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纂修實錄和編撰《遼史》
2024-08-14 18:41:16
作者: 瞿林東著
金朝仿遼、宋體制,設立了比較完備的修史機構。記注和纂修日曆、起居注、實錄,以及編撰《遼史》,是金代官修史書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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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設國史院,有史官:監修國史,掌監修國史事;修國史,掌修國史,判院事;同修國史2人,女真人、漢人各1人,也曾置契丹同修國史,後罷;編修官,女真、漢各4人。此外,還曾專置修《遼史》刊修官1人,編修官3人。國史院的主要任務是纂修各朝實錄。史官兼以諫官兼其職,金朝後期改此制,「恐於其奏章私溢己美故也」。又設起居注,置修起居注,掌記言、動。曾以諫官或左右衛將軍兼其職,金朝後期改此制。金末以左右司首領官兼帶修起居注官,但應「迴避其間記述之事」。此外,還在著作局內置掌修日曆,由著作郎、佐著作郎編修日曆(以上均見《金史·百官志》一、二)。從《金史》紀、傳來看,任史職而有姓名、事跡可考者,遠多於遼代。
金代官修史書以纂修歷朝實錄為主,終金之世,而纂修不輟。金太宗天會六年(1128),立國伊始,即「詔書求訪祖宗遺事,以備國史」,命宗室完顏勖與耶律迪越掌其事。完顏勖等「採摭遺言舊事,自始祖以下十帝,綜為三卷」。這是金代最早的「國史」撰述,當是許多傳說、舊聞的匯集。但這部「祖宗遺事」也反映出女真立國前的部族情況及其與契丹、遼朝的關係,此書直至熙宗皇統元年(1141)才撰成,奏上之時,「上焚香立受之」。實錄是被視為十分神聖的,其歷朝皇帝皆如此。
此後,皇統八年(1148),完顏勖等又撰成《太祖實錄》20卷,由完顏宗弼奏上(《金史·完顏勖傳》及《熙宗紀》)。世宗大定七年(1167),監修國史紇石烈良弼奏進《太宗實錄》,同修國史張景仁、曹望之、劉仲淵等參與纂修(《金史·紇石烈良弼傳》及《世宗紀》)。三年後,紇石烈良弼等又撰成《睿宗實錄》。大定二十年(1180),監修國史完顏守道主持所修《熙宗實錄》完成(《金史·完顏守道傳》)。此前,當還有完顏亮統治時期的實錄,即《海陵實錄》的修撰。鄭子聃在大定二十年前任侍講、兼修國史,世宗「以史事專責之」,認為「修《海陵實錄》,知其詳無如子聃者」[150]。鄭子聃與《海陵實錄》的修撰當有密切關係。金章宗明昌四年(1193),國史院進《世宗實錄》,尚書左丞、兼修國史完顏匡領銜奏上(《金史·章宗紀二》及《完顏匡傳》)。仿世宗為其父修實錄的先例,章宗亦命史臣撰其父完顏允恭的實錄,此即《顯宗實錄》,完顏匡等泰和三年(1203)奏進(《金史·章宗紀三》)[151]。宣宗興定元年(1217),高汝礪、張行信同修《章宗實錄》[152],興定四年(1220)奏進。金哀宗正大五年(1228),王若虛撰成了金朝最後一部官修實錄《宣宗實錄》,此離金朝之亡,只有6年。
金代官修史書的另一項工程是編撰《遼史》。遼代耶律儼的遼史撰述,元代修《遼史》時還有所借鑑(這一點在關於遼代史學的論述中已經講到),金人得見此書當無疑義。《金史·熙宗紀》皇統元年(1141)記,熙宗頗好讀《五代史》、《遼史》諸書,「或以夜繼焉」。這裡所說的《遼史》,當是遼人所修之《遼史》。或許正是熙宗不滿意於遼人所修《遼史》,故於皇統年間命「特進移剌固修《遼史》」[156]。可惜移剌固未及修成《遼史》即故去了,其未竟之業由他的門人蕭永琪續作,終於撰成《遼史》紀30卷、志5卷、傳40卷,共75卷,於皇統八年(1148)奏進(《金史·文藝上·蕭永琪傳》及《熙宗紀》)。蕭永琪通曉契丹大小字,他在利用遼人的遼史撰述資料時,自可得心應手。這是金代所重修的第一部《遼史》。
金代重修的第二部《遼史》,發軔於大定二十九年(1189),章宗「命參知政事移剌履提控刊修《遼史》」[157],上距蕭永琪奏進《遼史》41年。參與刊修的有党懷英、郝俁等。此次編撰《遼史》進展遲緩。先是,明昌二年(1191),移剌履卒,編撰受到影響。至泰和元年,增修《遼史》編修官3人,「詔分紀、志、列傳刊修官,有改除者以書自隨」。此時的編撰工作似為党懷英主持,刊修官還有賈鉉等。然直到党懷英年邁致仕,其書未就。章宗第三次擇人,「敕翰林直學士陳大任妨本職專修《遼史》」,這已是泰和六年(1206)的事情了。次年十二月,金代第二部官修《遼史》終於撰成,上距其發軔之時已有十七八年,是金代史學上撰述時間最長的一部史書(參見《金史·章宗紀》一、四及《移剌子敬傳》、《移剌履傳》、《賈鉉傳》、《文藝上·蕭永琪傳》與《党懷英傳》)。
金代所修歷朝實錄和《遼史》,不僅是金代官修史書的重大活動,而且在客觀上為後人進一步撰述金史和遼史做了準備。這在中國史學發展上是有意義的。金人之重視纂修本朝實錄,是為了弘揚祖宗和先朝功烈。他們兩次編撰《遼史》,幾經周折而不輟其役,也有歷史上的原因,即女真與契丹、遼朝的關係;在這個問題上,遼人所修《遼史》跟金人所修《遼史》,自有其不完全相同的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