項目團隊運營。

  2.推動養老機構提質增效

  加快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加快推進具備向社會提供養老服務條件的公辦養老機構轉制為企業或開展公建民營。實行老年人入住評估制度,優先保障特困供養人員集中供養需求和其他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完善公建民營養老機構管理辦法,鼓勵社會力量通過獨資、合資、合作、聯營、參股、租賃等方式參與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政府投資建設和購置的養老設施、新建居住(小)區按規定配建並移交給民政部門的養老設施、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培訓療養機構等改建的養老設施,均可實施公建民營。

  支持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貫徹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有關政策要求,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放管服」改革。對民間資本和社會力量申請興辦養老機構進一步放寬准入條件,加強開辦支持和服務指導。落實好對民辦養老機構的投融資、稅費、土地、人才等扶持政策。鼓勵採取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允許養老機構依法依規設立多個服務網點,實現規模化、連鎖化、品牌化運營。鼓勵整合改造企業廠房、商業設施、存量商品房等用於養老服務。

  全面提升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服務質量標準和評價體系,完善安全、服務、管理、設施等標準,加強養老機構服務質量監管。建立健全養老機構分類管理和養老服務評估制度,引入第三方評估,實行評估結果報告和社會公示。加強養老服務行業自律和信用體系建設。支持發展養老機構責任保險,提高養老機構抵禦風險能力。

  3.加強農村養老服務

  推動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服務設施和服務質量達標,在保障農村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積極為低收入、高齡、獨居、殘疾、失能農村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通過鄰里互助、親友相助、志願服務等模式和舉辦農村幸福院、養老院等方式,大力發展農村互助養老服務。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村委會、老年協會等作用,積極培育為老服務社會組織,依託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站)、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村衛生室、農家書屋、全民健身等設施,為留守、孤寡、獨居、貧困、殘疾等老年人提供豐富多彩的關愛服務。

  (三)主要任務三:健全健康支持體系

  1.推進醫養結合

  完善醫養結合機制。統籌落實好醫養結合優惠扶持政策,深入開展醫養結合試點,建立健全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機制,建立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與合作醫院間雙向轉診綠色通道,為老年人提供治療期住院、康復期護理、穩定期生活照料以及臨終關懷一體化服務。大力開發中醫藥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系列服務產品,鼓勵社會力量舉辦以中醫藥健康養老為主的護理院、療養院,建設一批中醫藥特色醫養結合示範基地。

  支持養老機構開展醫療服務。支持養老機構按規定開辦康復醫院、護理院、臨終關懷機構和醫務室、護理站等。鼓勵執業醫師到養老機構設置的醫療機構多點執業,支持有相關專業特長的醫師及專業人員在養老機構開展疾病預防、營養、中醫養生等非診療性健康服務。對養老機構設置的醫療機構,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範圍。

  2.加強老年人健康促進和疾病預防

  開展老年人健康教育,促進健康老齡化理念和醫療保健知識宣傳普及進社區、進家庭,增強老年人的自我保健意識和能力。加強對老年人健康生活方式和健身活動指導,提升老年人健康素養水平至10%。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轄區內65周歲以上老年人普遍建立健康檔案,開展健康管理服務。加強對老年人心腦血管疾病、糖尿病、惡性腫瘤、呼吸系統疾病、口腔疾病等常見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導、綜合干預。指導老年人合理用藥,減少不合理用藥危害。研究推廣老年病防治適宜技術,及時發現健康風險因素,促進老年病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面向老年人開展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項目。加強老年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社區管理和康復服務。

  3.發展老年醫療與康復護理服務

  加強老年康復醫院、護理院、臨終關懷機構和綜合醫院老年病科建設。有條件的地區可將部分公立醫院轉為康復、護理等機構。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康復護理床位占比,積極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老年人提供連續的健康管理和醫療服務。到2020年,35%以上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設立老年病科。落實老年人醫療服務優待政策,為老年人特別是高齡、重病、殘疾、失能老年人就醫提供便利服務。鼓勵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工作志願者為老年人開展義診。加強康復醫師、康復治療師、康復輔助器具配置人才培養,廣泛開展偏癱肢體綜合訓練、認知知覺功能康復訓練等老年康復護理服務。

  4.加強老年體育健身

  結合貫徹落實全民健身計劃,依託公園、廣場、綠地等公共設施及舊廠房、倉庫、老舊商業設施等城市空置場所,建設適合老年人體育健身的場地設施,廣泛開展老年人康復健身體育活動。支持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建設體育健身場地,配備適合老年人的設施和器材。支持公共和民辦體育設施向老年人免費或優惠開放。加強老年人體育健身方法和項目研究,分層分類引導老年運動項目發展。繼續舉辦全國老年人體育健身大會。鼓勵發展老年人體育組織,到2020年,90%的街道和鄉鎮建立老年人基層體育組織,城鄉社區普遍建立老年人健身活動站點和體育團隊。

  (四)主要任務四:繁榮老年消費市場

  1.豐富養老服務業態

  大力發展養老服務企業,鼓勵連鎖化經營、集團化發展,實施品牌戰略,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規範、服務標準的龍頭企業,加快形成產業鏈長、覆蓋領域廣、經濟社會效益顯著的養老服務產業集群。支持養老服務產業與健康、養生、旅遊、文化、健身、休閒等產業融合發展,豐富養老服務產業新模式、新業態。鼓勵金融、地產、網際網路等企業進入養老服務產業。利用信息技術提升健康養老服務質量和效率。

  2.繁榮老年用品市場

  增加老年用品供給。引導支持相關行業、企業圍繞健康促進、健康監測可穿戴設備、慢性病治療、康復護理、輔助器具和智能看護、應急救援、通信服務、電子商務、旅遊休閒等重點領域,推進老年人適用產品、技術的研發和應用。支持老年用品製造業創新發展,採用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促進產品升級換代。豐富適合老年人的食品、藥品、服裝等供給;加強老年用品測試和質量監管,鼓勵開闢老年用品展示、體驗場所,發展老年用品租賃市場,支持辦好老齡產業博覽會。

  提升老年用品科技含量。加強對老年用品產業共性技術的研發和創新。支持推動老年用品產業領域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持符合條件的老年用品企業牽頭承擔各類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科研項目。支持技術密集型企業、科研院所、高校及老齡科研機構加強適老科技研發和成果轉化應用。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支持老年用品產業領域科技創新與應用項目。

  (五)主要任務五:推進老年宜居環境建設

  1.推動設施無障礙建設和改造

  嚴格執行無障礙環境建設相關法律法規,完善涉老工程建設標準規範體系,在規劃、設計、施工、監理、驗收、運行、維護、管理等環節加強相關標準的實施與監督。加強與老年人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關建築物、搭乘公共運輸工具、交流信息、獲得社區服務密切相關的公共設施的無障礙設計與改造。加強居住區公共設施無障礙改造,重點對坡道、樓梯、電梯、扶手等公共建築節點進行改造。探索鼓勵市場主體參與無障礙設施建設和改造的政策措施。

  2.營造安全綠色便利生活環境

  在推進老舊居住(小)區改造、棚戶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等工程中優先滿足符合住房救助條件的老年人的基本住房安全需求。加強對養老服務設施的安全隱患排查和監管。加強養老服務設施節能宜居改造,將各類養老機構和城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納入綠色建築行動重點扶持範圍。推動老年人共建共享綠色社區、傳統村落、美麗宜居村莊和生態文明建設成果。支持多層老舊住宅加裝電梯。引導、支持開發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際親情住宅。繼續推進街道、社區「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設施建設,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務。

  3.弘揚敬老養老助老的社會風尚

  把敬老養老助老納入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校園、文明家庭考評。利用春節、清明節、中秋節、重陽節等傳統節日,開展創意新、影響大、形式多的宣傳教育活動,推動敬老養老助老教育進學校、進家庭、進機關、進社區。繼續開展「敬老月」和全國敬老愛老助老評選表彰活動。推進非本地戶籍常住老年人與本地戶籍老年人同等享受優待。到2020年,老年人優待制度普遍建立完善。

  (六)主要任務六: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1.發展老年教育

  落實老年教育發展規劃,擴大老年教育資源供給,拓展老年教育發展路徑,加強老年教育支持服務,創新老年教育發展機制,促進老年教育可持續發展,優先發展城鄉社區老年教育,促進各級各類學校開展老年教育,部門、行業企業、高校舉辦的老年大學要進一步提高面向社會辦學開放度,支持鼓勵各類社會力量舉辦或參與老年教育。實施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老年教育機構基礎能力提升、學習資源建設整合、遠程老年教育推進等計劃。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蓋廣泛、靈活多樣、特色鮮明、規範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全國縣級以上城市至少應有一所老年大學。

  2.繁榮老年文化

  完善覆蓋城鄉的公共文化設施網絡,在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內開闢適宜老年人的文化娛樂活動場所,增加適合老年人的特色文化服務項目。推動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向老年人免費或優惠開放,為老年人開展文化活動提供便利。文化信息資源共享、農村電影放映、農家書屋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增加面向老年人的服務內容和資源。廣泛開展群眾性老年文化活動,培育老年文化活動品牌。鼓勵創作發行老年人喜聞樂見的圖書、報刊以及影視劇、戲劇、廣播劇等文藝作品。鼓勵製作適合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等新媒體傳播的優秀老年文化作品。加強數字圖書館建設,拓展面向老年人的數字資源服務。加強專業人才和業餘愛好者相結合的老年文化隊伍建設。

  3.加強老年人精神關愛

  健全老年人精神關愛、心理疏導、危機干預服務網絡,督促家庭成員加強對老年人的情感關懷和心理溝通;依託專業精神衛生機構和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專業心理工作者和社會工作者開展老年心理健康服務試點,為老年人提供心理關懷和精神關愛;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志願者等社會力量開展形式多樣的老年人關愛活動。鼓勵城鄉社區為老年人精神關愛提供活動場地、工作條件等支持。

  (七)主要任務七:擴大老年人社會參與

  1.培育積極老齡觀

  引導老年人樹立終身發展理念,始終保持自尊自愛自信自強的精神狀態,積極面對老年生活,參與社會發展,發揮正能量,作出新貢獻。引導全社會正確認識、積極接納、大力支持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

  2.加強老年人力資源開發

  將老年人才開發利用納入各級人才隊伍建設總體規劃,鼓勵各地制定老年人才開發利用專項規劃。鼓勵專業技術領域人才延長工作年限。鼓勵各有關方面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庫,實現互聯互通、資源共享。支持老年人才自主創業,幫助有意願且身體狀況允許的貧困老年人和其他老年人接受崗位技能培訓或農業實用技術培訓,通過勞動脫貧或致富。推動用人單位與受聘老年人依法簽訂書面協議。依法保障老年人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合法收入、安全和健康權益。對老有所為貢獻突出的老年人和在老有所為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個人,可按規定給予表彰或獎勵。

  3.發展老年志願服務

  支持老年人積極參與基層民主監督、社會治安、公益慈善、移風易俗、民事調解、文教衛生、全民健身等工作。發揮老年人優良品行傳幫帶作用,支持老黨員、老專家、老軍人、老勞模、老幹部開展關心教育下一代活動。深入開展「銀齡行動」,組織醫療衛生、文化教育、農業科技等老專家、老知識分子參與東部援助西部、發達地區援助落後地區等志願服務。推行志願服務記錄製度,鼓勵老年人參加志願服務,到2020年老年志願者註冊人數達到老年人口總數的12%。

  4.引導基層老年社會組織規範發展

  堅持扶持發展和規範管理並重,加強老年社會組織的培育扶持和登記管理。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措施加大對公益性、互助性、服務性、專業性基層老年社會組織的支持力度。繼續推動老年社會組織加強能力建設和規範化建設,提高專業素質、服務能力和社會公信力,促進老年人通過社會組織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支持老年社會組織參加或承辦政府有關人才培養、項目開發、課題研究、諮詢服務等活動。

  (八)主要任務八: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

  1.完善老齡事業法規政策體系

  完善老年人權益保障配套法規,積極聽取老年人的意見建議,研究建立老年人監護制度,加快老年人社會服務、社會優待、社會參與等制度建設。健全優待老年人的財政投入、服務評價、檢查監督、獎勵表彰等政策。

  2.健全老年人權益保障機制

  健全貫徹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律法規的聯合執法、執法檢查、綜合評估等制度。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社會組織作用,完善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社會監督、矛盾糾紛排查調解、多部門快速反應聯合查處綜合治理等機制。做好老年人來信來訪工作。建立老年人法律維權熱線,加強老年人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針對老年群體特點開展適應老年人特殊需求的專項法律服務活動。擴大老年人法律援助範圍,拓展基層服務網絡,推進法律援助工作站點向城市社區和農村延伸,方便老年人及時就近尋求法律幫助。重點做好農村和貧困、高齡、空巢、失能等特殊困難老年群體的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3.加大普法宣傳教育力度

  落實國家「七五」普法規劃要求,加強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律法規普法宣傳教育,深入結合「法律六進」活動,推動普法宣傳教育規範化、常態化,強化全社會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法治觀念。開展更多適合老年人的法治宣傳活動,幫助老年人學法、懂法、用法,提高守法意識和依法維權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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