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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晉書》和《南史》、《北史》

2024-08-14 18:37:39 作者: 瞿林東著

  貞觀二十年(646),唐太宗下達《修晉書詔》,「令修國史所更撰《晉書》」。詔書稱讚了《史》、《漢》以下至「五代史」歷代正史,但對唐以前多種晉史都不滿意。兩晉南朝時期出現了26種晉史著述,至唐初尚存18種。這些書,只有一兩種兼具兩晉史事,大多不是完全意義上的晉史。《修晉書詔》批評它們或者「煩而寡要」,或者「勞而少功」,或者「滋味同於畫餅」、「涓滴堙於涸流」;有的「不預於中興」,有的「莫通於創業」,有的只是「略記帝王」,有的僅僅「才編載記」[13]。歷來對唐太宗詔令重修晉史有種種說法,其實主要原因在詔書中已講得十分清楚了:「雖存記注,而才非良史,事虧實錄。」

  重修《晉書》以房玄齡、褚遂良為監修,參與撰述的有許敬宗、令狐德棻、敬播、李淳風、李延壽等21人。令狐德棻被參撰者「推為首」,他和敬播在制定《晉書》體例上起了重要作用。新修《晉書》以南朝齊人臧榮緒(415—488)所撰《晉書》為藍本,采諸家晉史及晉人文集予以補充,重新撰定。劉知幾特別強調它「采正典與雜說數十餘部,兼引偽史十六國書」[14]。這反映了新修《晉書》在所取文獻上和內容上的特點。貞觀二十二年(648),新修《晉書》撰成,包括帝紀10卷、志20卷、列傳70卷、載記30卷,敘例、目錄各1卷。敘、目已佚,今存130卷。據宋人稱,因唐太宗為宣、武二帝紀及陸機、王羲之二傳寫了後論,故全書曾總題為「御撰」。

  

  《晉書》記事,起於泰始元年(265),迄於元熙二年(420),含西晉4帝、東晉11帝共156年史事,並追敘晉室先世司馬懿、司馬師、司馬昭在東漢末年和曹魏時期的活動,還包括了大致跟東晉同時存在的北方十六國史事。《晉書》對於這樣紛繁的歷史格局,都能從容地表述出來,顯示了唐初史家的組織力量和創造才能。《晉書》的成就,首先在於它寫出了兩晉歷史的全貌,彌補了以往諸家晉史的缺憾。因其「參考諸家,甚為詳洽」[15],在內容上也很充實。因此,《晉書》問世後,「自是言晉史者,皆棄其舊本,競從新撰者焉」[16]。《晉書》的成就還突出地表現在它對民族關係在歷史撰述上的處理。它繼承了《東觀漢記》所用的「載記」體例,創造性地以其記十六國君臣事跡、國之興廢,並著眼於僭偽,不再渲染華夷。這跟南北朝史家撰史互以對方之史為「傳」且以「索虜」、「島夷」相稱,不僅有表述上的區別,更有認識上的發展:它同「五代史」在處理南北關係上是一致的,反映了隋唐統一後「天下一家」的思想。載記中頗有寫得精彩的篇章。關於石勒的兩卷,寫他斬祖逖部下降者繼而送首於祖逖,寫他「與鄉老齒坐歡飲,語及平生」,寫他「常令儒生讀史書而聽之」及所發論議,寫他在宴請高句麗使者筵席上對漢高、韓、彭、光武、曹操、司馬懿父子的評價及自認「當在二劉之間」的談話,都寫得酣暢淋漓。關於苻堅的兩卷,寫他登龍門、游霸陵而與臣下論前人得失,寫他勸課農桑、興修水利,寫他廣修學官、親臨太學,寫他淝水之敗、長安之失,都極有聲色。

  《晉書》的10篇志是天文、地理、律歷、禮、樂、職官、輿服、食貨、五行、刑法,寫出了兩晉的典章制度。天文、律歷寫得充實、有序,是《五代史志》中天文、律歷二志的姊妹篇。《地理志》的總敘寫出了歷代地理建置的沿革流變,也寫出歷代封國、州郡的等級、寬狹,以及戶口增減情況,是一篇很有價值的地理總論。它的正文兩卷詳載兩晉州、郡、縣的建置,每州有小序一篇,述其由來及所統郡、縣、戶之數。其他各志,也都寫得井然有序。鄭樵說:「本末兼明,惟《晉志》可以無憾。」[17]這是對《晉書》志這個特點的肯定。

  《晉書》同「五代史」比較起來,據事直書是其優點,不像後者那樣採取紀、傳不同處置的寫法,這跟晉史距唐年代久遠有關。但它「好采詭謬碎事,以廣異聞」[18],是其缺點。總的來看,如宋人葉適所說:《晉書》「敘事雖煩猥無刊剪之功,然成敗得失之際,十亦得七八。史臣語陋,無一可采,然予奪亦不差」[19]。從主要方面來看,這個評論大致是公允的。《晉書》撰成後,唐太宗「以其書賜皇太子及新羅使者各一部」[20]。次年,唐太宗就去世了。但他在《修晉書詔》中說的「大矣哉,蓋史籍之為用也」,卻是中國史學史上永久的名言。

  《晉書》成書後11年即唐高宗顯慶四年(659),李延壽秉承家學撰成《南史》、《北史》二書。李延壽,字遐齡,出於隴西李氏,世居相州(今河南安陽)。其父李大師(570—628),字君威,「少有著述之志,常以宋、齊、梁、陳、魏、齊、周、隋南北分隔,南書謂北為『索虜』,北書指南為『島夷』。又各以其本國周悉,書別國並不能備,亦往往失實。常欲改正,將擬《吳越春秋》,編年以備南北」[21]。李大師在唐初做了一些撰述上的準備,不久就去世了,臨終以為沒齒之恨。李延壽決心續承父業,利用史館提供的條件,經過多年的準備,以宋、齊、梁、陳、魏、齊、周、隋八代正史為依據,參考雜史1000餘卷,用16年工夫撰成南、北二史。南、北二史經令狐德棻訂正後上奏高宗,高宗為之寫序,序文已佚。《南史》,起宋永初元年(420),訖陳禎明三年(589),包括宋、齊、梁、陳四代170年史事,編為本紀10卷、列傳70卷,合計80卷。《北史》,起魏登國元年(386),迄隋義寧二年(618),包括魏、齊、周、隋四代233年史事,編為本紀12卷、列傳88卷,合計100卷。兩書共180卷。李延壽在上書表中說它們是「以擬司馬遷《史記》」而作。

  李延壽撰《南史》、《北史》,在撰述思想上繼承了李大師的主旨:在具體撰述上並未採取「編年以備南北」的形式,而有所變通。第一,他是「抄錄」和「連綴」舊史,「除其冗長,捃其菁華」,這是一個隱括和改編的過程。第二,他「鳩聚遺逸,以廣異聞」,博採正史所沒有的雜史資料以充實舊史,這跟新修《晉書》有相似之處。第三,是「編次別代,共為部秩」,即以宋、齊、梁、陳四代之史為《南史》,魏、齊、周、隋四代之史為《北史》。李延壽刪削舊史,得失兩存,要做具體分析;所補遺逸,也有當與不當之分。對此,後人見仁見智,多有聚訟。從今天的認識來看,李大師、李延壽父子從隋唐統一的局面出發,重新看待南北朝的歷史,試圖改變以往歷史撰述中不盡符合歷史實際的設想和做法,是《南史》、《北史》的主要撰述思想。在這一點上,《南史》、《北史》具有突出的特點,是值得稱道的。首先,二史以南北對峙代替了以往史書中的華夷對立,故於八代皇朝均立本紀,這跟「五代史」的思想是一致的;但二史通敘南朝史和北朝史,帶有糾正南北朝時期所出「正史」的目的,故仍有特殊的意義。其次,二史糾正了八書中的不少曲筆,更多地寫出了歷史的真相,於「禪代」背後的權謀和殺機,顯貴的聚斂和懦弱,以及對權臣的種種溢美,都有相當的揭露,或做改寫與刪削。

  從紀傳體史書的發展來看,《南史》、《北史》的出現,固然有反映時代要求的積極方面,即在統一局面下重新認識南北朝的歷史。這是《南史》、《北史》的思想精髓。但是,它們只是集舊史而成,馬、班、陳、范的創造性的歷史撰述思想已難得在二史中表現出來,紀傳體史書的生命力已呈現出走向衰竭的狀態。五代以下,有兩《唐書》、兩《五代史》、《宋史》、《遼史》、《金史》、《元史》、《明史》的繼出,都未能重振紀傳體史書的雄風。還有一點,也限制了《南史》、《北史》不可能有重大的創造,這就是它們帶著深刻的門閥意識的烙印。二史的列傳,有不少反映出門閥地主之「家傳」的特色。李延壽旨趣在此,二史的成就自亦有限。史學的發展面臨著新的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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