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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史》的修撰

2024-08-14 18:42:32 作者: 瞿林東著

  《元史》210卷,含本紀47卷、志58卷、表8卷、列傳97卷,記載了從成吉思汗至元順帝約160年間蒙古、元朝史事,而以記元朝史事為主,是明朝官修前代史的代表性著作。

  洪武元年(1368)八月攻下元大都(今北京),十二月朱元璋即詔修元史。洪武三年(1370)十月,全書告成。在中國史學上,一個新的皇朝建立之初,在這麼短的時間裡寫出了前一個皇朝的歷史,是不多見的。這反映了朱元璋和明初統治集團對於修撰元史之重要的現實意義,有極深刻的認識。洪武二年(1369)二月正式開局修撰元史時,朱元璋對廷臣們說:「近克元都,得元《十三朝實錄》,元雖亡國,事當記載,況史紀成敗、示勸懲,不可廢也。」他又面諭參與修史諸儒,說:「自古有天下、國家者,行事見於當時,是非公於後世。故一代之興衰,必有一代之史以載之。」他敘述了元初「君臣樸厚,政事簡略,與民休息,時號小康」,而此後,「至其季世,嗣君荒淫,權臣跋扈,兵戈四起,民命顛危,雖間有賢智之臣,言不見用,用不見信,天下遂至土崩。然其間君臣行事,有善有否,賢人君子,或隱或顯,其言行亦多可稱者。今命爾等修纂,以備一代之史,務直述其事,毋溢美,毋隱惡,庶合公論,以垂鑑戒」[8]。從政治鬥爭來看,這是一個勝利者對失敗者的歷史的評論。但朱元璋的話更有另一層深意,即不僅僅是為了「記成敗」,還有「示勸懲」的目的。「勸懲」的範圍,包括一切「君臣行事」。「記成敗」是為了說明歷史,「示勸懲」為的是警戒當今。朱元璋十分懂得史學同政治、歷史同現實的這種關係,故於立國之初就提出了修撰元史的事情。從史學上看,朱元璋的話反映出他的深刻的歷史意識,其中包含著自身的行為,也有將「是非公於後世」的思想。他說的「直述其事」、合於「公論」,也符合中國史學的優良傳統。總的說來,一個開國之君,不僅講到了前朝歷史的經驗教訓,而且講到了修撰前朝史的現實意義和對於史學的一般認識,在朱元璋之前,也只有李淵、李世民等少數幾個人能夠如此。

  《元史》的修撰事宜,以中書左丞相李善長為監修,以宋濂(1310—1381)、王禕(1322—1373)二人為總裁,集眾人分工撰述。第一階段,起於洪武二年二月,止於當年八月,撰成元順帝以前的元史紀、志、表、傳159卷,目錄2卷,繕寫裝潢成120冊,由李善長上表奏呈。上表稱,這是一部「粗完之史」。其後,朱元璋「復詔儀曹遣使行天下,其涉於史事者,令郡縣上之」[9],以搜集元順帝一朝史事。儒士歐陽佑等負責搜集史事的工作。洪武三年二月重開史局,續修元史,至當年七月,增撰紀、志、表、傳共53卷。凡前修所未備者,大致補齊。宋濂、王禕、趙塤等合前後二書,厘分而附麗之,乃成210卷之《元史》。

  《元史》在體例上有一個明顯的特點,即它的修撰者們對歷代正史的體例做了全面的考察後,擇善而從。《纂修元史凡例》反映出的這方面的史學思想,是值得重視的:「本紀。按:兩漢本紀,事實與言辭並載,兼有《書》、《春秋》之義。及唐本紀,則書法嚴謹,全仿乎《春秋》。今修《元史》,本紀准兩漢史。」「志。按:歷代史志,為法間有不同。至唐志,則悉以事實組織成篇,考核之際,學者憚之。唯近代宋史所志,條分件列,覽者易見。今修《元史》,志准《宋史》。」「表。按:漢、唐史表所載為詳,而《三國志》、《五代史》則無之。唯《遼史》、《金史》據所可考者作表,不計詳略。今修《元史》,表准《遼》、《金史》。」「列傳。……今修《元史》,傳准歷代史而參酌之。」「歷代史書,紀、志、表、傳之末,各有論贊之辭。今修《元史》,不作論贊,但據事直書,具文見意,使其善惡自見,准《春秋》及欽奉聖旨事意。」從這幾則凡例看,宋濂等人對於紀傳體史書的體例確有通盤的考慮,而在紀准兩漢書、表准遼、金史方面,尤可看出他們的史識。

  《元史》詳於本紀,共47卷,約占全書四分之一。它從鐵木真寫起而又上溯到其十世祖以下的簡要歷史,下限寫到至正二十八年(1368)八月「大明兵入京城,國亡」,以及後二年元順帝死,「大明皇帝以帝知順天命,退避而去,特加其號曰『順帝』」而止。本紀中,世祖忽必烈占了14卷,順帝妥懽帖睦爾占了10卷,是紀中最詳盡的。

  《元史》的志有13目58卷,其中天文、五行各2卷,河渠、輿服各3卷,選舉、兵、刑法各4卷,禮樂、食貨各5卷,歷、地理、祭祀各6卷,百官8卷。《天文》、《歷》二志,反映了郭守敬《授時曆》的成果,記載了李謙的《歷議》和郭守敬的《歷經》等天文、曆法史上的重要資料。《選舉》、《百官》、《食貨》、《兵》、《刑法》諸志,都寫得內容豐贍,各具特色。《選舉志》記載了科目、學校、銓法、考課的詳情;《食貨志》包含了經理、農桑、稅糧、科差、海運、鈔法、歲課、鹽法、茶法、酒醋課、商稅、市舶、額外課、歲賜、俸秩、常平義倉、惠民藥局、市糴、賑恤19個方面的內容;《兵志》則據典籍可考者,主要記載了兵制、宿衛、鎮戍,「而馬政、屯田、站赤、弓手、急遞鋪兵、鷹房捕獵,非兵而兵者,亦以類附焉」[10]。《地理志》記載了元代遼闊的疆域和中書省、行中書省設置的情況,反映了中國古代區域建置上的重大變化,等等。《元史》「志」占全書四分之一多。

  《元史》的表,繼承了《史》、《漢》的傳統和《遼史》、《金史》在這方面的靈活運用,立《后妃表》、《宗室世系表》、《諸王表》、《諸公主表》、《三公表》、《宰相年表》。《三公表》出於新創,《宰相年表》有較高的史料價值。《元史》的列傳寫了各方面的人物和外域的情況。於諸類傳中首創《釋老傳》,增立「工藝」人物並與「方技」同傳。

  《元史》以比較完全的紀傳體皇朝史的形式記述了元代的歷史,視野宏大,內容豐富,並在一些方面顯示出獨具的特色,為他書所不可代替。而《元史》纂修所據文獻,以元朝的《十三朝實錄》、《經世大典》、《國朝名臣事略》、《后妃功臣列傳》和名臣碑傳資料為主,兼及尚存之檔案、文書。這些文獻,明以後多亡佚,賴《元史》得以存其精華,從而也更加重了《元史》的文獻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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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歷史觀來看,《元史》的基本傾向是重人事的。它也有不少宣揚「天命」和神意的地方,如說鐵木真十世祖的誕生,是「阿蘭寡居,夜寢帳中,夢白光自天窗中入,化為金色神人,來趨臥榻。阿蘭驚覺,遂有娠,產一子」[11];又說順帝「知順天命,退避而去」[12],等等。

  《元史》修撰的時間,前後兩次合計只有11個月,成書之速也給它帶來了不少缺陷、訛誤。一是文獻搜求的不完備,尤其是蒙文文獻《脫卜赤顏》(即《蒙古秘史》,又稱《元朝秘史》)未能利用,故於蒙古起源不曾涉及。二是在史料處理上的粗率,史事重複記載者屢屢可見,甚至有一人兩傳、兩人合一者。三是人名、地名的漢譯多不統一,由此致誤者甚多。[13]《纂修元史凡例》稱「志准《宋史》」,但它卻沒有撰藝文志,妨礙了人們對元代學術文化的了解。因此,後人不斷對《元史》進行補正以至於重撰;但從整體上看,《元史》仍然是記述元代歷史的最可信賴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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