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史書的內部結構
2024-08-14 18:49:39
作者: 瞿林東著
一、史書的體例和史書的內部結構
中國古代史書不僅有豐富的外部表現形式,這就是史書的體裁;而且也十分講究其內部結構及表述上的要求,這就是史書的體例。《史通》和《文史通義》包含了許多論述體例的篇目,而論述體例的專篇及包含在歷史著作中關於體例的說明,則不勝枚舉。體例名目之多,遠在體裁之上。但其中也有主次、輕重之分,而有的是關係到史書全局的體例,如斷限、標目、編次,這都涉及史書內部結構的全面安排。此外,如記時、記地、記人,載言、載文、徵引,議論、注釋等,都是重要體例。劉知幾指出:「史之有例,猶國之有法。國無法,則上下靡定;史無例,則是非莫准。」[18]這至少從兩個方面表明了史書體例的重要,一是整序的作用,二是取捨的標準。中國古代史學表明,一部史書,只有具備了恰當的體裁和嚴謹的體例,才能從容地反映出所記史事和人物的面貌。
講求體例,這是中國史學的古老傳統。《春秋》就很注意體例。《春秋》記事雖簡,但每記一事,差不多都要記這事是在某年、某月、某日。這就是體例。《春秋》記魯君死曰「薨」,大夫及別國國君死曰「卒」;記本國人殺國君曰「弒」,別國人殺君曰「戕」,本國人之賤者殺國君曰「殺」;攻人之國,其國有罪曰「伐」,無罪曰「侵」,偷偷地進行曰「襲」等。這些也都是體例,這些體例被稱為「書法」。《春秋》書法,有何者書、何者不書之例,這可以說是關於全書結構的體例;其他大量的例,多是關於文字表述方面的。
《史記》、《漢書》合多種體裁為一書,形成了它們的特殊的體裁,也體現了它們的最重要的體例。在全書中把各種體裁配合起來,這就是一個體例的問題。《史記》在首卷《五帝本紀》後論中說明關於本篇在資料取捨上的做法,是一個很重要的體例。此後各篇,司馬遷多有關於立意取材的說法。此外,司馬遷還有辨謬說、存異聞、分傳合傳、一事互見等例。《漢書》略仿《史記》成例,而十志尤重視說明資料的來源及其取捨之故。其《藝文志》依據劉向、歆父子的遺軌,部勒群書,其體例為後來講目錄校讎之學者所取法。
自東漢末年以後,史家對體例的重視,又有所發展。荀悅著《漢紀》,其自序稱:「約集舊書(《漢書》),撮序、表、志,總為帝紀,通比其事,例系年月。其祖宗功勳,先帝事業,國家綱紀,天地災異,功臣名賢,奇策善言,殊德異行,法式之典,凡在《漢書》者,本末體殊,大略粗舉。其紀傳,所遺闕者差少。而求志,勢有所不能盡繁重之語。凡所行之事,出入省要,刪略其文。」這是荀悅撰《漢紀》仿《左傳》體例,簡化《漢書》,按年敘事,在體例上的一個總綱。袁宏仿《漢紀》著《後漢紀》,作者著重寫人物,並連類而舉,是對編年體史書在體例上的發展。范曄自稱所著《後漢書》,「紀傳例,為舉其大略耳,諸細意甚多」[19]。范曄當有「紀傳例」的專篇,這可能是他的創舉。劉知幾著《史通》,立《序例》專篇。篇中稱道晉代史家干寶、鄧粲、孫盛等在史書體例上的貢獻,說「史例中興,於斯為盛」。又指出南朝梁沈約《宋書》的志序、蕭子顯《齊書》的序錄,「雖皆以序為名,其實例也」。這是對唐初以前史家重例作了總結。
南宋鄭樵、清代章學誠都是善言體例的史家。鄭樵《通志·總序》論紀傳體通史的體例,頗有見解。而《通志》一書,章學誠說它是「獨取三千年來遺文故冊,運以別識心裁,蓋承通史家風,而自為經緯,成一家言者也」,稱之為「創條發例,鉅制鴻編」[20]。這說的不只是《通志》的體裁,也包括了《通志》的體例。章學誠的《文史通義》外篇三卷,幾乎全是關於體例的議論。他的《書教》、《史學例議》、《史篇別錄例議》、《為畢制軍與錢辛楣宮詹論續鑒書》、《與邵二雲論修宋史書》等篇,也都是關於體例問題的精彩篇章。章學誠對紀傳體和地方志的改革,有不少創見。清乾嘉以後,體例受到更為普遍的重視。近人陳垣撰《元典章校補釋例》、《史諱舉例》,都是精通和善用體例的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