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一學

2024-08-14 19:17:14 作者: 余運英 等

  老年人的離婚心理及應對

  

  1.老年夫妻離婚的原因

  離婚是從法律意義上解除夫妻的婚姻關係。但如今有許多老年夫婦在共度大半生後突然離異,老伴老伴,老來做伴。風風雨雨幾十年的老人,為什麼會在需要相伴的時候分手呢?

  (1)不和諧的婚姻歷史

  有些老年人婚姻基礎不好,導致婚姻生活不如意,過去為了孩子或者有礙社會輿論一直湊合。當人們不再受舊有的觀念束縛後,為了讓彼此在晚年能自由地生活,不用再忍受那麼多無謂的爭吵,於是勞燕分飛。

  (2)更年期的定時炸彈

  人在更年期時脾氣「特別」,稍不高興就要數落周圍的人,老伴挨得最近,自然受的氣最多。也許剛開始還能一忍了之,但是如果調節不好,長期下去就難免會吵嘴、打架,個性強的老人便容易走向離婚的極端。人上了年紀,由於精神衰老或是動脈硬化以及其他心理創傷,往往導致精神異常,表現為極端自私、猜疑、執拗、頑固,聽不進他人半點不同的意見,常常嘮叨個沒完,遇到一點小事不快就大發脾氣。也有些老年人表現出強迫觀念、抑鬱、焦慮、孤獨,終日一語不發,暗暗生悶氣。基於此,年輕時不相和諧的夫妻,到了老年變得互不尊重、互不理解、互不相讓,甚至發展到難以相容的地步。在缺少親友勸說和心理疏導的情況下,大多數是以「離婚」宣告結束。到頭來,只有各自尋求安慰了。倘不再婚,在健康狀況不佳的情況下,很少會長壽。

  (3)缺乏溝通

  夫妻共同生活幾十年,產生矛盾是很正常的,但必須在發生意見分歧後進行必要的溝通,如果經常不交流,互相看不慣,有問題就憋在心裡,結果就是夫妻之間互相不理不睬。越來越缺乏共同語言,進而導致感情破裂。

  (4)無端懷疑

  有的妻子一看到丈夫去跳舞,就吃醋,等丈夫歸來就吵架;有的丈夫看到妻子與男性交往,就懷疑妻子「紅杏出牆」。像這樣的無端懷疑,很容易造成胡思亂想,戒心重重,導致夫妻互不信任,造成感情創傷。

  2.老年離婚者的心理特徵

  (1)解脫心理

  對於老年人來說,可能由於種種原因結合到了一起,多年來夫妻吵吵鬧鬧過了大半生,感情已經破裂了,現在孩子大多已成家立業,認為再這樣下去沒有必要了,離了婚就可以解脫了。

  (2)孤獨心理

  即使離婚解決了日常婚姻中產生的矛盾衝突,可能獲得一種暫時的安定感,但是過去形成的家庭人際關係是難以擺脫的。這種人際關係一旦崩潰,對老年人來說,脫離群體的日常生活,無論如何總會產生淒涼、孤獨的感覺。

  (3)仇恨心理

  這類多以一方傷了另一方的感情居多,如果一方不忠,那麼被傷害的另一方必然會鄙視、憎恨背叛家庭、背信棄義的一方,也會百倍仇視那個破壞其家庭的第三者,並由此產生強烈的仇恨心理。絕大多數離婚老年人從主觀願望上都想拋棄舊的一切。

  (4)再婚心理

  長期處於生活和心靈重壓之下的離婚老年人,心理上暫時得到了解脫,並且為了彌補過去婚姻的失敗而選擇再婚,從而去享受自己嚮往的理想生活。有的老年離婚者本來就有外遇,離婚的目的就是為了再婚。另外,有的再婚者感情因素已成了次要條件,而主要是為了生活,甚至是為了生存而結婚。

  (5)抑鬱心理

  舊的家庭生活帶給離婚老人的,除了感情痛苦延續以外,還有必須面對「半個家」的悽慘現實。這種在精神和感情上的痛苦和哀怨使他們往往陷入自我封閉狀態,對人冷淡、感情淡漠,不願與人交談,易煩躁、焦慮、悶悶不樂,喪失鬥志,缺少生活信念,產生抑鬱甚至逃避現實甚至產生厭世的情緒。

  3.老年人離婚心理的應對

  (1)加強法制宣傳教育

  要加大對《婚姻法》和《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等法律的宣傳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增強老年人法律觀念和家庭責任感,建立和睦親善、平等互愛的婚姻家庭關係。同時教育子女尊重老人的婚姻,使老年人在經歷人生風雨之後能享有幸福的晚年生活。

  (2)強化調解優先

  絕大多數離婚者離婚後心情總是很沮喪,情緒低落、傷感,他們會出現憤恨、不滿、自卑、看破紅塵等各種各樣的消極心理。因此,應運用多種手段促成調解。民事調解部門要提高調處老年人婚姻糾紛的能力和水平,做到及時發現、及時介入、及時調處,將矛盾消解在萌芽狀態,通過對雙方進行心理疏導,必要時邀請其子女、親友參與調解,積極促成雙方和好,避免或減少離婚糾紛的發生。爭取讓老年人安度晚年。

  (3)保障老年人離婚後生活

  對於老年人離婚,要充分考慮老年夫妻在離婚前與離婚後對雙方生活的影響。有的老年人年齡比較大或者重病在身。判決離婚後,一方當事人可能會由於沒有生活來源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而出現難以維持生計的後果,這種情況下非不得已就不應判決離婚;而如果雙方感情確已破裂,通過某種途徑能夠解決雙方當事人,主要是生活困難一方當事人離婚後的生活問題,就可以判決雙方解除婚姻關係。對判決離婚後一方當事人無獨立生活能力,又沒有贍養人的,不應盲目判決雙方離婚,可以向當地居委會、村委會或民政部門尋求支持與幫助,還可以向其親戚朋友尋求支持,另外如果生活困難的一方有房產等有價值的財產,可以引導其與親戚朋友簽訂遺贈撫養協議。在充分考慮妥善解決老年人離婚後的生活問題後做出相應的判決。

  (4)加強綜合引導

  老年夫妻無論什麼原因導致離婚,都應做到離婚不離德。通過心理、環境和社會適應後,應積極準備再婚。為此,一方面,加強普法教育,提醒老年人再婚時應慎重擇偶,要吸取以前的教訓,要現實些,不要還生活在幻想中,也不要急於求成。同時,婚前妥善處理好財產關係和子女關係;另一方面與村(居)委會、司法所等基層組織溝通配合,對於感情出現危機的老年人夫妻,運用多種手段、綜合各方力量加以勸導,調和夫妻矛盾。

  (5)應加大對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的投入

  國家和社會在採取措施健全對老年人的社會保障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以及參與社會發展的條件方面也加大了投入,但是對於滿足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撫養人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還有一定差距,所以建議國家和社會加大對沒有生活來源且沒有生活能力老年人的投入,使老年人老有所養,安度晚年。

  解決好老年人的離婚問題是一個較為複雜的問題,不僅僅需要耐心的調解工作,更需要國家制定相關法律和具體措施充分保障老年人的權益,也需要社會各界的支持幫助。

  任務三 針對老年人再婚現象,學會掌握老年人再婚的心理及應對

  對老年人再婚心理與行為的了解就是為了幫助老年人有效地掌握應對方法,上述老年人婚姻與行為情境中,要完成情境任務,需要思考以下問題,並在問題引導下更好地完成各項任務。

  問題三:老年人再婚的原因是什麼?針對這一現象如何應對?

  如何看待情境六、七中的齊女士、董先生再婚現象?情境八中的再婚溫先生可以向黃女士子女索要生活費嗎?要回答這些問題,就需要了解老年人再婚的原因及老年人再婚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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